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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国府的经济账》读后感精选

《荣国府的经济账》读后感精选

《荣国府的经济账》是一本由陈大康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6.00元,页数:451,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荣国府的经济账》精选点评:

●前两章和附录部分值得一看。其余部分太水了,像硕士论文,用了很多重复的例子(倒比较符合百家讲坛的风格)

●后半部分太重复了

●对细节的挖掘和分析,让人读来更觉原著的有趣。但是为了服务于这个章节的划定,很多段落不停的重复。

●角度新颖,立论不错

●这本书倒不能说是从纯粹经济学角度研究《红楼梦》中荣宁二府的管理及衰败原因,几乎没有涉及数理模型。此书其实只能说是从经济从管理从社会的角度看荣宁二府及其管理,而这其中折射的不仅是个经济问题也涉及对人与制度问题。本书开始关于黛玉家产的分析其实挺让人失望的,毕竟对于黛玉家产都没有一个量化估算,而荣国府如何侵吞黛玉家产也没有很好的脑洞大开的解释。此外荣宁二府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庄园征收但这其实是不稳定而且很低的的,从明清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曹雪芹的家世来看,荣宁二府应该还有生意经营,不然难以维系如此庞大家族的开支。总的来说荣宁二府的管理模式是很落伍很粗放的,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合理制度,因此衰落什么也是正常的。

●视角现代,有理有据。

●失望之作,作者巨细无遗的梳理钩沉了散落书中各章节有关经济的内容,大到元春省亲兴建大观园的花费;小到打赏婆子小厮的几百钱,用功颇勤。但行文太过啰嗦,一条原文能翻来覆去引用N遍教人不胜其烦。观点也多不能苟同,分析李纨与王夫人婆媳不睦,李纨与凤姐之间长期暗流涌动的矛盾等等,尤其牵强。最后一章从乌进孝进租入手,通过荣宁二府折射历史背景,更是忽视了《红楼梦》文本的特殊性。是个好题目,但有些浪费了,缺乏人文学者的感性。不过几年未翻过《红楼梦》及相关著作,很多细节都混忘了,算是借着这本书又提了个醒。

●视角独特,论述严谨,用词讲究,值得细读

●挺有意思的一本小书

●4.6星吧,都是基于文本的扎实研究,穿凿在经济史中的还有人事史,关于李纨形象的理解更丰满些,整个荣国府从上到下的管理机构巨细靡遗地梳理一遍,看完又想翻一遍红楼梦了,不过老是林之孝家的,王熙凤的那几句话翻来覆去引用觉得有点烦

《荣国府的经济账》读后感(一):琐碎的分章节个人评分

分章节粗略记录一下自己的感受,每章1-3打分 第一章(1):黛玉家产在别处已经看到很多了,无甚新意 第二章(3):李纨引出的继承问题分析得很全面,考虑到这些暗流涌动李纨的形象更立体了 第三章(2):写凤姐才干的地方【第一节】梳理得很好,有很多我看书时未曾发现的治家才干。后面几节个人感觉一般,是第二章的延伸但略显琐碎重复 第四章(1):有点琐碎,书友也指出了陈大康老师这里的月钱分析有误 第五章(3):第一节仍是琐碎且略与前文重复。第二节对探春改革的评价很中肯——省的钱杯水车薪、方案略显稚嫩,相比之下宝钗的修补更稳妥一些,但无妨碍这是探春的高光时刻。我读过的所有写大观园矛盾激化的这一段都很精彩,对应本章第三节写得也很好。 第六章(2):第一节管家梳理得很好,后面两节在别处看了很多了,读者本身也很容易注意到这部分人物,无甚新意。 第七章(3++):全书最出彩的一章,前文的铺垫汇集到这里达到顶峰,梳理分析的内容全是干货,尤其是第三节,把一般读者(我)很容易忽略的二门外的管理机构都拎出来了,读完受益匪浅。 第八章(2):第二节的分析在我看来大成问题,我已写了想法和帖子,第三节的社会经济分析则显示出作者贫瘠的社科功底,第四节对我个人最有益的一个观点是强调只要外面的土地经济崩溃了,王熙凤等人在内宅再怎么折腾分配制度也是无济于事,这说得挺好的。 总结一下,本书的思路是先讲解《红楼梦》中出现的经济问题,进而到第七章系统地还原荣国府的管理架构,最后有一个贾家为何衰败的简要分析。虽然名为“经济账”,其实也挖掘不出多少数理信息,第八章第二节算是全书最多数字的一节,然而在我看来那一节的估算方式又错了,这样下来全书还是以定性分析为主,在方法上并无突破,材料也很受限,仅仅是研究主题略有新意(主要体现在第七章),这就免不了在前六章出现大量重复,车轱辘来回说,甚至出现很多武断的荒唐结论,这是本书失败的地方。话又说回来,附录的数理语言学论文倒是有数字,但是我全无统计学基础,只能看个热闹。受益还是很多的,向陈大康老师表示尊敬。

