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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珀金斯的帽子》读后感精选

《珀金斯的帽子》读后感精选

《珀金斯的帽子》是一本由李伟长著作,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9.00,页数:352,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珀金斯的帽子》精选点评:

●好的评论本身就应该是美的文字,是读者作者手中的罗盘和地图,让人想看得更远更广更深。尤其是点题之作,带出对当下出版编辑行业的忧思,这才是有分量的文学批评,我们需要更多的批评,而不是固步自封,自吹自擂。

●珀金斯一篇与青春一篇可以为代表,既是小镇文艺青年心路代表,又是图书业界理想。本想看看官场小说评论的类型与指标,参考性倒是不大,谈得太套路与正统文学了。

●李老师这本集子所选的书评,多少有些“一本正经”感,开篇讲城市文学的部分惊艳,中程有些作家不是很熟悉,所以无法判断,正在受此书影响阅读《天才的编辑》中

●李伟长兄的书,惭愧我们以前一起写书评,而我现在还是那么矬……

●很近的时间,写得不错,不过作者为什么可爱到在评论给自己打分

●豆友@李伟长,1212购,学习啦。字里行间有种稳妥,源于温厚谦和的品性。长期积累的鉴赏力和辨析力。最喜欢《青春的三分之一》,记忆留驻的青春与王小波三部曲的交织,较之其他篇目投入了更多的情感,因此而动人。

●自己的书,打个四颗星吧!哈哈哈~

●当批评写作成为文学的一部分,这位目光独到的批评家在文字背后前瞻性地洞察与剖析着文学思潮,实属难得!如笔者所言,忠于某些事实,忠于某些情感,有一颗金子般闪耀的心

●忠于幽暗的自己,“忠于”无论在什么时代,都是困难的事。作者质朴的笔和心就像散发乌亮光泽的铜器,光泽是隐晦的。珀金斯的帽子好像是他的本心,一个古典时代的编辑是一个塑料时代向往古典的文学批评者的理想硬核。批评文字字里行间没有什么闪闪发亮的角落,老老实实地写内心幽暗而诚实的情感和价值判断,作者也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自己日常生活中的英雄。没有五颜六色,没有故意轻盈,没有故作细腻,读着却熨帖。用力,并沉默,并不是贬义词。

●比王德威写得更贴近我们的时代,文字间体现出写作者对文字的钟爱,感谢写作者从文学批评角度写出的这一篇篇文章。

《珀金斯的帽子》读后感(一):自我意识

这本书里说“一个女人自我意识觉醒的路上,伴随着许多男人的出现。”当爱情与自我冲突的时候,“阳阳”选择了自我。女人再也不活在他人意识摆布之下。

而这个世上很多男人却以为女人是为成就他们而生的。要么为他牺牲,要么遭受虐待,在这里女人却选择了第三条路,就是离开。 可是,他们又哀怨地念叨了:没什么感情,稍一不对等,就挥剑斩情丝了。

《珀金斯的帽子》读后感(二):看到了“忠于”和“真诚”

给写书评的书写书评,哈哈真有意思。会不会进入评论的循环呢?

首先,对于一个颜控来说这本书的颜值非常高,装帧精美品味高雅,黑白灰的极简风格让它在一堆花花绿绿的书中夺目而出,书皮用纸考究很有质感捧在手上细腻温润、亲切友好,正文的纸张也是极好的,特别喜欢听翻书时沙沙的声音脆脆的很妙,印刷排版也很讲究看着舒服不累眼,总之阅读时给人以愉悦的感受。为什么非要读纸书?就因为这样的体验是电子书永远也无法取代的。出版社用心了,赞一个!

再说说书吧,这个书名很特别,令人好奇,于是产生一探究竟的冲动,所以我是先把《珀金斯的帽子》看完了解了心中的疑惑再接着看的,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篇,还有《后代记:忠于某些事实,终于某些情感,也忠于幽暗的自己》写得非常赞,绝对是一个令人惊喜的大彩蛋!

