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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和一座城作文500字

一个人和一座城作文500字

提升写作能力,做到手到擒来,希望这篇文章对您的作文能力提升有帮助,特地精心编写的一个人和一座城作文500字。

第一篇

军训,让我有点想念以前的日子,在那些日子里,那个拼搏的自己。

突如其来的高强度训练让涣散了两个月的身体有些吃不消,让用大脑生存的我有些无法适应。

在烈日炎炎下站军姿,那感觉不是一般难受!周围一个个的“发热机”,围起来环绕着我们,闷热难当。我把思想放空,任身体忍受苦痛,想起了初三老师的经典:“人到这世上便是来忍受苦难的!”老师的身影在眼前浮现。也许,我也晕了。“不要动!”突然间,教官那有点刺耳的声音传来,严肃又严厉。

随着时间的流动,心底的那种声音越来越响,“放弃吧!只要说声不舒服就可以休息了!”可一直被心抗议,我不想,也不会。记忆随时间深入,那是中考前的一天夜里,亮如白昼的灯光像极了此刻阳光的刺眼,我还在看书,上眼皮与下眼皮在打架,心底也是那个声音……其实没人强迫自己,只要想休息,只要说一声就行,那叫做自己骗自己。

如果你真的累了,你可以停下来休息一会,但是,请不要自甘堕落。

无视心底的声音,依旧站立在骄阳下,不抛弃,不放弃,与那个夜晚一样的选择,也是一样的结果——我坚持了下来。我与睡意拼搏,他不能阻挡我的脚步。我与涣散拼搏,他不能阻止我的前行……

我的心是一座小小的城

没有太多的市场

没有过多的居民

有一束花开的风景

有一片疯掉的声音

只容得下一个人

也只能容下一个人

那个在黑夜中,在骄阳下,不断拼搏的身影——自己!

第二篇

“我家住在江之尾,半城山半城水,山中楼宇高,水边柳丝垂……”这美妙的歌曲唱的就是我的家乡,一座位于长江之滨的美丽城市,它的名字叫芜湖。10年前当我出生的时候,它在中华大地上还只是个小有名气的三类城市,如今却已经融入长三角城市群,并成为其中重要的一员。迅速崛起的江城芜湖有着怎样的故事呢?且听我慢慢道来。

以前,我家一直居住在润翔花园,听爸爸说30年前这里是老火车站。后来因城市发展的需要,就沿着铁路线往北约300米,建了一个较大的火车站,也就是现在的芜湖新火车站西站房。幼时的我最喜欢趴在窗台上,哼着小歌,一只手托着下巴,有节奏的打着节拍,一只手点着面前经过的一列列火车,一节节车厢,颇有点指点江山的气势。那一列列火车,那一节节车厢,带着我七彩的憧憬的梦,驶向远方……幻想着有一天这条“长龙”能够载着我去北京天安门、上海的外滩和厦门的鼓浪屿。“呜--呜--呜--”,火车的轰鸣声伴随着我一点点长大了。

记得第一次坐火车是我3岁半的时候,外婆带我到合肥小姨家玩。当时正值春运返程末期,火车还没到站,站台上就已经“人满为患”了。第一次见到如此“奇观”的我,异常兴奋,“站台上的旅客们请注意——站台上的旅客们请注意——”手持大喇叭的车站工作人员满头大汗地维持着秩序。火车刚停稳,大家就蜂拥而上,年迈的外婆带着小小的我几乎是被“挤”上了车。第一次坐火车的经历没有想象中的美好,车厢里拥挤不堪,要经过“长途跋涉”才能找到自己的座位。座位上、过道里挤得都是人,当时就在想,自己要有一双“隐形的翅膀”飞到合肥该有多好啊!车上外婆告诉我,限于交通条件,当时的芜湖人要想出远门,多数只能选择坐普通列车。

