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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飞靶》经典读后感有感

《移动飞靶》经典读后感有感

《移动飞靶》是一本由[美] 罗斯·麦克唐纳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0.00元,页数:237,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移动飞靶》读后感(一):就发个牢骚 不是书评

可能因为我看的冷硬还不够多 对豆瓣的分数 我不太信服

这个故事从情节来说 两处为了反转的伏笔太过明显 故事也没那么吸引人

从人物来说 没法喜欢上这位卢·阿彻先生

有点恐同倾向(当然这不是黑点) 但是强调女性某部位的次数实在太多了

不过可能还是因为我读冷硬读得太少。另外这好像也不是麦克唐纳的成名作。

《移动飞靶》读后感(二):罗斯·麦唐诺的Hard-boiled

[注:本文的主体是我之前写的一篇关于Hard-boiled与Film Noir的文章,因为(也必然)涉及到Ross MacDonald和他的Lew Archer ,所以稍加改动写成了这篇《罗斯·麦克唐纳的Hard-boiled》。另,本文中涉及的英文原文的中译版本来自我个人,或许与大陆官方中译略有不同。]

Ross MacDonald的The moving Target(《移动飞靶》)的中文简体版终于上市,作为Hard-boiled的读者,尤其我自己也是Hard-boiled这类小说的写作者,不禁感到兴奋,也感到哑然——兴奋的是它终于来了,哑然的是:这一终于,竟然“终于”了66年。(一个甲子还多六年,当年读到这本书的少年人,今日恐怕都成了爷爷奶奶了。至少也谈了几次恋爱,结了又离了几次婚,就像我自己。)

说来很巧,在这本书的简体本问世的两周前,我带着自己写的Hard-boiled小说的前3万字从香港飞上海和朋友吃饭,席间我们谈到我正在写的这本小说,然后顺利成章说道Hard-boiled,说到Raymond Chandler、Dashiell Hammett,又谈到Film Noir,汉弗莱·鲍嘉云云,最后我提到Ross MacDonald,席间一时哑然,我的那些朋友尽是高材生,悉数来自大陆所谓“名校”,他们竟然无一人知晓MacDonald何许人也,(竟有人问我此君是否尚在人世,我告诉他晚上睡觉做梦帮他问问)。其实,这也难怪,那个时候他在大陆连一个正式的中译名都没有,百度上连此君词条都没有。书被冷落了66年,人在去世后被冷落了32年。

罗斯·麦克唐纳的Hard-boiled

之一:素人、酒鬼和上人

谈到罗斯·麦克唐纳,不得不谈到Hard-boiled,谈到Hard-boiled不得不谈到雷蒙德·钱德勒和达许·汉密特。

1941年,美国文学评论家爱德蒙·威尔逊在《新共和》(The New Republic)上第一次提出了Hard-boiled(冷硬派)这个名字,将写这类故事的作家称为“小报谋杀案的诗人”(其实Hard-boiled这个词,来的早很多,有兴趣的人可以翻翻牛津词典,)这其中也包括写出《邮差总按两次门铃》的詹姆斯·M·凯恩,有意思的是,凯恩和麦克唐纳都对这一概念有所异议,麦克唐纳的看法是“这其实是个错误的称谓”,而凯恩则更机车的呛声拒绝承认自己属于任何流派。

先来谈谈第一位宗师达许·汉密特,(“第一位宗师”这不是我说的,有时间为证),汉密特可以说是文学界(如果真有这么个定义的话)的一位另类,区别于后来的第二位宗师钱德勒,钱德勒受过较为良好的完整教育,上过战场,后来做石油公司的高管,属于社会上层人,相较之下,汉密特是个完完全全的素人,十三岁离开学校,做过各种各样时间都不长久的底层工作,是一个从社会底层的草莽之中脱胎出来的乱世英豪。而且最奇妙的是他真的是个私人侦探,他曾经供职于美国很著名的私人侦探所——平克顿侦探所(这个机构后来也在钱德勒的书中被这个酒鬼借马洛之口调侃过。),1921年搬至旧金山并和就医时结识的护士约瑟芬·朵蓝结婚,他们是一对贫寒的新婚燕尔,而雪上加霜的是他们头一年就有了孩子,直到1934年《瘦子》(The Thin Man)出版的那一年他才脱胎换骨,得到冷硬派鼻祖应有的上层社会礼遇。事实上,也只有这样的草莽英豪有气魄,也有能力挑起侦探小说史(毋宁说整个文学史)上的一次重要革命“美国革命”的旗帜。

