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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读后感1000字

《孟德斯鸠》读后感1000字

《孟德斯鸠》是一本由[美]朱迪·斯克拉著作,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9,页数:194,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孟德斯鸠》精选点评:

●其他方面不说了,但都8102年了,好歹做个页边码吧?真的可以把30年前的译稿拿出来直接下印厂吗?

●清要的介绍

●写得真的相当浅显,我一个政治小白都能读得非常流畅

●这书已经翻译出来了

●以孟德斯鸠强调的安全感与作者的免于恐惧的自由主义互文,使后者变得清晰而前者变得重要。

●shklar好像总是能够这样语出惊人而又独树一帜。

《孟德斯鸠》读后感(一):致泊沧渚先生

您好!我是李连江,《孟德斯鸠》的译者。您显然是精研孟德斯鸠思想的大专家,也是翻译大行家,恳请您举例说明拙译错在哪里。不敢劳您费心费力,举三五个足矣。我愿意在我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您的批评。如果拙译确如您所言是翻译的灾难,我愿意请出版社立即终止此书的销售,并承担出版社的全部损失。谢谢留意,李连江2019年11月4日

《孟德斯鸠》读后感(二):扫雷

1.页3行4:“为亨利五世效力”,认真的?

2.页3行8:“姑姑是教士”,认真的?

3.页6行2:“地方城市”应为“省会城市”。

4.页6行5:据页1,“清教徒”应为“新教徒”。

5.页9行18:“他仍然对学院的怀着真正的兴趣”应为“他仍然对学院怀着真正的兴趣”。

6.页15行6:“他是科学领域中的牛顿”,认真的?

7.页18行21:“上帝的原处设计”应为“上帝的原初设计”。

8.页22行15:“双重生活”应为“平行列传”。

9.页25行17:“松弛的两性关系”是什么鬼?

10.页26行15:“法兰西科学院”应为“法兰西学院”。

11.页29行2:“绝对的君主专利”应为“绝对的君主专制”。

12.页29行5:“耶稣会员”应为“耶稣会士”。

13.页51行7:“这些妇女的宗教和社会”应为“这些妇女的宗教和社会传统”。

14.页51行18:“他们被剥夺的事物的正面”应为“被剥夺的事物的反面”。

15.页60行4:“实际上就等于问有没有自然的”应为“实际上就等于问有没有自然的事物”。

16.页68行4:“缺乏英雄气概的主角”应为“反英雄的主角”。

17.页80行16:“古罗马的最后两位国王”应为“王政时代的最后两位国王”。

18.页85行13:“而不是国内的政府”应为“而不是中央的政府”。

《孟德斯鸠》读后感(三):簡論泊滄渚關於李連江「孟德斯鳩」譯本的指錯

簡論泊滄渚關於李連江「孟德斯鳩」譯本的指錯

豆瓣用戶泊滄渚先生指責李連江先生譯的「孟德斯鳩」有很大的翻譯問題。李先生做了回應(https://www.douban.com/doubanapp/dispatch/review/10631186?dt_dapp=1),希望泊滄渚能指出一些具體的錯誤。泊滄渚做了回應(https://www.douban.com/doubanapp/dispatch/review/10632507?dt_dapp=1)。

在我回應以後,很可惜,泊滄渚先生刪除了自己的文章,其實泊滄渚先生挑的錯,並非都沒有道理。只是以通譯為尊的想法錯了。我在之前的轉發中囿於篇幅,只簡單寫了幾句。下面稍微詳細地針對泊滄渚先生挑的錯誤做點辨析,也算是擅自僭越,替李先生做個回應。

需要注意的是,我手上沒有李先生的翻譯本,只有Judith Shklar所著的Montesquieu原本。一切以泊滄渚提供的文字為依據(泊滄渚的原文引文有typos,已修正)。

