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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斯万家那边读后感精选

去斯万家那边读后感精选

《去斯万家那边》是一本由[法] 马塞尔·普鲁斯特著作,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6.00元,页数:468,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去斯万家那边》读后感(一):我实在搞不懂,为什么这么多人会将其看作意识流?

我不打算在这里长篇大论论述关于此书的诸多细节,因为关于这些,很多“文艺青年”们已经讨论的差不多了,我只是想反驳一些读者对于此书的认知——我身边很多朋友在对我谈起这本书时都会流露出夸张的敬仰神情并说这部意识流小说写得太美了——如果你实在分不清什么是意识流,建议你先读完《Ulysses》,再和《追忆》相比对,倘若你够聪明,你会发现两者是完全孑然不同的文体和叙述风格,如果此时你还是认为追忆是意识流,那你真的是无可救药了。

有人在文章里说一部小说的灵魂是人物的塑造,这句话对也不对,从一位作家的角度来讲,在他刚开始写小说的时候,他的脑海里会浮现出一段故事情节,几个人物,他会运用自己的人生经验,将自己所接触过的无论亲人也好陌生人也好,化作他笔下的人物。然而当他的写作技巧渐趋于熟练,在这个阶段,他首先想到的,就是文体,或者也可以说是结构。莫言曾经说过,假如他没有找到合适的结构,他是不会贸然动笔的。有时候好的文体并不是你想写出来就能写出来,可能在不经意间,它就自然而然的出现在笔尖,就像当年马尔克斯在创作《百年孤独》,他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的写出那著名的第一段(在此多说一点,我想普鲁斯特对马尔克斯的影响应是比较大的)。

那么《追忆》最大的文体特征是什么呢?

套用纳博科夫的一段话:比喻套着比喻,隐喻与明喻相互暗含组成的迷宫(我在第一次读《追忆》的时候并没有看过纳博科夫的文章,关于他的评论,我是时隔多年后才读到的)。

举个栗子。

明喻暗含隐喻。

“......还有,那儿的壁炉通宵生着火,没有燃尽的劈材不时冒出火星,暖意融融、雾气腾腾的空气像一件宽松的大衣裹住睡着的我,让我感到恍若睡进了一间看不见的凹室,置身于房间深处一个温暖的巢,这是一个暖呼呼的、热气形成的轮廓变幻不定的区域,而从四面八方的角落,从靠窗近而离壁炉远的部位,不时吹来沁着凉意的风,拂在脸上让人感到惬意极了。”——《在斯万家那边》第七页。

主人公我回忆起那些住过的房间,“一会儿是这个房间,一会儿是那个房间”,“在碰上寒风刺骨的天气里,我体验的乐趣就是与室外的隔绝”,在这里,作者用了一个明喻,即“就像燕鸥在地洞里做窝,感受到地层的温暖”。燕鸥擅于在岩缝的平坦处筑巢,有时还会占据其他鸟类的巢穴,作者将主人公比做在地洞里做窝的燕鸥这一意象将在下文取得相互间的联系。在上面我引用的一段文字里,作者将空气比喻为“一件宽松的大衣”裹在主角的身上,让“我感到恍若睡进了一间看不见的凹室,”我想读者应该明白此处的“凹室”隐喻着上文中燕鸥筑的巢,同时又隐喻了“雾气腾腾的空气”,可以说,这是一个双重隐喻。

另一个完美的隐喻是在第三部《地方与地名:地名》第四百三十页,斯万等待着吉尔贝特和同伴们玩游戏,而此时的“我”却怕斯万会因为回忆起当初在花园时“我”喊妈妈上楼说晚安而嘲笑“我”,作者笔锋一转,精彩的地方来了,“他对吉尔贝特说,她可以再玩一局,他等他一刻钟,说完就和其他人一样坐在铁椅上,伸出那只菲利普七世常握的手付了钱(因为对吉尔贝特的爱,主角也开始崇拜斯万了,所以看到斯万的手,就会联想到他的地位,他接触的人物,至于菲利浦七世是不是现实中的查理·菲利浦,即彭提维里公爵就不得而知了),我们又在草坪上玩了起来,一群身子有如心形、羽毛彩虹般美丽的鸽子,宛似鸟类王国中的丁香,振翅而飞,寻找一个幽静的所在栖息下来,有的停在硕大的石钵上,看不见鸟嘴的身子动个不停,让人看得出钵里满满当当尽是他正在啄食的水果和谷粒,有的落在雕像的额头,好似一件彩釉饰物置于石雕之上,在某些古代的石雕上就有这类彩饰,用以调剂石雕灰蒙蒙的色调,当那是一座女神的雕像时,这彩饰又是一种象征,赋予女神一种特殊的修饰,犹如给犯人以另一个不同的姓氏,使这尊女神变成一个新的神祇。”

