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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读后感1000字

爱玛读后感1000字

《爱玛》是一本由[英]简·奥斯丁著作,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5.80,页数:50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爱玛》读后感(一):爱玛和奈特利先生

爱玛聪明伶俐且富有,才艺双全,优雅大方。可以说是每个女生都想成为的对象,可是她却坚定地想着要一心一意留在父亲身边,终身不婚。看到这里,我不禁想当下很流行的“真香警告”(哈哈哈)

爱玛很善良,但却没有什么情感经验,以至于在为哈莉特介绍对象时,时时闹出笑话,差点让哈莉特丧失了自己的幸福,这也常常让她陷入苦恼之中。面对弗兰克的出现,她也被他的“伎俩”迷惑,差点陷入他的“圈套”之中。也正是在这种情形之下,她才意识到原来自己在意的到底是谁。

奈特利先生,他风度翩翩,智慧通达,但却一直未婚,可以说是一个“钻石王老五”。但这样一个绅士,却在心里藏着一个可人儿。他的爱是隐秘的,也是伟大的。对于自己喜欢的女孩,默默陪在她的身边陪她长大,在她苦恼时给她指引,帮助她成为更好的自己。可以说这样的男人怎不招人喜欢呢?

故事的结局也是皆大欢喜,爱玛最终嫁给了奈特利先生,哈莉特兜兜转转还是找到了罗伯特.马丁……这是一个令所有人都开心的结局。

我们也许会像爱玛那般,热衷他人的事务,却往往由于不了解详情,导致热心办坏事。我们自以为能看清他人,到实际却一无所知。我们自认为对自己的未来能一手掌握,却殊不知上天早已有了最好的安排,有时只需要我们审视一下在我们身边的人——就像奈特利先生之于爱玛。

《爱玛》读后感(二):简·奥斯汀的魅力

主人公爱玛,是个德智俱佳的“白富美”,缺点是有点闲得慌,爱给别人牵线搭桥,但因自作聪明的臆想或冲动,乱点鸳鸯谱,闹了不少笑话,也吃了一些苦头。

她点谱的主要对象是新结交的平民闺蜜哈丽特,先是暗示她拒绝了一位靠谱农夫的求婚,又鼓励她看中风度翩翩的牧师,并大胆臆断他对她的好感。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稍微有点洞察力的旁观者,都能看出虚荣的牧师献殷勤的对象是谁。

这个故事里,另两个牵引情节的主要人物,都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一位是爱玛的良师益友泰勒小姐的继子弗兰克,从小过继给舅舅舅妈,未曾来过小镇。从他的父亲再婚开始,来访和推迟的信件已数次引起热点话题。另一位也是从小寄居在外地的简小姐,与爱玛相比,无财却更有才,但因沉默寡言,与活泼健谈的爱玛并未发展为好友。

这二人在小镇的先后出现,带来了不少有趣的情节。爱玛很喜欢弗兰克,觉得自己就要爱上了她,弗兰克的表现亦如此。二人相谈甚欢,爱玛八卦简的时候,弗兰克竟然也配合得很好,简直比她还八卦。他们举办了舞会,组织了爬山,一起串门喝茶,弹琴合唱,几乎就要成为公开互撩的一对了。

不过,在弗兰克短暂离开后,爱玛经过冷静思考和细致体会,意识到自己没有真的爱上他也不可能爱上他,这时她又开始想入非非,觉得他和哈丽特很般配,而此时的哈丽特在爱情破灭和受尽取笑的双重打击后认清了牧师光鲜外表之下的糟糕性情,把她纯真的爱慕之情转移到了解她困境的某位绅士身上。然而爱玛却误解了她的意思,以为她爱上的是另一个人,虽然决心不再干预,但言语间也是支持和鼓励。

我们的男主人公,亲爱的奈特利先生,他与爱玛一家有着多年的交情,为人善良聪明,细心体贴,三观极正,与爱玛可以说是门当户对,心智相投。他珍惜爱玛的聪慧灵气,看得到她发热头脑下的一颗真心。更为难得的是,他深知作为兄长和朋友的责任,在爱玛犯错或可能犯错时,直言相告,以理服人。他是爱玛生活上的陪伴者,思想上的交流者。直到故事最后,他们才因一系列的误会,看清了彼此的心意。

