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林网

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作文

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作文

提升写作能力,做到手到擒来,希望这篇文章对您的作文能力提升有帮助,特地精心编写的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作文。

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作文篇1

3.15消费者权益日是消费者维权运动,指的是在近、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消费者为争取社会公正,维护自身权益,与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斗争的一种有组织的社会运动。

最初,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一些企业无视消费者利益,生产和销售劣质产品,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如美国就曾出现过在食品和药品中加入有害物质,危及消费者健康和生命的事件。正因为如此,有人提出了对食品和药品进行检验的主张。在与商家的较量中,广大消费者逐渐达成了共识,要与损害自身权益的行为进行斗争。同时,他们也认识到,单凭个人的力量是无法与有组织的企业对抗的,必须组织起来,团结才能产生力量。于是,消费者维权运动应运而生。

1898年,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诞生。1936年,全美消费者联盟成立。二次大战以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维权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维权运动成为全球性运动。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同时,选择这样 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罗达房.帕金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她又说:"每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应列入世界范围的为消费者权利的保障而斗争的行列。"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在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我国消费者维权运动的发展过程和现状。1983年5月,河北省新乐县(现新乐市)成立了全国第一个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于1984年,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成为其正式会员。

1993年10月31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确立了消费者的权益和经营者的义务。通过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观念深入人心,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高。

消费者应该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不能没有勇气就被骗了,你说,对吗?现在,全国有中消协,各省、市、自治区以及下属各地、市甚至县里都有消费者组织,消费者有了自己的家,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了申诉和讨公道的地方。

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作文篇2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作文篇3

今年,我国的消费者维权年主题是“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在物质产品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商品种类繁多,令人眼花缭乱,与此同时,商品质量参差不齐,不法商家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也屡禁不止。我们未成年人作为一名普通的小消费者,如何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在校园生活中,我们去学校周边的小超市买东西时是否会注意一下商品的保质期限?也许大部分同学的回答都是“没有”,因为许多同学都没有这种意识。而你是否了解在每年的“3.15”打假时总会在周边小超市里查获很多的过期食品、假冒伪劣产品,还会责令周边不少没有卫生许可证和经营证的小餐馆整改?听到这些有的同学或许会吃惊,原来“打假”离我们那么近,而我们却常常将它忽略。

“让小消费者更有力量”不应该仅仅是一句口号,我们应该养成维权的习惯。首先,应该宣传3.15打假相关信息。宣传维权不仅在校内,还可以通过志愿活动等方式将信息传递给社会上的人、儿童等易上当受骗人群。其次,应该练就一双能辨别真伪的“火眼金睛”。平时通过上网浏览信息或者听取维权讲座等方式学习辨别假货的方法。平时买东西要多关注保质期、合格证等。再次,当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通过正当渠道维权。最普遍的手段是与商家协商,要求赔偿或者退货。如协商不顺利,在校内我们可以通过校权益部进行维权;在校外还可向“消协”投诉,由协会负责与相关企业进行沟通、协调,或提交民事诉讼,依据相关法律条例进行处理。

我们不能只在“3.15”的那一天才想起加入打假队伍,不能总是依赖媒体、政构。在“3.15”这一天替我们伸张正义。维权关系到我们的共同利益,需要大家一起努力,作为大学生,更应该做出表率。只要假冒伪劣商品没有市场,不法商家就没有了生存发展的空间,这样我们消费者就会愈加地有力量,社会才会变得更加纯净。

我们未成年人也是一名小消费者,我们要做有心人,用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只要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共同捍卫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就能阻止假货在社会上的肆无忌惮,就能让伤天害理的事减少发生,甚至不再发生。

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作文篇4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

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同时,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多种多样的纪念活动。举行记者招待会或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情况;公布新的一年的工作计划,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做哪些工作。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都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作文篇5

今天早上一醒来,妈妈就对我说:“今天你和爸爸到外面去看看有些什么活动!”我一脸纳闷地问:“干吗要去呢?”妈妈回答到:“今天是3月15日,也就是消费者权益日,你忘了吗?”于是,我和爸爸赶紧起床,吃过早饭后出发了。

我们首先来到潘天寿广场,发现那里没在举行有关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我们却发现有十几位老年人正在全神贯注地学跳扇子舞,好看极了,看的我有些眼花缭乱。

之后我们来到发烧友家电商场,看到店里正在举行以旧换新活动,只是我家暂时没有什么旧家电要换,只好决定放弃参加这次活动。我俩从发烧友家电商场出来后,又兴致勃勃地逛了一会儿街。

