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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步——一种诗意的逗留的读后感大全

《散步——一种诗意的逗留》是一本由【德】安格利卡·威尔曼著作,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20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散步——一种诗意的逗留》读后感(一):让我们散步吧

那是1956年的圣诞节,生活在瑞士一家精神病院的德语作家罗伯特·瓦尔泽享受完了难得丰盛的午餐后,像往常一样独自出门散步。这已经是多少年的老习惯了。瓦尔泽在寂静的雪世界中行走,他走过火车站,穿过树林,走向他熟悉的目的地,那片废墟的世界。他兴致勃勃,步伐稳健。但很突然地,他摔倒在了距离废墟不到两三米的地方。也许,最后的时刻里,他还抬起头有些遗憾的望了望他周围静谧皑皑的白雪世界。他再也没有起来。散步成了瓦尔泽生命的深刻隐喻,不仅是因为他的生命是在一次再也平常不过的散步中逝去,还因为散步在瓦尔泽生命中的重要程度远远超过文学创作,他的一生都可以用“散步”来概括。所以在德国作家安格利卡·威尔曼的《散步——一种诗意的逗留》一书中,才会出现“散步是瓦尔泽的核心主题之一”如此精辟的论断。在我看来,这样的一个不起眼的句子,却丰富地涵盖了瓦尔泽的整个人生与文学创作。

毋庸置疑,在文学史上,瓦尔泽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在文学与散步之间有着盎然趣味的作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西方文学史甚至可以称作是散步文学史。在古希腊的柏拉图的笔下,哲人苏格拉底与同伴漫步在雅典的城门外,他们走过梧桐树,在树荫下草地上席地而卧,吟咏,赋诗,探讨何为哲学与幸福的人生。但是据后人研究,柏拉图笔下的梧桐树、草地和河流等不过是一种文学性的修辞,与大自然几乎没有什么关系。直到14世纪,散步者才开始注意到周围的风景与大自然的风光。诗人彼特拉克“沉思着孤身缓行在荒芜的原野上”,在这个句子中,“孤身”与“荒芜”是相对应的,人与自然,心情与风景,孤独与辽阔实际上是文学与风景之间第一次有了如此紧密的联系。到了1570年,蒙田卖掉了官职,隐居于家中的古堡里,开始了“在书房里的散步”,也就是说徜徉于书籍的长廊和风景中,散步开始具有了文学的隐喻意味。在1749年10月里的一天,酷热难耐,卢梭开始了他的散步。原本是探望在押的朋友狄德罗,结果在路上卢梭发现了学院的有奖征文。后人无不知卢梭的《论科学与艺术》一文,这“一位孤独的漫步者的遐想”让散步变得意味深长。而后的作家,歌德与席勒开始了自然的散步之旅,他们“远离喧嚣事物”体味自然的幸福,抒情乡村和田园的美好,抗拒着城市对自然的侵蚀。而到了20世纪,散步已经脱离的自然的意蕴,变成了城市的闲逛者。在本雅明的一系列著作中,城市的闲逛者是一个城市诗意和活力的象征,他们甚至具有了革命者的一些质素。威尔曼在《散步》一书中提到本雅明时候说:“本雅明不是闲逛者的理论家,但他可能是散步者文学史上不仅反思自己散步经验的第一人。他的闲逛者随笔告诉读者,闲逛作为一种诗意经验的实践在19世纪的巴黎还意味着什么,或者说已经不再意味着什么。”从本雅明开始,散步已经不是贴近向往大自然的象征,成为了城市生活拒绝平庸,抗议政治的一种方式。散步其实已经有了一种嘲讽的意味,本是悠闲生活的常态,一变为剑拔弩张。想想我们身边的那些城市,厦门,成都,高举“散步者”的旗帜,抗议政治与病毒对我们平静生活的侵袭,不得不佩服本雅明的分析眼光独具。

