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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金色的少年读后感100字

追逐金色的少年读后感100字

《追逐金色的少年》是一本由[美]苏珊•埃洛伊丝•欣顿著作,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8,页数:224,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追逐金色的少年》读后感(一):约翰尼给小马的信中道出了自己的大彻大悟

十六岁的少年,早已经懵懂世事。道理都懂,但是真的彻悟世事或许要一辈子的时间。约翰尼在离开前 给小马留了一封信,信里念叨着他俩在教堂里的疑惑,经历得多了,在面对即将离开人世的自己时,才懂得了人生的意义。通俗点说,就是活明白了。

小马虽然“成分”不好,但其实很喜欢读书,兴趣爱好也都是积极向上的。但他的彻悟,或者说彻悟的开关,也是来自约翰尼的那封信对他的启发。

价值观的树立,往往在一念之间。

有声版上线了,来听吧。

《追逐金色的少年》读后感(二):想与曾经的你们看一场金色日落

是稚嫩而又真诚的作品,作为一个曾经的“不良少年”,这本书引起我许多共鸣。 小马在医院和达瑞道歉时,真的很触动我。小马是个不懂事的孩子,达瑞是个不擅长沟通的哥哥,而他们对彼此是无比在乎的。就像我和妈妈,有时也会是这样的关系。在小马认定达瑞是爱自己的时候,一定很幸福吧。原来那些捉摸不透、令人委屈的指责与要求,源于在乎。 阔少爷兰迪是最先决定退出贫富少年间的对立。小马对他的评价“是个和我们一样的年轻人,想找人聊聊天”,让我想起小时候也会有小团体之间的矛盾对立,也总会有那么两个人觉得没必要对立(是我)。现在想起来,少年大多本性善良热血,他们若非出身不同,也会是很好的朋友。 约翰尼是我最最喜欢的角色,他的离开让我崩溃大哭。告诉他打赢了的消息,他并不在意,而成为一次英雄给他的人生增添了色彩,这也是生活给他难得的认可。我很心疼这个善良内敛的男孩,他拥有爱他的朋友,却缺少了家庭的温暖,他没有努力的方向啊。 其实无论是大力、两毛五、达瑞、苏打,都是一边身陷沼泽却希望小马可以爬出去的人。 热爱落日的小马成为了几个兄弟中“保持金色”的唯一希望,也成为的这本书的“作者” ,展现最真实的“油头”少年的情谊、正义、勇敢等“金色”的品质。 我在小学高年段时,也曾有过这样一段金色的岁月。我和老师吵架、不听课、翘课翻墙出学校玩、谈恋爱…但回想起来这是永远是人生不可或缺的时光。朋友在我和老师吵架离开教室后追出来找我,我们在操场坐着聊天…有人在教室安慰和别人吵架的我一整个中午,有人和班主任说就算我做错了也永远站在我身边,妈妈因为看不惯班主任对我的处处针对发朋友圈内涵班主任。我们翻墙离开无聊的午休,喝着喝不醉的rio鸡尾酒,幼稚地享受所谓叛逆的青春,约定了无数的未来。很遗憾,现在还是非常好的朋友的,仅此一位。上了初中后我的成绩不错,老师也喜欢我,我也做回了曾经的普通学生。 现在我们各奔东西,有人去了日本留学、有人在卫校学护理,有人已经辍学工作。我和另一位如今仍是好友的,在初高中“收手”后,相对做回了父母希望成为的样子…大家过得似乎都没有太差,那就好。 一棵树如果长歪了,一定是因为它的养分与阳光在某个方向上并不均匀。如果可以,好想邀请你们一起看一场金色的日落。在那些不被看好的日子里,是我们站在彼此的身旁啊。

《追逐金色的少年》读后感(三):永远保持金色

一本题材很少见的小说,以美国的油头小子展开,以男主为中心的街头小混混的故事。 看这本书前就一直在想,街头的混子有什么好写的?我想这种人离我们的生活很远,但是书中所写远不止如此。 男主小子(很特别的名字)父母双亡,与两个哥哥相依为命,街区里面典型的油头小子,打群架抢东西搭讪女孩。但我看得出他是一个特别的油头小子,他的心里是一尘不染的。很难想象一个小混混竟然每天上学还看书,也许是我们对这种人的刻板印象过于深刻,他们也是人,为什么非要和我们不一样。 故事的高潮在男主和强尼(他的好朋友)误杀了一个公子哥,然后逃亡的时候。他们去了一个教堂,在那里呆了一个礼拜,在这一周里,他们改变了,或者说是锐变,但这一部分其实我很不喜欢。太过荒凉,读的时候给人一种很绝望,很无力的感觉,好像有一点期待未来,又惧怕将要面对的东西。等他们的好哥们把他们从教堂接出来后,教堂失火了。这可能只是个意外,但意外带来的永远是灾难。几个春游的小朋友被困在了教堂里,熊熊烈火里,而救他们的并不是他们的老师,而是两个永远被人看扁和唾弃的油头小子。 我读到这里并没有惊讶,唯一有些诧异的大概就是为他们的勇气而敬佩。我想我可能并没有这样的勇气。我丝毫没有因他们是所谓的没有同理心的混混,竟然还去救人,而在那里张大嘴巴,双眼睁大。他们心里的信念支撑着他们这么做,成为自己的英雄,不为什么。他们是三天两头打群架的混混,是在街边对着女孩吹口哨的浪子,是我们所有的人遇到都会避开走的油头小子,但所有的这一切,只是我们看到的。他们的信念,无比高大。 我敬佩他们。虽然我并不想成为他们。 这就是阅读他人的真理吧。 后来呢,强尼死了,他的脊柱被火烧伤了,后来呢,达拉(救他们出来的好哥们)也死了,他无法接受强尼死去的事实。 强尼在死前对小子说的最后一句话: 永远保持金色。 这对小子而言是什么样的颜色?我不懂。对我而言,金色就是信仰,也许也是生活的意义。没有人不喜欢金色的生活,但很少有人活在金色里。

整本书狂野,浪荡,放荡不羁,有些时候也无力,绝望,苍白。他为我打开了一个,我从未跨入的大门,一个油头小子的世界,闪耀着金色的熊熊烈火,真诚与信念交织。未曾想过,读完整本书,我竟然有些羡慕他们的生活。愿我们所有人都能在自己的生活里保持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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