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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差总按两遍铃》读后感摘抄

《邮差总按两遍铃》读后感摘抄

《邮差总按两遍铃》是一本由[美] 詹姆斯·M.凯恩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本书定价:精装,页数:,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邮差总按两遍铃》读后感(一):黑色文学,而非推理。

基调黑色、笔锋冷峻,但就是少了些悬疑和推理。小说更侧重于人物心理的剖析和揭示,就如介绍里所说的,他不喜欢阿加莎 克里斯蒂,也不喜欢东野圭吾,因为他们的描写过于遮遮掩掩,过于碎片化。不过,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东野的风格,几条情节主线并行地铺展开,并在该设置悬疑的地方铺下线索的伏笔。这种多线程并发的写作手法,更能使读者有一边琢磨、一边激起柳暗花明的快感。

也许凯恩的风格是所谓的“硬汉”风格吧,从头到尾一条大的主线,一点也不“遮遮掩掩”,想到什么便立即行动,将本来就不是埋得很深的真相揭开,将人物内心的黑暗和浮躁一点点地呈现出来。嗯,这也挺好的。

不过,我还是更认同东野圭吾的写作手法。

《邮差总按两遍铃》读后感(二):命运总是在你想不到时来找你

这是一个世纪前的美国畅销书,被称为几乎是美国第一部畅销书。你可以想象一个世纪前洛阳纸贵的情景。

这本薄薄小册字改编的电影还没看,但几乎每一页都在你的脑海里,像电影一样放映,这也许就是小说和电影两种艺术形式交融的最完美的结合,不由不得对作者的冷硬白描功力赞叹不已。

这是一个命运必然到来的故事。就像邮差,一定要把信送给你一样。也不得不接受那或早到或迟来的安排。第一次躲过打击的希腊人,终于被第二次的谋杀所害。逃过了第一次车祸的科拉,第二次就没有这么好运。而再一次走上被告席的弗兰克,唯一的选择也不过就是按照最初的第一个案件给他定罪,还是按第二个给他定罪?躲过那个必然的,却逃不过这个偶然的车祸带来的毁灭灾难。电影中的结局是弗兰克因为第二次车祸而定罪,微微一笑。

他不希望他和科拉的爱情受到质疑。这是一个法外之人的高光时刻。

但一切都躲不过,死水微澜也会引发蝴蝶效应。命运真正来时从不敲门。

作者还写了《双重赔偿》和《幻世浮生》,据说故事更加精彩,回头一定要找来看看。

《邮差总按两遍铃》读后感(三):爱他就给他盖被子

《邮差总按两遍铃》和《双重赔偿》是罗辑思维罗胖子重点推荐的书,称作者詹姆斯•M•凯恩是个讲故事的天才,被称为“黑色文学”的开山鼻祖。

所以邮差总按两遍铃和双重赔偿都看了,故事都很短,却都很吸引人,牵着读者往下读,想看看主人公到底迎来的是什么结局。

更喜欢双重赔偿,那个故事更跌宕起伏,就连主角也是狠狠爱过2个人。

但是邮差里的男主形象塑造的更鲜明点儿,外表英俊,不务正业,爱耍小聪明,运气不太好,喜欢冒险和流浪,积累了一身和警察斗智斗勇的经验。相比爱情,更喜欢自己。

外表英俊干净,所以轻而易举勾搭上了老板娘;

不务正业,打过警察,住过监狱;

小聪明:一眼就看穿了科拉对自己美国人身份的骄傲以及对丈夫希腊人的嫌弃;为了约炮,拐弯抹角让老板去城里换招牌,并且事后将招牌的功劳归给老板;

运气不太好:与新手赌台球,输的一干二净;

喜欢冒险和流浪:永远在怂恿科拉和他去四处流浪;

相比爱情,更爱自己:科拉回老家之后,他和克雷默其实完全可以私奔,不再回来。但是却放心不下把命交到科拉手里,所以再度回来,谋划怎么除掉科拉,永绝后患。

科拉,长的漂亮,身材好,结婚之前做过外围女。想必是因为出身不太好,所以内心深处的愿望是出人头地,所以嫌弃弗兰克没出息,所以致力于抓住机会把小店生意做红火,所以不会选择和弗兰克去流浪。