凭心而论,读《散步——一种诗意的逗留》一书,并非一次轻松悠闲的散步之旅。德国作家的文风大都有几分的笨拙和生硬,缺乏法兰西作家的浪漫情怀和轻逸文风。我十分艳羡威尔曼选取“散步”作为独特的视角,从而书写出一部散步文学史。但根据我的阅读印象,威尔曼有点辜负了这么好的题目。散步的要旨在“散”,状态是悠闲,是自然,是惬意,是舒心;而不是长途跋涉、眉头紧皱、气喘吁吁。我总认为《散步——一种诗意的逗留》一书没有达到一种“诗意的逗留”境界。书中虽然探讨了散步从柏拉图经卢梭一直到罗伯特·瓦尔泽的传承与演绎,但恕我直言,读这本书,远不如读那些散步文学史上的著作更接近散步的状态。比如在散步的路上悄然去世的瓦尔泽就有一篇小说叫做《散步》,那样的散步式的文字才是我喜欢的:“我来到楼下宽阔明亮、充满欢快的马路上……我所看到的一切,都让我深深地体验到什么叫做友好、善良和青春。顿时,我忘记了刚才在楼上写字间里趴在一页页空白稿纸前那种绞尽脑汁的痛苦折磨,所有的没爱、痛楚和一切沉重的思考蓦然间都烟飞云散,尽管刚才写作时的那种正经八百现在还像一种余音,仍然在我的前后左右鸟绕着。”

这样的散步,让我悠然神往……

思郁

2008-8-1书

《散步——一种诗意的逗留》读后感(二):读读书 散散步

“散步”一词最直接的解释是“为了锻炼或娱乐而随便走走”,可以使大脑皮层的兴奋、抑制和调节过程得到改善,从而起到消除疲劳、放松、镇静、清醒头脑的效果,可以说,散步是一种最美好的行为。今年,“散步”在一些特定区域和环境下成了关键词和关键行为,引发一轮关于“散步”的另类定义。

在所有的“散步文本”中,最著名的无疑是卢梭的《孤独散步者的遐思》,(商务版新译为《一个孤独的散步者的梦》,2008年5月出版)。他只所以会成为这么著名的“散步人士”,缘于1749年十月“酷热难耐”的一天中午,为了去探望在押的朋友狄德罗(百科全书派代表人物),他从巴黎走到樊尚,全长仅两法里,一边走,一边翻着《法兰西信使》,突然发现一个有奖征文,就是这次短短的散步,成就了他作家的事业。回首往事,卢梭总说:“这次散步是他一生中最特殊的阶段,令他成为另一个人,他的生命由于这次散步而获得了非常积极的转变。”散步,在卢梭的一生中成了最具特殊意义的行为。

威尔曼的《散步》,悄然摆上书店时,祖国各地的散步行为已经过去好久了,只有一些地方还不断发现有动物上街散步,但看到这个书名,依然很刺眼,捧读一气,严重推荐。

散步这一轻逸的字眼,却被文艺及思想界很广泛采用,文学散步、艺术散步、美学散步、思想散步……似乎什么类型和散步一结合,就赋予了其“思想”价值,又或者说,“散步”总和“思考”联想起来,这多少和卢梭的《孤独散步者的遐思》有点关系,我们习惯了这种句式的连读。好像一说“我散步去了”,就可以理解为“我思考去了”。

卢梭固然是最著名的“散步人士”,但威尔曼的《散步》帮助我们了解更多的著名“散步同仁”,从柏拉图开始。雅典城门外,苏格拉底和同伴斐德罗在散步,他们边走边谈,也在树荫下席地而坐,吟咏和赋诗。柏拉图对话录《斐德罗》记录了他们的散步行为。可以说,《斐德罗》就是一本散步对话录,而由柏拉图讲出来,则赋予了其思想的内涵。

然后,我们再来认识如雷贯耳的“散步者”蒙田。1570年,蒙田卖了官职隐居自家古堡中,只有书陪伴,从此,书房成了他的散步场所,他在书房里踱来踱去,周围有一群前辈作家做伴;也是他的藏书和回忆的场所;当然,更是他的创作场所。在这里,蒙田写下大量随笔,也就是后来我们熟知的《随笔》。蒙田一边散步一边写作,一边发展自己的作品法则,终于,继承人成了先行者。

