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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死》的读后感大全

《快乐的死》的读后感大全

《快乐的死》是一本由[法] 阿尔贝·加缪著作,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5.00元,页数:20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快乐的死》读后感(一):“人类创造命运的抉择上,他是在意识清楚的状态下,勇敢地完成的。那便是他活着和死去的所有幸福所在。”

“地面上有零碎的光点,稀稀落落染白林叶的阴影。梅尔索猛力呼吸这微苦的香气,把它当作今晚他与大地结为连理的礼赞和祝福。这笼罩全世界的夜幕,降落在橄榄树和乳香黄连木林间的小径,在葡萄园和红土地上,靠近轻轻缓缓呼啸的大海,这夜幕就像潮汐,涌进他心里。多少个相似的夜晚,在他心中都是对幸福的承诺;而将这天夜晚的感受当作一种幸福,让他回顾了自己从想望到征服,经历了怎样的一段路。本着一颗赤子之心,他以当初一心纯真杀害札格厄斯之时,因热情和欲望而生的同一种颤抖,接受这碧绿的天空和被爱滋润的大地。” “生而于世不断追寻的旅程,对幸福的渴求,札格厄斯满布脑浆,骨头迸裂、剥离的丑陋创口,“世界之窗之家”难忘的美妙时光,他的妻子、希望和神祇,这些都在他眼前一幕幕上演,但只像是故事里毫无缘由却特别讨喜的片段,既陌生又隐隐地有种熟悉感,如一本钟爱的小说,虽能抚慰和坚定心底深处的信仰,却是出自他人手笔。” “他现在已明白自己是哪一种人:在人类创造命运的抉择上,他是在意识清楚的状态下,勇敢地完成的。那便是他活着和死去的所有幸福所在。”

《快乐的死》读后感(二):快乐的死还是要怎样活

梅尔索见证了死亡,参与了死亡,切身经历了死亡。每一个死亡的参与者都想通过这场死亡得到“快乐”,但其实濒临死亡的人还是会恐惧,期盼尚在人间之时是平静快乐的。

贫穷时的梅尔索以为富有会快乐,真正富有之后也只是少了忙于生计的奔波,或许快乐了一些吧,但生活依旧按部就班地进行;独居的时候觉得有人陪伴会快乐,每一个情人陪在他身边几日便会心生厌倦;居于一处久了认为旅行会快乐,长途旅行带来的疲惫感又触及他的思乡之情……和每一个人都很像,达成心愿的短暂时日里是快乐的,然后又会陷入下一个追求快乐的过程。人们在一个接着一个追求快乐的循环中最后走向了死亡。

加缪24岁写的第一本书!最后对梅尔索死亡前的描写仿佛身临其境!但不得不说文字表达经验也确实对比《局外人》差了些火候。感觉想表达金钱并不能带来正真的快乐,但是有没有写透。

总体来讲还是推荐的。尤其是张一乔的翻译!景色描写的用词和意境简直想立刻再买几本他译的书!

加缪整体给4

《快乐的死》读后感(三):荒谬,快乐与死

真正严肃的哲学命题只有一个,那便是「自杀」。

我们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在想着死亡前行。

那么,既然都要死,何必奋力活?

即使本书出版于上世纪欧洲,主人公梅尔索的生活环境与遭遇同如今也只是大同小异:上班下班闲逛吃饭睡觉。这种麻木的状态让他感到麻木,于是他开始思考生活的意义。

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快乐」?

快乐是金钱吗?

这也许是如今绝大部分人所秉持的观念,所以为了金钱不择手段的人比比皆是。

而主人公梅尔索最简单粗暴的方式,实现了财富自由:他枪杀了一名残疾富豪,并将现场布置成了富豪自杀的模样的同时夺取了大量财富,扬长而去。

但他还是没感到快乐。

快乐是自由吗?

