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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ce》读后感摘抄

《Justice》读后感摘抄

《Justice》是一本由迈克尔·桑德尔(Michael J.Sandel)著作,FARRAR STRAUS & GIROUX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USD 15.00,页数:308,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Justice》读后感(一):《公正》内容总结和一些感想

【前言】

我是因为期末考试要准备《公正》的总结,所以自己看完了《公正,该如何做是好》(中信出版社,2012年)和一些Ted里面《Justice》的视频。在参考了大量豆瓣网友的书评之后,我基本理清了全书思路并随后自己准备了一份总结及感想,里面的有一些内容参考了前辈们的书评,未注明来源,如有不妥之处,请见谅。

【正文】

这本书是桑德尔教授根据其在哈佛大学的公开课《Justice》的内容整理而成,案例与理论分析相结合,层层深入、旁征博引、论证缜密。正如桑德尔教授在书中所写“(本书)是进行道德和政治反思的旅程,其目的并非在于向人们展示在政治思想中谁影响了谁,而在于促使读者将自己关于公正的观念付诸批判性的检验,了解自己的真实想法,以及这些想法来自何处。”该书围绕着“试图为公正和权利寻求一种远离所有争论的基础” ,将现实中诸如代孕、征兵制、税收、大学录取标准、同性恋婚姻、安乐死等案例和假想的如失控电车等道德困境摆出来,分析不同选择背后的原因和理论支持,深入浅出地介绍不同理论派别的代表人物和主要观点,分析各理论的优势和潜在问题,促使读者做出独立选择。在面对有关公正的争论时,有三种思考公正的理念:追求福利最大化的功利主义、尊重个体权力的自由至上主义,以及提倡公民德行和共同善的政治观。

第一种观点:功利主义,其代表人物是边沁和密尔。边沁认为道德的最高原则就是使幸福最大化,使快乐总体上超过痛苦。正当的行为就是使功利最大化的行为。比如,在同一社区内,调整房屋分配,在胡言乱语的疯子的附近安置聋子和哑巴,在放荡女人的附近安置年长的女人,将严重畸形的人安排在瞎子附近。但是功利主义的缺陷主要有两个,一仅考虑综合满意度,可能会肆意践踏个体公民的权力,比如为满足观众喜好被扔到斗兽场的奴隶;二、很难找通用价值货币来衡量各种幸福与痛苦,菲利普 莫里斯吸烟报告的得失计算在道德上非常愚蠢、福特汽车对是否修补易爆炸油箱的损益计算,为一条生命标价20万美元,令陪审团动怒。密尔改进了边沁的理论,他认为从长远来看,尊重个体自由能导向最大的人类幸福,而且他提出功利主义者能区分高级快乐和低级快乐,比如莎士比亚戏剧能带来比《辛普森一家》更高级的快乐。

第二种观点,自由主义,包括第三章中提到的以诺齐克为代表的自由至上主义和之后两三章讨论的社会契约观点。自由至上主义认为每个人都拥有一种根本性的自由权,能用自己拥有的事物去做任何事,同时,我们也尊重他人这样做的权利。因此要求最小权力的政府和自由的市场,反对强制对富人征税等再分配方式,赞成辅助性自杀和自愿被杀、出售肾器官等行为。然而,市场并不是完全自由的。对于出钱雇佣志愿兵和代孕这两件事,反对者会认为,受雇当兵和代孕可能是低收入群体在几乎没有其他选择的基础上做出的抉择,并非看上去那样自愿,另外,军事服务是一种公民责任,是公民德性的体现,在代孕问题上,将婴儿和怀孕看作商品,是贬低了它们。社会契约观点将公正与自由、道德联系起来,代表人物是康德和罗尔斯。康德认为道德是出于义务,即道德责任而行事;自由是遵从自定法则行事,而非他律;而真正的理性是遵循无条件的客观原则,尊重人性,这种假想的集体同意行为“是任何一项公共法律的公正性的试金石”。他诉求于假想的同意,如果一项法律能够得到全体公众的认同,那么它就是公正的。罗尔斯认为我们要在无知之幕下思考公正,并提出两种公正原则,一是为所有公民提供平等的基本自由,二是关心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需要有利于社会中最弱势者。社会中存在如出生的偶然性、经济社会地位、天赋等很多的不平等,人们天生的“幸运”不应成为必然,所以要“与他人分享命运”,通过制度设计“有利于整体”。

