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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的历史读后感摘抄

走路的历史读后感摘抄

《走路的历史》是一本由[美]丽贝卡·索尔尼著作,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58.00,页数:33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走路的历史》精选点评:

●这本书读到后面,完全让人处于郁闷的状态,翻译太差了,校对也有问题。完全无法沉浸阅读,这种时不时的小错误让人异常恼火。整本书从“山的步行”开始讲述,延伸到“花园与荒野”的步行,之后是“城市街道上的步行”也谈及了游行、社会认为女性步行的“步行街道罪”,最后探讨了健身房的锻炼与单纯步行的对比思考;艺术作品中的步行;以及在拉斯维加斯,这个集合之前所述的山、荒野、花园、城市、街道元素为一体的步行体验。总体来说,这是一本讲述【西方的】走路的历史的书。并且翻译糟糕。

●几年前买过英文有声版,真是特别丰富的内容。翻译的也不错

●比较局限和牵强;倒是记住一个段子:人们把巴黎当做缪斯女神来赞美,但纽约却是阳性的,这也是为什么纽约赞美诗都是同性恋创作出来的(惠特曼、金斯堡…)

●选读了几篇

●谢谢雅众文化,这本书倒是意外的好看,我觉得翻译读起来蛮顺的。当我脑袋里有东西不停盘旋时我就喜欢走路,踱步也好,溜达也好,总是越走越快也就越想越多。如果我走的够快,我就能和我的灵魂重合?

●这本书意外的好看

●翻译痕迹太明显,文字很不通顺

●从远古、起源、文学讲到城市、街道、女性、郊区,直达走路的心理、隐喻和本质。

●挺有意思的一本书,第一次发现原来最平常的走路也有如此丰富的历史和这么多有趣故事。一直挺喜欢走路的,徒步、登山或是在陌生的城市暴走,走路的时候常常觉得自己的思维更加活跃,感觉也更加灵敏。“走路使我们存在于我们的身体与世界中,却不会被身体与世界弄得疲于奔命,使我们可以独立思考,却不会全然迷失于思绪中”。

●自省与获取

《走路的历史》读后感(一):烂翻译毁了一本好书

读下来感觉,前半本书是译者自己译的,后半本应该是使用了翻译软件,充斥着大量莫名其妙、不知所云的句子,和前面的总体通顺流畅形成鲜明对比,让人无法卒读,只好放弃。看译者介绍是台湾知名译者,没想到台湾学者中也有这样的劣行人,实在令人愤怒。干脆你整本都用软件翻译,那读者翻一翻就不买不读了,这样的做法既浪费别人的钱又浪费别人的时间,非常恶劣。

《走路的历史》读后感(二):人之为人(B)——学而思行即考

人之为人(B)——学而思行即考

学而思,是有出处的。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意思国人人人皆知,无需赘言。

行即考,纯粹个人杜撰。个中意义独自慢品,大概源于梁漱溟的“独立思考,表里如一”之遐思,以及《走路的历史》之感触。

人之为人,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自不待说。学说话,学走路,学行事,则是本能之本能,基础之基础。语言,不只是表达交流,更是思考的需要;走路,则是活下去和活的如何的必需了。人生必需之事物并不太多,周遭的奢侈,往往源于“性之恶”,即欲望的驱使与膨胀,到头来,“万劫不复”不说,活不出自我必然。

学,最简单直白的,就是读书。“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论语》首句,人人朗朗上口,其意义能“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就难能可贵了。一般说来,学习是件痛苦的事,痛苦的事能快乐,这有点矛盾,不太符合逻辑。小的时候,贪玩,不怎么喜欢读书;年轻的时候,忙事,没有顾及读书;直到年纪老了些,逍遥自在,书读的多了几本,才慢慢体验到了学习的愉悦。看来,圣人对后人是不欺的,“痛快”二字连在一起组成一个词是有道理的。