不再担心资金不足的梅尔索有了大把时间得以挥霍,他开始周游各地开阔眼界。

但他还是没能感到快乐。

「快乐本身也是一种漫长的耐心。在几乎所有情况下,我们耗费生命去赚钱,但明明该用钱来换取时间。」

荒谬主义并不是一种绝望的哲学观点,而是一种呼唤个体自由和选择的理念。在荒谬的世界中,人们没有预定的意义或目标,因此他们需要自己去创造意义。这也是为什么加缪的角色经常被置于道德困境中,迫使他们重新思考自己的行为和人生。荒谬主义鼓励人们追求真实的自我,不受传统价值观和社会期望的束缚,从而寻找生命的真正意义。

「错就错在人们误以为必须做出选择,必须做想做的事,以为快乐是有条件的。可是,唯一重要的,只有追求快乐的意志。」

有钱能快乐吗?

也许吧。

有时间能快乐吗?

也许吧。

有情人和爱能快乐吗?

也许吧。

「快乐的生活没有所谓长短,你觉得快乐就是快乐。连死亡也不会构成任何阻碍,他只是幸福的一个插曲。」

对于生活的荒谬,加缪提出过三种解决方案:自杀,信仰,和接受。

而荒谬主义的核心观点就在于,人类的存在在一个无法解释、充满荒谬和无意义的世界中,然而我们仍然可以通过自主选择赋予生命以意义。这种观点鼓励我们反思人生的意义,超越社会规范和传统价值观,寻找自己的内在价值和意义。荒谬主义可能是一种挑战性的哲学观点,但它也为我们提供了一种重新审视人生的方式,让我们更自主地决定如何活出有意义的人生。

最终,梅尔索躺在沙滩上,享受着阳光,海水,看着面带微笑的女人,死于肺结核。

「“还有一分钟,一秒钟。”他心想。这种升腾停止了。他成了众多石子中的一颗,在亘古世界的永恒真理中,回归内心的喜悦。」

到底要怎样过活,才能快乐的死?

《快乐的死》读后感(四):快乐并非稀有之物,只是需要学会感受

追逐快乐是世人的本能。快乐某种程度上很像财富,有人倾尽全力都抓不到手,有人却随随便便就能拥有,且一生享用不尽。但快乐与财富又完全不同,因为它归根结底是你一个人的事,外求不得,唯有求己。 《快乐的死》是加缪的自传体小说,彼时只有23岁的他,借助主人公梅尔索辗转纠结的人生,努力探索一种极至纯粹的快乐。这种快乐最终呈现为梅尔索在自我觉醒中平静地死去,“就像回归大地的小石子,他以一颗喜乐的心,回到了世界静止不动的真实里”。 在年轻的加缪眼里,也许现实世界有太多苦闷迷茫,真正的快乐是什么滋味根本无从体验,所以他把快乐当作一种高深莫测的东西,从细微之处一点点去探测,不断地否定、接纳、靠近,而后发现,最完美的快乐是死亡。

在小说里,加缪化身为青年梅尔索,举目无亲,孤独又贫穷。他的生活除了在“灵骨塔”一般的办公室里做着枯燥的工作,就是在简陋的家里发呆和昏睡,唯一的兴致是与漂亮女友在公众场合出双入对、享受别人艳羡的注目所带来的虚荣,满足自己“不为人知的恶趣味”。但他并不爱她,只不过是“在一起图个开心”而已。 在千千万万平凡人之中,他并非什么不幸之人,比起那些出卖苦力且动辄受伤流血的码头工人,他甚至是轻松安逸的。但是,他读过书、有思想又生性敏感,对生命暗暗怀有更高的期望,他尚不清楚那究竟是什么,只能日复一日地消沉,找不到快乐,找不到出口。

