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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吧,生活》读后感摘抄

《滚吧,生活》读后感摘抄

《滚吧,生活》是一本由〔英〕基思•理查兹 / 〔英〕詹姆斯•福克斯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9.50元,页数:49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滚吧,生活》读后感(一):谁动了我的牧羊人派

你老说媒体报刊乐迷友人怎么造谣,怎么诽谤你,你还真以为读者就相信你说的这些狗屁玩意儿才是真的么,哈哈。该自传着实可以带你剖析滚石乐队成员的阶级结构,就如骗子他自己说的“米克是一级,查理和他是一级,比尔又是一级”,比尔还真是个局外人,全书就没怎么提到他,怪不得人家是要在91年离团去开小酒吧了。查理是老好人,老大哥,当然老实人脾气大,拳头硬。有“主唱综合症”的是米克,当然也慢慢地变成了控制欲大,不务正业的布莱恩二代。还有就是被英国首相视为英雄的他自己了。本书看点很多,很多事读过才知道你之前并不怎么了解这乐队,比如米克曾一度被乐队其它人员所受不了,导致内部矛盾白热化(被鼓手打,和鸡丝冷战)。喜欢弹Jumpin' Jack Flash和Street Fighting Man这类歌却总又感觉有些不对劲的总算可以了解到这家伙是用“开放式弹法”(去弦)和特殊录音方式搞出的效果。基本上滚石所有专辑的制作和大部分热门摇滚金曲的创作与背景故事在书中都有了详细的交待,这点很好,当然你那些乱七八糟的小历史也说了不少,现在我们知道了你参加过学校唱诗班和童子军,和同事的女友乱搞还生了俩孩子,与列侬有一定的交情还常一起吸嗨,只搞质量最好的毒品,不玩次货,快速戒毒又复吸是家常便饭,虽然后来你一直强调已经彻底戒毒30年了(谁知道啊),惯用马拉加舞曲忽悠人,在牙买加有一群好兄弟,还有就是最好别乱动你的牧羊人派和小葱。。

《滚吧,生活》读后感(二):Rock n' Roll一直这么下去

喜欢摇滚乐的人是没法统计的,但要说到滚石乐队,他们几乎都会激动不已,似有千般话要说。现如今滚石乐队的灵魂人物基思•理查兹有话说,乐迷们岂能不激动?

毋庸多说滚石乐队当初以世人最为熟知的摇滚色彩大放异彩,叛逆不羁的谱曲,似有强烈攻击性的歌词与唱腔,就连乐手下去每个节奏的动作都是那么迷人。他们可谓是重型摇滚的开先河者,后来的aerosmith以及Guns n' Roses等无一不是深受其影响的。瞧瞧Keith Richards自幼的经历便知,是怎样不羁的自由心灵才能造就滚石这样的摇滚乐队。难怪有人要说:地球上只有唯一一支滚石乐队。当然,同样地,滚石乐队里只有唯一一个Keith Richards。

假若这是由他人来写Keith Richards,相信不会有那么多人为它驻足。正因为是Keith Richards自己写自己,他的视角才有够活跃和独特,他的追忆才会有如此多的情感——回望与反思,珍惜与内省。这一生是他自己的一生,更是与滚石乐队荣辱与共的一生。太多的经历,只有由他自己来述说,才是真正的摇滚人眼中的生活。

如今滚石乐队已然带着第二代队员站在世界各个地方播散着他们的音乐理念与成就,但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乐迷仍旧孜孜不倦地追忆着曾经滚石乐队的辉煌与荣耀,不停地循环播放着他们的音乐,试图找回当初为摇滚激动呐喊。或许在我们心中,永远不死的就是Keith Richards他们那时的滚石乐队。接力棒已然交给后来人,但摇滚永远不死。