行,古时候指走路;走,应该是跑的意思。行走,是祖先最基本的生存需要——没有行走,大概率会饿死;没有行走,很可能被吃掉;没有行走,或者就难以进化。

而现今,汽车、火车、飞机和轮船,替代了人的双足,省去了劳顿之苦,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改善了人们的生活品质,其意义怎么形容都不为过。致使,徒步行走稀之又少,出现了社会在进步而人的身体在退化的新奇现象。于是乎,有了八千步一万步的呐喊和争执。

行走,除了物理意义上的,还有精神层面上的——那便是,游走于字里行间。这字里行间,是包括图像、视频和声音的,是与科学、宗教、哲学、美学、社会、文化甚至娱乐息息相关的。

基于以上,自己慢慢的变身为一个走读生。走路和读书成了生活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甚至融入生命之中——成为了自己的本能。更为重要的是,走与读,自觉不自觉的与思考结伴而行、浑然一体,让人生更透彻,使世界更广大了。

《走路的历史》读后感(三):读《走路的历史》

读《走路的历史》

《走路的历史》,看到书名,就引起极大的兴趣。生活中最为平常的走路,也有历史?翻开书,梁文道的序《理解走路》,把司空见惯的走路,纳入理论体系,读来颇有些深度,也去思考走路的意义。“对卢梭而言,行走与思维密不可分,是开启他心灵的密匙—我只有在走路时思考,如果停下脚步,我便停止思考。”“某支爱斯基摩人有这样的习俗,谁要是生气,就让他带一根树枝到雪地上走直线,以消解怒气,一直走到在心灵获得平静的那个点上,插上树枝—以见证愤怒的力度和长度。”走路为思考提供广阔的空间,走路更是治愈不良情绪的秘方。

丽贝卡.索尔尼,以丰厚的知识底蕴,从文学、科学、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多个层面,书写走路的历史,让人结合自己每天的走路历程,把最寻常的步行加以思考,赋予含义,明白原来哲理就在身边,就是自己。

迷宫与凯迪拉克:走入象征的领域

迷宫就是浓缩的朝圣之旅。朝圣者在迷宫中沿一条路前行,考验的是意志、专注、坚持,最后定能到达终点;迷路花园的不同之处是在路程中有多条岔路,你要自己选择,给人以自由。朝圣之路与记忆:在路上清晰记忆几个点,比如建筑物的布局特点,等回忆时只要理清点,路上的风景故事就会串联起来,把朝圣之路在思想上再走一遍。人的一生犹如朝圣之路,遇到的人和事就是路上的一个个点,最后也会串起来。所以,要把握好自己,把人生这条朝圣之路走出特色,少留遗憾。

千里传统感情:步行文学

“查尔斯.F.拉米斯在《走过大陆》中写道:我不追逐时间,也不追逐金钱,而追逐生活—不追求身体健康的生活,因我相当健康且是训练有素的运动员;而追求更真实、更宽广、更甜美的生活,拥有完美的身体和清明心智的生活……”这里的更真实、更宽广、更甜美,已经超出了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也超出了单纯的身体健康,而是一种精神层面的追求,追求精神的高度和宽度,是精神上的富有和享受,心智清明,不但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脱离俗世,超越平滑,找到自己,塑造自己。

昏暗之坡与抵达之坡

“ 山,如同迷宫,起隐喻和象征空间的作用。绝顶是与抵达和胜利概念最相符的地方。”

“在一场为珠穆朗玛峰喜马拉雅探险募捐的演讲中,杰出登山家乔治.马洛里回答关于他为何想攀登珠穆朗玛峰的问题时,说出登山史上最著名的话:因为它在那里。”人们的一般理解是:我们希望让大家知道建造英帝国的精神尚未死亡。“因为它在那里”,让我想起了笛卡尔的那句名言:“我思故我在。”以及王阳明的心学名句:“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你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