第三种观点:倡导公民德性和共同善,主要代表是亚里士多德、麦金泰尔和桑德尔本人。第八章《谁应得什么》里, 亚里士多德主张目的论推理,认为为了决定某物品的正当分配方式,我们需要研究被分配职务的目的或意图,也就是说,长笛应该分配给最好的长笛演奏者。他还认为政治的目的是塑造好公民、培养好品质。通过对凯西马丁能否使用高尔夫球车的争论,生动地阐明了亚里士多德的公正理论。关于公正和权利的争论,经常不可避免地是关于社会制度的目的、社会制度所分配的物品和它们所尊敬和将来的德行的争论。第九章《我们彼此负有什么义务》中,提出了麦金泰尔的观点:人本质上是讲故事的存在,我们的存在有故事背景,我们的发展会和故事中其他人、事有联系,正是这些背景和联系共同构筑了一个人生活的前提和道德的初始点。所以除了自然、自愿的义务,我们还有团结的义务:家庭责任、爱国、忠诚……在最后一章《公正与共同善》,桑德尔教授摆明了自己的观点,为了“形成一个公正的社会,我们不得不推理良善生活的意义,不得不创造一种公共文化以容纳那些不可避免的分歧……(关于良善生活的争论)是不可避免的。公正不可避免地具有判断性。无论我们所争论的是政府救助、紫心勋章、代孕母亲、同性婚姻、反歧视政策、军事服务、首席执行官的工资,还是使用高尔夫球代步车的权利等等,公正问题都跟不同的关于荣誉和德行、自豪和认可的观念绑定在一起。公正不仅包括正确地分配事物,还涉及正确地评价事物”。最后,他对新型的共同善政治作了一些设想与期待:一个公正的社会要找到一种方式来培养公民关心全集以及为共同善做奉献,而不是漠不关心;公开讨论市场的道德限制,讨论评价一些重要社会行为,如服兵役、生孩子、教导与学习、惩罚罪犯、批准新公民等的正确方式;关注不平等的公民性后果极其逆转方式,如,存在公共领域侵蚀问题,则重建公民社会基础设施;鼓励道德参与的政治,让公民讨论有关良善生活的问题。

《公正》一书于我最大的感触是扩宽了我对公正的认识和对不同学术观点的理解。我之前会简单地认为公正就是机会平等、分配公平。对为什么平等、公平就是公正?平等、公平如何实现等问题,我却不了解。

《公正》提供了很多具体的事实和假想的案例,驱动我们去反思,追问“这是正确的吗?”。这促使我不再根据简单的个人好恶和直觉判断来确定事务的对和错,而是通过明确的,理性的政治哲学角度,重新去思考这些问题。

桑德尔教授对不同理论观点的剖析,体现了“厚此不薄彼”的学术品质,让我们学会尊重不同观点,并批判性分析问题,这是一种良好的思维品质。

对于我自己,思量公正的第三种方式:培养公民德性和共同善,让我对民主政治和社会公正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是我所支持的观点。当今社会还存在着许多不公正的现象:贫富差距逐渐扩大、腐败问题突出、消费者权益很难得到保障、不正当竞争普遍存在、政治制度不完善……加强公民的政治参与和讨论,慎议社会共同承认的美德,形成强有力的共同文化并贯彻执行,增强国民素质,这些或许是促进社会公正所必须采取的措施。

《Justice》读后感(二):《公正》内容总结和一些感想

【前言】

我是因为学期考试要准备这本书的内容总结与感想,所以自己看了《公正,该如何做是好?》(中信出版社, 2012),也看了《Justice》的视频。书中很多的理论分析,尤其是后面几章关于德性部分的内容,我看得不是很明白。于是参考了大量豆瓣读书上的书评。通过阅读书评,我基本理清了书中的思路和观点。之后我自己准备了一份内容总结与评论,里面有一些内容是摘自前辈们的书评,未注明出处,忘见谅。