我不想对钱德勒多加赘言,谁人不识酒鬼雷蒙德·钱德勒?!他不仅在美国有名,在欧洲也是盛名大火,比如意大利导演费里尼,在一次正式访问中,费里尼被问到喜欢什么时,费里尼的豪华答案是:“……单车上的美丽臀部……空无一人的教堂……还有雷蒙德·钱德勒。”

事实上,钱德勒除了文学成就外,也与影响到了当时的美国社会,1947年的大案“伊丽莎白·肖特案”就是一个例子,它有一个更著名的名字——“黑色大丽花”案,这个命名就来自于钱德勒1946年为派拉蒙公司的艾伦·拉德量身定制的电影《蓝色大丽花》(The Blue Dahlia,1946)。而电影学术理论中迄今还有一项:Chandleresque detective film,中译便是:钱德勒式的侦探电影。

值得一提的是《蓝》一片的制片人约翰·豪斯曼(John Houseman)在他的回忆录第二卷《前台与中心》(Front and Center)里提到:“雷的问题是剧本(和书一样)没有一个结尾。”

出乎意料的是酒鬼钱德勒向豪斯曼提出了一个疯狂的建议:如果允许他在被监督的情况下喝酒,他就可以完成剧本。

更疯狂的是豪斯曼竟然同意了,制片厂派出两台豪华轿车、六个秘书、两名医护人员到钱德勒的家里,就这样这个酒鬼一口气写了八天,八天内没吃过固体食物,一直在喝波本酒。

在这版剧本的开篇,三个角色走进酒吧,找酒保要了“波本,加波本追水”,而这场戏的结尾,其中一个角色问道:“刚才是不是有人要喝波本来着?”

我不知道后来的Lawrence Block(劳伦斯·卜洛克)有没有看过这部电影,最起码他肯定知道这段子,毕竟他笔下的Matthew Scudder(马修·斯卡德)总是要来杯波本。

在目前业已面世的两部MacDonald小说(另一部为The Underground Man,《地下人》)的中文版的宣传语用了“劳伦斯·卜洛克的启蒙导师”一句话,这句话可绝非妄言,我个人不知道83年前这两位的交集如何,但在故事中的两位侦探,可谓是一脉相承。(这一点,在下面的传承-造反中我会提到。)不过,斯卡德到底算不算私人侦探,这还真不好说。

现在来说说重点,Lew Archer的创造者Ross MacDonald。

如果将这三个人按上、中、下来区分,汉密特自然是下者,钱德勒取个中庸,而罗斯·麦克唐纳是Hard-boiled圈子里的上人。(有意思的是,从现实成就来讲,三人的顺序刚好颠倒,只有钱德勒地位稳定,我不知道这和他是个酒鬼有无关系,毕竟酒鬼醉了,雷打不动。)

罗斯·麦克唐纳原名肯尼斯·米勒(Kenneth Millar),生于加州,在加拿大长大、读大学、教书(他是个高学历作家,拥有文学博士学位)、结婚(老婆是侦探小说家玛格丽特·米勒)。他在加拿大写下他生平第一本侦探小说The Dark Tunnel(1944)。

在MacDonald四岁时,他父亲丢下他和他母亲跑了,这让他背井离乡去了加拿大。这是个悲剧,但对于侦探小说而言却是幸运的,这桩往事在MacDonald的生命中和他笔下的Lew Archer的故事中都形成了一个迷人的调调。

MacDonald在谈论从加拿大返回美国加州时说过一段让人动容的话,他说:“当我从加拿大一路穿越国境线,回到我出生地的时候,我懂得了界限这东西的深层意义,它区分了合法与非法,我们穿过它‘如同一个鬼魂穿过一道墙,为寻找我们自身的真实性而冒险’”

而在这部The moving Target中Lew Archer说过一段类似的话(只是将个人寻根的界限转化为了好人和坏人,合法和违法):“我以前相信这个世界分好人和坏人,你的工作是盯住被归为恶的那一些特定的家伙,一旦发现他们非法就出手惩治他们,这种想法我始终没变过……1935我当警察时,我相信邪恶是某些人天生的,就像兔唇,警察的工作是找到并除掉他们,但是邪恶这东西没这么简单,它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是否将他们表现出来取决于太多的事务,外界环境、运气、经济压力,一两件从天而降的倒霉事,或者一个坏朋友。麻烦的是警方得依据人们的大拇指指纹来对他进行判断,还得依靠这样的判断来行动。”