至于这段隐喻的什么,我想毋庸多言。

《去斯万家那边》读后感(二):我和普鲁斯特:重现的时光

前几年在微博上看到晒书微博,总有这么一套《追忆似水年华》,这套书可以说是藏书必备。

不过要打开它阅读,好像很需要一些独特的时机。

今天说的就是我和普鲁斯特,和《追忆似水年华》的故事。

从小就喜欢读外国文学,磕磕绊绊半懂不懂地读了一些书。其中很多都是浪漫的法国小说,故事背景设置在巴黎,整个都透着为了爱情愿意怎么怎么的气息。直到上了大学,某一天我突然喜欢上一个人。

其实小时候我就憧憬上喜欢谁的感觉,爱情是文学反反复复唯一的主题,小说里的爱情总是很美好也很容易。于是某一天夕阳很好,我喜欢上夕阳照映下的某张侧脸,并不是矫情,也许只是时机和某种欲望混在一起起作用。总之,我迅速地以为自己也在喜欢的人眼里有了特别的位置,每天都过得很幸福。直到...也许是从小到大看人脸色生活惯了,我发现我喜欢的人并不是真正喜欢我。不是那么认真,没有那么深,有特殊的境况不能在一起等等。我从没有想过我喜欢的人不会同等地喜欢我。我害怕了,我醒悟了。

至少,没有像自以为也获得爱的时候一样,幸福又天真。之后,爱也变得丑恶了。

某一天我发现一个我见都没见过的情敌看过《追忆》。在此之前,虽然热爱文学,但是一直比较懒散,经常以阅读武侠小说和同人小说为乐的我,受强烈嫉妒心的驱使开始读这套书,一个寒假就读了百分之八十。但是寒假归来我就可以和她谈谈追忆了。

它至今也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小说。当你仔细阅读它的时候,作者想要给你展现的一切都好像画面一样出现了,带着一种无法言喻的情感力量。即使是很日常的一株树,一朵花,一束光,就像是用神之手复生。普鲁斯特小说中的一切,都比现实生活更加美好。前提是你得慢一点,从某个契机出发,欣赏那些小说细节,也学会欣赏你在生活中遇到的事物。

但是我们初次相遇的时候并没有这么慢。我经常听着bigbang的歌曲,无数次在深夜读着电子书版本的追忆,书里面那些关于欲望、嫉妒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我为主人公始终无法得到的爱情哭泣,其实也是在为我自己哭泣。我哭泣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失去了那么多,只想要一个很渺小很渺小的人,却还是得不到。我的爱也许已经像轻烟一样稀薄,我再也没有像一开始那样限于盲目崇拜的恋爱脑状态了,我仿佛也看到我所爱之人的自私和浅薄,但是爱情还是会重现,就是在某人骄傲地炫耀,或者是某个人的出现引发我强烈的嫉妒心理,只不过这种一闪而过的感情不再可怕,我自己也明白它没有办法死灰复燃,我只是偶尔想想我曾经多么爱一个人,虽然曾经的一切都无法重现,不管是不是伤痕,还是给我的心灵留下印迹的。如果将自己的心情拿出来和《追忆》对比,会轻易发现其中种种神秘的平行关系...有时候我甚至以为普鲁斯特是这个世界上的另一个我。

也许我的感情并不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也许陷入爱情的每一个人都是相似的。也许我个人的感受没有那么重要,没有人需要顾及我的感受...

