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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的成员读后感摘抄

婚礼的成员读后感摘抄

《婚礼的成员》是一本由卡森·麦卡勒斯著作,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元,页数:272,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婚礼的成员》读后感(一):弗兰基式的倔强成长

麦卡勒斯真的是天才哎!虽然也是写人物内心深处的孤独,但和《心是孤独的猎手》相比,这本书的基调还是轻松一些,也许是因为约翰•亨利,这个六岁的小男孩,乖张可爱的打闹,冲淡了书中沉闷压抑的气氛。 而作为主角,十二岁的弗兰基,围绕着她青春期的焦虑,那种妄想通过哥哥的婚礼从而逃离平淡生活桎梏的渴望,内心的不安吼叫,想让整个世界都死掉,愤怒得太真实了。在她身上,我们能找到曾经相似的自己。 尽管描述的场景极为简单,厨房、卧室、镇子的街道,始终是弗兰基的心理活动以及与身边人的对话,可读起来很舒适流畅,丝毫不枯燥。跟着弗兰基,我们一起看到了那个绿色的、疯狂的夏天是如何开始,又如何结束。 冷静,细腻,带着对这个世界一丝残酷的理解和温柔,麦卡勒斯塑造了独具个性的人物。葡萄架下的光影里,奔跑中的孩子,身上白衬衣的下摆在身后飘荡,像一只鸟儿,扇翅飞过干净、明朗、波光一色的天空。

《婚礼的成员》读后感(二):然后八月的傍晚,在昏暗的厨房里,他们三个人同时哭了出来

《婚礼的成员》是麦卡勒斯的另一本小说,主人公Frankie简直和《心是孤独的猎手》中的米克太像了,青春期少女,敏感多思,强烈地想要探索世界,向往未知。我想不少作者都会忍不住把自己投射到作品中的人物里,猜想麦卡勒斯的青春期一定对她影响很大,应是苦闷、孤独和倔强的,连个子高高、举止怪异、喜欢音乐、想去看雪这些细节也是在写自己吧。

这个故事的情节其实很简单,少女的狂热臆想破碎了,出逃失败之后成长。这个夏天终究恍若一个碧绿而病态的梦,一座沉寂中透着疯狂的丛林温室。因为南方太过干旱燥热,所以向往寒冷之地的积雪。就像十二三岁的我们,厌倦了当下,对未知有无限的想象力,急切地想要走出去。于是给自己取了一个新名字,暗自幻想成为不一样的人,幻想逐渐不受控制,走向离奇和不切实际。但在无数个冗长闷热的下午,这种胡思乱想就像遥远的海浪席卷了胸腔。麦卡勒斯细腻的笔触,把我带到Frankie的心绪里,带到弥漫着虚无和忧郁的厨房里。

难能可贵的是,也许我是瑟缩的,但Frankie是有勇气、敢于愤怒的,她可以涉足成年人的世界,拥有那种以身犯险的力量,特别是当我为她捏一把汗,而她用瓶子砸晕了那个大兵时,我太爱她了。回想我的愤懑和涌动,可能都化成一声叹息了。

麦卡勒斯的书总是后劲很足,这个场景还在我心里回荡,“还有,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过。我们在这里——就在此时此刻。就在现在。然而,我们在说话之际,这一刻就过去了,一去不复返。永远消逝。过去的终将过去,谁也无力挽留,只能任它过去。这些问题你想过吗?”然后八月的傍晚,在昏暗的厨房里,他们三个人同时哭了出来。

《婚礼的成员》读后感(三):那些闪着光的阅读时光

“但这一切又有何意义?人们散漫而受到桎梏,受到桎梏而又过得散漫。” P.196

《婚礼的成员》曾由作者本人改编为戏剧在百老汇连续上演501场。

是啊,诚如作者所言,“但这一切又有何意义。”

为了追寻这意义,我们终此一生,在文学,在艺术等等。

“精神上的隔离,是我大部分创作的基本主题。我的第一本书与这个主题相关——几乎整本书都与此相关,并且,此后我所有的书也都以这样那样的方式与之相关。爱——尤其是不可偿还、不能接受爱意之人的爱——乃是我所选择描写的怪诞奇异角色的核心。人们身体上的不可去爱和不可被爱,正是他们精神上不可去爱和不可被爱的标志——即他们的精神隔离。卡森·麦卡勒斯 在《抵押出去的心》里这样表明她的创作主旨。