我今天过得很开心。

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作文篇6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这一国际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以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兴起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紧密相连。随着现代工业化生产的迅速发展和生产技术的日新月异,消费品的结构日趋精密复杂,使用难度增大,商品流通加快,竞争加剧,消费事故也大量发生。尤其是近年来,假冒伪劣商品在世界市场上泛滥成灾,已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社会公害。这迫使消费者组织起来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196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等5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了独立的、非政治性的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总部设在海牙。这一组织现在更名为国际消费者协会,拥有来自115个国家和地区的250多个消费者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了这一非盈利性的国际组织。

国际消费者协会自成立以来一直为全世界的消费者奔走,它的宗旨是支持各成员组织的活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促进制定各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国际政策法规。该协会总结的消费者8条基本权利已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的准则。这8条基本权利是: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呼吁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以及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和工作的权利。

为使各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有一致的目标,1985年的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决议,确定了保护消费者的目标和一般原则,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和各国政府的责任,规定了消费领域方方面面的行为准则。

近年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也在不断发展。各国普遍采用加强立法、新闻、检验、标准化等手段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制定了有关食品卫生、消费品安全、质量和计量、工业标准化以及禁止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一系列法规,并采取了诸如设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门机构和加大惩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措施。

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作文篇7

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选择这一天 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国际范围内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帕金女士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纪念活动包括:举行记者招待会或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情况,公布新的一年的工作计划,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做哪些工作;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传单或消费者刊物、电视节目、咨询和多种形式的展览等活动介绍"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内容,努力提高一般消费者的认识。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都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活动形式丰富多彩,声势大,影响大,效果好。

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作文篇8

3月17日,班级组织我们去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观,规定9.30分集合。

我和爸爸在9点30分准时到达了集合地点,同学们也陆陆续续的来了,我们排着整齐的队伍上了位于药检所2楼的展厅,首先看到的是大厅里的陈列柜,里面存放着各种人参,燕窝及各类药品的真品和仿冒品,然后我看到了一个板报,上面是一个大头婴儿的图片,旁边注明着“有毒奶粉”这使我联想到了前段时间都在热议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有毒奶粉。

参观完了,我们就去了麦德龙超市,杨老师说:“要用20元左右的钱买到你觉得最有营养的食品。”同学们接受指示后都兴高采烈的去挑选了,我在超市转了半天,终于选好了东西,算了一下钱,火龙果6.10元,纯牛奶6.4元,一盒面包7.5元加起来正好20元整。我就付了钱兴奋的向杨老师汇报了。

现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出现了许多形形色色的假冒伪劣产品,他们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来迷惑我们的眼睛来坑害我们,我们要随时提高警惕维护我们的权益,碰到劣质产品我们要向有关监督职能部门投诉他们。

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作文篇9

呵呵,不知道了吧,今天可是大名鼎鼎的“打假日”! 打假日?什么大假日? 让我来告诉你吧,“打假日”就是专门打击假货的日子。这些年年年搞,特别是中央电视台,力度可大呢!简直比工商局都厉害,听说有个大地板厂,就是虚假宣传,搞假货,被中央台三一五晚会给报道了,结果很快就垮掉了呢! 这么厉害,为什么只打这一天呢? 这是为了宣传消费者权益,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所以不只是打这一天,而是在这一天集中宣传,让大家都知道,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对啊!要是以后没有假东西出现那该多好啊,就没有人在上当受骗了。我要对那些卖东西的人说:“超市的老板们,我希望你们不要给我们那些假的产品,不然的话,顾客们就会投诉你们的哦!所以我还要对那些说一句话:“害人终究害己啊!”不法商贩们不要做那些害人的事情,要诚实守信!”

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作文篇10

又快到三月十五日了,你知道这一天是什么日子吗?是3.15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这一段时间里,人们重点打假销假,有假的东西一定要毁灭,来维护人们的消费权。

现在假的东西太多太多了,大人们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却买来一些垃圾,真是太气人,比如,前天我在电视里的《新闻报道》上看到有个人买了假酒,喝的住进了医院,另一个人生病却买到假药,耽误了治疗,病情加重,还有的人买到假冒电器无法正常使用,整天维修,真烦人啊,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大家一起行动起来,把这些假东西都消灭掉,大家一起努力吧!

本文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或网友转载),绿林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未经作者许可,不可转载。
点击查看全文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