随后的几年,经济的发展让芜湖火车站客运地位不断增强,在众人的期待中,可以运行高铁的芜湖新火车站开工建设。那时的我,每天下午幼儿园放学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趴在窗口,用望远镜“侦查”不远处正在建设中的新火车站,盼望着它早点建成通车,带我去远方。谁知心想事成,这样的机会很快就来了。2015年末,我的眼睛有了近视倾向,爸爸决定带我去南京儿童医院做检查。为了满足我的心愿,这一次我们坐的是芜湖到南京南站的高铁。宽敞明亮的候车大厅,干净整洁的座位,穿戴一新的乘务员……盛装迎宾的芜湖新站完全刷新了我对之前老火车站的印象。进入月台后,不大一会儿,一辆银色的子弹头和谐号列车向我们身边驶来。停车后,车厢门正好就在我们面前,太神奇了。走进列车,只见车窗明亮又干净,车内是一排排蓝色座椅,每个座位前都有一个餐板。在畅通无阻的情况下,我们很快找到了自己的座位,再也没有了以前坐火车的拥挤。车内空气也清新,抽烟的人们都自觉地走到车厢接头处去“过烟瘾”了。列车开动了,速度既快又稳,没有普通火车咣当咣当的节奏声,坐在上面几乎感觉不到它在动。窗外的景物风一般掠过,繁华的街区、美丽的山野,还有一片片花田,犹如一幅幅美丽的画卷。

2016年的一天,我正在家里做作业,“嘚嘚嘚嘚……”,原本安静的楼下传来了机器的操作声。我好奇地打开窗户,只见几台大小不一的挖掘机正在有条不紊地作业,原来是一批铁路工人正在拆除废弃的老铁轨。后来才知道,这是商合杭高铁安徽段已经正式开工建设了。随着高铁成为芜湖人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千里江陵一日还”早已变成现实,更为城市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模式与机遇。

一列车,一座城,一个梦。当如虹的列车穿越芜湖城市主城区的“空中高铁走廊”之上时,这座城市正在发生着化蛹成蝶的巨变……而我也将带着飞向远方的梦想,和我的家乡芜湖一起,走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上。

第三篇

一个人感动一座城

回想起那个几年前的11月,那次,那天,一座美丽富饶的城市—— 金华在为一个身为武警兵官的25岁小伙哭泣。一次次鞠躬,一滴滴眼泪,无不深刻体现了金华人民对这个叫孟祥斌叔叔的敬意。是谁,不顾家人难得的探望,用自己的生命撑起另一个人的生命,用自己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让数万人民悼念;是谁,让古老的通济桥为他哭泣;是谁,用军人的身份见证了那份大无畏与勇气可嘉的品质。

那天,孟祥斌在陪伴家人的情况下,竟然毫不犹豫地跳到冰冷的婺江水中,用尽自己全身所有的力量撑起跳江者的身体,跳江者得救了,而敬爱的孟祥斌叔叔却由于体力不支而离开了这个世界。看完这则消息,我只有两个想法:1、我为那位跳江者当时的想法感到不解,为什么会想到跳江自尽呢?一个人的生命来之不易,有许多人想活着,但依然被死神带走了,而你却相反,想离开这个世界,如果你在什么方面遇到困难,我相信世界上会有许多人帮助你;你需要钱,我们可以为你募捐;如果你在事业上有什么不顺,你只要相信自己,你努力了,依然可以东山再起。难道你死了,别人都不会伤心吗?你的家人不会难受吗?一句话说的好:把你的忧愁与痛苦与人诉说,你的忧愁会少一半,然而,将你的快乐分给别人一半,你会更快乐。2、我佩服孟祥斌叔叔的勇气,但我更尊敬他,拥有3张献血证,每个人都说“一滴血三年”,一滴血要花三年才能恢复,而孟祥斌叔叔献出了多少血呀!我们都应该尊敬孟祥斌,用自己的生命换回一名他毫不相识的女子的生命,这让我是多么感动呀!