也许生活差不多也就这样了。幸福不是来自于得到什么,没有人能过上随心所欲的生活,因为幸福来自于缩减自己的欲望...

好像并不是什么帮助你获得救赎的理论,差不多是平淡无奇,这种调子早就被以前的文学翻烂了,忽悠力度起码比不上宗教。

但是普鲁斯特的确称得上人生向导,以往人们轻视的琐屑心情,在他看来却是人间的真理。甚至人性心理的灰暗角落(自私、冷漠、非正规的性癖)反而属于普鲁斯特津津乐道的基本材料。屠夫剔肉的场景算得上美吗,在普鲁斯特眼里也许是的。这部小说里风景还有艺术都是美的,欣赏美也是重要嗯,然而但凡和你有感情接触的人,却总是会让你陷入焦虑的深渊。到底人类还是儿女情长?也许普鲁斯特会支持一个寄情山水遁离人世的理论?还是在他看来,痛苦的爱情毕竟是神圣的呢?

对我来说,爱情遭遇挫折的痛苦,毕竟给我带来了阅读《追忆》的契机,爱的激情不会持续很久,但是每当我拿起《追忆》,残存的过去就会以更深沉、更条理,更值得反刍的形式在我脑海中重现,激起我的情感。

这就是艺术。

《去斯万家那边》读后感(三):追寻逝去的时光的人物关系,通感等

此书一大特色就是许多复杂长句,译者原汁原味地保留下来,着实不易。美中不足就是不太符合中文行文习惯,有点欧式中文的感觉;但是如果拆分重组的话,又会丢失原文丰富多彩的层次。真是两难啊! 鉴于只看了第一卷,还没有体会到气势恢宏的结构,不过倒是可以牖中窥日,略见一斑。“我”在阿道夫叔公巴黎的家中偶遇他的女朋友,颇为尴尬。这位妇人就是后面大幅篇章书写的“斯万的爱情”的奥黛特。后文中重要人物阿尔贝蒂娜在第一部“贡布雷”初登场,甚至没有名字。出场人物多而杂,比如夏尔吕也只是简单出现,想来后文可能还会展开。 作者想必对西方艺术史和艺术家熟稔于心,书中有着大量引用,特别是绘画这方面。作者尤其喜欢借用画中人物描摹书中人物。光是书中提到的画作,就可以再整理成一本书了。书名就叫《追寻逝去的时光中的西方艺术史》。 作者在文中大量使用通感的修辞引入回忆,加强回忆。在颜色中看到声音,在声音中听到画面,在味道中闻到乐句,在乐句中听到馨香。想必这种描述才能捕捉到当时的感觉,书写到淋漓尽致;“ 念在嘴里倒象有几千斤重的一个橄榄。” 原文: p83: 百叶窗虽说放下了,可是一绺阳光还还是有办法让它那黄色的翅膀飞进来,一动不动地停在窗叶边和窗玻璃之间,宛如一只栖息的蝴蝶。房间里的光线,看书已经有些勉强,我之所以会感 觉到阳光灿烂,是因为卡米在神甫街上敲钉(弗朗索瓦兹告诉过他,姑妈没在休息,可以有点声音)满是灰尘的箱子,而这声音在热天所特有的嗡嗡作响的空气中传来,仿佛有许多亮闪闪的星星在飞向远方;给我带来阳光灿烂感觉的,还有那群飞来飞去的苍蝇,它们在我面前表演的小合唱,犹如夏天的室内乐;这音乐用以唤起夏天感觉的,不是人类音乐的旋律——你一旦在夏天偶尔听到过这样的旋律,起这美丽的季节;一种更内在的关系把这音乐和夏天联结在一起;这音乐诞生于晴朗的日子,而且注定和这样的日子一起重现,这音乐中包含着些许夏日之精华,不仅在我们的记忆中唤醒睛空的形象,而且让我们确信晴朗的夏日又回来了, 让我们真切地感觉到它触手可及的存在。 p115: 山楂花们默默无语,悄然不动,但这股时不时飘来的香味,犹如它们旺盛生命力的浅吟低唱,祭坛为承受这股强大的力而震颤,好似田野里的树篱受到生机勃勃的触角的撩拨。 p139: 我只觉得,小路上到处都是英国山楂的花香,就像在嗡嗡作响似的。 