【正文】

这本书是桑德尔教授根据其在哈佛大学的公开课《Justice》的内容整理而成,案例与理论分析相结合,层层深入、旁征博引、论证缜密。正如桑德尔教授在书中所写“(本书)是进行道德和政治反思的旅程,其目的并非在于向人们展示在政治思想中谁影响了谁,而在于促使读者将自己关于公正的观念付诸批判性的检验,了解自己的真实想法,以及这些想法来自何处。”该书围绕着“试图为公正和权利寻求一种远离所有争论的基础” ,将现实中诸如代孕、征兵制、税收、大学录取标准、同性恋婚姻、安乐死等案例和假想的如失控电车等道德困境摆出来,分析不同选择背后的原因和理论支持,深入浅出地介绍不同理论派别的代表人物和主要观点,分析各理论的优势和潜在问题,促使读者做出独立选择。在面对有关公正的争论时,有三种思考公正的理念:追求福利最大化的功利主义、尊重个体权力的自由至上主义,以及提倡公民德行和共同善的政治观。

第一种观点:功利主义,其代表人物是边沁和密尔。边沁认为道德的最高原则就是使幸福最大化,使快乐总体上超过痛苦。正当的行为就是使功利最大化的行为。比如,在同一社区内,调整房屋分配,在胡言乱语的疯子的附近安置聋子和哑巴,在放荡女人的附近安置年长的女人,将严重畸形的人安排在瞎子附近。但是功利主义的缺陷主要有两个,一仅考虑综合满意度,可能会肆意践踏个体公民的权力,比如为满足观众喜好被扔到斗兽场的奴隶;二、很难找通用价值货币来衡量各种幸福与痛苦,菲利普 莫里斯吸烟报告的得失计算在道德上非常愚蠢、福特汽车对是否修补易爆炸油箱的损益计算,为一条生命标价20万美元,令陪审团动怒。密尔改进了边沁的理论,他认为从长远来看,尊重个体自由能导向最大的人类幸福,而且他提出功利主义者能区分高级快乐和低级快乐,比如莎士比亚戏剧能带来比《辛普森一家》更高级的快乐。

第二种观点,自由主义,包括第三章中提到的以诺齐克为代表的自由至上主义和之后两三章讨论的社会契约观点。自由至上主义认为每个人都拥有一种根本性的自由权,能用自己拥有的事物去做任何事,同时,我们也尊重他人这样做的权利。因此要求最小权力的政府和自由的市场,反对强制对富人征税等再分配方式,赞成辅助性自杀和自愿被杀、出售肾器官等行为。然而,市场并不是完全自由的。对于出钱雇佣志愿兵和代孕这两件事,反对者会认为,受雇当兵和代孕可能是低收入群体在几乎没有其他选择的基础上做出的抉择,并非看上去那样自愿,另外,军事服务是一种公民责任,是公民德性的体现,在代孕问题上,将婴儿和怀孕看作商品,是贬低了它们。社会契约观点将公正与自由、道德联系起来,代表人物是康德和罗尔斯。康德认为道德是出于义务,即道德责任而行事;自由是遵从自定法则行事,而非他律;而真正的理性是遵循无条件的客观原则,尊重人性,这种假想的集体同意行为“是任何一项公共法律的公正性的试金石”。他诉求于假想的同意,如果一项法律能够得到全体公众的认同,那么它就是公正的。罗尔斯认为我们要在无知之幕下思考公正,并提出两种公正原则,一是为所有公民提供平等的基本自由,二是关心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需要有利于社会中最弱势者。社会中存在如出生的偶然性、经济社会地位、天赋等很多的不平等,人们天生的“幸运”不应成为必然,所以要“与他人分享命运”,通过制度设计“有利于整体”。