这一次你纵身一跃,滔滔婺江见证壮烈,这一次你奋力的托举,托起生的希望震撼人间;这一次你永远离去,传扬正气如唱大风歌;这一次虽不再醒来,却用生命的光芒照亮人间,把生给别人,用死铸就军魂,古老的通济桥为呜咽,金华山水为你铭记;这一次你纵身一跃,滔滔婺江见证壮烈,这一次你奋力的托举,托起生的震撼人间,把生给了别人,用死铸就军魂;英雄救灾身边,英雄并不遥远,你用军人的脊梁换起一座丰碑,一座永恒的丰碑。

第四篇

梦想是伟大的,它给予了人勇敢,使人拥有了目标,向着它而冲刺奔跑,可就因为它是梦想,所以有许多人都觉得遥不可及,望而却步,认为即使自己多么努力,也未必能到达那成功的彼岸,拥抱梦想……

但是有这么一些热心人士,他们会为了别人的梦想而付出心血,用尽全力,不管用什么办法,都要将那一个个患绝症的儿童们的梦想实现,让他们在离开这世界之前,感受到人世间的温情,让他们感到快乐幸福,毫无遗憾地走向那光明圣洁的天堂。

在美国的2013年11月15日,一名患白血病的5岁男孩迈尔斯·斯科特,在整个旧金山市的帮助下,成功实现做蝙蝠侠拯救世界的梦想。

迈尔斯住在加州最北部一座小城市里,那儿距旧金山市有着600公里的车程,路途遥远,可为了迈尔斯那张羞涩纯真而虔诚的鲜红脸庞,那稚气未脱却坚定的话语:“像蝙蝠侠那样惩恶扬善才算是英雄!”整个“梦想成真”公益组织全部发起活动,召集了所有志愿者配合一起,将迈尔斯请到了旧金山,开始他的梦想之旅。

当天,美国旧金山化身为影片《蝙蝠侠》中的高谭市,陷入了重重危机之中,随时等待着英雄的降临。而这时的迈尔斯已全副武装,穿着为自己量身订制的黑色战袍,蓄势待发。在此同时,在这闹市区的电视大屏幕上,出现了奥巴马的视频:“加油,迈尔斯!去解救高谭市。”“蝙蝠侠”迈尔斯听此情形,二话没说,与电影中的蝙蝠侠一样在话音回旋之际,立刻开着黑色蝙蝠车,驾着长风,疾驰赶向高谭市。在成年蝙蝠侠与警员的陪伴下,迈尔斯这个蝙蝠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火速解决了种种危险困难,解救了被困的吉祥物,又成功用了5分钟时间便拆除了女子身长的炸弹,还将3名抢劫银行的劫匪顺利擒拿归案,将整个高谭市成功解救,救民于水火之中,成了真正的英雄……

是的,这是一部现实版的《蝙蝠侠》,是一部美国式纪实温情大片,饱含了全市人民对迈尔斯的爱与奉献,使迈尔斯像蝙蝠侠一样体验了一回当英雄的梦想,全市人民都在为迈尔斯的勇敢而加油鼓劲。连总统奥巴马也亲自为迈尔斯助威!一个人的梦想,整个市都在行动!爱就是这么伟大,从来就不需要解释。就在那一刻,迈尔斯感到了世界那前所未有的美好!一个孩子的梦想,全世界都在关注,为他喝彩。

美国,一个伟大科技迅速发展的国家,它同样充满了爱,甚至比其它国家更充满温情,如果我们心中神圣的中国也能够如此,为了小梦,成就大爱,那么我们中国将变得更加幸福繁荣!

