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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大道读后感1000字

伦敦大道读后感1000字

《伦敦大道》是一本由[爱尔兰] 肯·布鲁恩 / Ken Bruen著作,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22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伦敦大道》读后感(一):出来混都是要还的

米切尔 因为黑帮斗殴,入狱三年。出狱后想改过自新,远离之前的生活。

想要照顾自己的妹妹,想要一份稳定的工作,想要结婚。

但是米切尔出狱后,依然接受了收租的工资,还尝试嗑药,轻易就被过气年迈女演员诱惑。朋友被人杀死报仇。妹妹的狗被警告性分尸,果断解决掉黑帮老大甘特。金钱诱惑下和同伴抢银行。

本以为解决了黑帮老大甘特的威胁后,可以和新的女朋友开始真正的新生活。

命运在结尾轮回,妹妹被人逼吃药死亡,女友车祸而亡。结局又回到了出狱后第一份稳定高薪的工作上,出来混都是要还的。

差一星给翻译。

《伦敦大道》读后感(二):“没什么比放出去更可怕的事”

米歇尔,常年混际于伦敦的地下街头,因一次酒后斗殴伤人入狱服刑。黑狱生涯,漫长而又显得无边无际。他出狱后,他的好朋友诺顿找到了他,新的生活由此开始..

这本书的语言风格非常有特色(不讨论翻译的问题),快节奏,从不拖泥带水,没有多余的场景描写,没有多余的心里描绘,充满了简单暴力的语言美学。故事进度平稳推进,描写出狱后的心里,生活等非常真实。快意恩仇,先下手为强,虚张声势,恐吓,威胁,冷漠,毒品,性爱,斗殴,高利贷,枪杀等等伦敦地下街头的风格展现的淋淋尽致。

对于一个刚出狱的人而言,需要什么呢?一份工作又或者住所?然而米歇尔的出狱似乎风光无限,好朋友比利开车给他接风洗尘,并给他提供了别墅和应有尽有的生活物品,顺便也给了他一份工作–收高利贷,毕竟“不劳动不得食”。你的过去与你的未来总是千丝万缕,出狱后想要过平静的生活,却又舍弃不了别墅,名牌等等。“我他么绝不回去”,但又接下高利贷的工作,以至于后面越陷越深,越过了底线,最终结局书上没写,不得而知。颇有一种教父2里迈克尔“我只可能被杀害,绝不可能被捕”的风范。

一方面,不愿舍弃舒适生活的米歇尔接下了高利贷的工作,也跟着比利去了2次(即使第二次被打的鼻青脸肿),后又结识了黑道老大甘特,在他不满甘特的种种行为,又拒绝了他的交易以后,两人彻底闹蹦,甘特雇凶杀米歇尔,而米歇尔则先下手为强。

另一方面,渴望平静生活的米歇尔则自己寻找了另一份工作,给过气的女明星干杂活,并到最后干柴烈火而导致悲剧发生。

出狱后想过正常的生活,并不容易,尤其是周围还有一堆混混,疯子又或者病态娇。米歇尔也很不容易,妹妹精神不正常,到处偷东西又容易犯激动,但她所处的种种行为只为得到哥哥的关注。好朋友比利是个混蛋,当初让米歇尔进监狱就是他陷害的,遇到危险第一时间自己逃走。万能的管家乔丹也是个病态,他深爱着莉莉丝,却是以一个管家的身份,他希望莉莉丝幸福,即使跟她一起的人不是他。因为莉莉丝爱米歇尔,他帮米歇尔干掉了所有威胁他的敌人,又不让米歇尔感情泛滥,他杀了米歇尔的妹妹,情人等与他有关的女性。莉莉丝是一个生活在戏中的女人,一位过气了很久的女明星,却又渴望着重返舞台,每天收到很多私信,鼓舞她复出,其实真正的作者,粉丝只有一人,就是管家乔丹,她已经彻底的迷失现实与舞台。

