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林网

《Sherlock Holmes》经典读后感有感

《Sherlock Holmes》经典读后感有感

《Sherlock Holmes》是一本由Sir Arthur Conan Doyle著作,Bantam Classics出版的Paperback图书,本书定价:USD 6.95 / CAD 9.95,页数:1088,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Sherlock Holmes》读后感(一):福尔摩斯读后感

读过,英文的没有完全读懂,不过看血色十字,和波西米亚新娘时候还是被震撼到了,前者被紧凑的情节吸引,后者就是看到福尔摩斯被女生留下深刻印象,在影视剧中,经常被编成爱情故事,有点感动。里面讲到福尔摩斯吸毒,拉小提琴,什么的还挺有意思的,这个书是以华生医生第一人称写的,按说参过战的军医应该见识过所有事物,对啥都见怪不怪了,但是还是被福尔这个天才怪咖给吸引甚至震到,还挺有意思的。福尔摩斯的一些快言快语挺有意思的,比如说大脑像屋子 要定期清理,还有再笨的人,也有比他还笨的人给他鼓掌之类的。有点儿愤世嫉俗,哈哈,小时候很爱看,以后也可以常翻翻,现在我发现了可以永存东西的方法,就是做高质量笔记,这样长时间不用,再回头,也能找到穿越到过去的路。有点像“蝴蝶

《Sherlock Holmes》读后感(二):兴奋点 Warning: NC-17 非腐勿入

早上看了一点福尔摩斯 里面又让我发现一个兴奋点了 (大家都知道此书百分之九十九都是以华生为叙事人 全书满满的对福尔摩斯的崇拜和爱慕哦 所以兴奋点可多了 你懂的)

“I must have a peep through that, Waston. If you bend your back and support yourself upon the wall, I think that I can manage."

基本上就是说,华生你快双手扶墙bend over

然后华生便毫不犹豫地照办了。

Sigh, 我应该去研究文学理论中的queer theory啊。发达的gaydar啊。

《Sherlock Holmes》读后感(三):Sherlock Holmes

花了一周多看完了1000多页的原著。以前对大名鼎鼎的Holmes只是片断的耳闻及影视作品的缩影。看完全书,才深觉Sherlock的可爱。有点怪癖,善良,机敏,逻辑缜密,关注细节,有礼有节,不卑不亢,还有些才华。

在Waston的描述下,每个案子都让人着迷,异常有画面感。每每有客户上门时,都是第一时间通过Waston的眼睛来叙述拜访者的长相面部及衣着服饰从而做下一步的判断。

所以在看完新编的那个三集的新Sherlock时,实在是大为光火,那是怎样狂妄,爱取笑他人,没有同情心,又拽又爱现的讨人精啊。跟原著的人物性格丝毫不搭。

Waston跟Sherlock的感情着实微妙啊,还记得W以为S在山谷里被Moriarty杀掉时的那一段日子,W的天都要塌啦,当S数年后以易装的样子出现的W家里的那一刻,W真是幸福得快要死去~~~:)他们同吃同住除了办案还经常享受下午一起去公园走走的幸福时光。每当W对案件傻傻看不清楚时,S总是以Oh,my dear Waston作为开头娓娓道来。

在全书的几大章节里,Waston尽管很快结婚了,但时不常还会去Baker Street去探望Sherlock,S也会偶尔去他家拜访,她老婆不是睡觉了,就是探望家人了。在后面Sherlock归来的大段里,非常奇怪仿佛Waston又回到了Baker Street,他们都是一起了解案子,一起吃的早餐午餐,而许多案子都是发生在1890年代了。

ps:查过几段翻译过来的案子,那个晦涩无趣,那个拗口花哨,这书读起来不累,建议欣赏原著。

《Sherlock Holmes》读后感(四):稚嫩却真诚的初心

这是我完全读完的第一本原版书,真的鼓励大家坚持读完让你苦逼不堪的英文原版。一是你一旦钻进去书里去就会其乐无穷(译文怎么也还原不了英文原版的味道);二是读完合上书时内心十分充实骄傲。

