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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精选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精选

《傲慢与偏见》是一本由[英]简·奥斯丁著作,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29.80元,页数:42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一):默念着英文,虔诚着祈祷

我读完这本《傲慢与偏见》,深深体会到了语言的魅力。译本无论如何也不能真正使我体会到作者所蕴含在文字之中的感情。这里头翻译的中国文字也不能让我满足,她或多或少地都会曲解了作者的本意,使我不能完全感受到其本身的文字魅力。

这种强烈的渴望迫使我重新走上学习英语的道路!如此想来却又有些啼笑皆非,当年为了高考迫不得已地去学习一种完全迥异我们文化的语言,口中还不时谴责我们中国人干嘛要去学习外国的语言。当年的不愿,是因为被迫,而如今却是真正想去学习。这种求知的欲望是以前的我感到无法想象的,这就是书带给我的变化。

当然译本也是有其独特的生存方式的,也有必须生存的地域空间,这是了解外面社会的很好途径,这是沟通的桥梁。

《傲慢与偏见》通过对伊丽莎白一家的描写,逐渐勾勒出整个社会的雏形。让我们了解到当时的社会,社交占据了生活中很大的一部分,人们通过聚会来寻找伴侣,通过走亲串门来组成自己的社会活动网络。

人们在这个由亲戚朋友组成的庞大的社交网络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形形色色的人,而傲慢也就缘此而来。这个社会地位是不平等的,有更高的社会地位的人会歧视某个有着从事商业亲戚的人,他们有着自己傲慢的资格。而偏见也因傲慢而起,人的同情心一开始总是会偏向于弱者。而那独特的财产继承方式应该归属于傲慢还是偏见呢?很多人,特别是那些没有继承权利的女人尤其甚之,他们可能都是对其带走强烈的偏见的。

很多人,甚至作者本身可能都会觉得作者应该都要拿着笔杆子揭露社会黑暗一面,这是一种强烈的使命感。但我看简·奥斯丁却没有这般的强烈责任心,她只是诉说着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平淡的故事,甚至于故事的结尾也是个无比美好的大团圆。丝毫没让人感到一丝黑暗沉重的气息,即使是满篇的讽刺意味也让人感到是俏皮。这是令我有些着迷的。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二):用幽默犀利的上帝视角看爱情故事

终于读完了这部名著。文笔极为流畅,翻译很好,感觉奥斯丁在用上帝视角调皮机敏幽默讲一部美满的爱情故事,语言睿智犀利。要不是因为自己从没有大段时间,我定会一气呵成读完。读好看的书就像品尝美食,滋味不尽相同,但是印象深刻,味蕾弥久难忘。这本书就像吃可口糕点,身心满足。 这是一个美满的英国贵族或者说悠闲阶级的爱情故事,伊丽莎白和达西从误会到幸福牵手的过程,整个故事简单,线条明晰,基本上都是儿女情长东家理短,可以说写得就是一个很小的家庭格局里几个人的恋爱经历,但是却让人看得兴趣盎然,时常会心一笑,有时不忍大笑,如果奥斯丁不是内心就这么风趣睿智,很难写得这么传神生动(毛姆的书已对她的书信做了分析)。本书前两段话你就觉得后面有好戏,“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这条真理还真够深入人心的,每逢这样的单身汉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的人家尽管对他的心思想法一无所知,却把他视为自己某一个女儿应得的财产。”,这样有趣的句子后面随处都有,最爱看贝内特先生的讽刺,最后的话总会峰回路转幽默挖苦一把“我看没有那个必要。你带着女儿们去就行啦,要不你索性打发她们自己去,这样或许更好些,因为你的姿色并不亚于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你一去,宾利先生倒作兴看中你呢。” 书中很多妙言比如:“假若伊丽莎白只根据自家的情形来看问题,她决不会认为婚姻有多么幸福,家庭有多么舒适。父亲当年因为贪恋青春美貌,贪恋青春美貌通常赋予的表面上的善气迎人,因而娶了一个智力贫乏而又心胸狭窄的女人,致使结婚不久,便终结了对她的一片真情,夫妇之间的相互敬重和相互信任,早已荡然无存;他对家庭幸福的期待,也已化为泡影。天下有不少人,因为自己的轻率而招致了不幸之后,往往会从恣意作乐中寻求慰藉,借以弥补自己的愚蠢与过失,但贝内特先生却不是这号人,他喜欢乡村景色,喜欢读书,从这些喜好中赢得主要的乐趣。至于他那位太太,除了她的愚昧无知可以供他开开心之外,他对她别无欠情。一般男人都不愿意从妻子身上寻求这种乐趣,但是,在找不到其他乐趣的情况下,能够逆境善处的人,便会充分利用已有的条件。” 这是一本很棒的书,我一直想说一句看上去像批评其实真心恭维的话:我觉得它如此亲切让人难以相信这是一本世界文学名著,像一位闺蜜或者知己给你讲有趣的生活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三):关于爱情,简奥斯丁跟我们谈些什么?