第三种观点:倡导公民德性和共同善,主要代表是亚里士多德、麦金泰尔和桑德尔本人。第八章《谁应得什么》里, 亚里士多德主张目的论推理,认为为了决定某物品的正当分配方式,我们需要研究被分配职务的目的或意图,也就是说,长笛应该分配给最好的长笛演奏者。他还认为政治的目的是塑造好公民、培养好品质。通过对凯西马丁能否使用高尔夫球车的争论,生动地阐明了亚里士多德的公正理论。关于公正和权利的争论,经常不可避免地是关于社会制度的目的、社会制度所分配的物品和它们所尊敬和将来的德行的争论。第九章《我们彼此负有什么义务》中,提出了麦金泰尔的观点:人本质上是讲故事的存在,我们的存在有故事背景,我们的发展会和故事中其他人、事有联系,正是这些背景和联系共同构筑了一个人生活的前提和道德的初始点。所以除了自然、自愿的义务,我们还有团结的义务:家庭责任、爱国、忠诚……在最后一章《公正与共同善》,桑德尔教授摆明了自己的观点,为了“形成一个公正的社会,我们不得不推理良善生活的意义,不得不创造一种公共文化以容纳那些不可避免的分歧……(关于良善生活的争论)是不可避免的。公正不可避免地具有判断性。无论我们所争论的是政府救助、紫心勋章、代孕母亲、同性婚姻、反歧视政策、军事服务、首席执行官的工资,还是使用高尔夫球代步车的权利等等,公正问题都跟不同的关于荣誉和德行、自豪和认可的观念绑定在一起。公正不仅包括正确地分配事物,还涉及正确地评价事物”。最后,他对新型的共同善政治作了一些设想与期待:一个公正的社会要找到一种方式来培养公民关心全集以及为共同善做奉献,而不是漠不关心;公开讨论市场的道德限制,讨论评价一些重要社会行为,如服兵役、生孩子、教导与学习、惩罚罪犯、批准新公民等的正确方式;关注不平等的公民性后果极其逆转方式,如,存在公共领域侵蚀问题,则重建公民社会基础设施;鼓励道德参与的政治,让公民讨论有关良善生活的问题。

《公正》一书于我最大的感触是扩宽了我对公正的认识和对不同学术观点的理解。我之前会简单地认为公正就是机会平等、分配公平。对为什么平等、公平就是公正?平等、公平如何实现等问题,我却不了解。

《公正》提供了很多具体的事实和假想的案例,驱动我们去反思,追问“这是正确的吗?”。这促使我不再根据简单的个人好恶和直觉判断来确定事务的对和错,而是通过明确的,理性的政治哲学角度,重新去思考这些问题。

桑德尔教授对不同理论观点的剖析,体现了“厚此不薄彼”的学术品质,让我们学会尊重不同观点,并批判性分析问题,这是一种良好的思维品质。

对于我自己,思量公正的第三种方式:培养公民德性和共同善,让我对民主政治和社会公正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是我所支持的观点。当今社会还存在着许多不公正的现象:贫富差距逐渐扩大、腐败问题突出、消费者权益很难得到保障、不正当竞争普遍存在、政治制度不完善……加强公民的政治参与和讨论,慎议社会共同承认的美德,形成强有力的共同文化并贯彻执行,增强国民素质,这些或许是促进社会公正所必须采取的措施。

《Justice》读后感(三):美好社会制度的三个维度:财富,自由,美德

怀着对当下社会现状和一些道德困境的观察与思考,哈佛大学的桑德尔(Sandel)教授请来了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卢梭(Rousseau),边沁(Bentham),洛克(Locke),密尔(Mill),康德(Kant),罗尔斯(Rawls),诺齐克(Nozick),弗里德曼(Friedman)等哲学家,参加一场题为“公义:什么是正确的事?”的座谈会。

一个好的社会制度,应该是什么样的呢?桑德尔开宗明义。

边沁首先发言:当然是能给每个人都带来好处的。如果不能照顾到每个人,就应该是能给大多数人带来福利和快乐的。

嗯,桑德尔点了点头。但是,如果这个福利与快乐是建立在少数人的痛苦之上呢?比如,古罗马人把奴隶扔给角斗场上的野兽,作为大多数的观众们在观赏奴隶与野兽血肉厮杀之中获得了快乐,牺牲的也只是作为少数人的奴隶。按照多数人福利的观点,这件事是不是正确的呢?