《荣国府的经济账》读后感(二):钱眼儿里看红楼

这两天读到一本很有意思的书,题目是《荣国府的经济账》。

说它有意思,是因为作者从经济的角度入手,不光让我了解到荣国府中的金钱流动,更是从中挖掘人物关系,让我对《红楼梦》中的几位人物有了更深的了解。

书开篇讲的就是林黛玉家产之谜。

我以前看《红楼梦》,只看到林黛玉的性格描写,完全没想过其实她的很多表现不仅仅是受到性格的影响,更和她的家产和经济地位有关。本书肯定了林如海是留下丰厚财产的说法,但是这笔财产并不受到林黛玉的控制,而是被贾琏带入贾府,受到贾母的控制,最后用在了营造大观园之上。

之后本书谈了李纨和王夫人的矛盾。

以前我只觉得李纨就是与世无争的老实人,不过本书的观点我很信服,就是李纨和王夫人有很大的利益对抗。李纨虽然死了丈夫,但是她的孩子贾兰却是荣国府的长房长孙,按理继承荣国府的财富排位还在贾宝玉之前。所以王夫人不愿李纨当家,却从宁国府找了王熙凤管家。

本书对王熙凤着墨甚多。

首先是肯定了王熙凤确实有治家的才干。我们总说名不正则言不顺,但是王熙凤虽然是从宁国府来的,宁国府和荣国府本来已经分家,现在来荣国府管家却能管得井井有条。其次本书也表现出了王熙凤之贪,用手中发放月利钱的权力,私人放贷。作者也提供了一份对比的数据,清朝时官府规定房贷利息不能超过3%,但是王熙凤放贷利息10%,且当时官府规定利息积累到和本金一样多的时候就不能再继续积累了,王熙凤能不能守住这个底线也很难讲。

以王熙凤为代表,作者让我们看到了荣国府宁国府慢慢衰败的同时,其中握有权力的人是如何中饱私囊大挖墙脚。这样的对比既是讽刺,也让我们看到贾府衰败的必然。

本书除了以几位主要人物为线索,为我们算贾府的经济账,也介绍了贾府中的人员构成,经济制度(如月钱),还有管理机构。

比如在贾府的所谓主人之下,还有半奴半主的一群人,包括管家们,姨娘,奶妈,还有副小姐(贾母或者太太房中的丫鬟)。这些人中有私下存了巨额家财的,比如管家自己也有豪宅。也有狐假虎威一旦失势就遭人欺辱的,更有被主人当作宠物一般平时锦衣玉食,一旦离了主人就陷入困顿的。

再比如贾府中也有治理机构,像什么总管房,账房,银库,买办房;还有庄田,粮仓和饲养场;厨房,茶房和药房,马棚和车轿房,针线房和浆洗房,古董房库房金银器皿房和戏房,门房,家庙,南京房产管理等等……这一切其实都只是为了几个顶层的主人享受和控制所设立的。