1.指出的第一個錯誤:parlement de bordeaux

通譯「波爾多高等法院」

李譯「波爾多上訴法院」

評:李譯正確,通譯錯誤。

Parlement是法國舊時對省級上訴法院的稱呼。但此法院並非我們以西方法學常識理解的高等法院(supreme court),法國本土有自己的高級法院,不同於另外一些國家,法國並不區分supreme court與high court,而叫作Court of Cassation(Cour de Cassation),是本土四大法院之一,等於是地方性質的Parlement再上一級別的法院,也是上訴的終審法院(雖然在parlement還沒被廢除的年代parlement就是上訴的終審法院)。以中國當地的思維(中國省級法院喚作高級法院)解讀而擅改原文譯成高級法院是不合適的。順帶一提,英語Parliament(議會)這個詞的來源即是Parlement。

2.指出的第二個個錯誤:the estate of La Brède

通譯:拉布雷德庄园

李譯:拉布莱特庄园

評:兩個翻譯均不合適。

La Brède,若是以音譯,英語習慣讀「拉‘布瑞德」,法語更接近的讀音是「拉‘布雷德」,通譯更接近。但estate是指「地產」,包括了所有土地上的莊園,其他建築物及種植園。若是要翻譯成莊園,對應的原文是Château de La Brède。

3.指出的第三個錯誤:Bonnet

通譯:邦納

李譯:波奈

評:李譯更佳。

Bonnet發音是bo·nuht,更接近「波奈」。

4.指出的第四個錯誤:the Oratory

通譯:奥拉托利会

李譯:说教派

評:李譯更佳。

Oratory這個詞來自於拉丁語orare,原本意思是「在法庭或集會上做公共發言」,根據本意翻譯成「說教派」並無不可,意譯成「奧拉托利會」,若加腳注亦可。但此詞想表達的更接近派別而非具體組織,應改為「奧拉托利派」。

5.指出的第五個錯誤:The président à mortier

通譯:庭长

李譯:戴帽子的院长

評:通譯更佳,李譯是錯譯。

The président à mortier是之前說的上訴法庭(Parlememt)的最高執法官(principal magistrates)。Mortier在這裏以法官戴的帽子指代「首要的」,但李譯最大問題是譯成「院長」,其實這些庭長上面還有一個領導,更適合院長的稱呼,叫做premier président。

6.指出的第六個錯誤:nobles of the robe

通譯:穿袍贵族或制服贵族

李譯:法衣贵族

評:兩個翻譯均有錯誤。

Noblesse de robe這個法語詞組,原詞的字面意思比較接近「穿袍的尊貴的人」,指的是一種特定的稱謂,表示在立法組織或管理組織擁有一個席位。比如我們說的「立委(立法會委員)」。Noblesse在這裏並不是「貴族」,而單純指「尊貴的人」。西方傳統中,將「議員」與「委員」即視為「尊貴的人」。當然Noblesse de robe中可能也有不少持有侯爵或伯爵頭銜的貴族,但這個稱謂本身並不代表持有者擁有貴族的身份。用中國的例子來看,比如鐵帽子王是清代世襲往替的爵位的俗稱,但其實爵位等級不同,分十二等。第一等的和碩親王、第二等的多羅郡王還能被稱為王爺,接下來的貝勒,貝子就很勉強了,再之後的輔國公,將軍則斷然不可稱為王爺。通過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發現「鐵帽子王」的說法是有問題的,改成「鐵帽子爵」或更合適,因為雖然對應每個等級都有爵位,但只有最上級是王爺。同理,這“穿袍貴族“中,只有一部分是貴族,所以統一翻譯成「貴族」並不合適。或可譯成「錦袍委員」。

7.指出的第七個錯誤:natural history

通譯:自然志或博物志

李譯:自然历史

評:李譯更佳。

我們來看中文中「志」這個詞,康熙字典載「志者,意所凝度也」,換句話說,志就是記錄想法的文章。若譯成「自然志」,則表達「借自然抒發自己的議論感想的文章」,原文明顯沒有這個意思。至於翻譯成「博物志」就更糟了,「博物」不是自然,是「博識而格自然」。這大概是懶譯,拿了現成的中國古典小說集名。