在卢梭和蒙田之后,18世纪,众多诗人和作家频频进入散步状态,希望和前辈同行。这时候,散步和阅读是同步的,在散步途中阅读一时间成了文人间的时尚。散步+写作,也逐渐成了一种常规的习惯。散步,成了最美丽的行为,成了18世纪的文学核心之一。

1800年左右,一种相对目标明确的散步行为取代了卢梭、蒙田等人的孤独散步,温克尔曼、莫里茨和洪堡特等人在罗马散步,关注起世界历史的演进和对西方文明的观察。他们以教育的名义对西方文明的各个领域都有涉猎,此时,散步不再是什么惬意的行为,而是一种目的性的行走。很快人们发现,这种目的性散步不好玩。

1872年,梅尔西埃在《巴黎的景象》中首先沉不住气了,“让我们散步吧”,他是在巴黎散步,不再为了教育的目的,而是出于好奇才散步,或者说,他们是在闲逛,闲逛者关注的也不再是历史或文明,而是日常生活和现实。

说起闲逛,就不能不带你认识一下本雅明先生了。这位本先生可以说是“闲逛”代言人,他的《闲逛者》是“闲逛者”的圣经,他不仅自己闲逛,还为闲逛者找了很多理由,反思闲逛者的地域起源和历史,他从罗马和巴黎的地域差异入手,推导出闲逛者的起源。他认为,罗马被视为是一个有历史沉淀的地方,散步者的轨迹自然要触及历史,他们的脚步就不免被一种目的所束缚;而巴黎,这个“19世纪的首都”,能很好的使散步者和空间融合,闲逛,才是最符合巴黎气质的,也最有资格产生闲逛者。

历史上的散步者们还在影响着今天的人们,他们的行为和作品也还在被我们模仿和热读。今天,智慧的中国人又给散步一种全新的定义,值得后来者解读与研究。让我们再来回听一下黑塞对散步定义的余音,他在一篇学术论文《关于散步这门困难的艺术》中写道:“散步——这一相当古老的用两条腿前进的运动形式——恰恰应在我们这个有如此众多的其他更实用的交通工具的时代,成为一种特别纯粹的、解除了目的的享受。各种各样的交通手段会把你带到目的地……为了给自己的健康做点什么,你,都市里的现代人习惯于做一种所谓的步法。这和散步绝对没有一点关系,它是一种轻巧的锻炼,人们总是忙着做好动作……却搞得自己没有空暇散散步,并且悠闲地左顾右盼。但是散步既无用,也不保健。如果要做得正确,那么只能是为了散步而散步,就像歌德所言,它像诗歌一样兴高采烈,忘乎所以。”

《散步——一种诗意的逗留》读后感(三):【转载】散步:一门失传的艺术

听说陈水扁第二次被羁押后,不再以泪洗面,“干了又湿,湿了又干”了。记者观察到,放风时间,陈水扁穿着拖鞋在散步。如果陈水扁不幸被判无期,他这下有事干了。1954年9月,纳粹战犯、希特勒的军需部长、首席建筑师艾尔伯特·斯皮尔(AlbertSpeer)开始“步行”,从柏林去海德堡,全程620公里。他当时是在监狱里,要关到1966年。他步行的方法是在监狱放风场地转圈,每圈270米。次年,在他50岁生日那天,他终于“走”到了海德堡。另外一个战犯,希特勒的副手鲁道夫·赫斯,也找到了打发坐牢时间的办法,那就是帮斯皮尔数步子。

一个自由的人,很难想象这是什么样的一种消遣,不过在一个外星人看来,我们和这些罪犯的外在表现不知会有多少差别?如果外星人在记录人类活动的时候,很有可能是这样的:一间屋子,两个人,说话。一个人,走路。两个人,走路,说话在我们人类眼中,外星人记录的可能分别是:电台男女主持在录制节目。一个学生放学回家。一对年轻恋人在逛街。人类活动如果简至极地,不过是吃喝拉撒,衣食住行。这个行是少不了的。它有时侯是必需,有时候是爱好,有时侯是怪癖。

