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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读后感100字

《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是一本由笙离著作,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页数:312,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读后感(一):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不知道是因为看的时机,还是因为我个人心理状态的变化,这本被人称道的温暖治愈系言情,竟然没有一点打动我。其实已经存了很久了,一直提不起兴趣看,有朋友强推,才又翻出来。想起前阵子看的请回答1988,也是一样,没有像别人说的那样感动。这是为什么呢,客观来说,这本书看完就立马忘了,忘了情节,忘了人物,只记得一堆中药名称,想起那本说美食的书,声声慢,锖青磁。这本书最大的弱点就是,男女主性格不丰满,情节倒算了,隐隐的高干文,一些无关紧要的旁枝末节,毫无悸动的进展。大概只是不合我的口味吧。真的,比顾漫,差的太远。

《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读后感(二):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

看完了《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一开始看的时候觉得这个好像..很静啊?不太好看吧?但当我努力多看了几页的时候,我发现我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如同它的书名说给我的感觉是一样的,是温柔的、安静的、舒适的感觉。读起来看似平淡的,其实也并不平淡。 男主和女主的相遇很意外也可以接受,因为女主生了病去医院就诊正好是男主。男主和女主也可能因为那时候注意到了对方,才会出现下面的故事吧? 其实生活在也是如此,突然注意到了对方,结果发现好像很容易经常碰巧遇见对方?然后就会发现世界真的说大很大,可说小也就这么一点儿,可能自己朋友的朋友就是对方的朋友吧? 总体来说这本小说读起来让人有种很快安静下来的感觉,平平淡淡才是生活。甜而不腻,每个角色我都挺喜欢的。 其中我单纯的很喜欢喜欢男主的那个女孩最后死心了的时候自白?的那段话: 就这样吧,她对自己说,再等下去已无意义,女人一生能有多少年华去等待一个永远不会把视线停留在自己身上的人。年少轻狂已过,她的青春已经被挥霍在刻骨却无回应的爱恋上,所剩无几,她的人生还很长,会出现一个爱她、疼她、呵护她的男人。 单恋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可也是最幸福的事,毕竟那个时候,我们都没有后悔单恋过这样一个人——对自己来说独一无二的人。 最后,我们微笑着祝福他,即使再留恋、心痛,笑容再勉强,也要放手。 可是我们都知道,爱过他,是曾经做过最好的事。 还有后记的那一整篇我也很喜欢,不知道为什么,没来由的喜欢而已

《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读后感(三):如中医般的暖男爱情故事

我当年选学校的时候,一心想学中医,我下床的姑娘跟我说,你不混到七老八十出不了名,在别人各种打击下,然后放弃了。后来毕业的时候,我跟我妈说我把工作辞了吧,去给人家中医当学徒吧,我爸又说,咱家又不是祖传中医,你能学出个啥?还是老老实实地工作。

后来,我就想那我嫁个中医世家的不就行了?嗯,这种时候,看小说就对了。

这是个治愈系的故事,暖男,但应该是作者早期的故事,行文不是那么流畅,平淡的故事里充满着温暖,没有那种韩剧式的狗血,也没有大奸大恶之人,这也是一种出色。哎呀,看完,就会想,我当年的白马王子怎能只在书里出现,这种日久生情的爱情,虽不是霸道总裁般地跌宕起伏,但这种渐进式的爱情啊,才是更贴近生活咩。

我看故事深受红楼梦的影响,总觉得每一个出场的人物都应该有TA存在的必然性

比如说文章开始的科技峰会里其他人物的出现,不应该只是引出了严恒的存在。个人觉得但凡说句话,有个场景的人物,都应该为TA在小说里的存在提供联系。

个人觉得比较大的漏洞是:男二后来的劈腿对象和她女儿的故事。总觉得乎有点虎头蛇尾,得讲明白小女孩为什么那么怕妈妈?她为什么又跟男二分手?如果只是为了让女主明白男二已经跟劈腿对象分手了,那么宁愿不要让这个女子就这么出现一个场景,通过男二得知,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

因为男主是中医师,所以整篇文章里对方剂的描述比较多,个人觉得有点过多,有时候一不留神会成为累赘,而不是锦上添花。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但我偏爱会中医的故事和人物。

《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读后感(四):寄当归

人说,真爱的第一个征兆,在男孩身上是胆怯,在女孩身上是大胆。

何苏叶,那个右颊有酒窝的男人,那个手指修长骨节分明的男人。他出身医生世家,身为中医却打得一手华美的外科结。他内能煮粥煲汤厨艺了得,外能悬壶济世开得一手好方子。从最初单纯的医生病人关系,慢慢不自觉地挂念,到后来愿意看着她幸福。以借书之名为她备各种药方,特殊时期的针灸与姜茶,接方剂时的作弊。。。何苏叶做了那么多,却依然没信心。幸好最后他问出了那句:“丫头,你能不能,认真地考虑一下我?”