读完本书我有个小小的体会,贾府真的就是晚清颓败的缩影,贾府中各人种种,其实也就是社会上的各色人等。在大厦将倾之时,等不来力挽狂澜的人,多的是为自己打算劈里啪啦的算盘声。眼看着楼塌了,与我何干,落得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荣国府的经济账》读后感(三):红楼“钱”景

很有趣的一本书。不是索隐,没有考据,不会围着“虎兕”还是“虎兔”抠字眼儿。这本书,讲的是红楼故事背后的“菜米油盐”。

开门七件事,样样都要钱,这个道理亘古未变。荣国府和大观园不是乌托邦,主子有月例,丫鬟小厮有工钱。不论主子还是管家,有实权的,各有各的生财之道;靠边站的,各有各的腹诽算计。

到了年龄的小厮、丫鬟要婚配,老了不中用的要放出去,管这些事儿的是人事主管。账房是会计,银库是出纳,掌管对牌的就是财务主管。茶房、厨房、库房、管金银器皿的、管针线的、管浆洗的、管家庙的、管种花种树的、管采购的……是各后勤服务单位,都是花钱的;管庄子的乌进孝和他兄弟是一线生产销售,真正负责赚钱的。

用“钱”做线索,很多人物和故事,都有了一番新意。

林黛玉不是穷寒孤女,她的吃穿用度,也不是用的贾家的钱。林如海是巡盐御史,遗产不会是小数目。林家又没甚亲支嫡派,他的遗产应该是贾家代表林黛玉接收了,然后由贾母监管。所以,潇湘馆的月钱是老太太那里送过来的,而不是由凤姐发放。

李纨居然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她以起诗社为名从凤姐那里拿了50两银子,但这次的诗社被耽误并没有办。等到下次再办的时候,她绝口不提上次的银子,还要大观园众人每人凑2两银子。本次诗社倒是办了,可并没有场地费和茶果费的开支,大家凑的银子,又一分不落进了她的口袋。

贾政这一房,王夫人所代表的嫡系,贾珠是长子,宝玉是次子。李纨是长媳,贾兰是长孙。但整部书里,王夫人居然和李纨没有对话。贾兰和宝玉并不亲近,反而与贾环同进同出。王夫人以前管家,她退居二线后,管家权不交给自己的大儿媳,反是从隔壁贾赦那一房里借来人家的儿媳妇、自己的内侄女凤姐。究其原因,一方面凤姐和她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姑侄,另一方面是一旦权力下放到李纨,今后贾兰作为嫡长孙袭爵,宝玉要分房另过,王夫人的处境就会很微妙——跟着二儿子分房另过不甘心,跟着长孙吧又和媳妇处不来。这有点像慈禧在同治死后,将光绪过继为咸丰的儿子而不是同治的儿子。这样她就继续是太后,继续垂帘听政。王夫人的如意算盘是:凤姐先代理着,宝玉成家之后将管家权交给二儿媳,然后力促宝玉袭爵,让贾兰成年后分房另过。

林之孝给琏二爷出主意:放点人口出去,减少开支。他真的是为了减少开支出这个主意么?不见得。他的女儿还在大观园里当差呢,要真有了“放出去”的政策,你猜谁能先享受到呢?

赖大的地位实际上是高过琏二爷和凤姐的。因为盖省亲别墅的事儿,是贾政贾赦和赖大一起商量,琏二爷连参会资格都没有。下江南采买所需银两,也是“赖爷爷说”不带钱下去,用寄存在江南甄家的银子。赖大家的花园虽比不上大观园,但也有几处是“惊人骇目”的。这样的花园,靠当管家的工钱,是万万盖不起的。合理推测,赖大家是盖大观园的时候,顺便用“官中”的钱给自己盖了个小花园。相当于现在管工程项目的中饱私囊给自己家装修新房子。

书里举例,多有重复的地方。有友邻指出,此书是由作者早年散见报端的文章集合而成,编辑时应有删减合并才是。

附录的两篇论文与主题无关,主要是通过写作上的习惯用语来论证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不是同一作者所作。