心血来潮想总结下1059页费死老娘劲才读完的福尔摩斯(到归来记)。其实柯南一直在重复自己,主要分以下几类:妹子老相好复仇型(血字的研究,单身贵族案,驼背人,跳舞的小人,修道院庄园);旧情书在坏人手里拿不回来就得分手型(波西米亚丑闻,第二块血迹,查尔斯·米尔沃顿案);逼婚白富美型(希腊译员,孤独骑车人);继父跟妹子男友争继承权型(身份案,铜山毛榉案,斑点带子案);宝石丢了藏的地方很诡异型(蓝宝石案,六个拿破仑像);跟犯罪不沾边型(歪唇男人,黄脸人,三个大学生,失踪的中卫);恩怨难解相杀型(四签名,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格洛丽亚斯科特覆灭记,最后一案,黒彼得)。我个人比较喜欢身份案和跳舞的小人。

其实看了无数以sherlock为原型的改变影视剧(神夏,大侦探,豪斯医生,柯南?)以后再去啃原著会发现原著里的案子其实比较小儿科,而且可预见性很强。因为毕竟conan是推理鼻祖,之后的推理悬疑也都是受他影响以他为楷模。我们这批消费者从小就是被万年死神柯南喂大的,初中时接触东野圭吾,高中希区柯克和柯南伯格,早就练就了免疫各种变态大反转的金钟罩。现在再回头看看带领这诸多继承者们去西部淘金的先驱conan,不免觉得情节略稚嫩,看了几页遍遗弃在床头,打开笔记本接着追犯罪心理啥的。

最近看了《真探》,没有反转,没有黑化,没有卖腐,去掉了各种花哨的糖衣,我感到了创造人员的真诚的初心。我只记得晚风中Woody用那样真挚的眼神期待着Matthew吐露出心中的郁结。

再想想sherlock holmes,我不记得任何他和waston的壮举,不记得任何一个案子的情节,脑中唯一浮现的画面是在221B的二楼,在炉火旁,sherlock叼着樱木烟斗讲述着案件经过,john在对面记录,抬头可见的百叶窗上摇曳着两人的侧影。

《Sherlock Holmes》读后感(五):《血字的研究》片段

我最近在重温《血字的研究》。柯南道尔讲故事的技艺值得学习,这点先略过不谈,单是对着书内各种小细节展开联想就有很大的乐趣。比如,就在福尔摩斯介绍自己的职业前有一段情节——华生偶然早起,发现房东太太还没给自己准备早餐,于是莫名地发了一通脾气。长长的一段里,只有一句话提到福尔摩斯:

... while my companion munched silently at his toast.

我脑补出来的画面是这样的:

(开始)

华生:哈德孙太太,您瞧现在几点啦?我的早餐呢?

哈德孙太太:抱歉啊先生,还没给您准备呢。要不您先喝杯咖啡?

福尔摩斯:呒叽呒叽。

华生:什么叫“还没准备”?

哈德孙太太:因为先生您平时不会这么早起床,我以为得再过一个钟点呢。新来的女仆笨手笨脚的,我还得盯着她,所以……

福尔摩斯:呒叽呒叽。

华生:我不管,我马上就要开饭,马上!

哈德孙太太:好的好的,先生。(下场)

华生:怎么回事嘛。(拿起杂志)

福尔摩斯:呒叽呒叽。

(结束)

我觉得啊,阿福不开口,安静地嚼烤面包片,不是因为他脾气好,理解花生有起床气,而是因为他的心思根本不在桌边,早就飞到白教堂区啦。如果我是花生,会把阿福手里的烤面包片悄悄抽走,再撕一页旧手稿纸塞给他。

本文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或网友转载),绿林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未经作者许可,不可转载。
点击查看全文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