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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他存在读后感100字

我知道他存在读后感100字

《我知道他存在》是一本由(美)艾米莉·狄金森著作,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CNY 48.00,页数:35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知道他存在》读后感(一):从来没像现在这么讨厌破折号

这3星不是给狄金森,而是给翻译,狄金森的诗还是够得上5星的。 这翻译实在是欣赏不来,没完没了的破折号,把诗意断了几断,不明所以。私以为,真正美丽的诗句,是不需要过多的标点修饰的,也并不需要自作聪明的省略,去以模糊而毫无逻辑的章法,来成就意境。 该去读原版的诗。 抄 ☑他让他非凡的一生,躲避我们粗俗的眼睛。 ☑我知道头顶上有星星闪耀,脚边是大海无垠。 ☑有人说一个词一出口,它就死了。而我说恰在这一日它开始存活。 ☑假如夏季是一条公理——白雪会有怎样的魔力? ☑能够重复夏日的人——比自身更强大。 ☑与知更鸟为邻——进入每个人的灵魂——勇敢的小小美丽 ☑我的手中攥着珍宝——上床睡觉——日子温暖,微风和煦——我说——“就这样保存好”—— ☑你的财富——教给我——贫穷。我自己—— 一个没什么钱的大富翁, ☑劈开云雀——你会找到音乐—— ☑有时拥有一颗心很少拥有灵魂更少拥有力量几乎没人——拥有爱情。 ☑我歌唱着去消磨这场等待,我的帽子只需去捆系,把我屋子的房门关闭。我便不做更多的事,直到他最高贵的步伐临近,我们便跋涉到白天,相互讲述我们怎样歌唱,以此远离黑暗。

《我知道他存在》读后感(二):23条旁白 —— 她穿过风暴,风暴是她

1,狄金森所有的诗都没有标题,就像我们无法用一个词或一句话来总括她的一生。 2,初看狄金森的诗是怪怪的歌词(翻译脱不了干系),后看是精致的花粉,蝴蝶是她的坐骑。 3,狄金森经常将失败当荣光来写。我亦爱上失败。 4,诗人爱用“不”字,通常如此。 5,每首都爽得冒油。 6,童谣色彩是她诗的一个特征。她是高阶版、深刻版的金子美铃。 7,她的诗像猪血——单纯的红,扫尽我们心中的灰尘与毒,又让我们遍染上她的红粉粒,中了她的毒 —— 再也没法排解出去。 8,她写诗一定很快,像古龙,带着酒神精神。她的诗让我相信,她从不营词造句,只与梦做交易,绝不是她选择字句,而是字句选择的她。这个意义上讲,她写诗就像苏轼写词。 9,她还让我相信: 诗,在于势。所以无需大长,长则势软。 10,希望是只“暴风鸟” 她穿过风暴 风暴是她。 (这也是一首我据她的诗而作的小诗,这里刚好用来评她。) 11,《我认识路那边几座孤寂的房屋》这首里面有句“老式的眼睛”,实在不懂,这里翻译没问题吗? 12,原来早期狄金森写诗也是自然主义、浪漫主义的路子,这和我们刚开始写诗多么相似。 13,狄金森爱枫叶,既当它是光华生机,又当它是死亡象征。她本人和她的诗也集合了生、死两大命题。生如夏花之绚烂是她,死如秋叶之静美也是她。 14,狄金森破折号之使用已入化境(自然已无所谓对错和规范),用它代替又代表了很多,其中一个是停顿,犹如抽刀断水水更流,停顿涨了诗的势。 15,狄金森写死亡有一手,写得像没头没尾的恐怖片,留着空白和悬念。寥寥几语,勾勒死神,有文艺气,却又不黏糊,仍旧清新、轻快,仿佛死是件不急求成的事,是不等自来的漂亮节日。 16,狄金森的诗看完没记住一首。却也记住了一首 —— 她所有的诗加起来即是一首,这个整体被我记住。 17,她的诗有时晦涩,又帮人洗尽晦涩,让晦涩都亮堂起来。 18,多才女子多体弱,林黛玉之外是狄金森。 19,文学批评家希金森评价她的诗—— 狄金森是风格独到的天才诗人,她的诗歌对读者来说,好比连根拔起的植物,带着雨水、露珠和泥土的芬芳,给人无可传递的清新感。 20,这个生前仅发表过8首诗歌的女诗人,被言“一生没有有出过哥尼斯堡方圆40公里的范围。”但是现在却与惠特曼携手走近了我们。编辑家西奥朵拉·华德甚至这样评价道:惠特曼和狄金森写起诗来,好像从前从没有人写过诗似的。 21,最后感谢狄金森的妹妹找到了那个小木箱,里面有她自己“出版”的40册(又或40余册,说法不一,难辨真假了)狄金森自己编辑的诗集,共800多首(她一生共写有1800多首诗歌)。她一生未嫁,这“嫁妆”准备的! 22,以诗解诗,看本书前100首,看一首(仿佛她这首刚写完,还热乎着),我就跟写一首(这样才感觉吃下了她写的那首似的),总共也有100首的量。自4月23日读书日之夜开始,到接下来集中两天写完时,人已瘫,手瘫脑瘫。(后面附上两首短点的) 23,狄金森,一个诗人。 (略好奇她的墓志铭怎么写的,自己写的还是别人,或者有木有墓志铭?) P.s. 一,据《禁果有一种风味》作《我的朋友来自撒哈拉》(或名《非洲骗子》) 我的朋友来自撒哈拉 带来果子拉哈撒 尝过之后 立地已成沙漠 耳边是佛的轻叹 二,据《能够重复夏日的人》作《和夏日能开得起玩笑》 和夏日能开得起玩笑 是昨儿晌午发生的事 我将一只野鸡扔进夏日 得到一场彩色的雨—— 被淋了一身 2019年4月27日