《荣国府的经济账》读后感(四):林黛玉的家产被拿来盖了大观园?——读《荣国府的经济账》

清代学者涂瀛首次提出了林家财产问题,他认为林如海死后,林家“数百万家资尽归贾氏”。对这一话题,《荣国府的经济账》一书作者陈大康的观点是—— “毫无疑问,林如海的巨额遗产,就是经过贾琏的处理而流入了荣国府”,并被用于解决“建造大观园与迎接元春省亲的费用难题”。

作者的推理过程,简述如下:

1)林家在林如海之前“四代为侯”,既是“钟鼎之家”,又是“书香之族”;同时林家“支庶不盛,子孙有限”,“不存在嫡系分房问题”,因此“林如海即使是第五代,他名下的财产应基本上维持着原有的规模。”

2)林如海出任两淮巡盐御史,这个官职,与扬州知府、江苏巡抚、两江总督等相比,“处理那些盐商富豪们的各种申请或请求时,可以既不太违背法度,又能很轻松地积攒财富。”

3)通过以上两点,作者得出了林家跟历史上的曹家一样“很有钱”的结论,而“林如海捐馆扬州城”之后,贾母定要贾琏送黛玉去安排后事,贾琏安排后事的时间又远远超过预期,考虑到林家支庶不盛,作者认为林如海只有向贾琏托孤,再加上第七十二回中贾琏那句“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的感慨,因此作者断定“贾琏是接收林家财产的经手人”,林家财产就此流入荣国府。

4)对于“林家财产流入荣国府后的下落”,作者认为:“阅读《红楼梦》时,读者都没感到在林黛玉二次入府后荣国府有暴富现象的痕迹,生活仍是在按祖宗旧例在运转,即生活标准并未见提高,那么这笔财产究竟到哪里去了呢?若再仔细阅读作品,可以发现从第十四回林如海去世到第七十二回贾琏说那句话为止,确有一个事件可能将流入的林家财产消耗殆尽,那就是为迎接元春省亲而建造大观园。”

林家财产被贾家接管,然后被用于建造大观园和迎接元春省亲——对这个结论,我认为非常牵强。作者的“假设”确实很大胆,但“求证”则难称小心。《红楼梦》前八十回,没有一条明显、直接的文本可以证实本属林黛玉的家产被用来盖了大观园,当然这一点也没办法证伪。

从林家有巨额财产,到被贾府接管,再到被用于建造大观园和迎接元春省亲,作者的每一步论证过程,猜测的成分都很大,每一步的结论即使成立,也是小概率事件。把很多小概率事件串联起来,最后的结论自然很难站得住脚。

曹雪芹“假语村言”,很多话题往往点到为止,令人难辨全貌。我们作为读者,对略写或“不书”的情节进行各种可能性的猜想、假说,是有益、有趣的,但一旦断定、坐实,就过头了。

对于林家财产及其去向,我并不认同作者的观点。但由此引出的关于林如海人物形象问题,我觉得确实很有价值。

在固有印象中,林如海是个“知识分子官员”,探花出身,就任巡盐御史这个肥缺之前,担任的是“兰台寺大夫”,即掌管图书的一个官职。可能因为林如海是林黛玉父亲的原因,我们对其通常都以“清流”视之,即使他举荐了“有些贪酷之弊”的贾雨村,通常也被善意地认为是受了后者的蒙蔽。

经作者点醒,我觉得真相可能不会如此简单。

首先,对于贾雨村被罢官的原因,林如海不会不知情。既然知情,而且没有文本表明林如海认为贾雨村是被诬陷的,但仍聘其作自己女儿的老师,仍主动举荐复职,那么只能有一个结论:在林如海眼里,贾雨村的“贪酷”真不算事,这是官场司空见惯的。

其次,林如海对贾雨村很信任。作者指出,“贾雨村听到‘都中奏准起复旧员’的消息后,先是回林府‘忙寻邸报看真确了’,而他可以翻阅林如海的案头文件,可见这两人的关系已非同一般。”

