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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史》读后感1000字

《罗马史》读后感1000字

《罗马史》是一本由[德]狄奥多·蒙森著作,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6.00元,页数:408,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罗马史》读后感(一):译者注言

一、中译原拟将原著全译,但后来考虑到这样大分量的史学著作不适

于纳入“诺贝尔文学奖全集”(注:陈映真主编) 中,故改为抽译本。

二、英文版诺贝尔文学奖全集中仅抽译恺撒时代部分,约十五万字;

中译本除此部分外,并译罗马初创部分,及迦太基之战的汉尼拔部分,亦

约十五万字。共三十万字。

三、专有名词极多,如于文中中文与原文并列,势将紊乱不堪,故只

排中译名,而于书后列中英名词对照表。

四、中译抽译本第一、二册根据William P. Dickson 牧师一八六七年

之英译本,第三册根据英文本“诺贝尔文学奖全集”,英译者为Dero A.

Saunders 与John H. Collins。

五、第一册之中译本于文中有许多删节之处,只留罗马肇始之基本

部分。

《罗马史》读后感(二):我读《罗马史》内容好,翻译差

蒙森的这部罗马史,读了之后不禁感叹,能够成为至今诺贝获奖里,唯一的历史作品,确实有不一样的分量!也看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大量的人名地名史实闻所未闻。比较可惜的是我阅读的版本不太好,排版不太好且不说,内容还不太完整。翻译的质量也不太高(人家说德语比较难翻译,但是这样一部分量如此重的书,这么长时间,实在该出一个比较好的版本!商务有版珍藏版的,看着不错,可惜有点贵。下次活动给力,一定拿下,然后再好好阅读一遍。希望珍藏版的内容一定给力些。)

这部罗马史先从罗马的法律政治文化格局说起,讲述罗马的漫长的历史,在罗马的文化中有一点比较深刻,在他们的文化里面,男权主义也挺浓的,跟中国古代中三从四德文化有很大的相似之处,男主人有绝对的权威。

历史发展总有惊人的相似之一就是都逃不开战争,然后在战争的描述中重点写了三个人物,汉尼拔,庞培和凯撒!汉尼拔是迦太基人,但是一个人却影响了整个罗马史,绝对的天才级军事家。在迦太基如此腐朽的情况下,依然纵横战场数十年,所向披靡。

当汉尼拔的时代结束,罗马历史中出现两个重量级角色,罗马史这部书,给这两个人物有很重的笔墨,凯撒与庞培,他们两个既是盟友又是敌对双方,且有过联姻亦曾共掌罗马最高统治权,不过在数十年的权利战争斗争中,最终凯撒取得胜利。

作者说道凯撒的时候,对他极尽褒奖。说他是罗马格局的完成者。简单的一句,把凯撒的影响精准的定位,然后一步一步记述了他的贡献!(书中有这样一段描写:凯撒任罗马之王5年半,不及亚历山大的二分之一,在期间,七次大战争,因此他留在首都的时间不超过十五个月,然而在这短短期间他却为当时与日后规划了世界的目标,大致在文明世界与野蛮世界之间立定边界。小至根除首都的雨坑,然而他却仍有时间与从容细心的聆听戏院中的得奖之作,并即兴赋诗与花冠同赠。)

最后描述罗马人生活繁华的背后是种种到骨子里的腐朽。崇尚奢侈且无底线,读过之后给人震撼,培根说读史使人聪慧,想来历史总是有惊人的相似,给人以提醒。如昨天看电影《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场景,在繁华之后总会一步一步走向凄凉。美国20世纪30年代初与末,华尔街的繁华与后来经济崩盘的衰败对比如此鲜明。后来罗马消失在历史长河中除了经济和军事力量的因素,罗马人精神文化的影响想来也有很重的作用。

我以为经济军事力量如果是血肉,那么精神文化就是支骨是支撑。当骨髓开始腐朽,再强大的血肉也难以支撑下去的。

《罗马史》读后感(三):有限的元祖民主和无限的战士荣耀

这部在1920年荣膺诺贝尔文学奖的巨作,前言部分特别说明了只节选了一部分。模模糊糊里似乎提到最初从德语译作英语的版本,就是如书名所示的三大段落,起源,汉尼拔(第二次迦太基之战)和恺撒(与庞培的那些事),而这一版本,则是从当时的英译版而来。