札格厄斯的出现,为梅尔索窒息的生活打开一扇大门。 札格厄斯年轻时就坚信“人要幸福一定要有钱”,所以想方设法致富,即便“犯下欺诈行骗的罪行”都不退缩。当他赚到两百万时,却被一场意外夺走双腿,梦想破碎,幸福湮灭,心里虽有万分不甘却也只能残弱无能地度日。 札格厄斯一针见血地指出,“您很穷啊,梅尔索。您之所以生无可恋,有一半源自于此;而另一半,得归咎于您对贫穷逆来顺受的荒谬态度”。 梅尔索接纳了札格厄斯的“快乐观”,并遵循他的暗示,帮他结束了残缺的生命,取走他巨额钱财,以此开启自己追寻快乐的旅程。

梅尔索终于摆脱生计的束缚,随心所欲地四处游历,跟喜欢的人待在一起,或者任凭自己被孤独吞没,或者散步、海水浴、深深融入大自然的律动和气息里,有时候也会混迹于人群中,旁观别人的快乐。 他如愿以偿,“不再只是体验人生,而是成为想要体验的人生”。然而,快乐于他,似乎依然只是模糊不清的影子,或是支离凌乱的碎片。他终其一生探求快乐的真谛,直到临终前与自己达成和解,感受到深沉的宁静。那就是独属于他的永恒的快乐。

其实,快乐并非稀有之物。加缪在小说中也写了一些平凡人的快乐。 比如,餐厅老板塞莱斯特的朋友,“他只要跟儿子在一起就很快乐。他们会一起出门,一起吃喝玩乐,还会一起上赌场”,儿子看上了某个女孩,父亲就自己上电车回家,这样也“挺开心的”。 还有沉默寡言的老渔夫佩雷,当他钓上一条小鱼,就会把它抛回海里,说“回去找吧”,那时候的他必定是快乐的。医生贝尔纳前半生曾经踏遍印度支那的每个角落,后半生却沉淀下来,以“出色的包容力”成为镇上最受欢迎的人,他的人生信条是“人总要量力而为”,“选择对自己最容易、最简单的方式来过活”,他的快乐或许是与不同人的互动交流,以及对传奇般往事的“回忆反刍”。 快乐说到底取决于感知能力,当内心变得纯净、柔和、开阔,你的世界里一切皆是快乐,连死亡也不例外。

《快乐的死》读后感(五):幸福意味着一种抉择

如果读者拥有拜读过加缪作品的经验,那么读本书第一行就有强烈的已读感——梅尔索作为默尔索的变体赫然出现,而默尔索作为《局外人》的主角在整个文学史的知名度自不待言;然而其实这部《快乐的死》才是加缪真正意义上的首作,译后记中提到出版的曲折,并称本书为《局外人》的“前传”很是恰当,不仅能再次捋清从Mersault到Meursault的心路发展历程,也可回味加缪如何将自身经历大量投射于此,甚至书中出现的人物皆可在现实中找到原型,因而这部看似体量轻薄的小书,在加缪的作品序列中仍有相当重要的位置,且译文丝滑通畅,不失为通往加缪世界一个良好的入门机会。

全书共两章,第一部《自然死亡》,第二部《自觉死亡》,读完回温方觉章节标题的字面微妙差异和内里巨大落差。开篇对“四月早晨无情的美丽”之描摹异常动人,繁花似锦,鸟鸣处处,然而早春的喜悦平和场景中马上出现了一个残缺的形象——双腿残肢的札格厄斯,整个第一节两人无对话,通篇是梅尔索的动作描写,在一种几乎是客观冷静的旁观视角中,读者大致掌握到的信息是:札格厄斯是主动放弃生命,而梅尔索则是前来协助完成他心愿的(遗言所及:“我除去的只是个不完整的人。”)