第三,在贾雨村开口之前,林如海就已经“预为筹画”,而且强调“即有所费用之例,弟于内兄信中已注明白,亦不劳尊兄多虑矣”,也就是说,贾雨村官复原职需要花费钱财去打通各种关节,这一层林如海都已经提前、主动考虑周全了——林如海确实很会当官。

贾雨村被人参了一本,认为他“生情狡猾,擅纂礼仪,且沽清正之名,而暗结虎狼之属,致使地方多事,民命不堪”,虽不好说林如海竟然是与贾雨村同样的一类人,但其中“且沽清正之名,而暗结虎狼之属”一句,倒是很容易被引申到林如海身上。

【附】关于《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

本书确实存在材料重复引用的问题,但仍不失为一本令人耳目一新的书。讨论《红楼梦》故事情节、人物形象、饮食文化的书很多,索引《红楼梦》背后政治斗争的书也是甚嚣尘上,但《荣国府的经济账》这本书,能够立足于文本本身,把分散在各处的“经济账”勾稽、梳理、贯穿起来,将贾府复杂的经济制度和管理机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关于《红楼梦》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作者的讨论,本书分析的角度也非常独特——

作者在序言和附录中,运用数理语言学工具对《红楼梦》文本的字、词、句进行分析,认为“后四十回并非曹雪芹所作”,尽管“在后四十回的前半部分中含有曹雪芹的少量残稿”。

比如:前八十回用“越性”,只有后四十回用“索性”;前八十回喜欢用“越发”,后四十回用的则是“更加”;前八十回的“才刚”,到了后四十回则变为了“刚才”。

前八十回对“脏字”堪称荤素不吝,“就连最尊贵的王夫人或清雅的林黛玉也难免有时说个‘屁’字”,但后四十回的作者则似乎很不屑用“脏字”,据作者统计,“在二十多万字里只出现过两次,而且相对来说还较文雅”。

相对于数理语言分析,我觉得作者提出的另一个论据更加有力。据作者统计,《红楼梦》前八十回共囊括了20多个管理机构,“然而,这套管理机构与制度只存在于前八十回中,而在后四十回里,除个别的如门房、厨房外,其他的管理机构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前八十回经常出现的‘分例’一词,在后四十回里仅出现过一次,那些财务、人事方面制度也不再提起,荣国府内秩序井然的现象也就跟着消失了。其原因就是后四十回为别人所续,而续书者对当时封建大贵族家庭生活的熟悉程度无法与曹雪芹相比,他续书时只顾得上故事情节与前八十回相关内容的接续,而忽视了或不知晓这些情节的发展应建立在某种经济管理结构的基础上,于是他续书时就无法在这方面顺着前八十回的交代接续而下。如果硬要写出宏大的生活规模而缺少一套严整的管理机构与制度,故事情节的进展就必然会显得松散杂乱,《红楼梦》的后四十回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不知道之前有没有人从经济机构、制度的角度来分析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之间的差异,如果没有,这将是个了不起的发现。

《荣国府的经济账》读后感(五):死功夫下了不少,但硬伤实在太多,见解也不算高明

作者是数学出身,自带严谨的数学思维,在文学研究上自有其独特的风格,如附录的两篇论文,统计学的方法用得很6,特别是作者早年捺字点数所下的死功夫,还是很值得赞扬的。

可惜的是作者并没有把握住红楼梦的大脉络,也许是缺乏中国古代贵族家庭生活的一些常识,忽略了很多关键因素,造成对很多文本的误读,同时对一些文本中的概数求之过死,因此尽管作者基于文本进行了长篇论述,但硬伤实在是数不胜数。