1934年,EdwinValentineMitchell写了一本书,叫《散步的艺术》(TheArtofWalking)。书中记录了诸多名家的散步文章。当然,这门艺术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失传了。几个星期前,到美国探亲的岳父,在马路边散步,结果就有警车呼啸而来,问他为什么不开车,而在散步。我岳父用流利的安徽英语回答说:Myson-in-lawdrives.Mydaughterdrives.Iwalk.(我女婿开车,我女儿开车,我走路。)他无法理解,在外散步犯了什么王法?警察也无法理解:为什么不开车出来,而是散步呢?警察于是将他送回家。在美国,在这个“车轮上的国家”,在路边行走,居然已经不是常态,而成了一种反常,可见散步这艺术已经失传,故而乔治·尼克尔森在《散步的艺术》出版64周年后,写了一本书,叫《散步:失传的艺术》。走走路能写成什么书来?要知道,走路是一个很有益的活动,也是一个很好的比喻。比如哪怕是抽象的思维活动,我们也常常用“走路”的比喻,比如中外都说做事“第一步”“第二步”(Firststep,secondstep),都说步调(pace),都讲究stepbystep(一步步来)。实在没有什么比走路更脚踏实地的活动了。看过《雪地行者》(SnowWalker)的朋友可能更有深刻印象:生存,便是一步步往下走。长征的红军也十分明白这个道理。当然,还有一些意义重大的“第一步”,比如人类在月球上的“第一步”,是尼尔·阿姆斯特朗走出来的,他说这是他“个人的一小步,人类的一大步”。据传原计划是让阿尔丁(BuzzAldrin)走这一步,但是队长阿姆斯特朗后来更改了这一步,自己上阵走了这第一步。阿尔丁十分生气,后来连阿姆斯特朗在月球表面行走的照片都没有给他拍。错过了“第一步”的阿尔丁后来情绪低落,并沾染了酗酒恶习。

但大部分人散步不像阿姆斯特朗那么戏剧性。日常的散步和日常的生活一样,都可以成为艺术。若将散步视为艺术,那么我就是大师。人们常常以车代步,可是我经常以步代车。在纽约,我从雪地里走到学校。在西弗吉尼亚,我经常走路上班。可是到了俄克拉荷马后,发觉在这个地广人稀的地方,走路还真不容易,很多马路边根本无法走路,因为没有人行道,除了马路,就是连天荒草,人得走在草里,感觉像是在拍电影。行者与行人不一样。赶路和散步也不一样。有回作者在俄克拉荷马一个地方走路,迎面遇到一个赶路老黑人,招呼过后,黑人对说:“我真希望我现在在你来的地方。”作者听后,竟无言以对。刚才说过,美国是一车轮上的国家,赶路不是常态,可是有趣的是,美国人也是最喜欢出来走步的人。为何如此?他们坐车跑来跑去,到了办公室和家里又是一屁股落座,结果臀部越来越肥大。为了和那些“干瘦的臭娘们”(skinnybitch)抗衡,他们必须找机会出去走。可是又不像中国人那样“轧马路”。他们去健身房的跑步机上走。我想卫星人会同情这些健身人士,不会同情陈水扁,好歹陈水扁不是原地踏步。另外,很多地方有专供人暴走的小径(trail)。在无法行走的俄克拉荷马,这里却有着一个发达的公园。在我们附近的MitchPark,我发现了漫长的行走小道,在这里一走几个小时都可以。边上有花草树木,甚至还有野梨子和奔跑的小兔子。颇具讽刺性的是,你必需得开车先到这公园来,然后才可以散步,完了再开车回去。在我看来,这是很可笑的事情,但这对大部分美国人应该很正常。换言之,散步已经不再被视为一种需要,而是一种锻炼。作为锻炼的走路是很受欢迎的。在电子时代,很多孩子甚至大人都长时间坐在电脑电视前,生活方式很消极。所以我看学校经常举办什么“走路马拉松”(Walk-a-thon),“走路上学日”(WalktoSchoolDay)之类活动。有时侯一些机构还设立特定目的的散步活动,这属于本书作者说的“为了特定事业的散步”(walkforacause)。