第五篇

寻寻与觅觅,终是坐困于孤城。

——题记

当初,读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杨绛的《我们仨》,杨绛眼中的钱钟书总带着“痴”气,而我看到的只是钱钟书先生为众人所倾倒的成就。于是,我翻开了《围城》。

《围城》写了方鸿渐留洋回国后的种种经历:有买“假学位”的“高明”,对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不同的感情,还有工作的“不如意”……

方鸿渐作为当时的知识分子,“阴差阳错”出国留学,等钱花的差不多了,也就计划回国了。回国的船上,先是和鲍小姐暧昧不清,后对苏小姐也是如此。自此,他进入苏文纨这座城,他妄图逃离,向往唐晓芙,却无疾而终。到了三闾大学,他进入了一座小城,可他在这座城里,仍是苟延残喘,于是他回家了,回到了这个他以为是避风港的地方,然而更可笑的是这个家最终在他心里已经不再是家。

不容置疑,这本书很有趣。诙谐的语言常让我发笑,讽刺的东西却让我深思。

赵辛楣作为一个有才学的人,尚且被困在城中,何况是方鸿渐这个有“克莱登”大学博士学位的呢?在三闾大学,遇到韩学愈这个同是“克莱登”大学的博士,方鸿渐做不到如他那般老谋深算;在孙柔嘉那儿,方鸿渐一步步走进她的城,可最终两人都被困在了“孙小姐”苦心经营的城中。

开篇有一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方鸿渐在这三个城里兜兜转转,在城外想进去,进去了又想出来。讽刺的是人性,亦是社会。

我们何尝不是如此,你羡慕别人的奢侈,别人羡慕你的温馨;你羡慕别人的优秀,别人羡慕你的自由我们每个人,被困在好几座城里,挣扎着,逃出来,却进了另外一座城。

也许,钱钟书先生的“痴”就表现在方鸿渐身上吧,兜兜转转,寻寻觅觅,找不到自己的那座城……

第六篇

《一座城池》读书后感100字

我觉得可能是自己的审美能力越发下降了。

我看过这本书哈哈大笑之后,直至看到全书完的字眼,合上页子,再想想。我真的不明白他说了什么。

他好象说了很多,又好象什么也没有说。

荒诞的,黑色幽默的,悲伤的,某种意义上,感觉像百年孤独。

《一座城池》读书后感100字

大学快毕业的时候,有段时间很清闲,买了套《王朔文集》一共四本,很喜欢他行文的风格,以至于受了些影响,当然也记忆深刻。这次很巧在网上看了这部小说,象是王朔的风格,不过文笔当然比王朔差了些,不是很流畅。

另外,还有两部也大同小异《肉体开始爱情结束》,《老板,我动了你的老婆》。,没有什么好评论的了,都归于王朔的嬉皮风格吧。

《一座城池》读书后感100字

我没看过韩寒别的作品,刚刚看过这个。感觉很悲哀。里面的每一段回忆,都透漏着凄凉感。读着这本书,我会觉得很冷,虽然总会出现搞笑的段子,但笑过之后,竟是无尽悲凉,有种要窒息的感觉。

他小说的主旨有些人接受不了,不过,他所表达的却是最本质的东西。我想,看他的书不能像看小说那样看,应该当成一个人的经历去体会,应该会等好些。

第七篇

《一座城池》读书笔记300字

花了一个多月,才陆续将这本书看完。(有一点点情节透露)。

有不少朋友评论说觉得失望,其实我是觉得,韩寒开始老练,整本书有让我觉得有废都的味道,也有倾城的味道。但事实上还是韩寒自己的东西。

他说出了很多我们这个年代的想说,却没有途径说出来告诉别人的很多东西,永久妹妹和阿雄就是我和你。韩寒已经能够把普通人茫然,无奈、和尴尬的感觉简单溶合到情节中。看这本书,你会觉得是就是自己在找一条路,在城里找一条路,而其实路就一直在你脚底下。至于城池,不过是你自己锁住自己的围墙。

说起来,韩寒肯定不喜欢像做语文卷子一样猜测他的文字用意。尽管,在游刃有余的叙述中,有些文字语言的设计还是有一些匠气的存在。比如有关时间那一段描述,如果不是那么大段不是那么突兀的放在一个场景里体现,或许会更好。

