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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上手套擦泪》影评摘抄

《戴上手套擦泪》影评摘抄

《戴上手套擦泪》是一部由Simon Kaijser执导,亚当·隆格伦 / 亚当·帕森 / 西蒙·J·伯杰主演的一部爱情 / 同性 / 家庭类型的电影,以下这些影评,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戴上手套擦泪》影评(一):温柔与残酷并存

不断的镜头切换,三个时空,时间线逐渐并行到一起,一开始就打破了你美好的希望,一开始就告诉你,现实,就是这样。

让人感触最深的当然是最后保罗的葬礼,嬉笑怒骂,感动落泪,这样一个喜剧葬礼,却让人红了眼眶。我要把自己交给上帝了,葬礼的伊甸园设计,这是我唯一的人生,保罗:我活过。讽刺中带着乐观。看到最后才觉得,保罗是这个团体的核心,家长一样的存在,凝聚大家,化解矛盾,是公认的力量支撑,甚至在最后一刻,强撑病体完成圣诞聚会,从一桌人变成三个人,也许是想告诉对方,不管怎样,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像歌里唱的,这是我唯一的人生。

本杰明也许真的是天使吧,纯粹,美好,身为教徒,不会在所谓破教的时候挣扎折磨欺骗自己,而是遵从内心,爱自己,爱自己的爱人,相比无法接受自己的父母,本杰明似乎先一步升华了自己,有了属于自己的教规,属于自己的信仰。在爱人确诊后,不顾一切跑回家里,说自己是同性恋,说自己有了爱人,说自己的爱人需要他,这一刻的本杰明,仿佛身上有了圣光,这样的本杰明,真的很难让人不爱,爱中又掺杂着心疼,心疼不能和爱人共存,心疼没有家人的支持,心疼他一个人走了好久好久。

雷斯莫斯,像个孩子一样,“开放性”让他纵欲,又给自己惹上了疾病,如果没有那些,如果早点和本杰明相遇,或许不会有以后的悲剧,但,就是这样孩子般任性存在的雷斯莫斯才是他吧,就是这样一个阳光男孩,照耀了灰暗生活的本杰明,也为自己找到了归宿。虽然自称想要开放关系,但几次提到自己是无名氏的雷斯莫斯,完全不是一个放的开的人,他在求名,求安全感,求本杰明的爱人,这样一个简单的称呼,两个人都是别扭的,但两个人,都是爱对方的,一样的吵架一样的腻歪,在并行交织的镜头里,现实与残酷,加深了两人之间的每一个拥抱。

唯一让我觉得恶心的,是雷斯莫斯的最后时刻,病房外,前一秒还在扮演一个“大度母亲”的角色,好像只是演给弥留之际的儿子,当儿子死后瞬间变脸,人已经死了,我们也不用再演了。无情的现实,也许可以理解,但那份残忍,依然疼痛。

最后老年时期的本杰明去雷斯莫斯老家祭拜,邻居的收餐盘动作意味着?本来想约晚饭却终究不能放下对方是艾滋携带者的身份吗?

《戴上手套擦泪》影评(二):告别

启示录21:4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我不是邪恶的”。

第二集 哈雷德

哈雷德慌张地冲进了树林,树叶还没有长出来,还是上次和拉斯莫斯一起看见白色驼鹿时一个样子。他一个人站在树林里,一下一下地呜咽着,上半身也随着悲伤地呜咽上下起伏着。小拉斯莫斯牵住了爸爸的手:“为什么难过,爸爸?”“我就是难过,就是难过(I just am)”"你看见白色驼鹿了吗?"“没”“嗯,它们不怎么常见”。树林里又只剩下哭泣的哈雷德一人了。

第二集 本杰明

家里没有花瓶,本杰明拿玻璃水杯倒了半杯水,把爸爸妈妈带来的玫瑰插上,放在旁边的墙上挂着他和拉斯莫斯照片的桌面。爸爸妈妈带来的蛋糕上插着瑞典的国旗,三人围坐在小方桌边吃着蛋糕说着话。本杰明看着蛋糕和鲜花:这就是你们来的原因,带着玫瑰、蛋糕,来参加我的葬礼。

第二集 班吉

窗外阳光明媚,可以看到风吹动着树叶在摇晃。班吉卸下天花板上的吊灯,接电话告诉朋友一会儿就去参加聚会。剧院的老板看到了他的潜力,未来好像和窗外的阳光一样灿烂。他在挂吊灯的地方系上绳子,把跳上椅子缠在他脚边的猫猫莫森送出到了屋外。他把头探进了绳子系出的圈圈,抬起左手看了看表,向后踢翻了脚下的椅子。