我不会告诉你弗兰克和哈丽特是不是成了一对。

有的小说,读的是人性,比如毛姆,有的小说,读的是体验,比如南派三叔,而奥斯汀的小说,读的是有趣。

她的故事,时间跨度不会很长,戏剧冲突不会很大,时代背景单一,人物形象偏脸谱化,用三五百页的内容讲述集中在一处乡村小镇的家长里短。精彩的对话,恰到好处的转折,以及细腻的心理描写是将奥斯汀的小说区别于一般通俗故事的关键。

可能有人会觉得,十八、九世纪的英国乡村爱情故事,对于两百年后的我们有什么吸引力呢?对我而言,《爱玛》分分钟读出了单身贵族的恣意,读出了人类八卦的天性,读出了不会随时间而减弱的对爱情和婚姻的思考和追求,读出了形形色色的可怜可笑可恨。她的书中,没有诗和远方,没有终极关怀,没有天马行空的想象,有的是散个步,聊个天,玩个游戏,闹个矛盾,意趣盎然,常令人哑然失笑。和相爱的人们过有趣的生活,难道不是很多人心中的活在当下吗?

我们知道,两百年前的奥斯汀终生未婚,42岁死于肾病。我常常会想,那时的她坐在清晨的书桌旁,托腮静思,执笔疾书,是怎样的一种乐观和敏锐,让她虽身于一隅,却心怀无限。

《爱玛》读后感(三):#爱玛#

【源自一个无知少女,所写内容均为读完第一感受,未查阅相关文献,不成系统,无太多深度可言,但喜欢阅读和旅游的我,还是想记录点东西,希望能遇到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分享】

先前读过简·奥斯丁写的《傲慢与偏见》,对于像我这样对于爱情充满期待与幻想的人自然是再喜欢不过的了。由于男女主地位悬殊,男主起初傲慢、目中无人,认为女主一家毫无教养,而女主则对男主的无礼态度充满偏见,然而就是这样两个人在慢慢的相知相识后发现双方并未自个想象中那么差劲,自然走到一块了。故事情节的发展与人物形象的塑造,我都很满意,读完后感觉简直是现代版的韩剧。细细品味,里面的一些关于婚姻观和价值观的问题,我也深感赞同。女性在日常中必须保持独立的思考,对事物有独立的见解,多读书还是有好处的。腹有诗书气自华,女性不必为了巴结什么而故意去讨好别人,只要有自己的兴趣与乐趣,其实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嘻嘻,看完《傲慢与偏见》,相信爱情还是存在的,一种特殊的化学反应,无在乎任何家世门第,但是双方必须有具备相近的世界观、价值观,在一起讨论一些事物时才不会牛头不对马嘴。倘若让一个整天只会八卦、喋喋不休的人长舌妇与一个事业有成的人在一起,恐怕也是难以想象的吧。

总之,读完《傲慢与偏见》,心里与作者产生了许多共鸣。以前曾听过一句话,若能在茫茫书群中找到一本书,一位作者,能够让你们跨越时空进行对话,那是一件多么愉快的事情呀。于是开始查阅作者的其他作品,发现作者是擅长写爱情小说,正符合我胃口,读着经典小说,体味着古典唯美的爱情,而且还能在书中与各种人物对话,与作者达成某种共识,潜移默化地接受着作者有意无意想要传送的价值观与世界观,这种感觉挺棒的。于是,《理智与情感》是我读的简·奥斯丁的第二部作品。面对爱情,理性的人总与感性的人有所不同,理性的人总会谨慎小心翼翼地,总是在确保一切无误后才敢坦然相告,在一切未得到确切答案前,总是尽可能不那么喜形于色,生怕他人猜疑、误会,不要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确实是一个警告,但是在面临爱情时,倘若过于理性、谨慎,反而会错失一段良缘,而造成终生的遗憾;而感性的人,则总是热情豪放地表达自己的情感,这种爱情可能会延续一生,当然也可能来得快去得快。其实,对于这本书的情节,记得不大清楚了,不过当初读这本书,是因为很喜欢这本书的书名,以及一些对这个书名的诠释。记得当时读完时,里面塑造的一些人物,我也是很喜欢来着,不过可能时间久了,忘得有点差不多了,但还是很推荐大家阅读的。