边沁没有说话。

1884年英国失事船只上的三个人为了生存,吃掉另外一个病弱的同行少年,是不是正确的呢?在传说中的幸福之城,被关押在地下的那个小孩,是不是应该为了全城人民的幸福受到这样的对待?

如果失控电车的轨道尽头有五名毫无防范的施工工人,是不是把某个无辜的胖子推到轨道上,以一个人的生命换取另外五个人的生命就是正确的呢?

2005年突击阿富汗的美国空军,因为放过一名路过的当地牧羊人,而导致行动暴露任务失败损失三名士兵的行为是不是不正确的呢?

把人的生命贴上价格标签是不是对的呢?人的生命,价值又是几何呢?

边沁保持沉默。

一旁的密尔发话:牺牲他人自由和利益带来的快乐,是一种低层次的快乐,带来的只是短暂的好处。从为大众谋长远福利来看,我们应该追求高层次的快乐,这种快乐应该充分尊重每个人自由选择的权利,也要建立在当事方同意的基础上。

那么,只要保证每个人自由选择建立同意就够了吗?给一个遭遇飓风的老人家修理厕所就索价几万块,尽管是在老人家同意支付的情况下,也是正确的吗?1986年的美国代孕母亲案件,既然是你情我愿的协议,为什么会引起那么大的纷争呢?美国内战时实施的强制征兵,可花钱雇佣他人替代,以及近些年外包的雇佣军,哪种是公平正确的征兵制度呢?桑德尔反问。

卢梭说,关于征兵制,我想提出一个citizenship的概念,作为公民,权利和义务都是爱国主义的一部分。

至于说每个人的充分自由,如果我就是不爱系安全带,交通法凭啥规定我必须系呢?桑德尔有疑问。

公民完全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如果人人可以为所欲为,反而是玷污了自由。卢梭回答说。

弗里德曼则说:可我就是喜欢挥霍钱财与青春,你管我老了捡破烂还是睡天桥啊,我乐意!政府凭啥规定我每个月必须要交养老保险?凭啥规定最低工资500块,害得我连个300块的工作都不着。我就乐意在街上的剃头摊子剃个两块钱的小平头,那个叫美容美发职业协会的凭啥说我这是不正当交易?难道这就是为了长远福利?我自由吗?我自由吗?

看吧看吧,诺奇克说,这就是伪自由市场。真正的自由市场应该是纯粹自由的,不应该承载什么福利不福利。只要大家起点是相同的,途径是合法的,在自由市场上做的一切交易就都是公平的。当然了,对于起点是否相同,途径是否合法的判断不是那么容易。有时,我们也给少数民族一些优惠政策啥的,但是,旨在补偿过去,与大众福利无关。我就看不惯有些个人,特别是穷人,动不动就说要均贫富啥的,要打倒盖茨,打倒乔丹,分他们的家产。你们凭啥?这种行为,分明就是掠夺个体的劳动果实,剥削他们的劳动时间,强占人家的私有财产,这跟掠夺个体本身的奴隶制有啥区别?

呃。。。诺兄表这么激动嘛。桑德尔说,我不否认,个人拥有自身,私有财产当然是合理合法的,可是,我想问,是不是一个人可以全部的拥有自己呢?如果盖茨在出生时被上帝丢到的不是美国而是中国呢?如果乔丹被穿越到200年前呢?他们还能发挥他们的才智技术吗?他们还能像现在这样成功吗?

在座的陷入了思考。停顿了一下,桑德尔继续发问:如果说每个人都是完全自由的,每个人都完全拥有自己,为什么2007年那个在病人要求下帮助实施安乐死的美国医生会被判刑呢?为什么2001年那个与受害者达成协议之后将之杀掉并做成食物的德国人会获罪呢?为什么时至今日买卖人体器官仍然只能在黑市上进行呢?这难道不是对个体自由的侵犯吗?