瞧瞧!多么具有社会学意义的一段话。而说出他的不是政客、不是拿着大学工资的“专家”,拿人手短吃人嘴短的专家可说不出这段话来,它来自一个在加州开业、没有女秘书的孤家侦探,而且他还不带枪。这位侦探叫Lew Archer,35岁时出生在这本叫The moving Target的书中,离了婚,一个人开一家只有自己的私人侦探所,他还有一张更具象的脸——保罗·纽曼(Paul Newman)。

之二:罗斯·麦克唐纳之于Hard-boiled;Lew Archer之于Private Detective/黑狗、玫瑰和流水——传承-造反

黑狗

黑狗,当然指的是达许·汉密特笔下的山姆·史贝德。谈到汉密特一定会谈到钱德勒,反之亦然。谈到这二位时,不得不提到钱德勒在《谋杀巧艺》(The Simple Art of Murder,1944)这篇论述性文章中写道的一句话,或者一种环境——“街上尽是比黑夜还黑暗的东西。”(The streets were dark with something more than night),同一篇文章中钱德勒还写到“……他(汉密特)写出来只不过是穷街陋巷里的赤裸裸的故事”/“这个世界可不是一个香气扑鼻的世界,而是一个你生活其中的世界。”/“但是总得有个人到这些穷街陋巷里去。”。

在这篇论述文章中提到了穷街陋巷这个概念,当然这不仅是个概念,而是现实。我个人将它称为“黑街”——黑暗的街道。

而史贝德就是流连于这一条条黑街上的黑狗,他的冷酷(“一个人的合伙人死了,你就得把凶手逮到不可,尽管这个人是迈尔斯·亚杰这样的蠢蛋”——他称自己的合伙人为蠢蛋,而且他还和这个蠢蛋的老婆睡过了。有趣的是,罗斯·麦克唐纳笔下的侦探与这个蠢蛋是同姓,麦克唐纳没有否认这一点但说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无情(当他合伙人的遗孀来事务所质问他的时候,他打发她走了,并且让另一个和他有性关系的女秘书想办法别再让这个女人上门,然后立刻拿下招牌上死去合伙人的姓名,)众人皆知,而且仔细想想他还挺混(哪个正人君子能同时做到上述的事情,菲利普·马洛就做不到)。

史贝德循线查案为的不是正义,而是活下去。汉密特把他从现实中体味到的种种都悉数写进了他的小说中,无论是《马耳他之鹰》还是《大陆侦探社》(The Continental Op)还是其他故事。尤其是那最最著名的一句:“总得有人留下来数尸体。”(“Somebody’s got to stay here to count the bodies.”)

史贝德是条黑狗,时时竖起耳朵,藏着利牙,徘徊在黑街上在各色人中闪转腾挪,谁要是招惹了他,看看他会不会咬你,试试就知道了,反正我不想试。

玫瑰

玫瑰,是钱德勒笔下的菲利普·马洛(Philip Marlowe),在《谋杀巧艺》里钱德勒如此形容他:“故事里的侦探必须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是英雄,他是一切。他必须是个完整的人,普通的人,却是一个不平常的人。用一句老掉牙的话来形容,他必须是个重视声誉的人——凭本能出发、从必然出发,不假思索,更不会讲其挂在嘴上。他必须是他所在的这个世界里最优秀的人,对其他世界来说也要够好。……我想他可能会诱奸一位公爵夫人,但他绝不会糟蹋一个处女。他要是在某一个方面注重声誉的人,那在其他方面也是个注重声誉的人。……他爱惜自己的名誉……他不会无故受人钱财,也不会受了侮辱而不予以应有的报复。……他有自尊心,你必须以礼相待,否则下次遇到他就会后悔。”

从这一段钱德勒的自述中,和我们看到的马洛的故事中,我们都能感觉到马洛是个骑士,穿着犬儒主义的带刺的、或许也有一部分被穷街陋巷中的污秽之物所污染的铠甲,但只要他一开口,从内里出来的便是骑士精神,吐气如兰。就像带刺的娇艳的红玫瑰。钱德勒给了我们一个骑士的梦,一个比〇〇七号情报员詹姆斯·邦德更贴近生活的成人童话。

美国作家詹姆斯·埃尔罗伊(James Ellroy)说过,“钱德勒写的是他想成为的人,而汉密特写的是他不想成为的人。”(顺便一说,埃尔罗伊就是小说《黑色大丽花》(The Black Dahlia,1987)的作者,是洛城四部曲的第一部,今年,埃尔罗伊被MWA授予Grand master奖。)

我们的主角麦克唐纳就曾说过钱德勒笔下的马洛:“钱德勒写的像是一个贫民窟里的天使。”