接下来,便是《爱玛》了,这本书大众的评价似乎也挺高的,一直没有时间看,自从开学后下定决心要一周看一本课外书后,我就决心要先把书架上的这本书看完。

很庆幸自己坚持下来了,并且从中也得到不少阅读的乐趣。为什么说坚持呢?其实每次读书前我都有一些烦心事,甚至想为自己找借口开脱不想看书,但最后咬咬牙迈向图书馆,任凭自己沉浸在书中的情节,静静地听歌、静静地享受读书的乐趣,这种感觉实在太棒了。

我一直以来想要的生活不就是这样么?慢节奏的生活,做自己喜欢的事,没事看看书、去旅游、写写东西,把那些未来不可预知的东西全部抛诸脑后。反正大三的课表也没法让我腾出时间去实习,那我为何不好好利用这也许是最后一个美好学期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去烦恼那些想做又没得做的事情呢?

爱玛这本书,我是边读边写了些感想,当然,最后读完对之前的一些人物的评价总会有所不同。不过,真的很喜欢书中的奈特利先生,稳重成熟,很有风度,很会替他人着想,懂得观察人,对别人的评价也是一针见血。面对感情,也是从不含糊,很有绅士风度。而爱玛,在书中也经历了一次次的转变,起初,她总是认为自己受过教养、拥有学识,不太愿意与贝茨小姐交往【因其庸俗的生活习性,总是喜欢喋喋不休、有点爱八卦、长舌妇,但确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是在嘲笑完贝茨小姐遭受到奈特利先生的指责后,内心确实愧疚,主动与贝茨小姐交好。里面还提及爱玛与简的友情的微妙变化,从一开始的简的多才多艺显得爱玛也无过多值得夸耀或许让爱玛产生了些许妒忌,从而渐渐冷淡,到最后两人冰释前嫌,“简的稳重与爱玛的热情必能成为很好的朋友”,书中是这么描述的。

其实,前段时间比较喜欢读哲理类的文章,或者读一些能提高理解能力的书,小说更多地是用来消遣时光。不过现在想想,以读书的方式来消遣时光未尝不可,小说类似于现在的影视文化,其实也在悄无声息地影响着我们的价值观。作者总是在情节的叙述中有意无意地传达自己的观点与看法,就像我们平时闲聊一样,也在不断表达自己内心的观点。

【截取《爱玛》】“史密斯自己什么也不懂,却以为爱玛什么都懂。她对她百般逢迎而且并非故意这么做,因而更加糟糕。她由于无知,便时时刻刻地奉承别人。哈丽特甘愿摆出一副低首下心、讨人喜欢的样子,爱玛怎能觉得自己还有什么不足之处呢?至于哈丽特,我敢说她也不会从这场结交中得到好处。哈特菲尔德只会使她忘乎所以,不再喜欢一切与她身份相符的地方。她会变得十分娇气,跟那些与她出身和境况相当的人待在一起,会觉得非常别扭。”

同一件事,简·奥斯丁通过不同的人,采用不同的视角,为我们呈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爱玛认为史密斯应当远离她现在结交的人,慢慢帮助她走入上流社会,形成良好谈吐、风度,终将受益无穷。而奈特利先生则认为爱玛和史密斯的结交,会使史密斯变得娇气,瞧不起那些出身境况与她相符的人。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的呈现反倒能让我们形成一种批判性思维,更好的思考问题。

比如,如今农民出身的大学生,他们受到良好的教育,是因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年代,有国家的支持以及老一辈的辛勤劳作换取的,但当他们学成归来时,又该如何面对家里的老人亲戚呢?现在很多人总会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批判指责父母的不是,但他们是否曾换位思考过?去了解过父母所经历的?从而理解那些经历促使他们形成的一些世界观呢?其实,真正的有教养并不是说一定要把自己认为是正确的世界观硬输入父母的脑子,要他们改变根深蒂固的观念,而是应该懂得如何与他们沟通,如何用通俗易懂的话让他们了解你的想法,不必做到双方全盘接受对方的观点,但应会互相理解。保证两代人之间和谐有爱地相处也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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