作为锻炼的走路还有别的名字,如hiking(远足)。远足者其实也是在走路,只是走的人换了名字,于是也便成了一个高雅的活动。这下好,如果你的朋友都买了车,让你感到了压力,你索性弄一背包,走路上班去,就说你是在远足,以示你比他们更厉害。这不是精神胜利法,因为到了年迈的时候,你会多些健康少些毛病,你这是在给自己投资。身体这东西,有人说得好,你怎么对它,它将来就怎么对你。你把它闲在那里,你成天坐着车上下班,在办公室坐着办公,回家坐沙发上看电视,以后你的屁股越来越发达,脑袋和四肢越来越简单,幸亏我不相信进化,否则这样下去,人要是活到一万岁,最后一定会变成猪肉绦虫之类的动物。《在路上》作者克鲁亚克描述过他散步的见闻:“某个晚上,我在城郊的街道上散步,路过一幢幢房子。每幢房子的客厅都亮着灯,金黄金黄的颜色,在那电视屏幕的蓝色方块里,每个家庭的注意力都被同一个节目牵引着。没有人说话。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狗冲你在叫,它闻到了你人脚的气息,发现你不是车轮。”那一代的作家常常讥讽中产阶级的乏味与平庸,他们与克鲁亚克们的对比,尽显于这走与不走之间。

诗人波德莱尔就自称“城市行者”,一个用脚去丈量的城市,它的气质我们才有可能真正去感受。很多作家喜欢走路,甚至有很多人的思维是走路中走出来的。英国诗人沃兹华斯如果诗兴大发,会在家门口花园的小道上大步流行。狄更斯如果不是走遍伦敦,他笔下那些作品想必也不会吸引人们一个个去寻访。为什么写作者喜欢散步?本书作者有一段很精彩的描述:“走路和写作都很简单,且很有共性。走路时候你一脚前一脚后,一步接着一步。写作时候你也是一个词语接着一个词语往下码。有什么比一个脚步更简单的呢?有什么比一个词语更简单的呢?可是,如果你将这样无数的步子,足够的词语连接起来,这就成了一些特别的东西。”这本书的开头第一句话,是汉语里的“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中国人最懂散步的艺术了,人们甚至用“散步”的方法,让厦门的一个化工项目迁址。当你对一个现象不满的时候,你在那里闷声生气是没有用的,出去走走,散散步,散散心。

散步也是交往的绝佳手段。我对学生时代最美好的回忆都与散步有关。在高中学习的紧张之余,我们一起散步到十几里外的水库,看水中的月亮,遥想着上大学后的美好前程。在大学,我和平安兄走到江边,上了小岛,寻访老城往事。还有一年,我和同学老金一起散步,居然散了一阵夜,沿着公路越走越远,到了另外一个县城,然后我们又走回学校,一直走到天明,腿走跛了。后来成了中东问题专家的老金还对这样的散步念念不忘,常想重走这次“长征”。最近中东事务众多,金同学我看也脱不开身,不如在办公室抽空数数步子,想象自己走到加沙地带吧。

这是一个谈话多于行动的年代,一个颇为人崇尚的品质,是要言行一致,英文称walkthetalk.有时侯,言和行可以完美结合。美国朋友谢德华常说起他当年在台湾的一段经历。他和一台湾朋友成了莫逆之交。谢德华住山脚,朋友住山上。台湾朋友前来做客,完了,谢德华执意送他一程,于是两人一路聊着走上山。聊着聊着,不觉到了朋友家门口。谢德华要告别,那朋友说那怎么行,你送我,我也得送你回去。于是两人又一起聊着开始下山。真可谓行逢知己千里少,话不投机半步多。

原文地址

http://epaper.nddaily.com/C/html/2009-01/18/content_6886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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