在林黛玉家产的问题上,作者在没有任何可靠文本内证的情况下,仅仅根据林如海的列侯世家出身及巡盐御史的官职推断出林家必有巨额资产,甚至引用了《金瓶梅》中的文本来作证据。其实列侯世家只是说明林黛玉的出身不凡,并不表示同时也家资雄厚,贵而不富的公侯世家比比皆是,至于巡盐御史的职务,虽然灰色收入丰厚,但也不代表所有担任过这个职务的人都从中捞了很多钱,而且林如海也是在第二回贾雨村到扬州时刚到任巡盐御史一个月。作者提出的两条荣国府吞并林如海家财的文本证据也都不可靠,潇湘馆的月钱由贾母发放也可以解释为贾母对黛玉的格外宠爱(这个现象可以有很多解释的可能),不能用作林家的遗产在贾母的掌握中的证据。至于贾琏随口所说的“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中的“再”字也不能说明之前发过一次。作者之所以想要证明荣国府吞并了林家的三二百万的家财,其实是为了说明元妃省亲开销的来源,并最终服务于贾府死板的“供给制”经济制度。在这个制度框架之内,贾府是不可能有这么多钱用来建造大观园及迎接元妃省亲的。其实贾府的经济制度并不是如作者所言的那么死板,元妃省亲时还是有很多盈余的,虽然不如早年豪奢,但也不至于像后期那么窘迫。这个观点最大的硬伤在于如果林家真的有这么多家财,那么如此明目张胆地鲸吞家产如何能不引起纠纷?须知黛玉虽无近亲,但并非没有族人,按照宗法制度,黛玉是没有继承权的,林如海家产应归林家的旁支族人所有,绝不容许贾府鲸吞。

至于荣国府是否分家这个问题,历来都难以解决。若二者已经分家,按照宗法制度,贾政便没有资格住在荣国府,只能携带部分资产搬出去另找居所,绝不可能是荣国府中二房当家,贾赦袭爵反倒退居东小院的情况;若说两房并未分家,也就谈不上贾琏夫妇的“借调”问题了,同时从书中也可以看出,两房的经济实际上已经独立了。作者给出的两房已经分家,贾母随二房生活的观点是不符合宗法制度的。对这个问题,一个可能的合理解释是(仅仅是一个推断)由于贾母尚在,从法理上讲,两房并未分家,因此两房都住在荣国府中且都能享受世袭爵位带来的福利。由于贾母的偏爱(贾赦夫妇的确相较于贾政夫妇不堪得多),贾政夫妇住在荣禧堂旁边,王夫人把持着治家大权。王夫人能管家可能也与贾赦早年丧妻(邢夫人是贾赦续弦夫人)有关。另一方面,为了保证贾政夫妇的权威,防范贾赦夫妇的干涉,很可能是在贾母的安排之下,两房在居所及经济上已经相对独立,贾赦夫妇的权力范围仅限于自己所居的东院之内,贾赦抱怨贾母偏心也是在理的。然而贾政在朝中任实职,政务繁忙,王夫人年事渐高且迎来送往应酬事务太多,必须要找一个助手协理日常家务,李纨寡居、宝玉未婚,也只有贾琏夫妇能担此重任。这便是全书中的一个怪现状,贾琏夫妇明明是名正言顺的荣国府长房长孙,将来爵位的继承人,却偏偏要通过“借调”的方式才能管理家务。按照周汝昌等先生的观点,贾府的怪现状可能是复现了当年曹府因过继关系而造成的特殊家庭关系,这也是很有可能的,但既然是分析小说《红楼梦》,那么自然应该在小说内部文本中寻找自洽的逻辑,不能完全比照历史原型的实际情况,既然书中明言贾赦贾政均为贾母所生,那就不能按照过继关系来解释了。

