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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欢作乐经典读后感有感

寻欢作乐经典读后感有感

《寻欢作乐》是一本由[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著作,云南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9.8,页数:28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寻欢作乐》读后感(一):你以为自己道德高尚,别人就不能寻欢作乐了吗?

书名来自莎士比亚《第十二夜》:“你以为自己道德高尚,别人就不能寻欢作乐了吗?”毛姆本人公开承认的得意与喜爱之作,“我喜欢《寻欢作乐》胜过其它作品”“因为那个带着可爱微笑的女人,为我重生于书页之间。”

毛姆以自己曾经爱慕的女子为蓝本,虚实相掺,一向刻薄犀利的他收敛锋芒和偏见,以纯然接纳与欣赏的视角描摹女性。

以一种旁观者的视角开始叙事,今昔参半地穿插着主人公人生各种阶段的回忆,但始终围绕着那个可爱的女人——德里菲尔德夫人,或者说是罗茜,他一直对她使用的昵称,展开整个人生不同阶段关于她的回忆。直到七十岁,罗茜在他眼中都还是那么美好而又烂漫的可爱女人。

相信就像他亲手缔造的书中在全球享誉一时的作家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用自己痛失爱女的真实经历写成轰动一时的著作《生命之杯》一样,毛姆本人又何尝不是使用自己生命中的真实经历才会凝练出《寻欢作乐》这样置身事外而又满含真情的故事,这也是我在这本书中看到的毛姆十分打动读者,至少是十分打动我的地方。

深刻记得在描述第一次和罗茜偷情的时候,情到深处竟像小孩子般痛哭流涕,情之真切,令人不禁动容。但让我不解的是罗茜是如何做到既能够和不同的男人们乱搞,又能保持着主人公口中所谓的真诚和质朴。

但在罗茜心中,最在乎的人还是她的最后一任丈夫,也是在他认识大作家之前就倾慕已久的在外人眼中好大喜功的“乔治老爷”。因为在她眼中,他永远都是一个十足的体面人。”

《寻欢作乐》读后感(二):毛姆的白月光和朱砂痣

遭遇丧女之痛的罗茜,伤风败俗淫荡无度的罗茜,抛弃丈夫和别人私奔的罗茜,欠债跑路的罗茜,毛姆却认为她真诚、质朴、毫不做作,她从不发脾气,从没说过任何人坏话,她随天性而爱,她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所以他写了关于她的小说,可见毛姆爱她之深。 就像他的小说《面纱》中瓦尔特发现了妻子的不忠,可是瓦尔特爱她,有多爱呢?他对凯蒂说: “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力、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为了欣赏你所热衷的那些玩意我竭尽全力,为了向你展示我并非不是无知、庸俗、闲言碎语、愚蠢至极,我煞费苦心。我知道智慧将会令你大惊失色,所以处处谨小慎微,务必表现得和你交往的任何男人一样像个傻瓜。我知道你仅仅为了一己之私和我结婚。我爱你如此之深,这我毫不在意。据我所知,人们在爱上一个人却得不到回报时,往往感到伤心和失望,继而变成愤怒和尖刻。我不是那样。我从未奢望你来爱我,我也从未认为自己惹人爱慕。对我来说能被赐予机会爱你就应该心怀感激了。每当我想到你跟我在一起是愉悦的,每当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到快乐,我都狂喜不已。我尽力将我的爱维持在不让你厌烦的程度,否则我清楚那个后果我承受不了。我时刻关注你的神色,但凡你的厌烦显现出一点蛛丝马迹,我便改变方式。一个丈夫的权利,在我看来却是一种恩惠。” 《寻欢作乐》是毛姆最喜欢的作品,因为他抛开道德判断,只是追忆似水年华,就像他说,作者越是到了晚年越倾向于写自己的经历。 而如果让我给他的长篇小说排序,《刀锋》第一,《月亮和六便士》第二,《面纱》第三,《寻欢作乐》第四。 毛姆长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内心深处都有一种“我执”,《刀锋》中的莱雷是,《月亮和六便士》中的思特里克兰德是,《面纱》中的瓦尔特是,《寻欢作乐》中的“我”是,他们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而不是随波逐流,人云亦云。也许这就是我喜欢毛姆长篇小说的原因吧。

