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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血的读后感大全

智血的读后感大全

《智血》是一本由[美]弗兰纳里·奥康纳著作,雅众文化/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16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智血》读后感(一):亵渎是忠实于信仰的另一种表达。

看的第三本弗兰纳里奥康纳。

海泽想要否认耶稣,相信真理就是真理的不在场,认为通过亵渎便能证明耶稣并不存在,但他被种下的种子只不过是用另一种方式生根发芽罢了。他否认上帝,拒绝认同耶稣为人类承担的罪,他要对抗传教的圣人,通过对抗来实现自己的无基督信仰,传达无基督基督会的理念——却发现那圣人不过是个骗子,他勾引圣人的女儿,而那正合了女孩的心意。

他试图告诉人们耶稣是靠不住的,没有人理会。因为世人早已不相信耶稣,也不相信上帝,人世中的信仰几乎已成空壳,填充其中的是虚伪的自我感动与追逐利益的欲望。

而海泽确实是虔诚的。却不是他所希望的那样。越是拒绝,越是否认,只能证明它越真实。在实践亵渎的过程中他意识到,如果不相信,亵渎也不该存在。亵渎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认可。他认为他将会是一个天生的布道者,他背负着展示无真理世界之真理的任务。他知道信仰是脆弱的,他也同样承担了履行他的信仰时所遭受的折磨与覆灭,而这些践行,成就了一个真正的殉道者。

而海泽直到最后一刻也许都还没意识到,他以为他所践行的理念是在抵抗上帝的存在,却将自己一步一步推向了上帝。

喜爱奥康纳描绘的南部人文与行为怪诞的人物,残酷冷漠的笔触;同时也难以忽视她对表达基督教信仰视角的执着。前者以独特气质吸引我,后者则始终让我感到难以进入,只能尽力理解。奥康纳说她的小说是写给认为上帝已死的人的,那么对于从来不认为上帝存在的读者而言,这部分体验的缺失几乎是一种必然。在奥康纳的美国南部,在她笔下那些功利庸俗甚至卑鄙的人心中,可以认为上帝已死,却逃离不了上帝的话题与背景,而身为虔诚基督教信徒的奥康纳会以这样的方式来展现上帝的存在也就显得不难理解了。她笔下之所以充斥着邪恶与龌龊,亵渎与否认,是为了最终将这些可怜的人类灵魂带去暴力救赎的时刻。她的小说中有多真实地描绘人世的冷酷残忍,她就有多相信来自天堂的救赎与升华。

《智血》读后感(二):也许,古今中外,智者都不懂爱。

《智血》,只有150页,废话很少,但看着依然很累。这是一本道德启示录、伦理修正案,而为达到目的,伦理和道德都被捆上沉重的十字架,有些人背着它们沉入海底,有些人驮着它们游走余生。这是一本基督徒才能写出的书,但不是所有基督徒都能看得懂。有些虔诚的信徒可能看了几章就会忍不住把书撕了吃掉,因为就我这个第三者看来,书的前段太亵渎神灵了。男主,一个传统布道者家庭的孩子,一心想继承家族传统,但战争却改变了一切。(作者没有提到哪场战争,但此书写于1948年,又说主人公境外作战,且受伤荣归故里,所以应该是在二战欧洲战场服役)。因为成为英雄,所以有了一笔政府抚恤金,不用工作就能租房买车撩妹子,此时膨胀的心理让其信仰的巨轮驶入误区,在其内心滋生出一个作为信徒万分邪恶的念头,成立“没有基督的基督教”。他的传教之路上,遇到装瞎步道的骗子、和骗子的私生女同居、被智力低下的看门小孩当做上帝、被心怀叵测的投机者当成摇钱树。最后他发现每每想要证明上帝不存在或者人们搞错了,可最终都是冥冥之中最恰当的安排。他没错,那个时代,美国英雄层出不穷,年轻气盛就得花时间证明,不然老了怎么办。可他错就错在太诚实、太固执,不愿与骗子同谋、和婊子为伍。最终,婊子为了钱选择了安逸的生活、骗子为了钱选择昧着良心亵渎信仰、傻子为了信仰变成狗熊、他自己为了赎罪弄瞎了双眼,脚踩砾石身负荆棘,成了耶稣。 不得不说此书作者弗兰纳里.奥康纳,虽然没有获得过诺贝尔奖,短暂的一生也没很多作品(《智血》为作者长篇处女作,一生只有两部长篇小说,39岁死于红斑狼疮),但其人生华丽到禁锢我们想象力的地步,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非要凭实力让人们永远铭记她。五岁时便被百代公司发现作为童星,她的照片上过《新闻周刊》,她的肖像刊登在《时尚芭莎》的封面,她的小说在她死后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她写的故事被收入全美各年级教材。她终身未嫁,却从来没有败坏过自家名声。她直到死,都和母亲过着相互扶持的生活。她在小说中展现的美国南方哥特式风格,昭示了她的作品的主题:天主的恩惠降临在魔鬼操控的领地。尽管大部分时间她故事里的人物都被堕落、自私、愚昧、自负、欺骗或冷漠所掌控,但是,总有那么一个时刻,她会安排上帝显灵,普度众生。 如果有一天,我也能将报复变成包袱扔给上帝或者随便哪个无所相干的人,那我一定好好爱自己,也好好爱别人。可是,古今中外,智者都不懂爱……