好的文学作品细节一定抓人,作者从这顶帽子上获得了灵感,将其赋形为一种象征,“孤独的、退后的,却又是坚定的。” 不得不说这顶帽子是神来之笔,由此创造了一个独特的书名不说,又引申出作者的文学观乃至人生观—-“忠于”是不二法则。

赞同“美国作家乔伊斯•奥茨不主张过于追求小说的意义,小说本身就是它的意义。”过分解读小说的意义,就好像非要把荷花标榜成“出淤泥而不染”一样荒诞,荷花自有它的生物属性。世间的万事万物都能忠于自己就是最好的意义。

作为一本文学批评集全书读下来最显而易见的优点是--不装逼!作者秉持着:“忠于某些事实,终于某些情感,也忠于幽暗的自己,不驱一时之趣味,不满足于流行……”的文学批评观,这样的袒露心声一下子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看过之后我想他确实是做到了,你看到的是一个有血肉有温度的人在跟你评说自己的真实感受,娓娓道来,和颜悦色,不飞扬跋扈,不矫揉造作,不高高在上,感情真挚流露,以诚相待……

《珀金斯的帽子》读后感(三):好一顶帽子

1、

无意间发现,李伟长具有非常好的故事重构能力。

这几乎是一种说书人的能力,清晰,利落,引人入胜。他有自己的叙述编排,在恰当的时机抛出相应内容,等到故事讲完,你所看到的是一个完整的架构,包括背景、内容、观点,而且这一切举重若轻。无论是《西游记》里的故事,还是《卖油郎独占花魁》,经其重构,便有一种新的意义。

在这本书里,最体现重构能力的篇目,是《珀金斯的帽子》,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篇。

他开篇塑造了一个孤独的形象,戴七号大的灰色浅顶软呢帽,冷静务实,对人生的不如意冷淡受之。而在孤独背后,我们能读出一个更完整的珀金斯,比如他是一个内心有自己规则的人,理性的美德也稳定地在他身上呈现。

这个故事换作他人来讲,可能会先提珀金斯的编辑成就,因为这是珀金斯身上最耀眼的标签。他的身份、他的社会价值,更容易博得读者的眼球。

相比之下,我觉得珀金斯本人也会更喜欢李伟长这样的写法。对于那些符号化的虚名,珀金斯曾深受困扰。许多并非天才、空怀写作梦想的年轻人给他写信,他不得不辜负他们。人们将其误解为一个神话,但“善”的动机太抽象、太高尚,它冲淡了珀金斯实际付出的努力和珀金斯本人的命运观:他接受命运,想把每个人放在最能发挥自我价值的位置,包括他自己。

在这篇文章里,李伟长一笔带过了对于“匿名”和“非虚构”的一些观点,放在如今时代,这也是非常值得探讨的命题。

2、

另一篇写王小波的文章,题为《青春的三分之一》。这三分之一究竟是怎么分出来的,我不知道,但青春是个很真切的词。在文章里,李伟长少有地提到了自己的青春时代。回望过去,他以一种健朗的口吻侃侃而谈,没什么沉重的情绪,也没过于戏谑。我很喜欢这种状态,他对过往无所求,它们之间是平等的关系。

无论是王小波还是余秋雨,我和李伟长有相似的感受。我过去读余秋雨的《文化苦旅》,也非常喜欢,还为《道士塔》里的王道士难过许久。我爱深知局限的谨慎者,也爱对生命不自量力的浪漫主义,甚至怜爱因无知的努力而产生的背道而驰,这些都令人感叹不已。后来也是听了他人评价,回头去看,才发现一些弊病。

王小波的小说,我个人最喜欢的是《白银时代》。小说一开头,老师讲,将来的世界是银子的。远处山坡上正有两只松鼠嬉戏于松塔之间。这句话无头无尾,像一句神秘的预言。长久以来,它对我而言也是一个谜。我看到过许多解释,有人说银是导热性最好的金属,暗示未来世界是一个凉热恒温的世界。也有人以波尔和威勒的计算为基础,说银是唯一一种原子核既不聚变也不裂变的元素,这个答案和小说中老师讲的热力学本身有关。而根据希腊神话的分类,在白银时代里,“人类不再听从神的旨意,他们身体强壮,缺乏理智,童年长达百年,但成年很短,并且相互争吵不休。”这是一个人类自身意识觉醒的时代,因为刚起步,所以举步维艰。而王小波预设的谜底究竟是什么呢?我其实不在乎,我也不忍心轻易解开这个困扰我许久的谜。