《寻欢作乐》读后感(三):那个女人背后的男人

我想很少有一本书把一个经常偷情你、处处留情的女人,描述得如此美好。“她喜欢上一个人时,跟他上床时对她来说就是自然而然的。她向来都不假思索。这不是恶习,不是淫荡,是天性。她奉献自己,自然得如同太阳奉献热量、花儿奉献芳香一般。这对她而言是愉快的,她也想把愉快带给别人。这丝毫不影响她的性格,她始终是真诚、质朴、毫不做作的。”

这是毛姆《寻欢作乐》一书,借由阿申登之口描述出的女主人公罗茜。

虽然罗茜有着丰富的情史,不管在婚前婚后,她的私生活都是极乱的,最后也是跟别人私奔了,没有任何的道德约束,却也挡不住众多男人为她倾倒。

“她从来都不是能激起爱情的女人。虽让人萌发爱慕罢了,为她去嫉妒吃醋是很荒缪的。她就像林间的一池清澈的深潭,嬉戏其中犹如置身天堂,不过这池子并不会因为有流浪汉或吉普赛人或猎场看守人先下水而就不再清列凉爽或少掉几分晶莹剔透。”

这样的赞美无疑是极高的,我想她无疑如此受人青睐,最大的一点就是真诚而不做作。书中描写的另外两个女人,一个是巴顿•特拉福德夫人,她自私自利,把别人的感情玩弄于股掌之中而为乐。还有德里菲尔德的第二任老婆,那个把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要记录下来的女人,把她的丈夫当作一种投资加以经营的女人,她的感情又有多少。她们的虚伪透顶反衬出了罗茜的真性情。所以德里菲尔德最好的作品都是同她在一起写就的。

她是一个活出自我的人,不受道德礼法的约束,而是遵从自己的内心,她有一种活力,让她全身都熠熠生辉,迸发出一派烂漫的春光。她如处子般亭亭玉立,爱对于她而言与生俱来且质朴无华,因为她顺应着造化,有了爱便欣然接纳。

作者如此着力于刻画出这样一位女子,据说是毛姆青年时代的恋人原型,他在他那受的伤便借由文字抒发了出来。而这也让我看到了书中的隐形人,德里菲尔德。

书中对他着墨不多,到但他自始至终都贯穿了全书。他的形象也经他人之口逐渐地丰满起来。

他的一生可谓凄苦无比。年青的贫困潦倒和郁郁不得志,但他不惧世俗的眼光,不随波逐流。他按着自己的意愿去生活,去选择。“他上的是哈弗沙姆公学,得过数不清的奖学金和奖项。他拿到了瓦德汉的奖学金,却逃学去做海员,”

他娶吧台女,和阿申登这个毛孩子做朋友,他对生活是充满热情的。他明知他的妻子处处留情,却选择沉默,在丧女之痛还要忍受妻子的偷情,可是第二天早上他还准备了早餐等着妻子来吃。这样一份深沉的爱让人心疼。他小心维护着这段感情,却在他小有成就之时还要面对妻子私奔所带来的尴尬和伤痛。

“他得看一帮喜怒无常公众的脸色。要仰仗形形色色的人物:采访他的记者和给他拍照的摄影师、催稿子的编辑和催缴税的官员、请他吃饭的名流和请他开讲座的学院秘书、想跟他结婚的女人和想跟他离婚的女人、想求签名的晚生、想要戏份儿的演员和想要借钱的陌生人、想咨询婚嫁的奔放女郎和想求教文章的热忱少年,还有代理商、出版商、经理、以及喋喋不休者、慕名崇拜者、品头论足者。他还要听凭自己的良知。不过他能得到一种补偿。每当他心有所愿想,无论那是恼人的反思、对亡友的哀悼、徒劳的爱恋、受挫的的骄傲、还是对忘恩负义的愤恨,简而言之无论生发出怎样的情感和困顿,他只需诉诸白纸黑字之间,将其化作小说的故事主题或散文的华美文字,便可乐儿忘忧。他是唯一自由的人。”

“我感觉,他真正的人格是一个至死都不为他人知的的孤魂,默默地游走于写作与栖居之间,谁也看不到他。对于世人想当然地以为爱德华•德里菲儿德所具有的这两种身份,他自己却不无讥讽地超然事外,微笑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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