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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与一神教》读后感100字

《摩西与一神教》读后感100字

《摩西与一神教》是一本由弗洛伊德著作,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8.00,页数:184,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摩西与一神教》读后感(一):贵族的革命

这个弗洛伊德就是那个《梦的解析》的弗洛伊德,这本小书就是可能因为杀伤力太大了,反倒悄悄咪咪的做了伪装,看似泯然众人。 摩西是个革命家,称得上革命家的,弗洛伊德定了标准:一是建立宗教;二是立法(律法)。弗洛伊德考证,摩西极大可能是个古埃及的革命领袖,带着一干人等逃离埃及,用宗教和立法建立起了新天新地。这个摩西非但不是犹太人,更大可能是埃及的权贵之一,当然,新宗教与旧风俗几多龃龉,摩西同志最终也是被他的人民给干掉了。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嘛。 一切的进步都是革命的产物,革命就是混乱,就是无序,就是打烂坛坛罐罐。犹如《权力的游戏》中小指头说的:混乱是权力的阶梯(Choas is the ladder)。像摩西这样的革命家,混乱中并非建立埃及法老一样的集权,而是宗教和立法并行确立起新的统治秩序,这个秩序中没有奴役。马克思说:无产阶级革命,失去的只是锁链,得到的将会是自由。 多么深刻的一句话啊。

《摩西与一神教》读后感(二):我,摩西,埃及人,叫爸爸

弗洛伊德在《摩西与一神教》开篇出口惊人——他要证明摩西本身是埃及人,而不是犹太人。这种行为就像后世有人试图证明我朝太祖出身日本,而且证明者还是不折不扣的炎黄子孙。 根据《出埃及记》的记载,埃及公主从尼罗河救出被舍弃的犹太人婴儿后,将其取名为“摩西”,并把他当做自己的孩子抚养。 摩西成年后,受到耶和华的感召,带领居住在埃及为奴的犹太人克服万难返回故土。并在西奈山领受上帝旨意,教导犹太人诫命、典章和律例,成为犹太人的解放者、伟大的先知。时至今日,摩西都被认为是最伟大的犹太先知,并受到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三大一神教的共同崇敬。 然后弗洛伊德——一个犹太人——要证明摩西是一个埃及人,而犹太教的源头则是埃及一神教。 但弗洛伊德对“摩西是埃及人”这一命题的证明实在乏善可陈,能够作为证据的只有摩西名字的词源。 弗洛伊德提出,如果摩西的词源是希伯来语,那就是Mosche,也就是“外出的提水人”,而不是《圣经》解释的“从河中救起的人”。 但如果摩西的词源是埃及语,那就是Moses,意为“孩子”。这个名字在埃及纪念碑并不罕见,埃及法老往往将其和神的名字放在一起,作为自己的姓名,意为“某神之子”——比如拉美西斯(Ra-mose)。 基于对摩西的词源的怀疑,弗洛伊德提出,摩西不仅出身埃及,而且还是埃及王室。但弗洛伊德在此的论证在逻辑上并不成立,即便“摩西”真的是埃及名字,也不能证明摩西就是埃及人——从小就生活在埃及王室的摩西无论表现出怎样的埃及习俗都不奇怪。 但弗洛伊德对犹太教起源的论证却让人拍案叫绝,尽管他的论证建立在摩西是埃及人这个不坚固的前提之上。 弗洛伊德论证犹太教前身是埃及一神教主要有两大支柱。其一是根据传说记载,犹太教是摩西带领犹太人返回故土后创立的。但事实上,在没有外界帮助的情况下,一个人带着这么多奴隶逃离埃及帝国并创立一个宗教是不可能事件,毕竟现实没有耶和华,也没有“十灾”。 之后弗洛伊德发现,在古埃及第十八王朝,埃赫那顿法老执政时期,曾经强制取消埃及传统的多神教信仰,而推行对唯一神——太阳神阿顿的崇拜。只不过在前1358年,埃赫那顿死后,一神教信仰又被后继法老废除,而前1358年刚好和摩西所处前13世纪相匹配。 因此弗洛伊德提出,作为亲信,摩西接受了埃赫那顿推崇的一神教,然后在埃及废除一神教的时候,带着居住在埃及边境的犹太人离开埃及,继续开拓其一神教的伟业。 弗洛伊德的第二个支柱则是“割礼”仪式,在《创世纪》里,割礼是耶和华与犹太人先祖亚伯拉罕协约的标志。但对埃及壁画和木乃伊的研究证明,割礼起源于古埃及,是古埃及的普遍风俗。 因此,耶和华与亚伯拉罕的立约就不成立,犹太教的割礼习俗实际上是由摩西从埃及带过去的。 而且因为割礼仪式类似于阉割——将未成年男性包皮的一部分甚至全部割掉,弗洛伊德猜测割礼仪式实际上是摩西通过武力强制执行——这也解释了后期犹太人对摩西的反叛与谋杀,毕竟他实质上是一个暴君。 弗洛伊德同时还提出,犹太教或者说一神教,它的本质都是源于对父亲的崇拜,就像每个人都希望有一个强大的依靠,在我们受到伤害时提供保护,在我们犯错时给予惩罚。这样我们对他既爱又恨,还想取代他的位置。 想象一下,在埃及作为奴隶的犹太人面前突然出现一个埃及贵族,说他们是被至高神选中的子民,并许诺会带他们到神的应许之地——这对这个弱小的族群会是多大的鼓舞,在这一刻,至高神也好,摩西也罢,承担了犹太人父亲的角色。 之后犹太人背叛并谋杀摩西,舍弃了摩西带来的一神教——就像宙斯和他的兄弟杀死克洛诺斯,犹太人在此杀死他们的父亲。 弗洛伊德在此提出,兄弟谋杀父亲是过去原始时代遗留的印记,为了活下去,男性不得不取代父亲的地位。而弑父就是后来基督教提出的“原罪”——耶稣受罪即是对这一原罪的偿还。 事实上,弗洛伊德在《摩西与一神教》提出的观点——尤其是一神教的来源,几乎是不可证实,也不能证伪。 而且他的观点更多的是建立在假设上,由一个假设推出另一个假设,最终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这种行为就类似于在做实验的时候,舍弃所有对自己假设不利的证据。 但你依旧不得不承认,弗洛伊德通过精神分析的方式,找到了从另一个角度看待犹太教和基督教的方式,而且他的某些假设足够让人信服。

