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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in English for Lawyers (5th Edition)读后感摘抄

Plain English for Lawyers (5th Edition)读后感摘抄

《Plain English for Lawyers (5th Edition)》是一本由Richard C. Wydick著作,Carolina Academic Press出版的Paperback图书,本书定价:USD 18.00,页数:139,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Plain English for Lawyers (5th Edition)》读后感(一):关于语言

不知为什么,看这本书时,一直想着<无极>的英文海报上经典的一句:three thousand years ago in the future... 堪称极品。

这本书很简单,一如它宣传的语言————清楚明白精简才是王道。

语言,首先是交流的工具,至于卖弄文采词汇,也要确定别人看的懂其中的幽默或者故作幽默。不然就好像一个女生,烟熏妆假睫毛黑金色眼线闪亮不止,却忘了清洁自己的草莓鼻和遮盖满面雀斑。忘记了最基本的,即使在某一点上技术高超,也只能惹人不解嘲笑。

你看,一篇好文章,不是背了几本词汇书就可以写出来的。

《Plain English for Lawyers (5th Edition)》读后感(二):怎么写好英语

非常有用的英语书,不只是法律英语可以用到。平时日常英语中也可以借鉴。

好的法律文书要看起来不像律师写的。律师的文书过于冗长拖沓,让人读起来非常辛苦,要尽可能让表意清晰。

1.文字分成working words & Glue words(a the by to it that)尽可能减少glue words划出working word然后重组句子。

2.避免复杂结构,尽可能用for 代替 for the reason that

3.用动词而不是名词化动词,用act而不是action

4.多用主动句 被动易有歧义

5.用短句,一般不超过25个词

6.长定状前置,使主谓分明

7.用具体的常用词 尽可能用单数+一般进行时

8.用词一致性减少歧义

9.避免多重否定

10.主谓要比修饰词明显,不要用太大的形容修饰词

《Plain English for Lawyers (5th Edition)》读后感(三):Avoid Lawyersim!

Lawyerism 这是职业病,我自己修改文件时总是容易写上一堆 in accordance with, in the presence of , the negotiation of which, in which blah blah blah. 写的时候蛮爽,真的爽,作为文字工作者,一气呵成的写了这么多字是非常痛快地事情。 但是,轮到我看美国、英国律师写的法律文件时,我十分的愤慨:一张A4纸上只有三句话甚至两句话,一句恨不得20行,“使用”恨不得用上20个名词,各种从句杂生。 读这样的法律文件,头晕目眩,很讨厌。 渐渐地我开始不享受堆砌文字,不享受修改外方律师的文件!那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型工作。

比较让人警醒的是,某项目经理跟我说:XX,你们律师说话太复杂了,你现在说的有些话我就听不懂了。

不乐观。Lawyersim 不仅仅是种自以为是的强调和排场,严重时会导致与非法律职业者的沟通障碍。Besides,谁说合同与协议是写给对方律师的?其实是写给实际操作人看的,如果写出来的东西别人一看就烦,或者看了半天也不知道在说什么,这份文件就写作来说是失败的。

说来容易。这跟写论文言必称“Certainty and uncertainty”一样,什么法律问题说到底都和“平衡”有关,都能跟“确定性”和“不确定性”有关。很讽刺的是,大多数法律文件的起草目的是为了“确定”和“准确”,但大多数免不了“看上去太不确定”的效果。 这像个悖论,为了precise,用了一堆词语,要穷尽银河直上九天似的,但结果是那个最重要的主谓宾被淹没了。

作者写这本小书归根结底是让咱 去繁就简,该简洁的地方尽量简洁,该模糊的地方适当模糊。以免你文件写到最后,只有你自己能懂(甚至过两天就会看不懂!)。

深入简出可不是科学家或者哲学家的专利,律师也该以此为目标。深入,深谙法律理论和实践的是律师的本职;简出,用最朴实、最易懂的话说清楚问题核心,应该是律师的追求目标。

什么功夫练到了炉火纯青,日臻化境后,不都是留下一本天书么?惟有修习才能悟到:原来这几个动作后有这么大的内涵和深意!客户们一般不想了解内涵和深意,他们需要那几个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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