洛克坐不住了:自由当然没错。只是我们也不应该违背上帝的意志。仁慈的上帝赐予我们美好的生命,可不是让我们拿去买卖交易自我蹂躏自我摧毁的。

康德清了清嗓子:我相信上帝。但是,我们的生命与自由并不是上帝赐予的,也不是我们自己赐予的。作为人,一种有理性的生物,我们值得拥有尊严和尊重。这种尊重与爱无关,与同情心也无关,只是出于人性,只是因为,对方是一个人。所以我认为公义既不是追求全民福利最大化也不是允许每个个体充分自由,而是给每个人分配他所值得拥有的事物。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但不是理性。每个人都拥有自主选择的理性和能力,虽然不是任何时候任何选择都是自主的理性的。自由市场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只是一种为了满足自身需求的不得已的选择,是一种将个体作为达到某种外在目地的工具,实质上是一种受他人支配的“自由”。只有当个体排除自身欲望与偏好,摆脱外界压力后做出的自发性选择才是真正的自由。人类要达到至善,就必须挣脱对快乐的喜爱和对痛苦的厌恶这些情感直觉的统治,炼就纯粹理性。

那么,怎么做才算得上是纯粹理性呢?在大家好奇的注视下,康德说,其实就是遵循个体赋予自身的一套原则。这套原则也叫终极道德的二元论:第一,从道德上讲,做某事或某个选择是出自内心的责任感,而不是个人好恶;其次,从自由的角度说,推崇的是受自发自律的自由,而不是受各种欲望利益支配的自由;再次,遵循在任何情况下都坚持的具有普适性的定言命令,而不是受条件情境影响的假言命令。总之是将人视之为人,一种目的而非手段;最后,从立足点上描述,就是理智先于情感。

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动机决定道德。桑德尔总结说,好的品行源于好的动机,不论其产生的结果如何。做一件事只是因为自己认为是正确的,而不是因为这件事能带来利益,快乐,方便,这才是具有价值的动机。在倾向性动机与责任感动机之间,只有后者才具有崇高的意义。是这样的吗?

对,这正是我的道德动机论。康德补充说。比如乐于助人是值得表扬和鼓励的,但值得尊重的只是其中出自责任感的动机,而不是另外那个帮助别人可以让我快乐的动机。

嗯,这么说的话,如果杂货店的店主做到童叟无欺是因为怕被人发现坏了名声的话,这种动机就是不道德的。如果马里兰大学的学生宣誓拒绝作弊只是为了校内商店的折扣卡的话,这种动机也是不道德的。那个只是出自内心的责任感驱动而向法官主动交待自己拼错了一个词的拼字小英雄则是道德的。可我还有一些难题。桑德尔向康德发问。如果我的朋友被人追杀躲到我家,当杀手来敲门问我是否见到我朋友时,我该对他撒谎吗?我该怎么回答?我该怀有一个什么样的动机去做这样的回答呢?

不!你当然不该说谎!康德当即作出回应。所有的谎言,即便是善意的,也是对道德,对个人的一个侮辱。虽然对方是个意图杀人者,但他仍然是一个人,仍然值得得到你的实话和尊重。误导性的实话是我对你的建议,一个可接受的回答或许是这样的:我半小时前见过他,但现在他并不在我视线范围之内。这样既保证自己没有撒谎,也不至于出卖朋友,虽然要冒着被对方怀疑的风险。

哦,难怪克林顿在性丑闻案上的辩解是“我并没有与莱温斯基建立性关系”,而不是“我并没有跟莱温斯基发生性行为”。桑德尔笑着说,看来彻头彻尾的谎言与模棱两可具有误导性的实话之间是有区别的。那以后如果我收到一条不喜欢的领带时,我可以说,哇塞,好“特别”的礼物!