《滚吧,生活》读后感(三):这才是生活

这本书真的又大又厚,但它总有一种魔力,就是你想一直看下去,如果不看完你就会一直念念不忘,以至于看它的时候都无法进行其他的事情。

这么长的一本书几乎详细记录了基思的一生,复杂和丰富到令人窒息的一生。

其实我并不是那么的懂摇滚乐,对于音乐我还停留在好听就行的阶段,不会很热衷于某一类。但我一直很向往音乐人、艺术家这一类人的人生,我的人生观即活着就要可劲燥起来,不然哪天不小心死了都不知道这一辈子干了些什么。

滚石和披头士每个人都耳熟能详,不用想也知道这些人的一生一定是疯狂的,但看完这本书还是觉得想象的疯狂跟真正的疯狂有着很大的差距。

我惊讶基思能这么详细的记得自己这一生发生的事情,我几乎都数不清他书中提到过多少女人,进过多少局子,经历过多少次吸毒戒毒再吸毒的经历。

所以可见,活的明白即活的清晰。我们生活中能遇到的人太多了,而有些人的存在在我们的一生中又实在是太短暂,其实深刻和时间长短并没有关系,一辈子可以爱很多人,基思说自己的精子遍布全球,但他依然记得每一个他爱过的人。

名人之所以区别于普通人的,是因为他们在很早就知道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并且不顾一切的去追寻。基思的传记让我们看到太多的那些音乐人对于音乐的热爱,那种将一件事至于生命之上的热情,虽然与那个时代相隔很远却仍然可以通过文字感受到那股热情燃烧的力量,令人感叹,融入到其中你也很想说一句,操,这才是生活。

《滚吧,生活》读后感(四):我有不少混蛋朋友

那时候我们把冲水声想象成台下的掌声雷动。

那时候受穷好像是常事,一直就没改善。

那时候大家兜里连两个能碰出响声来的便士都没有。

那时候我们看不起钱,也看不起白净,就想当一帮黑人混球。

那时候坐在厨房里,开始写和弦。

让音符漂浮在空气中,给僵死的尸体注入生动的美丽。

这是一种平衡的艺术。

海洛因使我精力集中。

我喜欢那种穿越国境,没人知道也没有约束的感觉。

彷佛生活在边缘。

我想人生是迷乱的东西,自始至终的孤独,我们试图用音乐来谋杀灵魂,思想在夹缝中生存。我们无人依靠也不需要依靠。因为我们善变。我们在水中相逢,会庆幸遇到的某些人使我们产生相互的推力向更迷人的地方驶去。

基思说友情与人品没有关系,我有不少混蛋朋友。和谁交朋友取决于你能不能和他一块混。怎么能对那些俗世苛责的东西言听计从。

基思说我的皮肤像百合一样白,却有一颗黑人的心,秘密又狂喜地跳动。

基思说他们真的是生活在边缘,他们所拥有的只是骄傲。

基思说这在巡演路上经常发生,是一种来势汹汹的感情。然后她们就走了,就像闪电一样。

我想我是真的很爱她,我差点就记住她的名字了,她们在某种程度上非常有母性。

我想基思是交了好运,他自己这样说。就像漂亮的女孩子很多,可是很多人没有平台。基思的天才是好运造成的。人生就是这么迷乱。我不想对这些追根究底。他在海洛因中保持高产乐章的体力,在毒品和日常中保持平衡。他在世俗和自由中让自己的五脏六腑竞相追逐。没有好运的人是不会拥有这一切的,天才只是一个梦想。

有很多时候我不清醒,另一些时候我特别不清醒,我在阳光下慢慢走,夕落后有一种麻醉的感觉。渐渐放映过一天,独处的一天,和朋友在一起的一天,把回忆变成水晶杯子,盛一些酒,轻轻摇晃杯子,杯壁就会渐渐融化一点、再一点,品尝回忆和酒。