(補注:natural history這個詞的翻譯,在中文學界似有爭論。如吳國盛先生就認為應根據實際含義翻譯成「自然志」,民國初年也存在直接翻譯成「博物學」的譯法。我們先來看看natural history到底是什麼意思。

從拉丁文historia naturalis演化而來時,這個詞組本來指的含義很狹窄,指代的是「和自然有聯繫的一切事物」。隨著時間推移與使用次數的頻繁,這個詞組的含義發生了變化,也開始涵蓋和自然中產生的任何材料有關的學科,比如天文學、人類學、藥學、地理學、植物學、動物學甚至靈學。這大概也是natural history最早被譯介進中國時被理解成「博物學」的原因。

文藝復興後,大家開始用study of nature來代替原本被擴充含義範圍的natural history所代表的含義。將study of nature(博物學)分成兩類:偏描述性質的natural history(如生物學與地理科學),偏分析性質的natural philosophy(如現代物理學與化學)。

若給20世紀以後的natural history下個定義,可以是「對某一學科的觀察」,可以是「一類知識體系」,甚至可以是「某一學科研究者的技藝」。但無論是什麼定義,可以明確的是,natural history是偏理論,偏觀察,偏描述的。所以用「自然」較「博物」更宜,因為「博」有動詞的含義,這樣翻譯,就把實踐與分析的一面帶進來了。

那history可以翻譯成歷史嗎?history指的是一種「研究已經發生的事件的學科」(the branch of knowledge dealing with past events)。我們看看「歷史」兩個字原本的含義,「說文解字」載,「歷,過也」,「史,記事者也;從又持中,中,正也」。將「歷史」二字合起來,表達的是「將過去的事用公正的態度記錄」。現代漢語裡將「歷史」與「史」混淆使用,是現代人中文能力退化的體現,不足取。

如何用公正的態度研究已經發生的事呢?用中國的傳統思維,自然是「格物而致知」。究事物之本末,通事物之衍變,方能收穫不偏不倚的知識。用現代的詞彙說,即是要「深刻研究起源與變化」,正與英文原意契合。綜上,natural history翻譯成「自然歷史」是合適的,「志」也是記事的文體,但不含「史」隱含的「專研、探究」的意思了。「史」的原意更像是一門學派與學科。然而很多字義古今已有不少變化,單從如今的中文審美與閱讀習慣來看,翻譯成「自然歷史」確實有疏雜之感。但若較真,「史」與「志」對比history,詞義皆不完備。或許譯成「自然史論」、「博物通志」等更佳,不設定譯,而視原文之語境選擇妥洽的譯法)。

8.指出的第八個錯誤:Cicero ' s Offices

通譯:西塞罗《论义务》

李譯:西塞罗《论职位》

評:通譯更佳,李譯不合適。

Office的拉丁語原詞officium 確實是指「職務」,不過Marcus Tullius Cicero寫的De Officiice,討論的是應該如何生活,表現及其他行為準則。所以Office應該取字典裡的「a service done for another or others」這種解釋,De Officiice也就是On Duties或On Obligations的意思,譯成「義務」更佳。

經過我們這樣一個個比對,不難發現,堅持通譯並以此為之後翻譯的評判標準是沒有道理的。我們判斷翻譯譯得對不對,要做的是弄清楚原文的本意。以新譯代替有問題的舊譯,應當得到我們的歡迎。但我們要審慎地看待,就如我上述分析的那樣,新譯也可能會出錯。若是讓我仔細核查李先生的譯本,大約還能挑出一些其他錯誤,但這非常正常,我自己做翻譯,由於理解疏忽與偶爾能力不逮,也會犯錯。比起“毫無錯誤“的譯本,李先生回應質疑時大度磊落的態度更值得我們讚賞推崇。

至於泊滄渚先生提到的通譯有很多已經變成了專有名詞,提出新譯會混淆讀者的問題,很好解決,編輯辛苦一點,在書後弄一個人名、地名、書名及其他專有名詞的原文/譯文對照表作為附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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