关于王小波笔下的性,确实只是幌子。私以为和周嘉宁所写的有近似之处,包含着一种对交流的渴望、或者说对交流无能的叛逆,当然王小波所承受的,是更为厚重广阔的困境。

王小波很难模仿,模仿者少数得其皮肉,多数连其皮肤上的毛发都没摸到。他的精髓从来不是黑色幽默或变幻的叙述方式,其文字背后,有一种极为难得的奋力挣扎,充满思辨与深情。要是一个作者具备那样的素养,完全不需要模仿王小波。

至于“小波门下走狗”,我也非常怀疑,真正有价值的影响都是润物细无声的,且不管做出那种崇拜姿态的企图如何,狂热必然包含着不理性。

3、

写到文珍和鲁敏时,李伟长都提了“逃离”这个主题,并引述艾丽丝.门罗的小说《逃离》。门罗是一个极聪慧的作者,当时读到《逃离》也非常感叹。这样的题材,如果由别人(比如多丽丝莱辛)来写,可能三站路内是回不来的,而门罗非常准确地收了手,以至于那种短暂的逃离,变成一种即真实可怖又充满诗意的瞬间,人生恰是由许多这样的瞬间构成。

小说写某件有异于日常流水线的事件,便是一种逃离。李伟长提出一个问题,“小说家必须面对逃离之后的叙述问题,即小说该往哪里去”。重要的是逃离后的去向,归来还是抵达某个有意义的地方?而且这一切应当以小说的形式完成。在代后记内,李伟长稍微做了阐释,他引用美国作家奥茨的建议,“我们写作,是要忠实于某些事实,忠实于某些情感,是为了‘解释’那些表面上古里古怪的行为……”处理小说去向很考验小说家的能力,每个小说家也有自己擅长的方式,但“忠于”无疑是一项非常基本的要求。

我个人很喜欢文珍对逃离与归来的处理。不仅因为“逃离与归来之间的空隙,是文珍的安全领地,不过与触犯道德,又有一定的锐气”,也因为从文珍的小说里,我常读到一种对爱的相信。不同于门罗的清晰世故,文珍对于哲学、伦理的思考背后,还常伴随着一种难得的天真,所以她能写出爱的复杂性,充满美感。

4、

曾有人说李伟长行文“骚气”。

我觉得一是他的视角非常灵活,善于抓住细节,并找到一个独特的视角。“珀金斯的帽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作为标题,可能对他的文学观也有一定程度的隐喻。再比如他能注意到路内在《云中人》里写了一首叫《Creep》的歌,从而找到《Creep》与1990年代的社会精神印象的关系。同时,他也非常善于比较,有时能从看似毫不相关的东西找到一些共性。

第二,李伟长的文字有种波澜不惊的淡淡幽默,这大概和他曾受王小波的影响有关吧。

《珀金斯的帽子》读后感(四):代后记:忠于某些事实,忠于某些情感,也忠于幽暗的自己

这篇代后记有一部分作为日记在豆瓣上发过,整合起来作为后记列入《珀金斯的帽子》一书。

珀金斯的帽子

8.8

李伟长 / 2018 / 上海人民出版社

电影《天才捕手》

这是我读《天才的编辑》麦克斯韦尔·珀金斯写下的句子。是他发现了菲茨杰拉德、托马斯·沃尔夫、海明威,被他们视为精神之父。

这个帽子细节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就成了现在的书名。在电影《天才捕手》中,科林·费尔斯扮演的珀金斯,时刻戴着一顶帽子,我有点强迫症似地想确认那是不是七号大的。

珀金斯的帽子,作为一个来自生活的被文本和电影固化之后的细节,在我心里变成一种象征,孤独的,退后的,却又是坚定的。从生活的真实到文本的真实,中间就隔着珀金斯的这顶帽子。