太喜欢简奥斯丁了。

她终身未嫁,命里无合适的爱情,就宁愿嫁给孤独与岁月,也不嫁给婚姻。

她生活在英国乡间,活动也就那么大点地方,心灵的映射与涵盖却能抵达每一个人的心灵里面去,并且亘古弥新。这足以说明:外在生活过的繁华与热闹,心灵也许只是累积了一堆芜杂的表象。而内在生活的省察与积累,才会让一个人真正变的丰富与深刻起来。

在这本书里,奥斯丁处理的问题是:人有自知之明的前提下,我们该拥有什么样的爱情。

我很认同简奥斯丁贯穿她六本名著中的关于最好的爱情的一系列见解。比如:

第一,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值得过的。

其次,没有经济基础的爱情也是过不下去的。

第三,一见钟情的恋人,远没有历经磨合跨越障碍后还能情投意合的恋人的爱情来的旷日持久、情真意切!

无论是《爱玛》里面,爱玛和奈特利先生,还是《理智与情感》里面,艾莉洛与爱德华,还是《傲慢与偏见》里面的伊丽莎白与达西。统统如此。他们的爱情几乎都不是一见钟情,没有障碍。相反,都是日久生情!

大致是一个这样的过程:接洽,了解,分歧,出现困难,挑战,克服,上升到更高的认识层次,理解,亲密,爱慕,承诺,相许终身。

现实中,好的爱情也往往就是这样。

我认为,这是奥斯丁小说贯穿其中的最基本的爱情观的核心。

当然,不是谁都能追求到这样理想的爱情,奥斯丁本人就都没做到,看透爱情并不等于赢得爱情。

所以每本书里面,奥斯丁对别的种类的爱情可能性也都做了书写。

比如,浪漫型的爱情,常常是妹妹这种角色,而且每次伤心欲绝从而获得成长。

另外,还有现实型的爱情,基于未来的一个“保险箱”需要并且审时度势,对自己有自知自明的那些庸常点的女人,就更多削弱了那些更好的爱情的要求,从而屈从与现实的需要,嫁给一个自己并不怎么爱,但爱自己,还能有所依靠的男人,比如,伊丽莎白的闺蜜。

补充一点:

奥斯丁的小说几乎总是大团圆,但是这种大团圆在我看来,和常常被我们诟病的中国式文学的大团圆大不一样。而且是本质的不一样。哪里不一样呢?

粗浅的比较一下:奥斯丁的大团圆,都是建立在一种成熟的写作技巧上,让人看进去,引人入胜,非常可信。人物都按照自己的性格去表现行事,中间的情节变故也都合情合理,十分自然。

然而中国式的大团圆就生硬牵强很多了,经常在中间离奇古怪的变故,无比邪恶的人物出现,最后还是有一个完满的结局给大家看,观众们结果都是看的心惊肉跳之后还能皆大欢喜。

这就是两者最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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