至于结局,说实话有点猜到“我”会遇见“永久妹妹”,但阿雄的不知所踪总是觉得有点欠缺。

不想说太多的情节。其实把韩寒的书都拿出来看一遍,还是会发现他的改变和进步。很惊喜,需要的只是时间。

《一座城池》读书笔记300字

韩寒的书,零零散散看了几本,比较心《长安乱》,虽然那时我正在迷九把刀,但对于韩寒的文字,一如既往的接受。

《一座城池》可能不是眼中最好的,但却是最讽刺的,每次笑过后留下的无奈和哀叹,就好像春节鞭炮后的浓烟,挥之不去。

记得看完书跟朋友去逛街,无意路过一家着火的小店,于是看到那一群群围观的人脸上好奇或者担忧的表情,还有些期待,,顿时觉得人生就是一个玩笑,是上帝手中的木偶线,之前还在说韩寒的小说过于讥讽的我除了沉默找不到第二种话语。或许,这个社会就是那样低俗,大家在庸庸碌碌中都期望有些惊喜有些意外,有些茶余饭后的话题。

八卦诞生,绯闻出现。越是不为人知的事情大家越是讨论得不亦乐乎,而所谓的真相,早已被众人踩在脚下。

就好像多年前听到的童话故事,多年前语文课本上对社会的赞美,政治课上老师对未来的畅想,所有儿时遮掩社会的面纱,如今在一本书中被硬生生扯落。

《一座城池》,看看也无妨,只是看过后,能得到什么能反省什么才是真正需要自己体会的。

如果某天我们真的像城池一样灭亡,还能怨天尤人么?

《一座城池》读书笔记300字

这本书我是初三下半学期读的。

当时已经在一模什么的了,但是一想到就快要离开这个学校了,图书馆里的书还没借过几本就会觉得很遗憾。而我本身很少看长篇小说,也觉得新鲜,就天天躲在被窝里看书,把手电筒钩在被子上,坐在床上躲在被窝里看书。

我的舍友比我先看,那段时间老听她闷在被子里笑,觉得好奇,就把这本书要了过来,后来这种情况自然而然的也就发生在我身上了。尤其是提到某女C的片段,关于蓝色的月经,我就差没从床上栽下来了(我睡上铺)。他们离奇的出租屋(楼),楼下卖包子的老太太(看热闹的人们),关于二手电视的种种。还有他们抢自行车,学校里的凤凰妹妹什么的,混乱,但却很有意思。

我们是鲜有这样荒诞的生活的,虽然内心也怀揣着这份渴望,但实现它离我们这一代(不说是90后)还是比较遥远的。我们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想要追求些什么,我们的追求又有什么用?只能给别人看罢了,摆设而已。世界末日总会到来,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加速世界的灭亡。可笑,好玩,但你难道不认为很可悲吗?所以,无论再怎么混乱,只要是为自己活着,活在自己的城里。

活出自己的岁月。

第八篇

爱上一座城,大抵是因为,这里住着一个你爱的人。

我也爱上了一座城,这座城市祖国中原腹地的一座小城,安安静静地藏匿在祖国版图最不起眼的角落,无人问津,鲜有人知。可亦是这座城,描绘了我年少无知的梦,小得如同小城般毫不起眼,却是我心中最明媚的童话。牙牙学语的时候,我并不知道家的含义,却在离家旅行的夜晚,怀念那座小小的城。天性本宅的我甚至从不愿离开它,仿佛在他的怀抱里才会有久违的温暖。那份家的安全感,是她对我极致的诱惑,只是在这里,才会心安。

小城不大,甚至小到骑着锈了痕迹的老自行车,只需要二十分钟便可以穿城而过。小城的人不少,却彼此都不陌生。小城的生活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安逸的有些不像话。小城就是这样,存在于一个高速发展的时代,却从容不迫地生活着,不紧不慢,不疾不徐。仿佛是身处于异次元的星宿。可正是这样的安然静好,承载了小城人们每一个唯美的梦想,时光不会老去,小城亦不能老。或许在岁月的荡涤下,它会逐渐沧桑,逐渐在风尘中憔悴,但它在我心中永远是年轻的模样,不会变更。