罗斯·麦克唐纳就曾形容以上二位宗师:“他们假装写那些硬冷的、现实的种种,几乎每个人开口说出的无不是那一套陈词滥调,但如果你仔细看看,就会发现那其实是抒情的,角色人物状似平凡的口语,其实是高度诗意的。我认为汉密特和钱德勒都是这样,我自己也是这样,你或许可以称之为无产阶级的浪漫主义。”

流水——传承-造反]

流水,指的是Lew Archer。传承和造反指的是罗斯·麦克唐纳。

要说清楚这个问题,可没有以上二位那么简单。

它的复杂性多半要来自创作者罗斯·麦克唐纳。他没有汉密特的草莽冷酷,也没有钱德勒的骑士浪漫。没有这两点,那麦克唐纳还能给他笔下的Lew Archer点什么呢?或者说他给了读者什么?事实上,有心的人都是知道Lew Archer身上肯定有点硬货,否则罗斯·麦克唐纳怎么会成为第三位Hard-boiled宗师呢?!更不要说他还是“劳伦斯·卜洛克的启蒙导师”。

答案很简单,那就是故事!

罗斯·麦克唐纳未必是三位大师中最会讲故事的(毕竟汉密特的《马耳他之鹰》珠玉在前,Modern Library推介《马耳他之鹰》时,用了“超过海明威的任何著作”;MWA对鲍嘉主演的那部电影的评价是:More than doubled any other,排在此片之后的可是《唐人街》和《沉默的羔羊》)。

但麦克唐纳绝对是最尊重故事的那一个。

麦克唐纳的学历和出身比汉密特和钱德勒两个人加起来的还高,他既不写他想成为的人,也不写不想成为的人。他的故事的切入点更加复杂。

于是,他让Lew Archer成了流水,成了故事呼之欲出的介质。在小说中Lew Archer的话多数是以问号结尾,他是个询问者,借着他的询问,故事中其他有故事的人才能把自己的故事说出口。他也是个聆听者,他聆听其他人的故事,然后将它们在自己这里拼合,互相填补对方故事的空白。但麦克唐纳高超之处在于,他的小说中,故事总是有一块空白,任谁也填补不上。

与其说故事主人公是私人侦探,毋宁说他只是个拿着话筒的主持人,走进穷街陋巷里让有故事人说出自己的故事,而这个人恰好是个叫Lew Archer的Private Detective。

私人侦探、穷街陋巷、案件(死人),Hard-boiled的ㄍㄧㄥ气质是麦克唐纳对汉密特和钱德勒的继承。我记得一句我最喜爱的Lew Archer说过的话:“I hear voices crying in the night, and I go see what's the matter.”这是迄今为止我读到的最棒的、最ㄍㄧㄥ气质的Hard-boiled台词,静下心仔细想想,这句话美到无以复加。

而麦克唐纳的造反,一方面来自于他的故事少了汉密特和钱德勒共有的戏剧性,草莽冷酷和骑士浪漫都可以增加故事的戏剧张力,但麦克唐纳偏偏没有这么做,这来源自另一方面,那就是麦克唐纳传承了更古老的小说传统,接近于马尔克斯那种“我老祖母讲故事”的方式,只不过老祖母变成了私人侦探Lew Archer。个人认为,这种情况与麦克唐纳少小离家老大还的个人境遇不无关系。

麦克唐纳的造反,不是掀桌弑父欺师灭祖,而是改变,无疑,正因为他对Hard-boiled的改变而使得Hard-boiled这一流派有了更丰富的内容,更能容纳世事的变迁。

这一造反式的传承,也应了出版社的宣传语。在汉密特笔下的侦探那里,他们有执照,始终怀揣一颗冷酷的心,随身带枪(不介意给谁身上开几个血洞),不忘握紧拳头(时不时挥上几下);有一个有合伙人的事务所,还有连打炮也包办的女秘书;到了钱德勒那里,马洛也有执照,但总忘带枪(“我没带枪,找阿莱蒂斯这事儿不需要枪”;“就在这一刻,我突然想到应该带把枪。我想到了,但没做到。”),偶尔握拳(逼不得已才挥拳),没有合伙人,没有女秘书,懒得打炮;而Lew Archer,只有执照,根本不用枪,揍人和被揍的次数少的可怜,马洛没有的他也没有,他唯一多出来的,也是Lew Archer最人性化的象征,他是个离了婚的男人。而到了劳伦斯·卜洛克这里,马修·斯卡德非但没有事务所、女秘书,连执照卜洛克都帮他省了。

如果说,汉密特写出了残酷的现实,掀起了“美国革命”,钱德勒写出了穷街陋巷中的骑士精神,让Hard-boiled有了空前的美感,那么罗斯·麦克唐纳就是真正赋予Hard-boiled文学性的那个人。

