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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上、下)经典读后感有感

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上、下)经典读后感有感

《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上、下)》是一本由【英]】亨利·菲尔丁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158.00,页数:992,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上、下)》读后感(一):承前启后的17世纪英国小说家

菲尔丁在《汤姆·琼斯》里相机式的记录了17世纪英国乡绅生活的真实画卷,因此被成为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创始人。文人都有叛逆精神,菲尔丁以私生子为主题,并把这个法律和道德上定义为败坏的产物塑造的高尚、真诚,反而对传统乡绅贵族的势利贪婪嗤之以鼻,难怪这本小说一度被打入禁书的冷宫,不予发行。《汤姆·琼斯》有对经典文学的戏仿,汤姆琼斯和珍妮琼斯(沃特尔夫人)的暧昧戏仿俄狄浦斯恋母的母题,琼斯和帕特里奇的关系又宛如堂吉诃德和桑丘。主人公被赶出家门后一路从乡村到伦敦,路上经历人生百态,也继承了流浪小说的传统。琼斯作为英雄的化身,接济黑乔治,和密勒太太的堂妹一家,劝说耐廷盖尔和南锡完婚等侠义行为也传承了骑士小说的精髓。索菲亚是小说中唯一一个智慧、美丽几近完美的形象,其名字也暗含她是智慧女神的化身。叙事上来说,小说在每卷开篇呈现作者对某事物的看法十分像古希腊戏剧的开场白。

菲尔丁是典型的18世纪的英国小说家,像笛福、斯威夫特、萨缪尔一样,借用古希腊罗马的经典文学风格对现实社会进行讽刺、批评。不过推陈出新的是菲尔丁用长书卷真实具体描绘了17世纪的英国,因此更具有现实主义作家的特质。

《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上、下)》读后感(二):智慧深邃而不悲观的讽刺大师菲尔丁

小说的前三分之一最精彩,写日常生活。后面就滑入了对史诗的模仿深渊,异常不自然,也很无聊。几次酒店客栈老板娘的对话,使人想起《唐吉诃德》的酒店奇遇。 说一说这本小说最出彩的地方。第一,语言的讽刺艺术。第二,叙述者人格化非常成功。真要说,全书中最精彩的“人物”乃是叙述者,他的智慧深邃而迷人。小说最出色的乃是它的干预议论。纵横人心内外。把握人性的善与恶的腾挪变化。第三,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对史诗的戏仿。第四,把握了写真实人的要领,这一点远胜于所有作家。这样对人的深刻认识,对人情世故的领悟超越了所有作家。托尔斯泰够深刻,还是有点悲观。菲尔丁比较明朗。 菲尔丁写得非常有意思。对人的认识让人叹为观止。而现代主义作家只有悲观,却没有智慧,所以得精神疾病。 令人遗憾的是,菲尔丁在小说艺术上是不成熟的,保留了很多传奇史诗的缺陷,但就他在写日常人性的流动方面而言,无人超过他。令人惊叹的对普遍人性的深刻洞察力。在十八世纪的几位英国小说家里,菲尔丁的成就远远超过笛福、理查逊、斯威夫特,他的小说更加真实有条理,但对比他的勤奋好学的学生奥斯汀,菲尔丁的小说结构就太散乱了。缺乏统一性,条理性。小说人物写作要懂得最关键的一条:没有善恶分明的人物,暗昧的光线才能折射出最复杂深邃的人性。牢记。

《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上、下)》读后感(三):除了啰嗦没毛病

合上厚厚的上下两大本 我问自己如果我是苏菲娅我会愿意嫁给汤姆吗?于是 本我点了点头 超我摇了摇头 [偷笑]

他是个绅士 彬彬有礼 性情友好 待人温和 他无所事事 身上绝没有一丝害人之意 人人都喜欢他;时光推移 他娶了一位旧情人 有钱的寡妇 安心于中年生活的他是个好丈夫 而只要他愿意 工作起来他可以十分勤奋 怀揣写作天赋 喜欢酒 也钟情女人;慷慨大度 欢欣愉快地对待生命 充分享受生活:显然 菲尔丁把自己投射到了汤姆身上…

因为其中的伦常和道德观见仁见智 故而不谈 除此我倒是很认同毛姆的观点 “一位庄重的女士在婚前最好读读此书 它非常详尽地告知世间万象 许多关于男人这个物种的事 在步入类似境遇前必十分有用”…因为其中的剧情令人如痴如狂 几乎没有时间去异议 而书中的人物又实在太像真实生活里遇见的人了 读完能让你想起若干部肥皂剧的片段集锦 巧妙又狗血得喷你一脸