发现才华,帮他人辨认出自我,变得更好,不求回报,全身心投入,做个默默无闻的无名氏,却也乐在其中,这是编辑珀金斯的理想生活。

理想的批评写作也该是这样,发现一部分才华,与之对话,然后让自己变得清晰,平心静气地接受所有可能的不如意。从个人的生活来说,珀金斯又需要这一顶帽子,让自己藏起来。

这么关心帕金斯的帽子,和我个人的文学观有关。

在珀金斯的身上,我看到了“忠于”,忠于自己的内心,忠于自己的判断,忠于自己的梦,忠于友情,也忠于热情,以及忠于这份忠于导致的失去与错过,作为一个文学编辑,珀金斯就主动“错过”了福克纳。最终忠于自己的局限,努力完成清晰的也清醒的自我认知。

在他那顶极有标示性的帽子上,我也感受到了另外的东西,那就是独立于外界的一部分自己,作为孤独个体的外在兴趣,甚至是嗜好,完全自足的于他人无害的东西。

如果说珀金斯让我感知到了“忠于”的存在,那另外一个伟大小说家的一则短篇小说,则启发了我对“忠于”及其边界更为深度的认知。

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一起毫无希望的恋爱事件。一个饱经世故的男人,情场高手,遇见了一个是不谙世事、脸上写满寂寞的女人。这个男人风流成性,常在外寻求身心寄托。这女人的丈夫有钱,可她过得不开心,渴望新的生活。这两个人,邂逅了,相爱了,不断地幽会……未来怎么办?她哭了,他也束手无策。

故事中人说:“我们不知道这段关系会持续到何时,但至少现在它不会结束。”有人会问然后呢?没有然后,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这个“真实的”看上去庸俗撩人的爱情故事,来自契诃夫的短篇小说《牵小狗的女人》。说它真实,在于文学的真实。

这会是一次真的爱情么?对这个男人来说,是真的动情了,还是又一次风流?可为何他已经深陷思念的泥潭而不能自拔?女人是第一次出轨,因为婚姻生活的苦闷,她渴望呼吸新鲜的空气。她是真的爱上了这个年纪大她一倍的男人?还是只要不是她丈夫,谁适时地出现在她面前、讨好她、听她诉说、带她逃离目前的生活,就可以得到她的爱情?关于这起恋爱事件的结局和意义,契诃夫没有表明哪怕半点态度。

美国作家乔伊斯·卡洛尔·奥茨,就不主张过于追求小说的意义,小说本身就是它的意义。对契诃夫这个故事的结尾,奥茨在《短篇小说的性质》一文中,作了这样的解读:由于他们各自的家庭、各自的社会责任等等因素,他们不能结婚。故事的“意义”就这些。

对于故意的意义,奥茨认为这就够了,但关于故事为什么会这样,何至于此,她有着平实却独特的洞见。奥茨没有否认他们应该受到惩罚。相爱就是惩罚,思念就是惩罚,痛苦就是惩罚,爱而不能相见就是惩罚,未来往哪儿去的煎熬就是惩罚。这就是奥茨的文学观:平常人,陷进了不平常的境遇,感情只是其中一种,还有更多同样烦恼乃至绝望的境遇。

试问,谁又不是平常的人呢?如果有幸地或者不幸地,陷入不平常的情感或者其他不平常境遇呢?平常人的不平常,就是原因,也就是答案。由此,小说中的想念是真实的。男人以为风流过后就是烟消云散,他错了,这次不一样了,他开始疯狂地想念她:

关于面前离家出走的女子的所思所想,契诃夫赋予在小说人物身上的清醒也是真实的。

她为什么这样爱他呢?他在女人们的心目中总是跟他的本来面目不同,她们爱他并不是爱他本人,而是爱一个由她们的想象所创造出来的、她们在生活里热切地追寻的人。

奥茨认为契诃夫忠实了这种真实。相比奥茨的一种解答,纳博科夫的解答就显得较为严肃,像数学那般工整。他以《论契诃夫》为题,收在《文学讲稿》中,用文本细读的方式,细致地讲解了这篇《牵小狗的女人》。

纳博科夫开篇就先声夺人:有人说契诃夫总爱写一些可爱而一事无成的人物,这种说法不够准确,倒是这样的说法更确切些:他笔下的男女正是因为一事无成才显得可爱。纳博科夫认为,这篇小说没有提出什么问题,没有通常的高潮,也没有一个有意义的结尾。然而这却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短篇小说之一。