坦白说,这并不是一本阅读体验友好的书,尤其是第一部分涉及罗马起源的部分。从最早的聚落式生存态,到围绕父权形成的堡垒和社团,狄奥多·蒙森不吝笔墨的讲述着拉丁姆们是怎样从蛮荒时代如有神助的创造了很高级的拉丁语,以及成为辐射地中海沿岸的优越文明。但是这个过程因为涉及了家族制的演变、琐碎的聚居习俗以及大家长们如何因为对彼此智慧的惺惺相惜,而促成了元老院的制度,还有初始国王看起来并不十分高贵的地位中牵扯到的法理和哲理。语句之晦涩难懂,陈述里干巴巴的味道,真的是很难读。

幸而译者有意或无意的将古罗马早期的聚落用一个很TVB的词来指代(当然,也可能原意的德文就是这么一个意思),于是,这些让人几乎就要进入指读状态的文字,莫名的出现了一丢丢港产警匪片或悬疑剧的幕后纪录片味道。不止于此,这个词因为港剧影响之大,而天生就带有某种兼具向心力、忠义勇烈、明争暗斗、集权民主、家长制、尊老也仰仗力量等等属性,有趣的和古罗马早期的那种松散国家制度下的小团体,巧妙的形成了叠影……

社团,是古罗马人最初的聚落的定义,也是他们把小家的概念延伸至家族概念的实体象征。而社团内部的那种微妙的阶级梯次,与社团和社团之间相处的方式,直至最后社团的大家长因为其威望和智慧成为长老院的成员,并用自己的族系和建议,约束着看起来并没有高级很多的国王——这个清爽的逻辑关系,俨然如同联邦制的现代政治体系一样,既有着着眼于本地的利益守护本能,也有彼此协作以寻求更为宽广之可能性的联合意图。

而对于那些“社员”,古罗马赋予的意义是“自由民”——吉卜林的《丛林之书》里,自由民是狼群成员的称呼,并有着吉卜林倾其所有为之讴歌的荣耀。在古罗马,自由民同样因为某种类似于神赐的权利以及义务,而被视为尊贵。这就是一开始的西方世界,那种文明体系之下,当你享有了某种权利,并且以此为基础获得了尊敬与荣耀,那么当战火袭来的时候,你就有披甲上阵保护这片土地和对你施以敬意的那些人给予保护的义务。

这里有一种原始的“公仆”理念,虽然实际上他们是其他一些同类的生命的主人。诚如我们所了解的欧洲那些“窝里斗”的年份,还有一些伟大又悲壮的电影中讲述的往事一样,一般性的平头百姓,在那样一种价值体系之下,是不具备上阵打仗的资格的。尽管在古罗马时代,骑士精神还没有熠熠生辉,甚至不过是中欧蛮荒地带好勇斗狠的嘲讽之词。但是战士这两个字的荣耀,毕竟是和贵族、至少是自由民的出身息息相关的

——那是天生的。这个大概也是几百年后西庇阿与汉尼拔之间微妙的惺惺相惜,当彼此都是顶天立地的战士,刀刀见血的厮杀之后,宽容及慈悲的和谈才有其合理性和可能性。

很让人敬佩的点在于,当长老院中的大家长登上国王的宝座,并不意味着他掌握了至高不是的权利。古罗马对于国王处置权的限制之多,甚至涉及到了因罪而死的自由民的遗产,并不属于国王可以左右的范围。仅此一条,便可以看到,早期的罗马政治,各个社团在彼此势力的平衡之下,国王所扮演的角色更像是一个平衡校零的工具,以及战时高举旗帜的领导者。

在没有战事的时候,他与长老院给出的建议尽量的维持一种和平共处的状态——尽管长老院的建议对国王并没有什么十足十的强制作用,但是只要国王和长老院是彼此需要的,那么就意味着他们将尽可能的保持那种平衡态的存在。而长老们显然代表着各自社团的利益,尽管社团的利益未必代表每个自由民的利益——所以长老院的建议,其实已经是长老们直接达成平衡的结果,而国王与长老院的平衡,则是社团台下共识的公之于众。