最后要说的是:如果你喜欢汉密特或钱德勒,那不妨看看罗斯·麦克唐纳,因着他们的相同之处看看他们的不同之处,兴许你会爱上他。如果你不喜欢汉密特或钱德勒,那也不妨看看,因为他们的不同,你兴许会找到你爱的部分。

《移动飞靶》读后感(三):罗斯·麦克唐纳的Hard-boiled

[注:本文的主体是我之前写的一篇关于Hard-boiled与Film Noir的文章,因为(也必然)涉及到Ross MacDonald和他的Lew Archer ,所以稍加改动写成了这篇《罗斯·麦克唐纳的Hard-boiled》。另,本文中涉及的英文原文的中译版本来自我个人,或许与大陆官方中译略有不同。]

Ross MacDonald的The moving Target(《移动飞靶》)的中文简体版终于上市,作为Hard-boiled的读者,尤其我自己也是Hard-boiled这类小说的写作者,不禁感到兴奋,也感到哑然——兴奋的是它终于来了,哑然的是:这一终于,竟然“终于”了66年。(一个甲子还多六年,当年读到这本书的少年人,今日恐怕都成了爷爷奶奶了。至少也谈了几次恋爱,结了又离了几次婚,就像我自己。)

说来很巧,在这本书的简体本问世的两周前,我带着自己写的Hard-boiled小说的前3万字从香港飞上海和朋友吃饭,席间我们谈到我正在写的这本小说,然后顺利成章说道Hard-boiled,说到Raymond Chandler、Dashiell Hammett,又谈到Film Noir,汉弗莱·鲍嘉云云,最后我提到Ross MacDonald,席间一时哑然,我的那些朋友尽是高材生,悉数来自大陆所谓“名校”,他们竟然无一人知晓MacDonald何许人也,(竟有人问我此君是否尚在人世,我告诉他晚上睡觉做梦帮他问问)。其实,这也难怪,那个时候他在大陆连一个正式的中译名都没有,百度上连此君词条都没有。书被冷落了66年,人在去世后被冷落了32年。

罗斯·麦克唐纳的Hard-boiled

之一:素人、酒鬼和上人

谈到罗斯·麦克唐纳,不得不谈到Hard-boiled,谈到Hard-boiled不得不谈到雷蒙德·钱德勒和达许·汉密特。

1941年,美国文学评论家爱德蒙·威尔逊在《新共和》(The New Republic)上第一次提出了Hard-boiled(冷硬派)这个名字,将写这类故事的作家称为“小报谋杀案的诗人”(其实Hard-boiled这个词,来的早很多,有兴趣的人可以翻翻牛津词典,)这其中也包括写出《邮差总按两次门铃》的詹姆斯·M·凯恩,有意思的是,凯恩和麦克唐纳都对这一概念有所异议,麦克唐纳的看法是“这其实是个错误的称谓”,而凯恩则更机车的呛声拒绝承认自己属于任何流派。

先来谈谈第一位宗师达许·汉密特,(“第一位宗师”这不是我说的,有时间为证),汉密特可以说是文学界(如果真有这么个定义的话)的一位另类,区别于后来的第二位宗师钱德勒,钱德勒受过较为良好的完整教育,上过战场,后来做石油公司的高管,属于社会上层人,相较之下,汉密特是个完完全全的素人,十三岁离开学校,做过各种各样时间都不长久的底层工作,是一个从社会底层的草莽之中脱胎出来的乱世英豪。而且最奇妙的是他真的是个私人侦探,他曾经供职于美国很著名的私人侦探所——平克顿侦探所(这个机构后来也在钱德勒的书中被这个酒鬼借马洛之口调侃过。),1921年搬至旧金山并和就医时结识的护士约瑟芬·朵蓝结婚,他们是一对贫寒的新婚燕尔,而雪上加霜的是他们头一年就有了孩子,直到1934年《瘦子》(The Thin Man)出版的那一年他才脱胎换骨,得到冷硬派鼻祖应有的上层社会礼遇。事实上,也只有这样的草莽英豪有气魄,也有能力挑起侦探小说史(毋宁说整个文学史)上的一次重要革命“美国革命”的旗帜。

我不想对钱德勒多加赘言,谁人不识酒鬼雷蒙德·钱德勒?!他不仅在美国有名,在欧洲也是盛名大火,比如意大利导演费里尼,在一次正式访问中,费里尼被问到喜欢什么时,费里尼的豪华答案是:“……单车上的美丽臀部……空无一人的教堂……还有雷蒙德·钱德勒。”