爱情里最纠结的,莫过于暧昧期。

沈惜凡,酒店房务部经理。工作时精明干练,生活中甜蜜温馨,能在高跟鞋与虎头棉鞋间潇洒转换。相遇时,他们都是有过去的人。她的初恋男友另结新欢而分手;他的女友因出国而离开。受过伤的两个人虽彼此有意,却未能坦白。第一次见面就注意何医生的名字,圣诞节的巧克力回礼,送出一半的郁金香,因他而看的中医书,怕他失忆忘了自己的眼泪。。。那么小心翼翼患得患失,怕他生气怕他不理自己。

这世间有两种最浪漫的感情:一种是相濡以沫,一种是相忘于江湖。

与次爱的人相忘于江湖。严恒之于沈惜凡,是年少懵懂时肆意挥洒的热情。爱过伤过哭过笑过,烟花燃尽后相见不如怀念。张宜凌之于何苏叶,是深渊里递来的温暖,是男人该负有的责任,是剥离后治愈了的伤口。

与最爱的人相濡以沫。这个城市有那么多医院,医院里有那么多医生,而我偏偏遇见你。爱情最美好的,莫过于我爱着的那个人,他也爱着我。确定关系后的两个人,我为你洗手做羹汤,你为我跨洋过海来。不需要多瑰丽的语言,只要你陪着我,一起来细水流长。庙堂之高,江湖之远,我们一起走过。

青春是一场颠沛流离的殇,而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

《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读后感(五):归人

一直很喜欢这本书,这大概是第四遍重读了,还是觉得很温暖。

第一次看的时候,总觉得他们之间的爱情来得太慢太慢啦,这一次看的时候突然觉得,再这样匆忙的人世里有一个能陪你慢慢来的人,是一种多么难得的幸运。

不可否认,作者自己的经历或者说她写这本书的初衷给这本小说加了很多分,扪心自问一下我能否因为喜欢一个人然后去了解他所有的事,甚至到在完全陌生的领域里成为半个专家的地步。

太难了,且不说没有回应的喜欢注定只是不断地消耗自己,生活里有太多需要应付的事让我们不能纯粹为了爱而活。

大概是看完这本书以后变得喜欢吃冰糖葫芦的,也许是因为我也想要找到一个能在冬日街头递给我一串糖葫芦的人。这次看完以后还给自己买了一大碗果冻,那种寒冬腊月有人送你一个喜欢吃的东西的感觉,实在是,让人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书里有很多个地方写到沈惜凡因为一点点很小的事情而眼角湿润,每次读到那些地方都觉得自己也很想哭。年岁渐长能让我们在某个瞬间动容的,往往不是惊天动地的山盟海誓,那些东西太耀眼,我们欣赏这一刻竭尽全力的绚烂,也预防着接踵而至的冷清。恰恰是那些最不以为意的东西,在某一刻准确地击中了因为孤独而不得不武装起来被刻意忽视的失落和脆弱,温暖从天而降的那一刻,受宠若惊,只能用眼泪回报和铭记。

最喜欢的一段是沈惜凡发现自己没有带钱,打电话给何苏叶,问他能不能来接自己。

如果你也曾在行色匆匆的夜晚街头,一个人彷徨无措的话,你大概也能明白那种,忽然有了一个可以等待的人的微末的期望,以及当你真的看到那个人风尘仆仆地出现在你面前,跟你说“走吧”的时候,那种,没有尽头的长路突然亮起了一盏又一盏灯的感觉,觉得好像紧紧抓着这一点力量,就又可以支撑自己走很长很长的路了。

每个人的心,都有无法设防的时候。我长久地固执地寻找着一个能让我觉得舒服和安心的爱人,直到你出现,我终于可以坦然地走向你,带着一切好的不好的东西,相信你可以陪着我,而我们都不会再孤独。

我终于找到了一个贴切的可以形容我喜欢的男孩子的笑容的表达

温文尔雅又带着一丝顽皮

以及

他虽然出现在你们之后,但他在我心里--是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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