我爱上了一座城,大抵是因为,这里住着一个我爱的它。它的名字,叫做故乡(亦或家)。岁月静好,年华正好,我的小城依旧是年轻的模样。小城,我与你,来日方长。

第九篇

我们需要的读书,是一种发自心灵的对读书的本然喜爱。

书店,是安放阅读时纯粹心灵的空间。

走进书店,总有一种与别处不同的感受。

你面对的是人类有史以来最聪明的头脑,在安静的等待与你对话。翻开沉思录,你会听见罗马大帝奥勒留自言自语般的哲学思考。翻开生命之书,克里希那穆提的智慧之光就会洒落在你的心间,翻开史记,数千年的历史风云,人世变幻都生动再现。书店里没有高声喧哗,只有智慧和文明在偶偶细语。

书店有很多浪漫故事,浪漫不是爱情独有的形容词,如果你读过查理十字街84号,或许能够明白一个人何以会对一家书店情有独钟,无比依赖。

书店或许因为他安静,智慧,神秘和与一切美好事物相关的气质,让他与浮躁喧嚣的现代社会格格不入,在这里,去寻找这些城市中最美的人文风景,让一座书店来温暖你的城。

第十篇

“有人说,爱上一座城,是因为城中住着某个喜欢的人。其实不然,爱上一座城,也许是为城里的一道生动风景,为一段青梅往事,为一座熟悉老宅。或许,仅仅为的只是这座城,就像爱上一个人,有时候不需要任何理由,没有前因,无关风月,只是爱了。”这是林微因说过的一段话,我也没有理由的,就喜欢上了这段话。

心里有一座城市,我是再也不能去的,不是因为这座城市有多么的糟糕,而是因为对这座城市充满了太多期望。走在街道上,我总会在想下个转角会不会就遇到你,然后我们就微微一笑,寒暄几句,最后就这样擦肩而过。我们邂逅的情景我想了千万种,连最可怕的我都想到了,就是你已经不记得我了,在人群中不经意间看了我一眼,好似我只是在这人群汹涌的城市中一个陌生人而已。但也没关系,你看了我一眼,或许你脑海里会闪过一丝回忆,这个人我是不是认识?这样,我也就心满意足了,起码,你没有把我彻底忘掉。“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我也该庆幸,也该暗喜,我刚好遇到了你,在最好的年华里遇到你,可惜我不是最好的自己,所以即使是最好的你,我也只能陪着你走一段,就各分天涯了。

曾经在独木舟写的《深海里的星星》里看到这样一段话,她说:“我想,每个人生命里应该都有那样一个人,无论任何时想起他来都想哭,会觉得难过和遗憾。哪怕过去很久很久,只要看见他,还是会泪流满面。”我们心里总是有那么一个人是你每次想起来都悲喜交集的,你既害怕想起他,但又经常情不自禁的想起他。我们总是这样矛盾的回忆起过去,无论是在哪个城市,只要在公交车上看到几个高中生,我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我和他曾经也是这样羞涩的坐着公交去学校或者回家。我顿时觉得自己再也回不去了,心里有很多遗憾,觉得自己当时再勇敢一点就好了。

青葱岁月,我们到底遗失了多少人,有多少人陪着我们度过了最艰难最苦逼的日子,最后却都变成陌生人。除了不舍,只能不舍。即使从一开始我就明白,总有一天我们分开,以为我可以很坚强的面对,只是没有想到真正来临时,自己是那么的不堪一击。

我们曾经年少无知,但是却容易满足,我们以为自己长大了,以为只要有勇气,能承担责任,有理想就可以无所不能,其实我们却还不知道什么是爱与被爱。等我们真的长大了,也许就会知道曾经最怕失去的人现在即使不在身边我还是可以过得很好,即使不是在你的城市,我也可以在我的城市活的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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