这显然是一种精英政治——后来发展成了寡头政治——并且在一开始,这种精英政治就对他们眼里的卑下的存在没什么好气。每一次,蒙森在描述古罗马的演讲、辩论以及各式各样的煽动者的舞台的时候,那些易于被动摇而忘记所谓的拉丁姆精神的对象,多半都是非自由民的外来者,以及本是奴隶因为解放而成为自由民的人。于是,原始的民主共和思想之中,也因为古罗马的蓄奴体系而同时酝酿了阶级与歧视,并且认为卑劣的出生必然导致愚笨的头脑,是一种自然规律,不可悖逆。

无论如何,这种基于社团的元祖民主,用幼稚的方式缔造了地中海边最早的帝国规模——脱胎于不计其数的拉丁姆社团(按照蒙森对于长老院成立方式的描述,以及长老们的数量,很可能在一千个以上,当然,这是我凭借零星的记忆估计的),然后社团与社团构筑堡垒,结成城邦,联合成了国家。

这是古罗马最早的辉煌,是巅峰的开始,当然,攀登至这样的巅峰,他们也经历了漫长的岁月,去磨合以及尝试,然后找到了长老院和国王之间微妙的契点。因为这书选译的段落,以及书名的标点,这个缓和的时期可能一直持续到和迦太基之间的恩怨成为战火的年份之前……

意大利与迦太基的战争,被蒙森定义为是罗马人面对的最长以及最艰苦的战争。当他站在罗马人的立场,战火的点燃似乎是因为罗马人对迦太基人的姑息和优柔。尽管同一段落,他也把最为华丽的致辞加诸汉尼拔的身上——那是罗马的敌人,是迦太基的战士,是一匹远离故土杀入敌人国境的悍狼。

蒙森运用了极富渲染力的笔法,讲述了汉尼拔是如何从西班牙的土地开始,找到了某种支持力,并且是如何继承他的父亲的天才,用各种奇兵,把罗马搅和的天无宁日。

但是这毕竟是一部罗马史的段落,或许正是蒙森的刻意为之,也可能迦太基之战实在是古罗马的重要节点,汉尼拔所做的一切,看起来是为迦太基厮杀,但转头却发现,最终承受其作用力的,乃是罗马。

当汉尼拔的军团步步逼近罗马的过程中,那些边远的松散的社团浮动的人心,为后来罗马内部势力的割裂埋下了伏笔。罗马反过来对那些有过背离之行为的社团的惩罚,大量的自由民成为奴隶,重构了罗马的阶级分布,也埋藏了奴隶和自由民之间思想糅杂的种子。常年的战争,让战士和将军的荣耀比肩太阳,后方的长老们和执政官开始式微,而因为打或不打、谁上谁下的话题唇枪舌战,诡辩这一系的学问从此发芽,影响了后面好几千年。

其实,最重要的一点是,原本以威望和家长的尊贵成为国家平衡之争取者的长老们,在将士沾满鲜血的双手和看穿生死的瞳孔面前,彻底的败下阵来。如果说在迦太基战争时代,如西庇阿这样的天才将领已经开始渐渐脱离了长老院那些迂腐政令的控制,那么到了庞培和恺撒的时代,将军已经掌握了足够的政治力量,凌驾于长老院和执政官之上。

迦太基的战争,不仅仅是罗马政治体系的转型,也不仅仅是来自迦太基的佣兵对罗马文明的侵入,也不仅仅是东方重商主义的西建以及奢侈风的渗透,更重要的是,孵化了以军事力量为基础的寡头政治。

不过,我在阅读这一章节的时候,这种念头还没有浮现出来。相对来说,西庇阿和汉尼拔所代表的那种古罗马战士的气度,以及那种对于贵族做法的坚持,更让人动容。

顺便,还联想到了差不多同时期,可能稍早一点的春秋战国。士族子弟们上阵杀敌之前,还要唱两句诗经解释一下自己是谁、为什么在这里、干嘛要这么做,然后彼此唱和一番之后(直到词穷),才正经拔剑相向。另一个思绪分叉的节点时一战的时候,似乎是和成书的年份相近,当时德意志的将军们深思不解,为什么就不能不宣而战呢?毕竟兵贵神速,闪电战又依赖奇兵奇招。