对于李纨与王夫人的关系,作者特别提到了李纨贾兰母子与贾宝玉之间隐形的竞争关系,因此王夫人对李纨格外防范,且婆媳关系也一向不穆,两人在全书中都没有过对话的描写,这是一个有意思的现象,作者的解释也有一定道理。至于李纨为何不能管家,其实并不完全出于王夫人的不公,个人觉得是与李纨寡居的身份有关的。其实荣国府管家的主子并非王熙凤一人,而是贾琏王熙凤夫妇,其中贾琏主外,王熙凤只负责二门以内的内闱管理。这主要是因为按照礼法,成年男性是不能不能随便出入二门以内的,因此二门以内只能由一个女主子带领管家娘子(各种“家的”)管理,同时男女主子管家也需要相互配合,小说中随处可见,琏凤夫妇经常就家庭重要事务进行讨论,因为各种男性管家(各种“家的”的丈夫)平时都是由贾琏管理的。贾母早年可与代善配合管家,代善死后她可与两个儿子配合,王夫人可与贾政一起管家,而贾兰尚小,李纨不适合与府中的成年男性主子搭配管家,这应该是王熙凤管家的主要原因之一。李纨的职责除了养育贾兰之外,还顺带照顾贾府几个姑娘(三春及黛玉),也不能算作完全赋闲。作者关于李纨集财很多且吝啬,克扣大观园诗社经费也是有据可查,但李纨的园子地应该是府外的田产,绝不是指大观园中的稻香村。

关于贾府的继承人问题,荣宁二公选择宝玉作为事业上的继承人(第五回),希望他走科举之路,重振家业。而现实中的爵位继承,则必须完全依照宗法制度,贾赦袭了一等将军,下一代的爵位继承人无疑是他的庶长子贾琏,即便贾琏因为某种原因无法袭爵,也应该由贾赦的次子贾琮继承,基本上不可能轮到二房诸子,除非贾琏贾琮都不能袭爵再从二房中选择一人过继到大房。所以第七十五回贾赦关于贾环可以继承爵位的一番言论的确很奇怪,不知道其中有何深意,但绝不是本书作者猜测的原因。

关于凤姐只是正常放款,没有放高利贷的观点完全是基于平儿所言的“翻出有几百来了”及“一年不到,上千的银子呢”,其实这些都是曹雪芹所写的概略数字,决不能由此论证凤姐没有放高利贷,至于凤姐到底有没有放高利贷仅凭前八十回的信息应该是没法下结论的。

作者关于荣国府中的月钱、分例供给、管家制度及各种管理部门制度的梳理都是比较细致的,这些整理结果对于红楼梦的初学者理解文本来讲是很有帮助的。可惜的是作者没有再次基础上深入,比如详细说明贾宝玉及各位姑娘房中到底有几个二等丫头(看起来每位姑娘配两个二等丫头,而宝玉身边的二等丫头至少有晴雯、秋纹、碧痕、麝月、茜雪等,再加上一个高配的一等丫头袭人,对比于赵姨娘和贾环一共只有两个小丫头,超标了很多倍)。至于奶妈的配置,其实公子姑娘们大了之后奶妈们也就半赋闲了,比如宝玉的李嬷嬷,其实也没有具体的工作,看起来好像是愿意管管就管管,不愿意管也没事,迎春的奶妈看起来也是如此,并一直把迎春辖制住了。所以王夫人赶走了贾兰的奶妈也应该是因为不合她的意,而不是顺道降低贾兰的待遇。此外,关于家奴制度,其实是满清八旗的包衣制度,而作者并没有点明,如果作者在这里再对照一下清代贵族家庭的相关资料做更详细地分析,那就更好了。

说到荣国府的经济衰败,作者最终归结为奴隶制度不适应于资本主义萌芽的商品经济社会,这就有些过于拔高了,如果不留心,还以为这本书写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其实包衣制度虽然落后,但也是满清贵族家庭的一项基本制度,并不能用于解释贾府这一家的衰落,相信红楼梦世界里新兴的贵族也会遵循包衣制度。至于贾府的衰落,作者本质上还是报着五世而斩的基本观念,如果真的要分析,也是由于经济上奢靡太过、因循守旧、经营不善。若细究起来,政治原因才是决定因素,偌大一个家族,成年男性中只有贾政一人在朝为政(官位也不高),贾琏管家并经常出差也算是在干正经事,其他全都是酒囊饭袋,这样的家族如何不败。

至于书中内容重复的问题,已经被吐槽很多了,其实这本书缩减到一百页也不会少任何信息,就不在这里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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