基思没出名的时候想要姑娘还要花钱,之后却有铺天盖地的姑娘来到他的身边。她们热情和大小便失禁,因为激动和荷尔蒙产生的强烈的爱慕。他对安妮塔的评价是国际范。我想每个人都是独立的。我们依靠自身独特的价值来相互吸引,我们的吸引是一种潜藏的利益追逐,我们的生活不能够再指望任何人。

因为太困了,我无法赘述,只好详尽地使用隐喻。

《滚吧,生活》读后感(五):我不是为了金钱或者歌迷而弹,我是为了自己而弹

标题这句话是基斯的话。伟大的吉他手不是因为博爱而伟大,是因为足够自私。鉴于我是滚石的伪歌迷这个身份,其实真是谈不起摇滚。只是跟滚石曾经有过那么一小丢丢关联。谁没为感情的事情犯过傻呢。简单说说吧,就是我当时鬼迷心窍暗恋一个男生,是个摇滚迷,为了有点共同话题,其实连共同话题都算不上,根本不敢去套近乎聊天,充其量只是为了满足自己和他有同一个爱好的YY。所以,跟很多女生为了男生看篮球一样,我为了男生听摇滚,然后就认识了滚石。坚持了很久后,发现摇滚真的不是我的菜。最终也没跟那个男生聊上摇滚,因为等我回过神,人家已经有了女朋友。嗨,就是这么不值一提的故事。

但是关于摇滚,我倒是有一部很喜欢的电影,《海盗电台》。差不多就是滚石起来的那个年代。要说中国,跟当时的世界真的完全没有关联。隔了半个世纪后,我们才知道有个黄金年代,只是不幸的我们,我们的上一辈,上上辈都没参与到。只能隔着光阴花痴地缅怀。虽然所有的一切都只能道听途说,但还是无法无视六十年代的迷人。就像我们谁都没见过伍德斯托克,可还是会为每一部伍德斯托克电影买单。最够迷幻、开放、放荡、不安,大概是年轻人发泄精力和想象力最好的地方了。此后的世界渐渐现实,尤其现在,连生存都是大问题,今日之人也只能接着旧时光发发梦。

买下这本书真是失心疯,也许是为了让伪歌迷这回事更像回事吧。不过摇滚人写东西真的比其他人物传记来的带劲多了。因为八卦够多,而且不像政界、艺文界的人写东西都喜欢自我标榜,对自己的混蛋劲儿一点都不掩饰。起码在对突然猝死的布莱恩这件事上,事到如今也都没有任何客气的意思。明明抢了人家的女人,把人家赶出了乐队。这种直白我很喜欢。还有很多内幕,多到让人眼花缭乱。比如列侬曾经跟基斯是迷幻剂之友。本来披头士和滚石这么正反形象鲜明的两支乐队,居然也鬼混到一起。鉴于他的辉煌历史,槽点多到让人无力吐槽。奉劝诸位读者,看的时候不要笑得太用力,心里默默鼓掌就好。为每一个槽点兴奋过度,肯定会肌肉抽筋!

书里我最喜欢基斯小时候的那段。当他成为摇滚明星和混蛋之前,还是个纯真的小孩子。和普通人的小时候差不多。比如他会把一家人想象成流放中的贵族,真是自命不凡。其实我的幻想还要自命不凡一点,起码他肯定了自己父母的高贵血统,我当时是把自己想成上天的孩子,父母家人朋友都是帮忙演戏的,一切都是为了锻炼培养我。更加不可一世。不知道这是不是独生子女容易产生的自我优越感。

基斯说自己是个一周只需要睡一两次觉的人,所以相比一般人,他的生命有三辈子那么长。而他也没有荒废,不是在创造音乐,就是在制造麻烦。好在他都幸运地走了过来,而且活得非常不错。还当了杰克船长的爸爸。有些混蛋就是有这种天赋,这么招人喜欢。

ps:大家真该看看安妮塔年轻时候的照片,美貌加个性,难怪基斯和米克都要撬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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