相比弗兰克爱她,她爱弗兰克吧,有个小细节记忆犹新,第一次上法庭,她以为弗兰克背叛了自己,尽管愤怒异常,但还是帮弗兰克把快掉下去的毯子重新盖了盖。

我跟很多人一样,喜欢这本书的名字。刚开始看书时,一直以为故事中会出现一个邮差作为证人,是他们谋杀案的关键。想不到并没有现实中的邮差。有的只是无形中的命运,属于你的早晚会来到。不论你想或者不想。

PS:有两点看着略不舒服:

1、错别字:比如P007,这管你什么事?P145,惟一。

2、对话:对话太多,有时候读着读着就分辨不出是谁说的了。(⊙﹏⊙)b

《邮差总按两遍铃》读后感(四):男人、女人、爱、背叛与死亡

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美国兴起了一派严格写实的通俗小说,这一派作家一般都刻画精细,行文简洁,而他们的作品大都是暴露社会上种种阴暗面的凶杀、通奸等犯罪小说,詹姆斯.M.凯恩被认为是这派小说家中的大师。

詹姆斯.M.凯恩,1892年出生于美国马里兰州的一个爱尔兰天主教家庭,父亲是当地华盛顿学院的院长,母亲是歌剧演员,写作生涯从记者开始,历任《巴尔的摩太阳报》的报道记者,第一次世界大战末期驻法国的战地记者,《纽约世界报》编辑,以及《纽约客》执行主编,此后一度在好莱坞担任编剧,在编剧合同到期后,开车逛遍南加州,并写了几个引人注目的惊悚短篇小说之后,在著名出版人诺普夫的鼓励下,开始创作《邮差总按两遍铃》。

这部小说的故事原型来自于1927年发生的一桩谋杀亲夫案。三十一岁,有着"斯堪的纳维亚式冰冷眼神"的金发美女露丝伙同她的情夫,紧身胸衣推销商贾德,用吊画绳勒死了自己的丈夫艾伯特,并企图骗取她之前瞒着丈夫替他买下的个人意外保险金。性爱与谋杀,媒体的连续炒作,加上《纽约每日新闻》上刊登的一张露丝做电椅的大幅照片,使这个案件一时轰动全美。凯恩的小说开始部分的情节设置几乎跟真实案件如出一辙,只是将人物和事件变得更典型化和戏剧化:这次的情夫叫弗兰克,一个喜欢四处流浪的年轻英俊的小混混,小说以他的视角用第一人称叙述,这次的冷美人不使金发而是黑发,她叫科拉,用弗兰克的话说,“出了身段外,她真的算不上什么绝世美人” 科拉的丈夫尼克,一个“软绵绵,油腻腻,个头不高,头发又黑又卷”,没事喜欢吊几嗓子的希腊人,经营着一家加油站、修车铺和小餐馆合为一体的路边小店,通过制造一场假车祸,弗兰克和科拉谋杀了尼克,不仅如此,再同保险公司经过一番曲折惊心的较量之后,他们还获取了一笔巨额保险金,但故事并没有结束,事实上,故事的真正高潮才刚刚开始:从此以后,跟童话里常用的句式正好相反——他们就此过上了非常不幸的生活,而且那种不幸是如此深切和令人绝望,他们开始互相猜疑,互相伤害,互相折磨,直至最后团圆式的双双死亡。

为什么取名《邮差总按两遍铃》,其中比较可信的一个版本是凯恩从露丝案件的法庭告白中获得灵感:露丝为了让她瞒着丈夫买下的保险单能秘密送到自己手里,吩咐邮差按两下玲作为信号,这个标题奇特,神秘,完美的契合了小说的内容和主题。

故事的主人公,他们互相吸引,相爱,为了这份爱无法控制的去杀人,然而,讽刺的是,当他们历经波折,终于将所有爱的障碍:丈夫、法律和贫穷都一一清除之后,原来那份看似无坚不摧的爱本身却坍塌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死比爱更冷,因为爱,真正的爱,存粹的爱,比我们想象的更虚幻,更脆弱,更经不起考验,所以在谋杀发生之后,在地方检察官的威逼利诱之下,面对死亡的恐惧,科拉和弗兰克这对坚定恋人几乎立刻就背叛了对方。

这是一部硬汉派侦探小说,它比传统的小说离文学更近,弥漫在故事中的黑色气氛,刀刃般锋利的句式,闪烁寒光的冷幽默,狭窄而风格化的第一人称视角,特殊的,充满命运感的绝望,都是这派小说的特点,它告诉我们,绝望并非我们想像的那么糟,绝望自有绝望的力量,就像希望也有希望的无能。