不喜之处在于菲尔丁对人的认知过于单薄 :非黑即白 这一认知造成的结果便是本来自相矛盾 甚至互相排斥的特征完全可以在一个人身上和谐并存 …当然这也从侧面展现了贵族菲尔丁的世界里美好 善良 真善的单面

不管舆论对他的评价几何 我挺喜欢他的 不单是文字扑面而来的真挚 更是因为长得太帅了[呲牙]…无论是人物汤姆还是作家菲尔丁 我也深信:他所拥有过的幸福时光 比世上的一切王子还要多…

《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上、下)》读后感(四):碎碎念

记得看《贝奥武甫》的时候,应该是冯象先生的译本里写了,西方的文学传统中,一般都是叔侄相争,而甥舅和睦。比如贝奥武甫和赫依拉,西蒙和费特拉,因古日耳曼贵族的传统就是男孩儿长到7岁左右要送到舅舅那里抚养。不知菲尔丁在这样处理汤姆和奥尔华绥先生的关系时有没有这个意思,反正我是在读到最后甥舅相认那个极具戏剧性的画面的时候猛然想起了这个情节。

诚然本书结构及其严谨,严谨到不像现实生活,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是由一个个的偶然堆积成的,不记得之前在哪里看到过,说一部由巧合和偶然推动的故事并不是好故事(或者这就是为何一些由于意外和不可抗疾病造成悲剧的电影不被人们看好,因为只有在平平常常中走散了的情感才是符合大多数人的生活的。)这部书的巧合太多,基本上前面出现的人后面都会再出现一遍,成为主人公的“助攻”。菲尔丁的意思似乎是不想浪费每一个角色,都要物尽其用。不知道这样严谨的结构在当时那个情况下对于当时的人们是怎样一种感觉。可能在小说刚刚兴起之际,如此设置会造成一个小小的震惊吧。

再有就是,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感觉书里的一些梗已经被今天的网络小说玩儿坏了,比如追妻火葬场,比如穷小子最后飞黄腾达。原来不论古今,不论中外,人们经历或者喜欢的就是那些事儿。

还有就是琼斯有点儿像一个骑士,像是那个时候的堂吉诃德,巴特里奇就是桑丘,不过他服侍的美人可比堂吉诃德的货真价实多了。

《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上、下)》读后感(五):说教小说中的经典之作

《琼斯》是一部十分明显的道德说教小说,虽然也有成长的因素在,但是道德劝诫的部分要明显多于主人公的成长描述。无论是夹叙夹议的叙述者本人,还是几乎全知全能的人间上帝奥尔华绥先生,都陈述了大段的道德规训。我个人认为主人公琼斯并没有经历真正意义上的成长,从出场直到大团圆的婚礼,琼斯都保留着帅气、能言、慷概、高尚社会道德感,但是又吸引女性,不拒欢艳的人物形象。琼斯的成长是一蹴而就的,只在最后一个章节出现,只存在于叙述者的说明中,再没有真实的生动的经历去证明。

这部作品有几处鲜明的特色:首先是卷首序章,菲尔丁的独特发明,他为此多次在文中洋洋得意;其次是栩栩如生的人物描写,每个角色都既有行为,又有性格,无论是正面人物还是反面人物,也无论是主要人物还是次要人物。而且人物的性格特征及由此而生发的行为,自始至终没有出现断裂,具有鲜明的古典小说特征——稳定;第三是其中的两个主要的社会议题,私生子现象该如何对待和处理、是否支持青年男女的自由恋爱,菲尔丁已经用大团圆的剧情设置说明了自己的倾向。最后是苏菲亚处理琼斯感情经历的问题,看似实现了和谐,但本质上既维护了男性群体,刻画了一个风度翩翩的英国绅士人物形象,又树立一种资产阶级淑女理想。最后的成婚,各方因素的压迫,可能遮蔽了女性发出的抗争的声音。

人有的时候真的很矛盾,看够了花花世界,才懂得什么叫作“返璞归真”——看够了现代和后现代的不知所云的小说,才知道前现代的这些古典小说所饱含的那种稳定之美。一个词、一句话、一段话,是一个完整的意义的表达,真的是一件值得赞扬的事,大道至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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