《我知道他存在》读后感(三):为人类永生而歌

艾米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 1830-1886),这位如今已名满天下的美国女诗人,除早年随家人至费城和华盛顿作过短暂的旅行外,一生大部分时间在马萨诸塞州仅四五百户人家的小镇阿默斯特度过。在小镇居民的眼中,这个落落寡合、离群索居的女子喜穿一袭白色长裙,常年过着足不出户的生活,不喜与访客接谈,晚年甚至终日埋首于自己所喜好的书籍中,连楼都懒得下了。有一则传闻称,狄金森的哥哥奥斯丁的情妇托德(Mabel Loomis Todd)对这位才情卓异的妹妹颇有好感,奥斯丁引托德来家里幽会,狄金森在楼上常常能听到二人弹琴唱歌,但从未下楼与托德相见;就是与她一生最要好的密友苏珊(后来嫁给了哥哥奥斯丁),两人也多以传递字条的方式交谈,凡此种种,也着实古怪得没边。

尽管因其独特的个人禀赋,狄金森一生的经历中充满了令人难解的谜团,不过,联系女诗人所处的时代及生活环境,认真研究她与亲友间的书信往还等材料,我们仍能从狄金森的创作中寻绎出一些破解其孤寂、幽邃的心灵的线索。不应忘记,狄金森一家所在的新英格兰19世纪还是十分保守的。她的家族属清教徒,先祖于二百年前从英伦迁至新大陆,自此就一直生活在敬虔、苛严的清教徒的社会中,其祖父塞缪尔几乎凭一己之力创建了阿默斯特学院,父亲爱德华也是当地的一位甚有名望的律师,由此不难想见,狄金森日常所处的环境当与英国本土维多利亚时代的景象相去不远。而英国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有篇文章曾慨叹道,在西方传统的社会中,一个出身中产阶级的女子要想成为作家、诗人是难上加难的。在那个时代,女子的首要任务便是作为生育工具,使家族的血脉得以接续下去;其次,作为家庭主妇,每日有数不清的缝纫、洗涤、烹煮等等家务活计要做,吟诗作赋对她们来说简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倘若这女子的境遇再好一些,能够摆脱亲操井臼一类日常琐事的纠缠,像法国的乔治•桑那样悍然不顾流俗的鄙见,穿长裤,嘴里叼一只烟斗,厚着脸皮混在男人的世界里,则是需要相当的勇气方能做到的。依照伍尔夫对那个时代女作家、女诗人所处社会环境的描述,狄金森这个一生未婚、成年之后将许多时光耗费在枯燥、繁琐活计的家庭主妇既未能真正走入主流社会,也未在其身后留下的近1800首诗歌中表现当时的废奴运动、南北战争等重大主题,如今的人们似乎又多了一分理解:我们不应用时下的标准去苛责一个半世纪前的女诗人。

狄金森的生活里还有个不容忽视的细节,女诗人很早就因身边亲友的离世而感受到死亡的威胁,她自己的健康状况也不大好,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狄金森的创作。在阿默斯特学院读书期间,狄金森曾因健康状况几次辍学,有人统计,从1845至1846的两年间,狄金森总计上课11周;与她相交甚厚的表姐妹索菲亚•霍兰德也在这段时间患斑疹伤寒去世,这一事件几乎使女诗人精神崩溃。她换上了严重的抑郁症,父母只好接她回家静心疗养。联想到她后来生活中的诸多非同寻常的奇异之处,亲友的死亡及抑郁症在她的个性及创作中留下了鲜明的印记,难怪死亡和永生成了狄金森诗歌中的两个反复咏唱的主题。

