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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摩的诗》读后感摘抄

《志摩的诗》读后感摘抄

《志摩的诗》是一本由徐志摩著作,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192,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志摩的诗》读后感(一):迟来的吟颂

1.在代序中,徐志摩坦承,写诗于他而言真是件“再没有更意外的事了。”1918年,新文化运动肇始。鲁迅发表了《狂人日记》。1921年,此前的理想是做一个金融家的徐志摩,赴英国留学。至此,诗歌渐渐在他的心中占据了一席之地。

回过头来看这段历史,1921年开始心仪浪漫主义诗歌,1931年因飞机失事罹难。他只写了十年左右的诗。因留下的“代表作”水准令人不以为然,而被打入了二流,甚至三流诗人的阵营。《再别康桥》,太重形式感,感情略显苍白;《翡冷翠的一夜》太过絮叨,感情甜腻而混杂,确实不算佳作。但徐志摩留下的所有作品果真如此不堪吗?

2.这本诗集是我几年前买的。第一印象不错,但很快束之高阁。Why?他的修辞绝大部分都是早期的白话文,那种时不时佶屈聱牙的听觉感受对于我的诗歌写作几乎没有借鉴意义。但如今看来,他确实留下了相当一批杰出的作品,不管你有多大的先入之见,就如臧棣所言:他是一位早夭的大诗人。

P31的《康桥再会罢》就是一首很能体现功力的长诗,但是这篇文字的题目为什么叫“迟来的吟颂”,就在于我们这代(80后)诗人已经离那个年代愈发遥远,那个年代的修辞不是用字典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的。这让我想起了钱钟书的《管锥编》,但后者是特定时代的有意为之;前者是历史遗留的遗老遗少。

然而还是有很多作品可以欣赏之。比如P28的《留别日本》,P24《一星弱火》,P14《在那山道旁》,P6《珊瑚》,P1《雪花的快乐》,P3《偶然》,P103《生活》,P142《你去》更有托马斯.哈代的神似!

3.作为一本选集,这册子达到了一个高度,起到了拨乱反正、为诗人正名的作用。当然还有很多佳作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浪漫主义的本质在于真。曾经一代才女林徽因也反复提到过志摩身上真挚的秉性。如果假以时日让徐志摩遇上了W.H.奥登,或许徐志摩作为大诗人的才情能够更好地萌发出来,或者哈代能让他的心智得到进一步成长……

诚然,这都是如果。但现实已经很好了。

2017.6.12 李因

《志摩的诗》读后感(二):《志摩的诗》片段

1、

我是个无依无伴的小孩,

无意地来到生疏的人间:

我忘了我的生年与生地,

只记从来处的草青日丽;

青草里满泛我活泼的童心,

好鸟常伴我在艳阳中游戏;

我爱啜野花上的白露清鲜,

爱去流涧边照弄我的童颜;

……

2、

心如古墟,

野草不株,

心如冻泉,

冰结活源,

心如冬虫,

久蛰久噤——

不,悲思不在我的心里!

3、

起造一座墙

你我千万不可亵渎那一个字,

别忘了在上帝跟前起的誓。

我不仅要你最柔软的柔情,

蕉衣似的永远裹着我的心;

我要你的爱有纯钢似的强,

在这流动的生里起造一座墙;

任凭秋风吹尽满园的黄叶,

任凭白蚁蛀烂千年的画壁;

就使有一天霹雳震翻了宇宙,——

也震不翻你我“爱墙”内的自由!

4、

我哀思焉能电花似的飞骋,

感动你在天日遥远的灵魂?

我洒泪向风中遥送,

问何时能戡破生死之门?

5、

晚霞泛滥着金色的枫林,

凉风吹拂着我孤独的身形;

我灵海里啸响着伟大的波涛,

应和更伟大的脉搏,更伟大的灵潮!

6、

我再不想成仙,蓬莱不是我的分;

我只要这地面,情愿安分的做人。

7、

他眼里有你

我攀登了万仞的高冈,

荆棘扎烂了我的衣裳,

我向飘渺的云天外望——

上帝,我望不见你!

我向坚厚的地壳里掏,

捣毁了蛇龙们的老巢,

在无底的深潭里我叫——

上帝,我听不到你!

我在道旁见一个小孩:

活泼,秀丽,褴褛的衣衫;

他叫声妈,眼里亮着爱——

上帝,他眼里有你!

8、

水粼粼,夜冥冥,思悠悠,

何处是我恋的多情友;

风飕飕,柳飘飘,榆钱斗斗,

令人长忆伤春的歌喉。

《志摩的诗》读后感(三):看大诗人是如何当舔狗的?

徐志摩的感情故事不必多说,只说一个:杭州上塘路小巷里有一个徐志摩纪念馆,正巧有个朋友在旁边开饭店,一次去吃饭路过,馆外白墙上涂着徐志摩的肖像画,这倒也没什么,好笑的是一路走过去还排列着几张肖像画,张幼仪、林徽因、陆小曼纷纷展示在面前。能凑一桌麻将。

徐志摩最好的诗是朦胧诗,《再别康桥》无疑是巅峰之作,类似的还有《偶然》《客中》《难忘》等,不同于其他直抒胸臆的,这几首诗中,他以其诗人的直觉,抓住了一些朦胧、婉约、悠远的艺术效果。若沿着这个方向,徐志摩还能写出更多经典,但遗憾的是,朦胧诗要到八十年代才形成气候,那年头流行的不是东方式婉约,而是西方式奔放。

一入奔放深似海,从此节操是路人,而奔放的风格自然以情诗为代表。于是志摩冥冥中踏上了另一条路:舔狗之路。五四之后,女性刚刚翻身做主,对舔狗这种二十一世纪物种毫无抵抗力,这就给舔狗提供了可趁之机。徐志摩初试口舌后,发现效果奇佳,高冷女神如林徽因陆小曼都变得低眉顺眼起来,大喜,于是高举浪漫大旗,挥舞情诗利剑,一路所向披靡。但身为诗人,一味当舔狗终究不雅,必须得有理论支持,志摩苦思冥想,在一个口干舌燥的夜晚,忽然悟得“真善美”三字真言,这一如同打通任督二脉,毕生所学融贯一体,舔技已至化境。从此以后,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有辱斯文。一代舔狗终成一代情圣,正应了后人流传于网络的那句话: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看看大师是怎么当舔狗的:

好了,抛开关于舔狗的戏言。其实对这次阅读徐志摩的体验还是比较满意的,二十岁时不喜欢徐志摩,觉得矫揉造作,黏糊糊一团,到了现在奔三的年纪,反而逐渐青睐起徐志摩的那一剪掠影。钦佩他的热烈、纯真的追求,他于每一个生活所到处泼洒的满腔深情,他对真善美的理想式的信念,以及他那种种戏剧化的浪漫主义的内心情结。之前觉得矫揉造的,如今也觉出了深沉,之前觉得粘稠的,如今感到清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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