从第一章第二节开始进入的是倒叙,回溯梅尔索与札格厄斯的相识过程,颇为戏剧性的是,札格厄斯是作为梅尔索女友玛尔特的前男友出场的。两人甫一见面,彼此就仿佛产生了某种奇异的认同感,梅尔索一面宣称不喜欢四肢不全的人,一面却乐于成为札格厄斯的听众,后者以缄默的凝重吸引住了这位在阿尔及尔港口厌倦了枯萎光阴的人。那时的梅尔索就已学会叹息着“又过了一个星期天”——生命的倦怠和贫穷的困扰,让他在面对人生的生离死别时,仿佛都已失去滋味;周遭的人还在战争阴影的笼罩中,自戕者和肺结核病人,加缪父亲丧生的那场马恩河战役,现实的图景很大一部分被投射进这部首作中。

札格厄斯为何会吸引住梅尔索呢,就在这之前,梅尔索甚至对任何感情都无动于衷呢,他陪玛尔特玩情侣游戏,欲念目标一旦实体化,就好像能对生活还能产生些许希望似的,他疏懒淡漠的心灵受到一些被奇迹促动的刺激,“差点以为这就是爱情”——并且亲身演绎了一遍情人间乐此不疲的嫉妒游戏,倒是藉由这个机会对札格厄斯有了新的认识。札格厄斯其人,虽抱有残缺之躯,“体内却始终燃烧着对生命光与热的向往”,这种奇异的反差让梅尔索“心底萌生只要再多一分毫无保留的信任,就能称作友谊的情感”,而整本书的余下篇幅都可视作她如何以实际行动去填满这份尚来不及发展就过早夭折的情感。

如果说开篇还无法理解札格厄斯如此毫不惋惜生命的逝去(将生命终局托付给相识尚浅之人),那么在两人交心之后,会约莫知晓他们对生命欢愉和痛苦的认知分歧,以及几乎是浑然天成般达成秘密同盟。他们都曾对生命的辉煌灿烂抱以希冀,梅尔索在穷困的现实中饱尝生命热力的无谓消耗而失去对幸福渴念的信念,札格厄斯在挣得大量资产后依然坚持纯粹的心并为“追求幸福而对抗世界的愚蠢粗暴”。于是札格厄斯希望能帮助梅尔索摆脱金钱的束缚去实现幸福,因为他不仅不允许自己被“残废的吻玷污了人生”,也看清梅尔索同样有一颗纯粹的心。

第二部开始,梅尔索便在欧洲大地上辗转,死亡确信无疑地发生了,无论是终结他人或自己的生命,对个体来说都是颠覆经验的事实。他的五官仿佛被封闭起来,路人老妇人卖的酸黄瓜气味宛如外部世界努力挤进来的一剂猛药,喧嚣的声音和杂乱的气味统统钻进来,“感知突然放大到每一处神经末端”,他终究还是要和世界裂开的缝隙对望。之前,他做过的最大努力是抵御孤独的侵蚀;而现今,他要正视和恐惧的重逢。布拉格红铜色的天空,巴洛克风格的建筑,交织成一种茫然无措的焦灼,梅尔索“变回没有归属、没有去处的异乡人”(注意「异乡人」概念的出现)。他坐火车往北方去,横越过大半个欧洲,将所有力气和念想都停留在飞速后退的风景中,列车与铁轨的狂暴搏斗让他维持警戒状态,动作的迅猛得以保持清醒的认知,从西西里亚平原到布雷斯劳,他终于无法承受满载的沉默,写信给精神之交的女学生们。取道热那亚到阿尔及尔,这是一段清明的回归——充满生生不息的热那亚,混合着沥青和海盐的热那亚,橄榄树指向辽阔天空,女郎的凉鞋踩着温热的石头路面,他意识到即使是最强烈冲动的欲望也仅停留于对肉体深层的渴望,意识到自身的鄙薄和虚假,体认到“纯洁而可怖的爱才是属于他的”。

