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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草在歌唱经典读后感有感

野草在歌唱经典读后感有感

《野草在歌唱》是一本由(英)多丽丝•莱辛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4.80元,页数:242,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野草在歌唱》读后感(一):读过《野草在歌唱》

都是女性作家,比《杀死一只知更鸟》来得真实,血淋淋太多了,可以看出《知更鸟》的部分灵感来于此书。本书中基本看不到纯善良的表现,黑人的“原始”性,未开化的缺点,毫不掩饰的描写出(《知更鸟》把黑人全体设置为美好无辜的一方,不真实的感觉了),任凭白人的剥削,无知的活着。白人的丑陋更甚,自以为种族优越,黑人的体质比他们好,更是加深他们要压制黑人的想法。男女主人公贫贱夫妻百事哀,这是知识与性格思维格局的局限性,困于穷人思维,让马少吃草,却要马长得壮的做法是多可悲,困于贫穷,又继续盲目做事,越贫穷性格越丑陋(邻居不贫穷的白人农场主也丑陋),越丑陋的人越盲目追求在黑人劳工中的所谓自尊心,最终陷入恶性循环。两本书的事件爆发点都是女白人对男黑人产生了情感,自尊心与耻辱心的碰撞引发的悲剧,最终的结果自然是白人获胜,黑人走下流程被判刑(《知更鸟》的写作出发点,具体点也就在于说明法律的公正性都无法压过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本书就只点下,虽说黑人确实是行凶报复了)。白人群体之间也有矛盾,女主的悲剧一方面来源于自己没按周围人的“标准”存在,困于迷茫后选择了大众标准,但有些好的标准不去做,不该有的标准却自大无知的去做,让自己的生活陷入恶性循环。作者的文笔细腻,大量的人物心理与性格、场面与景色的描写,和托马斯曼有得一拼,主要描写两个人物,就相当于是描写了整个人文环境了。种族歧视,我心中也还是有的,比如墨西哥那三个渣导演,我分分钟钟都希望特朗普下达政策,把他们赶出美国,简直是文化荼毒[哈哈][二哈]

《野草在歌唱》读后感(二):《野草在歌唱》多丽丝·莱辛,译林社2013版

玛丽的悲剧,是个人的悲剧,同样离不开社会观念的推波助澜,而涉及种族关系的部分,即她与摩西之间关系的发展,更像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玛丽不幸的婚姻,呈现出的是很现代的命题,脱离原生家庭的她本已成为一名独立女性,但大龄单身女性自身的焦虑和隐性的社会压力造就了草率的婚姻,这几乎成为现代社会的“元故事”,而嫁给农场主迪克无疑是开倒车的,城市与乡村的差异横亘在她面前,她必须去面对她在孩童时期就一直厌恶的方方面面,在故事的后半段玛丽性格中的弱点逐步暴露出来,自欺欺人、得过且过的她只能通过尝试一件一件的“新鲜事”来麻痹自己,从来到乡下的第一天开始,玛丽便陷到大历史中了,种族问题、女性歧视、陈旧的生活方式、个体农场的衰退,大环境一步步的摧毁她,而人与环境的格格不入,通常便是悲剧产生的温床。悲剧从玛丽三十岁时决定结束单身仓促找个男人就开始了,四十岁时歇斯底里想要小孩,之后爱上了不该爱的土人摩西使这场悲剧全面升级。 Doris·Lessing是描写心理和气氛的高手。Lessing把非洲白人那种可怜的优越感,丧失故乡的孤境感,在农场生活的虚无感,白人与白人之间的鄙夷,白人与黑人之间的隔膜,都写的很深。而她本人就是一个出生在殖民地的英国人,内心的复杂在玛丽身上无限放大的。她的文风克制极了,没有大开大合,就连歇斯底里都有气无力,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不可避免地干瘪下去。如果玛丽得到了她一直想要的天花板,如果她没有朝摩西脸上抽一鞭子,事情是不是会变得不一样?