p140: 我流连在英国山楂树前,嗅着这无形而又不变的的香味,想把这时而消失、时而重现的芳香送进茫茫然的脑际,让我跟得上充满青春活力、把山楂花随处点缀的轻快节奏,跟得上如同某些跳跃音程那般出人意料的距离间隔,而这些山楂树也颇为慷慨地把自己的音乐魅力绵绵不断呈现在我面前,但尽管如此,它们依然执意不容我作进一步的探究,就像有些旋律,我们哪怕演奏上一百遍,也仍然无法领会其中的奥妙。 p176: 她跟那些任凭自己已沐浴在芒特这个音节所散发的橘黄色光线里的她们,性质完全不同,不像她们那样可以随意着色,她是实实在在的女人,她身上的一切,甚至鼻子旁边那粒正在发炎的小丘疹,都证实了她对生命法则的屈从,好比在剧场里看一出神话剧时,尽管我们恍惚间都弄不清楚眼前看到的景象是否就是灯光的幻影,但是仙女裙子上的一道皱,她的小手指的一丝颤抖,都告诉了我们一位活生生的女演员的客观存在。 p214: 然而到了某个时刻,他虽然没法把让他感到那么喜欢的东西明确地勾勒出一个轮廓,给出一个名称,但他突然间像了一种魔力的诱惑,尽力要想——他自己却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把刚才的那个乐句或和弦记录下来,这个乐句或和弦已经使他的心扉敞得更开,宛如有些弥漫在夜晚湿润空气中的玫瑰花香具有扩张我们鼻孔的效用。 p404: 吉尔贝特这个名字从我的耳边掠过,因为它不是说一个不在场的人,而是直接招呼对方,所以更清楚地使我意识到了这个名字所代表的那个姑娘;它带着一种,不妨这么说吧,随着声波曲线延伸和目标趋近而变得更为强劲的力量,贴近我的耳边掠过——我觉得它挟带着正在喊它的那位女(而不是我)对它所指的姑娘的熟识和了解在飞行,其中有她呼喊这个名字时在眼前看到的,或者至少是记忆中保留着的,她俩日常亲密交往、平时彼此串门的情景,有那一切在我是那么难以了解、那么令人痛苦,而在这位幸运的小姑娘却是那么熟悉、那么睡手可得的全部印象,这位幸运的小姑娘让这名字掠过了我的耳际,但我却没能参透它的含义,听任她的那声喊叫把它送上了半空——这个名字已经准确地命中了斯万小姐的某些外人无法看见的生活细节,包括晚饭后将在她家如期举行的晚会,让它们款款地散逸出来,荡漾在空中一——它们形成了一朵色泽绚丽的云彩,在孩子和女仆们的头顶上空飘过,犹如普桑的油画里一座花园上方鼓鼓囊囊的云彩,这朵满载骏马华车的绎红色的云彩,精细地反映了神柢们的某种生活场景——最后,它们在这片凋谢的草坪上,在这位金发小姑娘下午打过羽毛球的草地上(她不停地把球打出去又捡回来,直到一个帽子上插着蓝色翎毛的家庭女教师喊她时才歇手)投下了细细的一条碧绿底色上有着红色纹理的神奇的带子,犹如一道反光那样触不到摸不着,又如一块地毯那样叠放在草地上,我拖着沉重、忧伤而又神的脚步,在那上面不知疲倦地踱来踱去,直到弗朗索瓦兹冲我道:“嗨,您还不上紧把短大衣给扣上,咱们开路啦。” p406: 磨石的地面不知不觉的又开 始泛出白蒙蒙的亮光,而且这亮光在渐渐地不断增强,就像音乐中在一首序曲的结尾,一连串渐强奏出的经过乐句,带着一个音符迅速地掠过所有过渡的音区,一直到达最强的音位,我眼见这磨石地面终于洒满了大晴天才有的持久不变的金色阳光,精雕细锬的栏杆扶手的影 子,黑黝黝的在地面上清晰地显现,犹如一层匪夷所思的植被,就连最精微的细部,轮廓也勾勒得纤毫毕现,让人仿佛能想见艺术家孜孜的匠心和志满意得的神气,而整个栏杆幽暗、祥和的影子静卧在阳台地面上,呈现出一种鲜明的立体感,又仿佛天鹅绒那般柔软,是啊,这些宽绰浑厚、棱角有如枝叶般伸展的倒影,看上去就像知道自己是宁静和幸福的保证。 此书值得像《红楼梦》一样从文学,艺术,人文各个角度进行梳理。不过目前我只打算浅尝辄止,见好就收。