众人皆笑。

可是问题是,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套自己的。。。呃,这个句式让我有点想吐,桑德尔自嘲地笑了笑,然后说,一套自己的规则,指导着个体在社会中的各种行为。这套理想的规则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洛克说,嗯,每个人都自动接受所在社会给予的隐形契约就好了。

可是,谁来保证这个隐形的社会契约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呢?桑德尔说,恐怕人人对此都会有质疑吧。

“无知之幕”。罗尔斯发言了。就是假设每个人都站在一个大幕之后,对自己和他人的身高外貌身份地位种族宗教财富等所有信息一无所知,然后大家一起来想像一个公共生活的社会契约,这才可以保证契约对于每个人的公平公正性。这种初始平等原则就是我所信仰的自由平等主义。

嗯,听上去很公平。但是问题又来了。桑德尔追问道。人生来难道就公平吗?有的人生下来就是爱因斯坦,有的人生下来就是贝多芬,有的人生下来就是盖茨,还有的人,生下来就是富二代。。。要是追求你提倡的初始平等原则,是不是要把爱因斯坦打的傻一些?贝多芬是不是该被送去弹棉花?盖茨是不是应该专心去玩游戏而不是做微软和慈善?这些人(富二代除外)的天资才华都要被剥夺被掩盖吗?若是如此,谁还有发挥天赋努力拼搏的动机呢?

其实,存在不代表合理,拥有也不代表值得。罗尔斯缓缓地说。我们拥有某种天赋,不表示我们值得拥有它和它所能带来的好处。我们应该学会“分享彼此的命运”。换句话说,就是人人发挥自己的长处,并把收获与他人分享,回馈给全社会。如此一来,我们整个社会就是积极向前不断提高的了。比如,盖茨没有全世界的去挥霍他的巨额钱财,而是带头做起了慈善事业,这就是一种与他人分享命运的方式。

桑德尔带头鼓起掌来。然后接着说,尽管这种无私的责任感值得赞赏,可仍然有很多人质疑某些“分享命运”的方式的公平性。比如,某些美国大学入学的种族偏向政策。难道仅仅因为是生为白人,就要失去同等条件下的入学资格?当代的德国青年在面对犹太幸存者时是否要抱着负疚的态度呢?面对反对让个体去承担祖先过错的道德个人主义者,我们能说他们是错误的吗?

这时亚里士多德开口了:好吧,我想说,正如康德所说,理想的公义应该是目的导向的。比如,一把好的长笛,不应该被以权势地位高低来分配它的归属,也不应该以金钱多寡分配,更不应该以个人品德高下来分配,最适合它的归属是最会吹长笛的那个人。因为长笛被造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被人吹,吹的好听的。但除了考虑目标实质,大众生活的公义规则,也应该是崇尚美德的。政治体系和公共政策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发展经济和防御国家,也应当承担教化公民培养良好品德的职责。单纯去追求分配的公平并不是公义的本质。良好品德的培养,只能通过实践获得;美好制度的建立,只能通过参与达到;美好的社会,是政治实践的产物。

我非常同意这个观点。桑德尔补充说,正如我认为最好的网球场,既不应优先开放给校董会,也不应是诺贝尔奖获得者,而应优先开放给打的最好的网球职业选手。大学入学资格的种族偏向,如果视之为继承祖先历史的我们在补偿他人的同时培养自身品德的话,就更易被大众所接受了。不管是天生要承担的职责,个体自愿承担的义务,还是某种集体特定的团结性义务,都是道德责任的一部分。但显然,这几种职责之间也会产生矛盾。比如当自己的哥哥犯案在逃,是选择诚实举报大义灭亲,还是选择宁死不招保卫兄弟情谊?当面临这样的道德困境,有谁能在两难之选中做到真正的“公义”呢?爱国是一种美德,还是一种集体性偏见?诚实是否应该凌驾于其他品质之上?近年来美国社会关于同性婚姻,禁止堕胎,干细胞实验等问题的争论一直沸沸扬扬,也反映了公众对于法律制度是否应带有道德色彩的质疑。尽管尽量保持中立,公共政策但仍无可避免要涉及美好生活的本质意义是什么。纵观下来,带有道德色彩的政治才是通向公正社会的基础。

在座的哲学家们有的点头,有的表示质疑,有的似乎若有所思。

再来回顾这里提到的每个案例,桑德尔继续陈词,它们都导向了个体与社会,对福利和自由之外的,公民道德的追求。我认为,公义不仅是探讨如何正确地分配事物,也是该如何正确地看待和评价事物。简言之,通往公义之路的三个条件就是:最大化福利,尊重个体自由,追求美好品德。

好了,谢谢大家的启迪与贡献。我要去备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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