《摩西与一神教》读后感(三):精神分析法带来的新奇视角

对文风和方法的微词不再赘述,这里想说的是可圈可点的内容。

作者独特的分析方法加之特殊的书写环境,如同一副角度奇特的有色眼镜,把那本久远之书镀上了不一样的色彩,又如同投湖之石,在读罢《论摩西的生平》之后,激起新的涟漪,随之又在顾颉刚的《秦汉的方士与儒生》引发回响。其实,这也正是这些年读书自成的脉络吧,与其说是我选择了它们,倒不如说是踏入了书籍群的一个特定圈子,读罢一本,它自会为你引荐出下一本,如此层层叠叠铺展开来,道相近、习亦相近之书渐多,虽多是初识,却如同经年老友,少了生疏,多了默契。言归正传,说说这本书中那些有趣的内容吧。

第一,摩西是埃及人而非希伯来人。

这一论点,主要的论据有名字、古代英雄故事的标准叙事模式、埃及宗教到阿顿神教到新教领袖的脉络、割礼、初时的讲话迟钝推测为语言不通、利未人是埃及人的仆从等等。

尤其想说下名字。一直知道基督教对西方的影响,如同儒教对中国的影响,只是对于其深度和广度难以有切身之感,这里倒是很好的一斑。比如从部分由耶和华Jahve合成的Jachanaan是John、Johann、Jean、Juan等当今众多的英文名字的源头,再比如合成名字戈弗雷Godfrey与古迦太基的汉尼拔Hannibal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二,圣经的改写与真意。

凡是改写,从逻辑上而言,可以粗略分为增减两类;从意愿而言,又可大致分为故意和无意两种态度;两两组合类似二分类的混淆矩阵。至今仍保留的添加、歪曲、消除、篡改、分割、位移等等的痕迹,很可能不得不归功于代代传承的虔诚与保护吧,且与“其世越后,则其传闻愈繁”之说甚和,由此想到顾颉刚先生的“古史层累观”,等读完《秦汉的方士与儒生》再议。

第三,犹太人既为选民,为何苦难深重?

说得浅陋些,感觉与宫斗女人的羡慕嫉妒恨有些神似。因为犹太人坚定地认为自己是上帝(圣父)的选民,而且是从公元前1300年到今天的唯一的选民,上帝是唯一的主神,带领他们摒弃所有的巫术、仪式和偶像崇拜,他们是唯一的“把人道作为充满真理和正义生活的最终目标”的人群。旧约是犹太教的唯一圣经,而耶稣(圣子)创建的基督教,并不是他们的宗教,这个观点不仅犹太人以为然,基督教信徒更是深信不疑。基督教世界对犹太人的仇视,书中给出了两个主要原因,其一,犹太人自古以来根深蒂固的优越感深深地伤害了基督教徒的感情,“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是啊,凭什么犹太人可以得到“一块流着牛奶和蜂蜜的土地”。塞翁失马,没有了地理意义上的国家依凭,反倒使犹太人依靠精神和书籍紧密团结,代代相传,绵延不断。其二,犹太人的原罪(书中认为是弑杀摩西之罪)未除,无法在末日审判中得到救赎,所以理该被虐。其三,是我的个人理解。读罢《已答之问》,曾经向一位信奉巴哈伊教的大哥请教,为何耶路撒冷这样的三教圣地反而成为了流着鲜血和眼泪的苦难之地,答曰:“灯下黑”。当时颇以为然,现在放到这里彷佛也还可以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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