街上的生活

“在游行时,仿佛个人身份的小水坑已被大水淹没,小水坑完全为大水的集体欲望与憎恨注满,以致人不再能感受到恐惧或看到自我的倒影,只是随那大水浮沉。”不只在游行时处于这种状态,现代社会中的大部分人被时代的大水淹没,已找不出属于个人身份的小水坑,自我的倒影更无从谈起。被时代的大潮裹挟着,随波浮沉。资本的原生力量促使人们过度消费,食不厌精,衣不厌丽,房不厌宽,奢侈品不厌其贵……出门有车,开车去健身房,宁愿在近处排队等车位,也不愿意放远一条街步行过来。科技在进步,但人的压力越来越大,急剧前行的社会使人失掉了自我,你拥我挤得裹挟前进,看不到目标,也没有目标,随波逐流而已。

《走路的历史》读后感(四):人之为人(A)——双足直立行走

人之为人者,双足直立行走也。

丽贝卡·索尔尼的《走路的历史》,读到一半,我毫不犹豫坚定不移的给了五分。这五分,不完全因为书,至少一分是读者自己的主观印象加分。因为,走路,已经基本融入了我的生活方式,甚至生命的状态。这,需要慢慢谈起——

说起来,您或许不信,时至今日,也许毕生至老,作为网络上经常哔哔的最受社会和时代青睐的一代65后,居然没有驾照没有私家车。需要坦白的是,真的有且会骑自行车。记得十年前添置自行车的初因是,走路出城到河边遛弯儿大概用时四十五分钟以上——需要代步和省时,那时候县城里还没有公交车,自己是有公车坐的;另外的原因是,退休后有骑行天下和做一个背包客的幻想,那时候还没有养成读书的习惯,记得读过和喜欢《死在路上也不错》以及养生之类的书籍,已经参加户外运动了。

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走路和读书——我最基本的生命标签,将至死不渝。

把走路养成生活方式,源于两点。一是父母的启示,二是思考后的选择。

父母是最好的老师,儿时是,永远是。父亲一生不那么爱活动,只活过60岁。母亲已经90岁,身体硬朗,头脑敏捷,腿脚灵活,归根结底最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走路。姥姥家是本村,家住村子最南端,河的南面,号称河南;我家住村子的最北边,山腰上,俗称北崖。母亲出嫁多年前姥姥就过世了,姥爷一个人拉扯着三个舅舅一个小姨,勤劳的母亲忙完家里家外的活儿后,每天两三趟跑河南姥爷家,代姥姥行使着女当家的责任。在这里,还有必要说明的是,在我们山村里,下地不叫下地,叫上坡,生产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尤其的是,人畜用水完全用扁担和水桶到姥姥家附近的大池去挑,一个九口之家,父亲常年在外,母亲的负担同样可想而知。生活的艰辛,铸造了一个伟大的女性,持续不断的走路,给了母亲一副硬朗的身板。这启示,我终生受益。

郑也夫的《神似祖先》告诉我们,时下的我们,与祖先别无二致,双足直立行走,有语言会思考,能制造和使用工具,人之为人也。

全民养生,我在四十岁左右也加入进到此大军的行列之中,但我不虔诚。借鉴父母的经验教训和自己的所能所及,经过简单的思考,我选择了最适合自己的方式——走路。走路,对于我来说,有优势,那就是生在长在山村,腿脚有力。明显的不足、困难和障碍是,自己从小就是个大胖子,极容易气喘吁吁,且有公车代步的便利。经过深思熟虑,义无反顾的选择和坚持,让我受益匪浅。走路的好处,在此就不必一一赘述了,要想体验和享受,很简单,走起来好了。

《走路的历史》把走路和哲学、文学、思考结合起来,并贯彻始终。这是最值得首肯的,因为个人感受颇深。

人开始学步,大概是本能和好奇。长大后走路,基本是生活的必需。而车马代步的今天,走路可能就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了。

现代意义和《走路的历史》中的走路,对我而言,源起于健身。场所是,植物园、体育场、马路边。动力是,老婆的死拉硬拽。时间是,人到中年。频率是,三日打鱼二日筛网。效果是,累的要死,尤其是前半个小时。一句话,被动。