《去斯万家那边》读后感(四):哀鸣的回环

(按:此文是当时初读第一卷后草就的。在后面的章节中很多问题会更加明晰、精确,多角度地反复出现;读到后面觉得第一卷本身是整部小说结构的雏形或预演,即哀鸣的回环。)

在第一章的光亮与第二章的晦暗焦灼间,普鲁斯特厘定自己的声域,或者按他所说,展现不同岩石层的纹理。第一章的音域是广的,对贡布雷的心理地形构建连缀起一块光鲜绵延的织体。过去的时间储存在这些旧物——一处景观,一段光影声色,一时温湿冷暖,一丝气息和味道——中,等待着被触发,即一种被动的回忆。而这段最为明亮的回忆,是在无尽的病痛与孤独中被怀想的。第一章从一间深夜的旅店房间写起,“我”重病在床,于睡与醒的朦胧边境缱绻,被昏暗中视网膜里变化的形状所引致的无限追忆折磨缠绕。欲念(女人)归程(归乡者的意象)与孤独(店员路经门口的脚步),在长时间的抗争与呻吟中力竭,随之而来的清醒唤起了“习惯”的救赎——我终于确信了自己只是在一个旅店。直至第一章末尾,我仍在床上。横亘于首尾之间的追忆不具有物理时间的连续性,却像一团颟顸的巨物,经由日复一日的痛苦与追忆的幸福所滋养,倾轧着我病弱的肉身。暂时驱逐它的,却仅一道曙光。

相较第一章,第二章显得冗长单一。如潜行于一段漆黑地道,我们被钉在斯万的身上,被迫经历他病态的偏执与狂乱的嫉妒。这段被他称之为爱情的骚动,起因是一段让斯万认为听到了超越性真理的短小乐段。而在韦尔迪兰夫人的晚会上与这段乐音的偶然重逢,使得斯万将之与对奥黛特的暧昧调情串联——此后这就成为了他们爱情的信使。斯万的爱情起源于对超脱庸常生活的渴望,包括他后来将奥黛特的侧脸看作波提切利笔下的人物;乐章、美学概念,逐渐迷惑并取代了他对于奥黛特的最初感受,进而反倒成为其爱情的动机。他对奥黛特的占有之心切,是一种错认,他需要为某种焦虑在现实中找到一副对应的面庞,供他顶礼,抚摸,进而在抚摸之不可能中感受背离的痛苦(或在痛苦之切实感中寻到某种特殊的愉悦),直到面庞也不再真切,只剩下对于某样抽象的遥远概念的僵硬的执着,并在一种愚蠢与机械的惯性下对奥黛特施加无意义的暴力。在这里,我们依旧感受到一个逐渐被滋养的庞大物体,那段乐曲周围缠绕了斯万这段痛苦的经历,它如此真切,以至于在刻意回避这段回忆许久后的伯爵夫人的舞会上,当再次听到这段乐曲时,他如遇鬼魂,转瞬便被卷入过往思绪的洪流。而斯万的故事,如“我”所言,是多年后听人转述的。高密度的细节描写和心理分析,却完全又是全知视角下才可能的。加上“我”又时常站出来援引其他时期的回忆,这就造成了第二章混杂的叙述视角。