《智血》读后感(三):“虚无主义者”的救赎

读得很愉快,因为始终有个“谜”在吸引着我。一开始是那双深邃的眼,和陡然的那句“我想,你是觉得自己得到救赎了吧。”“如果你这种人也能得到救赎,”他说,“那我反而不想被救赎了。”哦,原来是一个关于救赎的故事,一个流浪者的救赎的故事。他说,“你回不去了,谁都回不去,就算想回去也不成。”他失去了过去,也许,他的乡愁就是对救赎的渴望。

奥康纳说,海泽·莫茨是一个“虚无主义者”,虚无,这个词我再熟悉不过了,无论是在小说里还是在现实中。太多的虚无主义者了,“They don't look like they see what he's looking at, but they keep on looking”,对周遭世界漠不关心,不相信真理,也没有信仰与追求,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但是海泽·莫茨更接近加缪《局外人》里的“虚无主义者”,《局外人》里的默尔索看上去浑浑噩噩,毫无追求,但在人人都漠然的社会里完成了一次越轨行为,开枪杀死了一个人,这次越轨,戳穿了他表面的虚无主义外壳。

海泽·莫茨也是如此,他不相信上帝,创造了自己的“无基督教会”,但实际上,他才是看上去最虔诚的人。在托金罕的广场上,卖土豆削皮机的小贩引来了众多关注,盲人布道师和他的女儿却祈求众人,“要是你不肯忏悔,就捐五分钱吧。”但无人问津。当女儿试图勾引海泽,写信给专栏作家问作为私生女能不能和男孩“玩玩”,反正也进不了天堂,而专栏作家回答,她真正的问题是如何适应现代社会,如果宗教信仰不能满足日常生活需要,不妨抛弃它。没有人相信上帝,某种意义上,信仰崩坏了,没人关心救赎,只关心日常的世俗生活,反而是海泽,一再用否认上帝与真理的方式迫使人思考上帝与信仰;他一见到盲人布道师便对他穷追不舍,也许,他心里潜藏着被救赎的渴望。

最后,我想吐槽一下翻译,为什么莫茨开着车在路边突然出现“客栈”,这也太突兀了,直接译成旅馆不好吗。还有“连襟”之类的,不符合语境的翻译,更别提“他见到的第一口里面装了人的棺材是祖父的”这种像机翻的语序都不通的句子了,说明编校也不认真。

《智血》读后感(四):一把穿透麻木心灵的利剑

西方文学始终关注着人的生存状况,自始至终回荡着人对自我灵魂的拷问之声,贯穿着深沉、深邃而强烈的人文精神和生命意识与人性意蕴,透射着人性的光辉。弗兰纳里•奥康纳作为美国南方最杰出的作家之一,被誉为“南方的文学先知”,她在思考和揭示人性方面,从不吝啬自己才华横溢的笔墨,事实上,她是其中当之无愧的佼佼者。 《智血》是弗兰纳里•奥康纳的第一部小说,讲述了刚从二战战场归来的海泽从质疑基督到最后皈依基督的心路历程。奥康纳风格怪诞,独树一帜,对人性阴暗有着惊人的洞察。《智血》虽然是她的处女作,写作手法却十分老练,故事诡谲、阴郁到令人窒息,带有强烈的宗教意识。语言精准有力,常常在看似轻松幽默中抵达不测之深。在平静的对话和叙事中展开黑暗的布景,结局往往出其不意,且富有浓厚的象征意味,引人思索。难怪《智血》一书被公认为是美国文学中的经典名篇,震撼和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作家。 书中,乡村牧师家庭出身的海泽在祖父母关于基督教教义的训诫声中长大,基督教关于原罪等的教义成为他心中永远解不开的结。命运却偏偏同他开玩笑,他被迫参军,身心俱损。在当兵参加战争的几年里,他的信仰发生了动摇——他发现自己的灵魂已然不复存在。受伤退役后他离开家乡,到了一座南方小城,种种因素促使他创立了没有基督的教会,目的是躲避基督,躲避罪恶,与正统的基督教会相抗衡。然而,在传教布道中,他发现这个城市充满了贪婪、伪善、冷漠等种种罪孽,海泽本人也经历了通奸、亵渎上帝乃至杀人等事件,从此戴上了沉重的精神枷锁,最后自毁双目直至死亡。他走了一条与常人相悖的道路,使其灵魂获得所谓的解放和永生。 《智血》是一部融神秘宗教与黑暗暴力于一体的杰作。该书出版时,其古怪的情节与荒诞的人物使得许多评论家难以接受。直到今天,其哥特式恐怖、阴冷的风格仍不免令初读此书的读者为之震惊。奥康纳正是通过塑造这样一个精神荒漠中的现代圣徒,揭露了二十世纪二战后美国南方宗教社会的贪婪、伪善与冷漠,表现了美国社会被称作“垮掉的一代”的年青人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状态。 作为一名天主教作家,奥康纳的小说有着浓郁的宗教色彩,她作品中的宗教教赎主题一直是国内外评论界探讨的热点。在《智血》这部充斥着暴力、苦行和死亡气息的小说中,奥康纳描绘了一幅上世纪50年代美国南方基督教原教旨主义生活的骇人画面,不愧为美国20世纪最有才华和最重要的作家之一。美国女诗人伊丽莎白・毕晓普在奥康纳去世后曾对她的作品作过一个概括的评论:“我深信她的为数不多的作品会永远活在美国文学中。那些作品也许题材范围狭窄,但是清晰、坚实、生动,充满精采的描写和警句,还有一种别具只眼的洞察力,使她的作品比十几部诗集有更多的真正的诗意。” 奥康纳象一颗划破黑夜的流星那样,一眨眼便沉入黑暗中。而她的这部《智血》却仿佛一把利剑,穿透了现代社会中人们日益麻木的心灵,为人类荒芜的精神沙漠带来一丝希望之光!