狄金森一生虽有过几次情感经历,可并未成功,尽管我们在她的诗句中能真切地感受到女诗人执著的追求与澎湃的激情,然而在现实生活里,狄金森则表现出太多的犹豫和不自信,以至独居终身。在阿默斯特学院求学的最后一年,狄金森曾与颇受人喜爱的年轻校长莱昂纳德•汉弗莱成为好友。在随母亲旅行费城期间,当地长老会牧师查尔斯•瓦兹沃斯也曾引起狄金森的好感,不过,查尔斯此时婚姻美满,女诗人只好把深挚的情感埋在心底,而将这位长者奉为自己一生的导师和精神支柱。另一次较为认真的情感经历发生在女诗人创作后期,狄金森父亲的好友、法官罗德于1772年走进她的生活,罗德夫妇常常到狄金森家做客;罗德夫人去世后,狄金森与罗德一度走到了婚姻的边缘,二人因对莎翁著作的喜爱而产生情感共鸣。但由于狄金森个性中的怯懦与优柔寡断,而且女诗人此时似乎已习惯了独身生活,最终未能唤起步入婚姻殿堂的勇气。

由于种种离奇、古怪的巧合因素使然,生活所能给予我们的女诗人的实在太少、太枯燥乏味了,人生平淡得如一潭死水,任何一个卑下的微不足道的灵魂无疑要在这平淡中窒息而死了。然而,个人生活的不幸适足以成就一个特异、非凡的人格,新英格兰社会中这种僵死、闭塞的生活环境迫使敏感、聪颖的女诗人一步步与现实人生渐行渐远,而更多地将目光转向自己的内心,转向那个包举万有、无始无终的永生的世界。

有一种观点以为,女诗人在宗教观念方面是很可怀疑的,例证之一便是狄金森对当地陈腐的礼拜仪式十分反感,而且从不到教堂去做礼拜。其实,这不过是一生特立独行的女诗人的众多怪诞处之一,西方近现代社会中颇多这类不肯与世俗教会相妥协的优秀的诗人、作家、哲学家和科学家,他们在宗教观念方面的认识和信仰往往比那些恪守教会仪轨、常常把圣经语录挂在嘴边的世俗之徒不知超过多少倍。

我们知道,与女诗人同时而略早,美国的精神之父爱默生正发起一场以一神论(Unitarianism)相号召的超验主义运动,梭罗、霍桑、麦尔维尔等一批围绕在爱默生周围的杰出作家、思想家的创作活动深刻、广泛地影响了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并最终导致美国本土的文艺复兴。事实上,细心玩味狄金森那些有关死亡与永生的诗句,不难发现,女诗人的创作活动与这场轰轰烈烈的宗教奋兴运动是息息相关的。不仅如此,以斯宾诺莎所倡导的泛神论为特征的自然、上帝、永生等观念甚至成为了滋养、激发狄金森诗歌创作的充盈、不竭的源泉,使她的许多作品放射着鲜活、恒久的艺术之光。这也是狄金森的作品充满神秘色并至今为读者所喜爱彩的因素之一。

当然,不能夸大宗教在狄金森作品中的地位及对女诗人创作活动所发生的影响。狄金森确实说过“我找到了我的救主”、“非常高兴独自与上帝交淡”、“依上帝的旨意而死”之类的话,有人据此便将狄金森划归福音书诗人,将其与“奉献于基督教的传统诗人”霍普金斯、埃利奥特、奥登等相提并论,不仅是有失公允的,而且也大大贬低了狄金森诗歌创作的艺术价值,是不足取的。

狄金森一生只活了短短的55年,却为后人留下一笔丰厚的文化遗产。时至今日,狄金森的作品中仍有许多未解之谜。其实,对于女诗人的许多诗句,我们不必强作解人,硬给狄金森扣上个什么荒唐可笑的名头才安心。有人说狄金森属于现代诗人,甚至有人说她是后现代诗人,倘若是就她在诗歌创作的诸多方面所进行的勇敢的探索而言,这话是极为精当的。女诗人不仅在形式上超越了她的时代,以至生前仅匿名发表了10余首诗,从未见到自己诗集的出版,而且在内容方面也远远走在了时代的前面。时隔大半个世纪之后,人们才逐渐认识到女诗人那些不拘一格的凝练词句下所隐含的深刻的思想意蕴和巨大的艺术价值。狄金森属于最早关注生命个体、将目光投向内心世界的诗人,而这一特质正日益为现代诗人所看重。这是狄金森的独特之处,正如我们的先人所阐扬的那样:“诗言志”、“诗以道志”,真正的诗歌便是这种从内心涌流出来的肺腑之言,尽管在女诗人的笔下既看不到我们惯常在诗歌里读到的那些大字眼,也听不到整齐铿锵、如嘹亮的号角般的音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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