事实上,钱德勒除了文学成就外,也与影响到了当时的美国社会,1947年的大案“伊丽莎白·肖特案”就是一个例子,它有一个更著名的名字——“黑色大丽花”案,这个命名就来自于钱德勒1946年为派拉蒙公司的艾伦·拉德量身定制的电影《蓝色大丽花》(The Blue Dahlia,1946)。而电影学术理论中迄今还有一项:Chandleresque detective film,中译便是:钱德勒式的侦探电影。

值得一提的是《蓝》一片的制片人约翰·豪斯曼(John Houseman)在他的回忆录第二卷《前台与中心》(Front and Center)里提到:“雷的问题是剧本(和书一样)没有一个结尾。”

出乎意料的是酒鬼钱德勒向豪斯曼提出了一个疯狂的建议:如果允许他在被监督的情况下喝酒,他就可以完成剧本。

更疯狂的是豪斯曼竟然同意了,制片厂派出两台豪华轿车、六个秘书、两名医护人员到钱德勒的家里,就这样这个酒鬼一口气写了八天,八天内没吃过固体食物,一直在喝波本酒。

在这版剧本的开篇,三个角色走进酒吧,找酒保要了“波本,加波本追水”,而这场戏的结尾,其中一个角色问道:“刚才是不是有人要喝波本来着?”

我不知道后来的Lawrence Block(劳伦斯·卜洛克)有没有看过这部电影,最起码他肯定知道这段子,毕竟他笔下的Matthew Scudder(马修·斯卡德)总是要来杯波本。

在目前业已面世的两部MacDonald小说(另一部为The Underground Man,《地下人》)的中文版的宣传语用了“劳伦斯·卜洛克的启蒙导师”一句话,这句话可绝非妄言,我个人不知道83年前这两位的交集如何,但在故事中的两位侦探,可谓是一脉相承。(这一点,在下面的传承-造反中我会提到。)不过,斯卡德到底算不算私人侦探,这还真不好说。

现在来说说重点,Lew Archer的创造者Ross MacDonald。

如果将这三个人按上、中、下来区分,汉密特自然是下者,钱德勒取个中庸,而罗斯·麦克唐纳是Hard-boiled圈子里的上人。(有意思的是,从现实成就来讲,三人的顺序刚好颠倒,只有钱德勒地位稳定,我不知道这和他是个酒鬼有无关系,毕竟酒鬼醉了,雷打不动。)

罗斯·麦克唐纳原名肯尼斯·米勒(Kenneth Millar),生于加州,在加拿大长大、读大学、教书(他是个高学历作家,拥有文学博士学位)、结婚(老婆是侦探小说家玛格丽特·米勒)。他在加拿大写下他生平第一本侦探小说The Dark Tunnel(1944)。

在MacDonald四岁时,他父亲丢下他和他母亲跑了,这让他背井离乡去了加拿大。这是个悲剧,但对于侦探小说而言却是幸运的,这桩往事在MacDonald的生命中和他笔下的Lew Archer的故事中都形成了一个迷人的调调。

MacDonald在谈论从加拿大返回美国加州时说过一段让人动容的话,他说:“当我从加拿大一路穿越国境线,回到我出生地的时候,我懂得了界限这东西的深层意义,它区分了合法与非法,我们穿过它‘如同一个鬼魂穿过一道墙,为寻找我们自身的真实性而冒险’”

而在这部The moving Target中Lew Archer说过一段类似的话(只是将个人寻根的界限转化为了好人和坏人,合法和违法):“我以前相信这个世界分好人和坏人,你的工作是盯住被归为恶的那一些特定的家伙,一旦发现他们非法就出手惩治他们,这种想法我始终没变过……1935我当警察时,我相信邪恶是某些人天生的,就像兔唇,警察的工作是找到并除掉他们,但是邪恶这东西没这么简单,它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是否将他们表现出来取决于太多的事务,外界环境、运气、经济压力,一两件从天而降的倒霉事,或者一个坏朋友。麻烦的是警方得依据人们的大拇指指纹来对他进行判断,还得依靠这样的判断来行动。”

瞧瞧!多么具有社会学意义的一段话。而说出他的不是政客、不是拿着大学工资的“专家”,拿人手短吃人嘴短的专家可说不出这段话来,它来自一个在加州开业、没有女秘书的孤家侦探,而且他还不带枪。这位侦探叫Lew Archer,35岁时出生在这本叫The moving Target的书中,离了婚,一个人开一家只有自己的私人侦探所,他还有一张更具象的脸——保罗·纽曼(Paul Newman)。