纳博科夫就是这样,爱憎分明,高赞此篇为最伟大的之一。不得不承认,有一点纳博科夫说得深刻:小说没有明确的终结,而是按照生活的自然运动、以典型的契诃夫方式渐渐消隐……他俩都明白结局还远得很,对他们说来,那最复杂、最困难的事情还刚刚开始。

没有一个有意义的结尾,深刻归深刻,有人会喜欢纳博科夫的解读,他忠于了生活自身的逻辑和走向。关于日常生活的延续,无论发生什么,生活始终匀速向前。然而,我个人觉得奥茨的“平常”一词更加意味深长。所谓平常,就是最大的枷锁,非不愿,不能也。“平常人,陷进不平常的境遇”,则跨越了时间、空间和民族,趋于某种永恒的人类情感和人性。

奥茨直截了当地追问,“短篇小说的性质是什么呢?它没有单一的性质,而只有多重的、不同的性质。就像我们各人的个性不同一样,我们的个性所做的梦也不会相同。没什么规矩可循。”

当年的规矩都被打破,新的规矩正在被打破,即使这般不断流变,奥茨还是郑重建议:我们写作,是要忠实于某些事实,忠实于某些情感,是为了“解释”那些表面上古里古怪的行为……为什么要忠于?这是一个人的基本道德,忠于自己内心的幽暗,才可能看到光泽。

奥茨继续向自己发问:一个聪明的年轻人为什么会变得暴戾恣睢,会去杀人;一个无忧无虑的女人为什么会跟人私奔,结果毁了自己的一生,一个头脑清楚的人为什么会去自杀?

契诃夫的这篇小说,当然是关于一段特殊情感的,但如果往更高一点的地方看,我以为他写出了更为普遍的人类境遇,只不过这一次碰巧是爱情而已。在生命的长河中,无论平凡与否,总会遭遇到种种不同的际遇,进退不是,左右为难者多矣。

作为批评写作,我期望自己能够说出奥茨这样的话来,平常的但能道出部分普遍的话语。同样,我也期望自己能够像纳博科夫一样审慎地面对文本,从中发掘出生活恒定的河流。这样才可能成为一个独立的批评写作者,才可能拥有一顶属于我自己的帽子,当然不可能像珀金斯的一样,必须是七号大的,必须是软尼的。

奥茨的写作出于一个很简单的愿望:我想知道人类各种情感后面的“为什么”。关于她所列出的问题,我们都想知道原因,不是么?我们也想知道契诃夫为什么要写《牵小狗的女人》这样的小说。作为一个书评人,我的写作时同样如此,我期望探知文本背后的世界。

唯有忠于某类价值,才可能发出神圣的光泽。

如果做不到忠于,写也写不出好的,读也就读不出好来。忠于某类意义,是不是就非得写大事件呢?这似乎也是纠结在中国写作者心中的大问题,奥茨不以为然, 她认为只有还没入门的作者才会挖空心思,想什么“大”事件。业余作者往往想写大事情,表现严肃的主题。但世上没有“大”事情,只有大手笔。

所有的主题都是严肃的,或者愚蠢的。好吧,话题又回来了。就文学而言,世上没有“大”事件,只有大手笔。所有的日常生活中的主题都是值得写的,所有关于日常生活的写作都是值得阅读的,就看你如何写好,也看我们如何阅读。普鲁斯特的小蛋糕就是最好的例子了,还有珀金斯的帽子,在别处就是一顶帽子,戴在珀金斯的头上,就成了珀金斯的帽子,就是一个可以被解读的细节。

刻薄地说,想要的生活常常就只能是想要,而不是能够要到,就像契诃夫的《牵狗的女人》,平常人陷入了不平常的境遇,你又能如何解题?愿那些经历古里古怪的事件的人,都能安然归来,因为现实中,很多人都没能回来,都消失了。有些朋友再也见不到了,有些人再也不会谋面了。

批评写作只有在成为文学的一部分后,才会获得流传的可能。要成为文学的一部分,“忠于”就是不二的法则。忠于某些事实,忠于某些情感,也忠于幽暗的自己,不驱一时之趣味,不满足于流行(因为有流行就会有过时),去体验更为普遍的不会过时的人类情感和境遇,这就是我们需要的文学观,好像也可以算是一种人生观。

关于珀金斯的帽子,这就是由来。

珀金斯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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