文学史家认为它“或许是美国出版史上第一部超级畅销书”而且是当之无愧的“黑色文学、电影"的开山鼻祖,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加缪曾公开表示,自己的《局外人》的人物和风格灵感就来自于詹姆斯.M.凯恩的这部小说《邮差总按两遍玲》。

《邮差总按两遍铃》读后感(五):《邮差总按两遍铃》|一个是生,一个是死

每当我说要看一部恐怖、悬疑类的作品时,我身边的朋友会瞪大眼,用一种类似《午夜凶铃》里狰狞的表情看着我。对于他们来说,一个人在家,不会去看与恐怖相关的书。我不然,读书那会,每天熬夜看《鬼吹灯》、《蝴蝶公墓》这类型的小说,看得我头皮发麻,意犹未尽。有时候故事太长,一晚上看不完,草草睡下,稍微眯瞪会,等到天微微一亮便爬起来接着看。我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看这类型的书,没有肿胀感,只有与内心的刺激、折磨与挑战。

受小时候看《名侦探柯南》的影响,我对侦探、凶杀、诡异一类的书有很深的情节,每打开一本,就想与作者斗智斗勇,快速找到凶手。这是一种挑战,也是对作者能否用逻辑思维把整个案件出其不意的完成的考验。我之所以读《邮差总按两遍铃》也是这个原因。

这本书不厚,故事很短,简洁,人物也少,估计是我看过最短的侦探小说。简单的来说,书里描写一个出轨的女人与流浪人(文中的第一人称视角,名弗兰克)两次合谋害她丈夫的故事。第一次她与弗兰克想了个办法,未造成意外事件让其死亡,未果,被猫弄断电线失败。在这期间,警察到他家转悠过,猫在一旁喵喵的叫。我透过流浪人的第一视角看过去,心扑通扑通的跳,一方面希望这次谋害成功,这样便能快速进入到案件侦破阶段,另一方面又希望出轨女人的丈夫发现此事,并将其揭发,这样故事便会进入僵局。

作者在写这一段时,选取前一个发展模式,在接下来的过程中,谋害得以继续,第二次弗兰克与出轨女人用车祸现场的方式将其害死。这两次谋杀,所蕴含的理由都是:爱。

出轨女人觉得丈夫是怜悯她才娶她,恰巧一位年轻帅气,身上没有「油腻腻」味道且帅气高大的男人在她家店里打工。仅仅是因为女人想和他在一起,起了谋害丈夫的念头。故事里不断出现类似于要永远在一起的对话。可惜的是,她的丈夫死后,他俩逃避法律惩罚,也没有快乐起来。虽然他俩会抱在一起睡觉,做爱。无休止的吵架已证明故事不会圆满结局。

我每次看见流浪与束缚,就仿佛看见一个渴望自由的灵魂,因犯了「爱」的这个错误,被囚禁起来。在他决定第一次谋害无果时,就应该用流浪的方式,像一只出笼的鸟儿一样逃离这一切,可惜事与愿违,他最终折回,继续成为一只在阳台上为心爱女人唱歌的百灵鸟儿。

出轨女人在第一次流浪放弃后,就应该明白,这注定是一次无缘的结局,她永远无法让一只自由的鸟永远留在她身边,他可以因任何命令去洒热血,但无法只爱她一人。法律虽将她放过,意外的车祸事件,促使她连同肚子里的孩子一起香消玉殒。

我看这本书,一直觉得作者笔法冷峻,像是个刽子手,将原本已注定的结局,缓缓铺设开来。大多数作者为了写侦探小说,调动视觉,多会用第三人称的叙述方式,以便掌控全局,可该书作者詹姆斯·M·凯恩却已流浪汉的第一视觉进行写作,以「我」为视觉,令整个故事缓缓铺开。每一个谋害过程,与法官对峙,我像是坐过山车般亲身参与,欲罢不能。

我花三天时间把这薄薄的书读完。最后一天,熬着晚睡,带着亢奋的心情去读。直到最后深呼一口气,我才明白所谓的邮差,是如死神般隐形存在的物体,书中未曾明示。只是每次在发生事情之前,他们会有一次人可以忏悔的机会。如果没有,你面临的将会是死亡。无一幸免。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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