莱辛审视这个世界的目光是温柔且绝望的,让人怀疑她是否真的爱人类呢?很喜欢这个故事。

《野草在歌唱》读后感(三):无可挽回的死亡

在一个炎热的下午我看了完了这本小说,心绪久久不能平复。好小说常常能起到这样的效果-----把一个人带进小说,让一个人沉浸在一种情绪里。窗外的阳光那么刺眼,太阳好像永远也不知疲倦的散发光芒,炫耀他的力量,我仿佛也进入书中的世界,那个没有装天花板的房子,闷热得让人窒息。我看着玛丽童年对家庭的厌恶致使她成年后对性的恐惧,看着她一步步地长大,直到她成为一个老姑娘,从别人的谈话中惊恐地发她“应该”结婚了,她是那样草率,那样毫无准备地就嫁给迪克——那个在电影院与她偶然相遇的男人。她来到农场,在那时的她看来是“接近自然”,婚后的与世隔绝和丈夫的固执地半途而废所导致的贫穷,彻底摧残了她的意志,无可挽回地使她走向死亡的深渊,不是没有反抗,但她的出走也因城市对她的拒绝而告终。摩西的出现像是在她暗无天日的生活中撕开了一个裂缝,让她的生活出现一点生机,可就像长时间不见天日已经朽烂的木头见到阳光一样,阳光加速了木头的瓦解。在玛丽死亡的前夕,她已经预料到了死亡,就在那个阳台上,终于在丈夫已经睡下的夜晚,她偷偷出去,迎接了自己的死亡......

不得不说多丽丝.莱辛的心理描写引人入胜,是那样的真实而又细腻,即使我从未有过那样的心理体验,但依然身临其境,并为之感到震撼。玛丽无力反抗,就像她预料到她走后植物会迅速瓦解整个房子,她也被这种生活所瓦解。

书后附有她的诺贝尔授奖词,题目是“谈拿不到诺贝尔奖”,我觉得叫“不谈拿到诺贝尔奖”更好。跟肖洛霍夫简洁的授奖词不一样,她的受奖词很长,完全延续了她的书的风格,更像是一场即兴演讲,而不是准备好的受奖词。内容是非洲人对书籍的缺乏,和对知识的渴望。有一个非洲人给他写信说:我也想成为一名作家,因为我有一座当年和你住的一样的房子。但那不可能,因为莱辛的房子里充满书籍。看完她的受奖词,我都不禁想去支援非洲办图书馆了。

《野草在歌唱》读后感(四):阅读是为了更好地理解

一个自视甚高、脾气乖戾的白人女人在性别和种族歧视的漩涡里走向灭亡。她是种族的强者和性别上的弱者,这样矛盾纠结的人生好像一错再错,童年阴影、婚姻潦草、爱情错位,直到最后的惨死。多丽丝莱辛的笔触冷峻平实,但心理描写短小精悍又细腻,让人看着觉得一堵墙似的命运朝自己不断倾轧而来。我很喜欢她叙述悲剧时质朴平静的笔调,而不是把男权、种族歧视、自我认知等等话题搬到台面上再塞进套子里翻来覆去地说教。

玛丽被男权社会拒之门外,于是抽刀挥向更弱者,享受这点鞭子上的权威。她厌恶周围人对她无形中的看低,厌恶结婚后处处碰壁,于是把自己最后一点微薄的生命力施压在黑人身上。可是就连农场里的黑人雇工也看不上她、憎恶她,对这个接管农场的女人说下流话。

玛丽的丈夫更是一个可怜人。他做事总半途而废,又蓄着一股乐观的莽劲打算从头再来,却招致一次比一次更可怕的贫穷。他尽力理解抚慰满足玛丽,自己却从来没体会过亲密的爱人关系,最后还是和玛丽一起走向破碎。

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书里的各种细节。

玛丽的手提包很特别,是她出门时带着的唯一的东西。她要去找工作时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腿上,跑去火车站时手提包拍打着她的小腿。然后又因为怕他人的目光,把自己粗糙的手藏在手提包下面。