走路作为生活的方式,源起于前面的启示和思考。关键是自律。不用扬鞭自奋蹄,咬定青山不放松,这是所有成功的钥匙。不可或缺的是自赏。走路一开始,添置了最重要的准备——运动鞋;走路零零星星一年纪念,奖了自己两身运动衣衫(现在还在);走路变得从容,配备了卡西欧运动手表,并用微博作了成绩记录。自此,皮鞋换运动鞋,正装变运动装,偶尔显摆一下运动手表,俨然运动达人一枚。重要的是自励,自励在突破。最初走路用时间计算,半小时是极限,这是最难坚持的阶段。放弃,就像烟鬼戒烟一样,一次次反复无常。当突破一小时时,45分钟是极点。那时,只要过了45分钟,我宁愿放弃应酬也要继续走下去,往往达到两个小时甚至三个小时。这时候,好心人出来了,什么过量啊,伤害啊,膝盖啊,八千步啊,半小时啊,种种,不乏类举。再之后就用距离计算了,一万步两万步三万步,或者十公里五十里百公里。一句话,自觉。

到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我走路轨迹和地图了。

最初,是前面提到过,植物园、体育场、马路边。随后,换成了大街小巷。再之后,则是南区北区之间。形成习惯,主要得益于丈量一河两湖。练就达人,一发不可收拾,故事就多了起来。

《走路的历史》读后感(五):人之为人(A2)——行走故事有私趣

人之为人——行走故事及私趣

行走,是有故事的。自己的故事是有趣味的,这属于个人的趣味叫私趣,私趣是美的感受。听台湾大学公开课,教授把康德美之趣味称之为私趣,蛮有意思,借用一下好了。

《走路的历史》读完了,行走的意味未尽。个人走路的历史历历在目——行走不止,私趣犹存。

咿呀学步,是没有记忆的。最初有关于走路的记忆,是别人的,既偶然又特别。

很小的生活,物质贫乏,民以食为天,白面馒头是节日待客之奢侈品。面对仅仅破壳的粗粮难以下咽,红薯窝窝头成为我幼时的最爱。几顿没有吃到,哭喊着要吃,母亲抱着我去往姥爷家,就为讨个红薯窝窝头。记忆中,在南河的北岸,母亲抱着我,快到姥爷家了,我停止了哭喊。那是关于行走最初的记忆——是母亲在走路,我负责哭闹。因为吃,"襁褓"中的我留下了刻骨铭心的记忆片段,或许那时候我还没有学会走路。

一个冬天,兔毛棉军式帽子,家后面的高高的石墙,去往村赤脚医生的医疗室,父亲抱着我,一阵风,帽子吹到了地上。这次的记忆,只是这么多。原因是脖子上长了个脓包去看医生,回来脓包没有了,大概换成了纱布包。因为可怕,记忆同样刻骨铭心。这次是父亲在走路,我仍然负责哭叫。这次的哭叫,因为病痛,大概没有受到父亲的训斥——我猜想这样子。

还有一次纯粹的无理哭闹吧,父亲背着我,要把我扔到北沟去,路上邻居二大娘帮忙说情哄我。大家一定不知道,那“北沟”可不是闹着玩的地儿,是扔死孩子的‘’舍林‘’,平时别说没敢去过,一听到名字都令人毛骨悚然。同样分工明确,父亲负责行走我负责哭闹。

最有趣味的别人的行走记忆是走亲戚。父亲从生产队的饲养员本家大爷那里借来了一头驴,是银灰狐狸色的,驮着母亲和我,父亲在前面牵着。到了村后一个小道,调皮不听使唤的驴子尥蹶子,把母亲和我掀翻在地,吓得我直哭,再也不敢上了,随后父亲返回换了一头才在反复劝说下骑上了驴子。记得到了亲戚家,母亲抱着我把我放在了亲戚家后门的床上,穿的是借来的带带子的开裆裤子,估计那时年纪也不会太大,因为惊心动魄留下了记忆。这回,是驴子替我走路,我负责担惊受怕。