有人感慨,西方的贵族真是不简单。不过中国春秋战国时候的世家也很厉害啊。只是西方世界讲究血统和出身,那种盘根错节在高晓松老师的脱口秀里出现于当代美国的上流社会——人家一看你的姓氏,就知道可以跟你聊点什么话题,那个天才编辑的父家和母家的姓氏,也代表了保皇派与清教徒历史的交叉。而中国自从出了那句“帝王将相宁有种乎”,就整个乱套。五胡乱华这个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就看那句“旧时王谢堂前燕”的悲鸣,便晓得清贵人家门楣凋零的无可奈何。所以,有些东西,是跟着“窝里斗”一起消亡的。中国历史上的窝里斗,我能想到的好像就是三国时候曹操的表兄弟们了,可是欧洲的窝里斗,一直到一战时候的威廉大侄子和他的叔舅姨孃各家表亲呢。

恺撒出现了。还有庞培。

天晓得关于这两个人之间的翁婿关系,我看到哪个位置的时候才忽然惊醒,恺撒是庞培的岳父,虽然庞培看起来是恺撒的政治前辈。

不知道是否与历史之笔握于赢家手中有关,庞培的身上被犹豫、狭隘、短视等标签覆盖。他固然一而再、再而三的失去了剿杀恺撒的机会,他固然一次又一次失去了绝对的优势。可是,即便他一再错失机会一再放弃优势,但是他还是和恺撒彼此拉锯了那么多年。如果恺撒是伟大的将军,庞培怎么可能是无用的懦夫?

但是蒙森的笔触就是这样残忍的对待庞培。一开始,他身上虚无的光环就脆弱单薄,而在北部战斗的恺撒,则始终洋溢着军人的活力与勇猛。后来,庞培与长老院、共和派及其他政治势力之间的斡旋,处处折射着他反复的性情,而那个时候的恺撒,已经成为了胜利的英雄,战场的主角,并且在士兵荣耀的加持之下,闪闪发光。再后来,庞培在战场上屡屡失策,一再“放弃”胜果,而恺撒则在不利的条件下频频反击,最后成为了赢家。

对于庞培的那些有点唐突冒失的举措,蒙森基本上都是用无法猜测四个字来形容他本人的观感,最多还带上一句有可能当时的形势就是这么个样子的乏味的补充。但是他如果真的这么无能,为什么那个伟大到可以和上帝并列的恺撒,会对这个敌人那么样的郑重其事?最双标的地方,大概就是庞培军对背叛的社团给予严厉惩罚的时候,蒙森认为这是对罗马方面败果的伏笔,而恺撒的严厉处置,则成为建立新的制度不得不做的杀一儆百的牺牲。

或许,这会是一个角度,庞培的战争,更像是一种策略,它属于全盘战略的一种,所以看起来总有一些奇怪的步调——或许,放在更大的环境里,这个奇怪的步调有特定的作用,但是作为割裂的局部,就有失妥当。而恺撒,他的一生似乎都在征战和奔波,他有着和汉尼拔类似的对战场的敏感,这让他下意识的把打仗作为自己的重点,而所有的农商政策及收买人心的动作,全部都是围绕打仗展开的。

蒙森的罗马史成书于十九世纪中叶,俾斯曼当政时期,第三帝国某些思想的酝酿期,塔西佗的日耳曼尼亚志二次解读基本上定型……或许他本身是一个坚定的反“反犹主义”者,或许他对俾斯曼的铁血打从心眼里反感,但是仍然无法逃脱人民情绪聚拢的国家氛围。

他可以通过厌弃庞培的刻薄来表达对俾斯曼的不满,但是他却无法改变自己的灵魂,早已被大的氛围所浸没。屈夫子感慨,世人皆醉我独醒是一场悲剧,而查尔斯.斯韦尼则说原子弹下无冤魂,感觉就是一回事。

这样子的话,1920年……一战第二年的那个诺贝尔文学奖,就更加的耐人寻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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