最后翻开手提包,里面已经没钱了,旅馆的钱和路费都没有了。她只能呆呆地坐着。看到这里我真想为她流泪,虽然我在这之前无数次厌弃过她。

后来竟然是她丈夫来找她,他们没有吵架和拉扯,玛丽就跟着丈夫回去了,并且互相流露出无限的温柔。到最后陪伴彼此的还是他们夫妻俩,虽然他们的婚姻完全是个错误,但是他们已经是填补对方生命孤寂的唯一了。

玛丽一直想要天花板来挡住热浪,可是永远没有…就好像是不断往下降的命运一样,这样煎熬炽热和不由分说。

这本书对我甚至产生了一些改变。我之前读书很容易审判书中的角色,可是读完这本书我才意识到我想得太浅了。想到一句话说“阅读是为了更好地理解”。

《野草在歌唱》读后感(五):绝望如荒草蔓生

不知道为什么书名会是“野草在歌唱”,我以为会看到一个轻灵自然、充满草野气息的美丽故事,谁知却是一个令人泫然的悲伤故事。

小说的结构并不复杂,第一章以主人公玛丽的死开头,设下悬念;第二章至最后以顺叙的方式描写了玛丽的一生;结尾回到开头,玛丽的死真相大白。小说语言优美,翻译得清晰流畅,很容易读下来。小说最大的特色是心理描写的成功,作者对玛丽的心理变化把握得异常准确细腻,密密铺呈,层层递进,有效地推动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整部小说浑然一体,散发着令人悲伤的绝望气息。

主人公玛丽死了,表面上死于黑人雇工摩西的手上,但事实上,我们在读到小说一半的时候,就清楚地看到死亡的阴影早已笼罩在玛丽的头上,死亡是她的必然命运,摩西不过是借给她的一把刀而已。她死于对生活的彻底灰心绝望:没完没了的炎热酷暑、捉襟见肘的贫穷凄苦、巨大无边的孤独虚无、看透命运的清醒失望。内心的绝望像她住的铁皮屋子周围的荒草恣肆生长,蔓延纠缠,将她重重包围,最终令她窒息而亡。

小说后半部的心理描写太强大了,玛丽内心一点一滴的变化与发展表现得真实细致、清晰合理,令我的心也完全跟着玛丽的变化而变化。读到最后,那种窒息感、幻灭感也无比真实清晰地向我覆压过来,读完后心情久久难以平复。

书的封底上有一段小说简介:“玛丽是南部非洲土生土长的白人,婚后生活并不如意,农场经营惨淡,家中一贫如洗,精神无所寄托。黑人雇工摩西的闯入打破了她麻木混沌的生活,使她有了新的生存力量。然而种族歧视的烙印深深地打在南部非洲每个人的身上,注定了他们所面临的必将是悲剧。”我对这个简介不以为然,觉得它会对读者产生误导,以为这是一个跨越种族的爱情悲剧。事实上摩西在小说中很晚才出场,作者对玛丽与摩西的关系也没有费很多的笔墨,更重要的是,我们清楚地知道没有摩西的话,玛丽也会走向死亡,摩西的出现只是加速了悲剧的进程。

玛丽的死反映了女性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无法真正自由独立的悲剧。她明明比丈夫迪克更具经营头脑,但传统的观念限制了她,她不能表现得比男人更出色,否则会伤及男人的自尊。于是他们的农场光景一日日惨淡下去,贫穷越来越紧地扼住了他们的命运。她也曾想过逃离这种生活,回到婚前自由优越的环境里去,但那个环境因她已经结婚而拒绝了她,她只好无奈地返回那个即将吞噬她生命的农场。她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最终还是落入了曾无比厌憎的像母亲那样的生活,她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没有情感,没有温度,没有梦想。这时摩西出现了,他完全颠覆了她固有思维模式下的黑奴形象,他善良、敏感、体贴,不只是单纯的劳动工具,而是一个“人”,有思想,有情感的“人”。这个“人”的出现令她死灰般的生活有了一丝丝温情,只是固有的种族观念又令她对这份温情感到恐惧害怕,于是她就日复一日地挣扎在这种矛盾之中。直到他们的关系被第三人发现,悲剧就提前来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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