自己的行走,关于玩耍,关于上学、拔草、干农活,无话可表。说几次让现在的孩子不可想象的事儿给你听听——

大概十三四岁,寒假,除夕或者除夕前,同学G约我去公社供销社商店买收音机,我们两个带着期待,兴致勃勃,徒步12里,一路玩耍,不记得有多少疲劳。可惜的是没有合适的,因为没有上车,所以商量继续下一站淘宝。第二站离家快20里了,依然不能上车,因为那是个老公社驻地,商店比公社驻地的商店规模凋敝的多,不能上车理所当然。初生牛犊不怕虎,对于火气旺盛的少年来说,不肯轻易罢休,不计后果,不难想象,于是乎,又继续了下一站淘宝。因为还要返回,这是我平生走路到最远的地儿了,心里打鼓,但不得不继续北上,因为有巨大的期待和无上的使命。就这样,一直跑到了从没有去过的洋人常去的学大寨示范区石家庄(非河北石家庄)和一个设有县第四中学的村子-偕户,最后同样无功而返。这样离家走出三四十里,至于怎么返回的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大概用狼狈形容是恰切的。此时此刻,回想起来,至于为什么没有上车,估计一是那个时代确实没得挑选,二是也是最可能的怕是预算不够吧。不过,这次行走,是有期待的,有期待就有动力,动力足了,事就小了。

81年考到县城读师范,那时候汽车还只是通到公社驻地,车票好似是7毛6毛的样子。歇大周还是放什么假记不得了,为了省那几毛钱,与一个同学商量步行回家,于是相约而行。16、7岁的两个大小伙子,怀抱着节约的精神和一股子热情,开启了一次史无前例的英雄主义创举——这事儿让自己小傲娇了许久。事后听说,几个在一中上学的老乡也曾经步行回过家,于是这小傲娇逊色了不少,不过他们都比我少那么十里八里。路上,有伴儿,尽管累,也有不少的趣味。那时还没有环保的概念,车子也不是太多,只是一味的沿公路行走,吃了一路的尘土,用现在的话说,典型的公路吸尘器两枚。以后,那伴儿成了知名的画家,算是陪他体验生活吧!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跟着公公跑断腿”,是去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跟儿子儿媳浙江宁波舟山旅游时儿媳给我的断语。腿脚好,以上证明,童子功还是有用的啊。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社会进步日新月异。自行车、汽车、火车、飞机的出现和普及,解放了双足,也颓废了双腿。

人到中年,健身和养生进入了人们的生活,个人在被动与自觉中,混迹于健身的洪流旋涡。起起伏伏,进进出出,反反复复,主要以走路为主。

新世纪开始,县城新区建成,上班在北区家住南区,相距大概十公里左右。上下班几乎完全靠单位公车和班车。这时候,奇人出现了,一个叫L的伙计已经50岁左右,从不坐班车,完全靠自行车上下班,自然成为了大家聊天的怪谈。偶尔有步行上下班的,也必定像怪物一样成为大家闲暇时无聊的谈资。所以和邻居老领导聊起没啥急事的时候走着上下班也不错时感慨,事儿倒不错,口水肯定不少。

不管怎样,尝试是不会少的。起先,让司机师傅把自己拉倒河边下车,抄小路回家,或者,让司机师傅到河边一个较为隐秘的地方等着,自己先走一段再坐车上班的历史开始了,做贼一般。慢慢的,错开时间和路途,徒步上下班的机会多了起来。再之后,配备了户外的头巾把脸一蒙,墨镜一带,正式开启徒步上下班的历史。一个同学知道后,戏谑的给我起了一个“大潮”(傻子、神经病的意思)的绰号。带着这个绰号,不算虚度的体验和享受着人生后半段的历程,乐在其中,且其乐无穷,这叫乐此不疲。

不管好事坏事,一旦尝试,可能成为习惯,更容易反复。小偷成大盗,小贪变“老虎”,不算什么区区怪事。“积少成多,积水成渊”更是老祖宗的经验所得。常常徒步于家和单位之间,走个三十里二十里,已经不是什么事了。每逢周末和节假日,大街小巷,河边郊外,时时有我“大潮”的足迹和影子。这期间,朝阳和夕阳格外惠及于我,路上的风景,一年四季都在等待我的检阅。周末的早上,习惯于睡懒觉的“夜猫子”,尽管睡眼醒醒,一看到窗外射过来的缕缕晨光,一个鲤鱼翻身,往往顾不上洗刷和早餐,就冲了出去。一次,一夜静雪,给大地换了素装,我迫不及待的冲向了河边。遗憾的是,前面已经有了几行脚印。回来向老婆感慨——还有比我更热爱生活的人!特别是,参加户外之后,装备升级,速干衣裤,冲锋衣,登山鞋,样样齐全。每当有雨,更是按耐不住自己。一个夏天,在瓢泼大雨中变成了一个落汤鸡,那是活生生一个的淋漓尽致。