《智血》读后感(五):真假信仰的冲突

Wise blood作为天才南方女作家Flannery O’Connor的处女作,它体现出来的价值是有一定超前性的,当然如果一定要以单词概括,那无非就是晦涩,荒诞和宗教。薄薄一本,一个周末就可阅读完毕,然而阅读体验未必说是很好,甚至是三分之二是比较乏味的,但从最后三分之一开始又逐渐展现亮点,而读毕,虽不能与一般人言之,自己心里面还是不太平静的,有一些未知的余味让自己久久不能释怀。 首先是故事主旨的宗教和荒诞,这是一个不平常的故事,几个主角的相遇和相处本身从头到尾都不具备铺垫和正常的切入。甚至到了末尾,都不能说海泽是遭遇了一些人,还是没有遭遇。一切的相遇,追寻,陪伴甚至是别离,都是无厘头和不必要的。 这唯一说明了一个问题,就是海泽这个形象不是为“人类”而存在的,他不是普遍意义上的人类,而是神化的。虽然是神化,但他的“宗教”又是反耶稣,去神化的,这种矛盾却导致了他更见坚定的皈依,皈依于“非真理”的“真理”。 其实也不难看出,所谓“真理”,对比之下,远远不是靠嘴巴和教义去说,去评判的。最关键的就是评判,假扮盲人的传教士,为了赚钱而假布道的“传教士”,在海泽看来都是应该被碾死的,所以他开着他“最好”的破车,把假传教士给碾死了;因为假传教士不敢为真信仰瞎眼,所以他作为真的传教士却能为他否定的耶稣而把自己弄瞎。 有两个女人爱上了这样的他,有一个青年缠上了他,这三个角色充满了南方的氛围,几乎和卡森麦卡勒斯笔下的角色别无二致。所以有了被从博物馆偷出来的萎缩干瘪的人体标本,所以女人抱着它叫宝宝,所以青年在影院和孩子一样和好莱坞的猩猩握手并表白,结果猩猩里的人嘲讽了他,所以青年偷了并穿上猩猩的皮,奔进丛林释放自己,成为了猩猩自己。 这一切,是南方的, 是哥特的,是孤独的,是反讽的,更是绝望的。 文中说道宗教是欺骗黑鬼的存在,而麦卡勒斯也在《心是孤独的猎手》里提到了宗教的消逝。如果这些都是扯淡,那么海泽的布道为什么吸引不了一个信徒(除了那个想和他合伙骗钱的),为什么海泽明明就是“非人类”,却成为不了耶稣,成为不了亚伯拉罕林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神性的存在,他的背景是什么,他最后又到底成为了什么? 流着“智血”的男青年,在贫乏的日常里费尽心思地渴求“注意力”,或者还有关心和爱,这让他不仅傻到渺小,更渺小到连基本的“哭”与“笑”都不值得赋予他,于是他选择成为了那只猩猩,那只被社会大众鄙夷,却无比自由和光辉的猩猩。 不知道更擅长短篇小说的奥康纳在遣词用句方面是否有不同,但至少,这部与众不同的作品也只体现了立意上的怪异和疯狂魅力,而并无修辞的美感。 本质上麦卡勒斯也是同类。这两位女性在修辞上都在竭力“去女性化”,让自己的格局体现出一种没有性别的疏离感。而同为“哥特”“怪异”的安吉拉卡特,却显示出了更多文笔的丰富性和社会历史的粘连性。 而这部作品的架空感始终让其本身不能抓住读者逐字阅读的体验,文字也就失去了足以品味的flesh(血肉)感。 可无论如何,这些怪异的小镇群像,以及其折射出的人性中荒谬,势力又贪婪的一面,罪恶而黑暗的并存,灵魂的缺失和冷漠的彼此,始终围绕着这个病态的故事,还有一些在病态中奋力挣扎,却挣扎地那么丑陋,让读者感觉不可理喻的形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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