第三集 拉塞尔

party上堆满了礼物,一堆他再也没机会穿的衣服、没机会听的唱片、没机会读的书……朋友们唱着长命百岁歌祝坐在轮椅上的他生日快乐:祝他活下去,祝他活下去,直到一百岁,他当然会活下去,活到他的一百岁,他的一百岁,让我们把欢呼带给我们的生日男孩,乌拉,万岁,乌拉,万岁。拉塞尔紧闭着湿润泛红的眼眶,额角已经溃烂,嘴唇也干裂了,喉结随着哽咽不停地上下滚动。而这个可怜的人儿只剩下三周的生命了。

第三集 保罗

我唯一的人生(My single life)

人生,我唯一的人生,我唯一拥有的人生,我唯一能得到的人生,也是我唯一想过的人生。保罗,他曾活过。(I lived)

《戴上手套擦泪》影评(三):Benjamin,我最好的Benjamin.

Benjamin,我最好的Benjamin,我孤独了大半生的Benjamin,我想了你一整夜。半睡半醒的时候,你小鹿般的大眼睛出现在我脑海里。你知道吗,在我心里,这个世界上只存在两种眼睛,可以被称作水晶的,和其他的。而你是第一种。我知道的上一个拥有这种眼睛的男人是二十岁的刘烨,或者该叫他蓝宇。你的眼睛真的好漂亮,我忍不住盯着你看。我看到你穿着基督徒的袍子,捧着一本厚厚的圣经,穿过斯德哥尔摩纷飞的灰色大雪,敲开一扇扇门,为耶稣的信徒们读着圣经。你的声音是那样的平静,带着让人安心的、可靠的力量,像壁炉里静静燃烧的温暖火焰。你生长的宗教环境将你浸润成一个举止优雅、板正而教养良好的青年。你从不被允许说脏话,更不要说出格悖德的爱情。可是它就是这么惊喜地、毫无预兆地、像圣诞清晨降临在床前的礼物那样发生了。你爱上了一个男人,他的名字叫做Rasmus。我知道这是命运,也知道这是一切悲剧的开始。你们第一次遇见的圣诞夜,罕见的白色麋鹿奇妙地出现在了Rasmus家的庭院。它像一个奇迹,一种暗示,一场故事开启的帘幕,为你们平凡又不平凡的爱情写下了既定的注脚。我的心还在阵痛,我久违地又感到了那种潮汐冲刷我胸腔般的阵痛,它们淹没我,又退去,又淹没,反反复复,我的痛也反反复复。你水晶般剔透的眼睛里露出了许多伤心的表情,Rasmus死去的时候你抱着他,把头紧紧贴在他的没有心跳的胸膛,你像一块碎掉的水晶。我知道,这一切都结束了。你第一次的也是最后一次的、不被神允许的、却仍旧无可遏止的爱情,就这样结束了。我想大叫,发疯般地冲到你面前,告诉你,他不值得你这样!他不值得!可是我知道这无济于事。你为他放下了圣经,离开了教会,脱去了长袍,这对于生来带着信仰的你来说,无异于撕去自己血肉上的一层皮。你为他众叛亲离,看着他像爱着小玩意似的、心血来潮地、漫不经心地爱你,忍受他的两次不忠,包容了他的病魔,陪伴他直到生命的尽头,这一切都开始于圣诞夜的那一眼。你拨开人群去到他面前,告诉他,“我叫Benjamin.”

我开始明白了一眼定终身五个字真正的含义。

二十年,三十年,到底过了多少年,我不知道。你变成了一个了老人,你漂亮的眼睛遍布皱纹,头发已经开始灰白,你的家里仍旧挂着他二十岁的相片。他已经离开了你几十年。他陪伴你的时间不过短短几年,而你却为此付出了孤独终老的代价。作为他的爱人,你甚至不被允许参加他的葬礼,看望他的墓碑。他留给你的,只有黑白色的相片,褪色的回忆,还有大半生的孤寂冷清。

时间倒回,一切回到那个你们相遇的圣诞夜,斯德哥尔摩,大雪。你问他,跟我一起走走吧。他笑着说好。雪落满了你们的头发,却没能让你与你的爱人白头偕老。

浏览豆瓣时看到,曾经有人问起过Benjamin,而作者Jonas的答复是,他不会再爱上任何人了。那一刻我仓皇闭上眼睛,听到有什么无形的东西破风而来,直直穿透我血肉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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