之二:罗斯·麦克唐纳之于Hard-boiled;Lew Archer之于Private Detective/黑狗、玫瑰和流水——传承-造反

黑狗

黑狗,当然指的是达许·汉密特笔下的山姆·史贝德。谈到汉密特一定会谈到钱德勒,反之亦然。谈到这二位时,不得不提到钱德勒在《谋杀巧艺》(The Simple Art of Murder,1944)这篇论述性文章中写道的一句话,或者一种环境——“街上尽是比黑夜还黑暗的东西。”(The streets were dark with something more than night),同一篇文章中钱德勒还写到“……他(汉密特)写出来只不过是穷街陋巷里的赤裸裸的故事”/“这个世界可不是一个香气扑鼻的世界,而是一个你生活其中的世界。”/“但是总得有个人到这些穷街陋巷里去。”。

在这篇论述文章中提到了穷街陋巷这个概念,当然这不仅是个概念,而是现实。我个人将它称为“黑街”——黑暗的街道。

而史贝德就是流连于这一条条黑街上的黑狗,他的冷酷(“一个人的合伙人死了,你就得把凶手逮到不可,尽管这个人是迈尔斯·亚杰这样的蠢蛋”——他称自己的合伙人为蠢蛋,而且他还和这个蠢蛋的老婆睡过了。有趣的是,罗斯·麦克唐纳笔下的侦探与这个蠢蛋是同姓,麦克唐纳没有否认这一点但说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无情(当他合伙人的遗孀来事务所质问他的时候,他打发她走了,并且让另一个和他有性关系的女秘书想办法别再让这个女人上门,然后立刻拿下招牌上死去合伙人的姓名,)众人皆知,而且仔细想想他还挺混(哪个正人君子能同时做到上述的事情,菲利普·马洛就做不到)。

史贝德循线查案为的不是正义,而是活下去。汉密特把他从现实中体味到的种种都悉数写进了他的小说中,无论是《马耳他之鹰》还是《大陆侦探社》(The Continental Op)还是其他故事。尤其是那最最著名的一句:“总得有人留下来数尸体。”(“Somebody’s got to stay here to count the bodies.”)

史贝德是条黑狗,时时竖起耳朵,藏着利牙,徘徊在黑街上在各色人中闪转腾挪,谁要是招惹了他,看看他会不会咬你,试试就知道了,反正我不想试。

玫瑰

玫瑰,是钱德勒笔下的菲利普·马洛(Philip Marlowe),在《谋杀巧艺》里钱德勒如此形容他:“故事里的侦探必须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是英雄,他是一切。他必须是个完整的人,普通的人,却是一个不平常的人。用一句老掉牙的话来形容,他必须是个重视声誉的人——凭本能出发、从必然出发,不假思索,更不会讲其挂在嘴上。他必须是他所在的这个世界里最优秀的人,对其他世界来说也要够好。……我想他可能会诱奸一位公爵夫人,但他绝不会糟蹋一个处女。他要是在某一个方面注重声誉的人,那在其他方面也是个注重声誉的人。……他爱惜自己的名誉……他不会无故受人钱财,也不会受了侮辱而不予以应有的报复。……他有自尊心,你必须以礼相待,否则下次遇到他就会后悔。”

从这一段钱德勒的自述中,和我们看到的马洛的故事中,我们都能感觉到马洛是个骑士,穿着犬儒主义的带刺的、或许也有一部分被穷街陋巷中的污秽之物所污染的铠甲,但只要他一开口,从内里出来的便是骑士精神,吐气如兰。就像带刺的娇艳的红玫瑰。钱德勒给了我们一个骑士的梦,一个比〇〇七号情报员詹姆斯·邦德更贴近生活的成人童话。

美国作家詹姆斯·埃尔罗伊(James Ellroy)说过,“钱德勒写的是他想成为的人,而汉密特写的是他不想成为的人。”(顺便一说,埃尔罗伊就是小说《黑色大丽花》(The Black Dahlia,1987)的作者,是洛城四部曲的第一部,今年,埃尔罗伊被MWA授予Grand master奖。)

我们的主角麦克唐纳就曾说过钱德勒笔下的马洛:“钱德勒写的像是一个贫民窟里的天使。”

罗斯·麦克唐纳就曾形容以上二位宗师:“他们假装写那些硬冷的、现实的种种,几乎每个人开口说出的无不是那一套陈词滥调,但如果你仔细看看,就会发现那其实是抒情的,角色人物状似平凡的口语,其实是高度诗意的。我认为汉密特和钱德勒都是这样,我自己也是这样,你或许可以称之为无产阶级的浪漫主义。”

流水——传承-造反]

流水,指的是Lew Archer。传承和造反指的是罗斯·麦克唐纳。

要说清楚这个问题,可没有以上二位那么简单。

它的复杂性多半要来自创作者罗斯·麦克唐纳。他没有汉密特的草莽冷酷,也没有钱德勒的骑士浪漫。没有这两点,那麦克唐纳还能给他笔下的Lew Archer点什么呢?或者说他给了读者什么?事实上,有心的人都是知道Lew Archer身上肯定有点硬货,否则罗斯·麦克唐纳怎么会成为第三位Hard-boiled宗师呢?!更不要说他还是“劳伦斯·卜洛克的启蒙导师”。

答案很简单,那就是故事!