成长与逃离一定是相爱相杀的一对,主人公弗兰基也是如此。整个故事由她的离家出走达到高潮。虽然最终以失败收场,但是她还是勇敢地跨出去了第一步。

卡森麦卡勒斯像是长不大的小女孩,用她精湛的笔触把弗兰基写活了。把一个十三四岁小女孩的困顿、落寞、惶惑的情绪妙笔生花一般活灵活现地展现出来,这一点是最让我动容的地方。

比如弗兰基逃走又被抓进警察局后,“其实进监狱不算太坏,至少可以对着墙乱砸一通,比囚禁在看不见的牢笼要强。”这样的描写。

林林总总,卡森麦卡勒斯绝对称得上我最爱的女作家,是那种能用诗意的文笔直抵内心的文学大师。

《婚礼的成员》读后感(四):被定格的散漫,在期待中成长

这是读的第四本麦卡勒斯的小说,我觉得这本也是我四本里最喜欢的小说,仿佛目睹了一个早熟女孩极力想逃离既定生活,却在挣扎下寸步难行的过程。

小说故事很简单,讲述了12岁的弗兰基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想融入大人的圈子却被处处排挤,弗兰基只有家里的厨娘贝蕾妮斯和表弟约翰亨利能与她时而聊聊却也经常拌嘴。于是弗兰基一心想逃离这个生活,并将这一期待寄托在哥哥的婚礼上,想让哥哥和未来的姐姐带上自己一起去旅游,玩遍世界,但以失败告终。失落的弗兰基想独自逃跑,也未能成功,而这时仅有的俩个朋友贝蕾妮斯也要结婚搬走,约翰亨利也因脑膜炎死去,弗兰基的逃离期望又寄托在新朋友玛丽的身上。

弗兰基一直想逃离当前死板无趣的生活,她想尽各种办法,也展开了各种幻想。将期待放在哥哥的婚礼上,认为一切都将随着哥哥的婚礼变得美好起来,这就让在她眼下沉闷的小镇变得多姿多彩,乏味的人也变得可以理喻。可期待破灭,她的情绪瞬间一落千丈,仿佛世界都是灰暗的,未来也无可期望。随着四季的变换,弗兰基又将期望寄托于最好的朋友玛丽,又幻想她们一起旅游,逃离这枯燥无味的世界。弗兰基的成长注定就在期待中,期待与幻想是她活着的光。弗兰基很想长大,想被大人认可,想引起大人们的注意,想让大人能倾听并接纳自己的观点,她极力让自己变成大人模样,就为了能掌握自己的生活,不被定格在死板的规章里。

小说中很多片段都很有意思,令人忍俊不禁,也一些地方令人沉思难过。弗兰基、厨娘和表弟三人在一起聊天总有好玩的,有趣的瘪嘴、愤怒的谩骂、咬牙切齿的嫉妒……但他们也出现了一起哭泣的场面,他们各有各的理由,各有各的痛苦,各有各的孤独,他们的视角下有着属于自己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下都有着难以逃离的孤独。结尾约翰亨利的去世让我感到突然且难过,弗兰基又重启一轮期待-破灭的车轮令我叹息。生活仿佛被定格住,看似它在向前,正如地球看似一直在转,其实它始终都未脱离太阳的束缚。

小说将弗兰基的心理刻画极其细腻,对弗兰基的心理变化描写的十分生动,叙事手法也很独特,自然而不造作,读起来十分舒畅。小说对很多细节处理很到位,弗兰基的名字随时间而变化,前后呼应对照,神婆的预言……麦卡勒斯的写作也很隐晦,有很多她从不直接表现出来或者刻意表现出来,很喜欢这种感觉,温柔细腻而又值得反复回味咀嚼。