第三章的结构很明晰,与前两章(尤其第二章)的交杂不同。大致可分为三段,对于地名的遐想、与吉尔贝特(斯万的女儿)的初识以及对斯万夫人(奥黛特)的跟踪。结构明晰是一方面,三段之间的精巧关系以及此章对于全书的照应关系也叫人惊叹。第一段主要展现了这样一种观念,我们对于一个对象的漫画式的描绘,或说贴上的三两个概念,是能够引发无限的想象和感动的(甚至仅仅是对城市名称语音展开的联想),这构建了与第二章,与后文的联系(具体在后面指出)。出游因病情受阻,幻想落空,年幼的我才会在香榭丽舍公园与吉尔贝特结识。我对吉尔贝特的感情在见到她之前就已经萌发,源于第一章里对于与作家贝戈特有交情的那个女孩的想象,以及某次散步时一个擦肩而过留下的轻蔑的余光。我意识到,自己对她的好感源于对吉尔贝特所代表的某种不为我所知的秘密生活的好奇(首先由对作家贝戈特的崇拜引致)。在想象与落空的痛苦之后,我确认了吉尔贝特并不爱我,并准备打破当下的僵局,重启一段关系。第三段是对第二段的衍生,对于吉尔贝特生活的好奇,使得与此生活有关的一切人物都变得神圣起来。我天天来到布洛涅森林公园,守候从这里经过的斯万夫人。依旧是与前面相同的处理方法,这片绅士淑女常来漫步聚餐的森林,再次为我的欲望与骚动画像,枝桠间掩映的上流人士华丽的衣装裙摆,混入我暧昧的想象,使这片森林成为“女人林”,涌动着神秘的浮华、高贵与肉欲,这是华托式的的浪漫。在这里全书接近尾声,但是时光突然来到二三十年之后,“我”在这里发出了哀泣。“多丑啊!”以此开头的排比式感叹如潮水涌来,情感的阀口首次被打开:现在的男人居然不戴礼帽了;女士们不再以当年的热情用富丽的衣裙打扮,竟有时只穿条裤子就上街了;斯万夫人的豪华马车再也不会牵出来;只有少数佝偻的老妇还稍作修饰,但那只是过往的幽灵了。诸如此类的“责难”,是对过往那个尚还有“女人林”的年代无条件的爱与缅怀。

相似乐章的回响,使我们必然会联想到第一章里面受病痛折磨的“我”所度过的每一个夜晚和那团令“我”窒息的庞大物体;这样露骨的情感毋宁看作是从第一章起便闪现天际的电光,直到结尾,雷声才滚滚而至。它的抵达,引爆一股受抑的呼号,使读者惊觉,这种哀鸣于前两章中的持续在场。

同时,第三章的抒情使得第二章沉郁冗长的行文获得了必要性:对于社交舞会的多次描写,各式上层人物得到或漫画或繁复的塑造。我们看到了机敏的社交辞令,也看到笨拙的鹦鹉学舌;看到对伯爵晚会的富丽之赞美,也看到对这种社交套子的厌烦与失望;有对诸位绅士将军追逐潮流戴单片眼镜的滑稽样的漫画式揶揄,亦有对亲王夫人处理人际的从容姿态的由衷赞美。在普鲁斯特冷静如手术刀的行文下,读者通过透镜观测这群人的骚动与不幸,优雅与庸俗。就像在伯爵舞会刚开始的时候,手举酒杯的将军在人群中照见了一位小说家,便举起酒杯上前笑嘻嘻地问候:“哟,你怎么也来了。”对方只是回答:“我在观察。”之后便隐进了人群。这一章深刻扎实而不留情的剖析,使得第三章的结尾不会沦为酸腐文人的哀吟,反而更加婉转动人:这是一种无条件的爱;他无比留恋那幅自知浅薄而浮华的图景,仅仅是因为那是熟悉的,而现在却消逝了的年代;一个如肉身般生长的情感总和,日日夜夜缠绕在那幅图景的周围,直到他再也走不出它,直到否定它就是否定生命。

第三章是极为精彩的一笔,它抚平了初读前两章时从那巨大反差之中感到的不安与怪异;就像一把钥匙,它打开了这本书的秘密,使得全书的精巧布局作为一个整体被呈现:读完最后一章,我们带着所接受的暗示又回到了开头,两端作为成年人的“我”,渍腻于追忆所带来的安慰和痛苦的循环之中。本书就此构成一个不断哀鸣的回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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