罗斯·麦克唐纳未必是三位大师中最会讲故事的(毕竟汉密特的《马耳他之鹰》珠玉在前,Modern Library推介《马耳他之鹰》时,用了“超过海明威的任何著作”;MWA对鲍嘉主演的那部电影的评价是:More than doubled any other,排在此片之后的可是《唐人街》和《沉默的羔羊》)。

但麦克唐纳绝对是最尊重故事的那一个。

麦克唐纳的学历和出身比汉密特和钱德勒两个人加起来的还高,他既不写他想成为的人,也不写不想成为的人。他的故事的切入点更加复杂。

于是,他让Lew Archer成了流水,成了故事呼之欲出的介质。在小说中Lew Archer的话多数是以问号结尾,他是个询问者,借着他的询问,故事中其他有故事的人才能把自己的故事说出口。他也是个聆听者,他聆听其他人的故事,然后将它们在自己这里拼合,互相填补对方故事的空白。但麦克唐纳高超之处在于,他的小说中,故事总是有一块空白,任谁也填补不上。

与其说故事主人公是私人侦探,毋宁说他只是个拿着话筒的主持人,走进穷街陋巷里让有故事人说出自己的故事,而这个人恰好是个叫Lew Archer的Private Detective。

私人侦探、穷街陋巷、案件(死人),Hard-boiled的ㄍㄧㄥ气质是麦克唐纳对汉密特和钱德勒的继承。我记得一句我最喜爱的Lew Archer说过的话:“I hear voices crying in the night, and I go see what's the matter.”这是迄今为止我读到的最棒的、最ㄍㄧㄥ气质的Hard-boiled台词,静下心仔细想想,这句话美到无以复加。

而麦克唐纳的造反,一方面来自于他的故事少了汉密特和钱德勒共有的戏剧性,草莽冷酷和骑士浪漫都可以增加故事的戏剧张力,但麦克唐纳偏偏没有这么做,这来源自另一方面,那就是麦克唐纳传承了更古老的小说传统,接近于马尔克斯那种“我老祖母讲故事”的方式,只不过老祖母变成了私人侦探Lew Archer。个人认为,这种情况与麦克唐纳少小离家老大还的个人境遇不无关系。

麦克唐纳的造反,不是掀桌弑父欺师灭祖,而是改变,无疑,正因为他对Hard-boiled的改变而使得Hard-boiled这一流派有了更丰富的内容,更能容纳世事的变迁。

这一造反式的传承,也应了出版社的宣传语。在汉密特笔下的侦探那里,他们有执照,始终怀揣一颗冷酷的心,随身带枪(不介意给谁身上开几个血洞),不忘握紧拳头(时不时挥上几下);有一个有合伙人的事务所,还有连打炮也包办的女秘书;到了钱德勒那里,马洛也有执照,但总忘带枪(“我没带枪,找阿莱蒂斯这事儿不需要枪”;“就在这一刻,我突然想到应该带把枪。我想到了,但没做到。”),偶尔握拳(逼不得已才挥拳),没有合伙人,没有女秘书,懒得打炮;而Lew Archer,只有执照,根本不用枪,揍人和被揍的次数少的可怜,马洛没有的他也没有,他唯一多出来的,也是Lew Archer最人性化的象征,他是个离了婚的男人。而到了劳伦斯·卜洛克这里,马修·斯卡德非但没有事务所、女秘书,连执照卜洛克都帮他省了。

如果说,汉密特写出了残酷的现实,掀起了“美国革命”,钱德勒写出了穷街陋巷中的骑士精神,让Hard-boiled有了空前的美感,那么罗斯·麦克唐纳就是真正赋予Hard-boiled文学性的那个人。

最后要说的是:如果你喜欢汉密特或钱德勒,那不妨看看罗斯·麦克唐纳,因着他们的相同之处看看他们的不同之处,兴许你会爱上他。如果你不喜欢汉密特或钱德勒,那也不妨看看,因为他们的不同,你兴许会找到你爱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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