路,走的多了,耐力提升不可低估。“百公里”徒步项目,成为我的梦想。自此,渐渐加码,五十里,一百里,变成了家常便饭。

中年后首次长距离的徒步及路线不得不记。时间,奥运会前后。路线,老家到住家。事由,老乡聚会返城。

中午,酒醉饭饱,诸位老乡各回各家各找各孩的妈。我悄悄的让司机兄弟把我放在了路边,带上了四瓶还是六瓶水,拐入了小路。事先,有过功课,不再像少年那样傻帽帽的当马路尘土和汽车尾气的吸尘器了。

一路清净。田间几乎没有人影,路人也稀稀拉拉,因为午后不久,农人们要么在饭桌前,要么在午休。度过了贫乏的时代,大家生活好了不少,有的可能还正在呡上两口解乏呢。生活开始优越,午休也不再是城里人的专利了。土的味道,青草的味道,甚至农家肥的味道,把我拉回了青春年少的农家时代。很感慨改革开放恢复高考,不然,农田可能就是毕生的陪伴。记得初中语文课上,犯困打盹,被老师发现,直接提小鸡似的给扔出了门外。要是发生在现在,这可是老师吃不了兜着走的原则大事。作为农村出来的第一代人,对当下所谓的“体罚”,自有不同的看法且难以理解。思绪就这样在漫无人际的小路上飘忽无定,天南海北的游弋。

快到水库边,顺河而行,试图过河抄一下近路。殊不知,想当然是不成的,河,没有桥是根本过不去的,尤其接近水库。只好沿水库近水溜达,反正感觉有的是时间。更不知的是,水那个才叫蜿蜒,明明走了半天,却离大坝时远时近有貌似越来越远样子。这水库离家已经一二十里地了,家里没有这么大的水库,小的时候,家长担心安全,也从不让到水边玩耍,成了旱鸭子不说,少了经验,就多走了不少冤枉路。一次,差点陷进积水中去。没法,只好找了条离水远一点的小道继续赶路。

瞥见一个村子,人影没见,听到了狗的吠声。小时上学的路上,被狗咬过,至今不是一次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而是几十年怕狗狗。

到了村头,就小心翼翼了起来。来到一个胡同,一群狗儿撒欢儿般向我冲来,吓得我啊,毛发大概竖了起来,我立马掉头折回,随手弯腰抄起了一块石头,大概弯腰起了作用,狗们立足狂吠示威,我作为战败者退出战场,选择另择其道。走在村内的大街上,狗儿显得温顺了许多,到了一家门前,一只小狗又热情起来,不知道欢迎还是拒斥,时而后退时而前扑,狂吠不止。一个呀呀学步的小朋友出来,把狗狗喊了回去,狗狗还不罢休,时不时回头叫上两声,此刻,这个三两岁是小男孩,简直成了我的大救星,我用砰砰直跳的心,向他表示了谢意。经验告诉我,旅途选什么样子的路很重要,再之后,我尽量绕过村子,实在绕不过,就选择主街,主街是公共空间,想必狗儿在公共的空间里,会拿捏一些的。对不?是不是我很聪明啊?俗话说,“狗仗人势”,往往在主人面前和家的门口,狗叫的最欢,不是吗?现实里,人也不是这样子吗?看来,狗通人性是不虚的。

一路继续。原本目的地越走越近,可是就是因为绕道,反而家却反而遥遥无期。不管如何,在行走的过程中,每一次选择和改变线路,都有每一次的原因或者乐趣。走下去,别无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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