《婚礼的成员》读后感(五):《婚礼的成员》及其他

读了麦卡勒斯四本小说,每一本翻开,都是扑面而来的孤独,但是这一本《婚礼的成员》,让我看到了更多。

弗兰兹是个怎样的女孩?十二岁、孤独、对未知的成人世界几乎狂热,像是十二岁的夏天一样,她开始强烈地感受到,自己的生活需要做出改变,她必须离开这个所有人都对她已经有了刻板印象的小镇,去参加哥哥的婚礼,然后跟他们走。值得思考的是,在这里,婚礼代表了一个人的真正的成长,是与现在自己所处的世界完全不同的存在,那里没有大家对她“是个孩子”的固有看法,所以哥哥的婚礼对她来说,是一种意义上的成长仪式,她需要在成长后立马选择自己的人生,所以她跟别人说:“我参加了哥哥的婚礼就再不回来了。”她在小镇到处乱走,想要跟人倾诉自己的成长计划,急于寻求认同感。

弗兰兹为自己改了名字,改成了弗 贾思敏,她想打破“老弗兰兹”的桎梏,成为“贾思敏”,换了名字,就是告别了过去,但是她不知道的是,这只是一种形式。当她走在街头时,她不停地看到“老弗兰兹”的灵魂,她脑海里浮现“老弗兰兹”的记忆,她没有意识到她太急于告别过去了。

有一段贾思敏和贝蕾妮丝关于名字的谈话十分有意思,贝蕾妮丝认为改名字以为丢掉自己以前做过的一切,这样是不道德的,但是在贾思敏眼中,做过的一切不一定是有意义的,在她没有真正认同自己之前,自己的名字毫无意义,而现在,她从新名字这得到了自我认同感,所以她改了名字。

之前看麦卡勒斯的书,书里的人大多孤独,也大都像贝蕾妮丝这样忍受孤独,排遣孤独。贝蕾妮丝有过四任丈夫,其中的三任都是人渣,但是贝蕾妮丝还是嫁给了他们,因为婚姻,不过是贝蕾妮丝在爱人死后,排遣孤独的方式罢了。

但是贾思敏不同,在她身上,我看到了她对单调的孤独的对抗,她思考,思考生活中的问题,思考那些别人已经默认的事情,她会问:“为什么改名字是违法的呢?”她寻找,寻找那个夏天给她的勇气,她去“蓝色月亮”,跟一个红发士兵约会。她不是贝蕾妮丝那种以孤独为习惯的人,她想为十二岁的自己找到一条新的路,所以在婚礼的成长计划失败后,她在一个夜晚出走。

贾思敏的表弟约翰的死,让我有一点难过。约翰喜欢学贾思敏,会嫉妒她,约翰在小说中的存在一直,是贾思敏形象的一个映射,约翰这个人物的死去,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贾思敏向他们寻求认同感的时代已经结束,因为在她觉得士兵给了她成人的感觉时,士兵却试图性侵她,这破坏了贾思敏心中的成人世界,她是被强制拖进这个世界的,所以她不得不服从于现实,砸晕了士兵,落荒而逃。

小说的结局是一贯的悲剧,贾思敏终于还是 没有像自己预想那样,打破成人与青少年、男性与女性之间的界限而成长,她试图离家出家,找到另一个理想的乌托邦,但是她却在火车站折返,无可奈何地回到那个令她烦闷的小镇,回到那个试图把自己围在里面的家。

关于孤独,关于成长,关于寻找,这不仅仅是书里弗兰兹的精神困境,也是我们青春期的难题。

读《婚礼的成员》让我仿佛看到了多年前的某个夏天的自己,在自己租的一间小屋子里,没有电风扇,灯泡就挂在床头,无数细小的蚊虫在光亮里扑闪。一天最凉快的时候总是十二点多,没有桌子,我的书只能放在不大的床上,伸手就可以拿到。那时候看《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想,《故城》里那样浓墨重彩的青春我是不会有了,我可能只会当一个平平凡凡的人,活在黑白胶卷里,而不是彩色负片里。

我猜想在那些懵懵懂懂的年纪里,大家都差不多吧,都没有想过自己会变成如何厉害的人,因为我们刚刚成长起来,懂得了什么是现实,什么是幻想。弗兰兹或许要更有勇气一些,但是最后,她也只能被动地接受,原来摆脱不了原来的自己,在一片狭小区域里当困兽才是现实。

发于公众号:无话不说是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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