幸好,他现在因为札格厄斯的遗赠而拥有了物质傍身,因而得以拥有充裕的时间去厘清、界定何谓幸福的存在,他现在有资格砍斫生命本质之外多余的部分,扔掉为生机奔波的杂务,塑造、打磨内核,拥抱纯净、自由的自己,“来直面生命的所有面貌”。阿尔及尔是加缪永远的精神之乡,他最热爱的十个词语——““世界、痛苦、大地、母亲、人类、沙漠、荣誉、苦难、夏日、大海”,一半与之相关。阿尔及利亚夏天的大海给予穷人富人一般无二的珍贵天空,阳光的热力与爱情的芬芳验证生命的自由与伟大,他在这个永恒的内心家园中汲取向内的光明和完满,以追逐光亮的本能寻找超越虚无主义的理由,这些涌动的情感浪潮反复冲刷着加缪,并在后来的作品中无穷复现。

三位女大学生萝丝、克莱尔、卡特琳建立的“世界之窗之家”是一处小小的乌托邦,“就像高挂在灿烂星河中的一叶扁舟”,鲜花植被环绕,天幕下大海和山坡交汇,堪称一个独立于世的隐居点。在此,晨昏变幻,御风而行,思想的刀锋划过平静的表层,思潮的交锋证明此地并不止于清修之所,他们掀起共鸣和震荡的风暴,在星空和烈日下解放自我,体会回归本真的快乐纯粹。他们会探讨女性、子女、爱情、父权制,会追究何谓真正的“快乐——真是绝美的青春,他们尚年轻,掌握着追逐幸福幻影的资格和能力,在秘密心事里享受希望给予的允诺。此处是梅尔索和外部世界的桥梁,或屏障。

梅尔索在“世界之窗之家”短住并获得一些动力后,动身去处理金钱事物以及婚姻问题,未婚妻露西安娜清楚地认识到他并不爱她,然而人们总是这样——被伤透一次又一次,还是会奔赴下次心动;明明看清了婚姻的本质,还会一头扎进去。实在很难想象这是加缪24岁时写成的文字,刚摸到人生一角就已如此“老气横秋”,他不惟看穿爱情(“对自己所爱的人总是一错再错”),更看透了目前为止自己以及世人对“幸福”的定义存有多少偏颇——“幸福意味着抉择”,抉择对于他这样怠惰软弱的人来说几乎是一种不可能,而现在他终于确认了自己逃避的可耻;他也会承认札格厄斯的抉择多么勇敢而清醒。“没有生存的痛苦,就不会热爱生活;伟大的勇气,还在于睁眼看光明和死亡;青春大约就是如此,艰难地面对死亡,有如热爱阳光的动物切身体验的恐怖。”这是加缪在后来作品中写的,原来他很早就这么想了,作为克尔凯郭尔门徒,他从一开始就接受世界的荒谬,真正的勇气是对死亡的漠然,真正的痛苦是空洞的痛苦,我们活着是为了死去,克服对死亡的恐惧才有自由。巅峰期形成的“反抗,自由,多样性”之精粹火花,在本书中已初见端倪,日后默尔索的诞生也在情理之中。

因此,你最终会明白何谓“两人之间完成了一种仪式”,这种仪式,莫如说加缪从写作初期就已奠定思想基础——古希腊式的崇拜美与快乐的仪式,因为对死亡的恐惧反证对生命的眷恋,清醒地意识到死是生存的伟大证明。他的放逐自我演化成对孤独的彻底接受,从此不必再为不被认同而惶惑苦恼,也不再为死亡的突降而惊惧,“人生来面对的就是希望与绝望的混合与交织”。(就像他后来引用过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话:“在热爱生活的意义之前,应该首先热爱生活。”)他觉得自己可以理解札格厄斯了,如果没有真正投入和参与自己的人生,那么恐惧死亡则是一种惩罚,如今他借札格厄斯之力,践行了生命的各种可能,达成作为「人」的任务,他把自己交给生命尽头的荒芜,意识无比清明,因为“通往终局的路上一片虚无,没有爱也没有任何矫饰,有点只是属于孤独与幸福的无尽荒漠”,他在死亡面前找到了自由和尊严,这是一种快乐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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