书中描写了许多了黑道生活,却又不乏温情的地方。卖《大事件》的老朋友乔,是最能显示米歇尔温情的地方。“最好的才给你,乔”。书里没有描写这种关系从何而来,为什么毫无血缘关系的一个孤独老人会与街头混混有如此深厚的情义,但这些不重要,有便是了。乔需要交保护费,米歇尔即使身无分文也会帮他。乔捡到枪,第一时间也想着交给米歇尔,他会用的到的。乔被足球小子欺负至死,米歇尔也不管会不会再进去,而第一时间为他复仇。不愿被火烧的乔,最终安葬在了昂贵的伦敦公墓。“这是乔,他是永恒的玫瑰”。

另一个温情的地方,则是与酒吧女郎艾思林。米歇尔与莉莉丝的相遇,没有让我感觉到任何爱情的地方,充斥着欲望。而酒吧艾思林邂逅以及后面的故事,则像极了爱情的故事,只可惜是个悲剧,自己一手演绎的悲剧。

米歇尔是个混混,也是个柔情硬汉,他有些许多的善良面,却无法逃脱昔日的阴影。善良在伦敦的地下街头可不顶用。越是想要摆脱过去,就越是被过去的阴影所纠缠。不愿回到监狱,想过正常生活,即使明白这是罪恶,可却又收高利贷,抢银行,杀人,嫖娼,吸毒等,算是无恶不作那种。但又完全让人厌恶不起来,也许是因为书中的其他人物更加恶劣,而他反倒更像个人物。为了保护所珍惜的一切,他越过了重重底线,却又导致自己周围的朋友亲人及所爱的人一个接一个离去。英雄末路,不过如此。出狱之人,真的不容易。

《伦敦大道》读后感(三):要是被电影恶心了,还是看书吧

比起莫名其妙的,拖沓乏味的电影来,小说精彩多了。Ken Bruen讲了一个精彩的Noir,可以一气呵成的看下去。小说里所有的设定及细节都是合理的(或者说导演把好好的故事给改得面目全非……),绝没有:都什么年代了,还有这种狗血情节的突兀……

比如:小说里的设定,主角是被介绍去给一个过气老女人(甚至,连明星都算不上)当杂工,刷油漆只是他的工作内容之一,一天就干完了,他后面干的是清理堵塞的下水道,给老别墅补漏之类的脏活累活(由此也突出老婊子过气到什么程度)。

估计导演想找个还算顺眼的女演员插插看,就生生造出那么一个“年轻女明星找小白脸”的设定出来。拍不出愤怒公牛,也不必把主角捏成 可爱的小科 吧?

比起电影里莫名其妙的“情枭黎明”似结尾,Ken的开放式结局要Hard-Boiled得多。

总之,看作者的书,总给我一种哈米特附体的感觉……没有钱德勒的文绉绉,也不像布洛克那么啰嗦(布洛克的啰嗦不是缺点),故事推演很快,所有的人,做事都利落干脆(跟电影比)。

可惜,好好的小说被偷懒译者和小编给糟蹋了(更其它连译文都狗屁不通的小说比起来,可能这话说得有点重)。

可以看得出,译者英文是通的,至少,每个角色都是在说中国人看得懂的人话。行文也还算流畅。但,估计译者年纪很轻,没有受过什么正常的语文教育,很多遣词造句让人看着很不严谨,即——文有歧义。

排除那类狗屁不通的血汗工厂出来的劳动废品,同样是我学不来的译笔,“过得去”的小说译文情况分两种。

一种是译者的用词和行文与我的行文习惯不符,我看见一段不算繁难的原文,脑海里无论如何都不会浮现出那一类词藻,也从来不会那样来遣词用句,比如:除了冷硬元素运用方面呈现出的一丝生涩,以及刻意打磨的粗粝与世界图景设定之间的些许违和感……打死我也冒不出这种非大白话来。

另一种,就是“大道”这类“合格”的译文,译者没有文字的敏感性,或者说语文基础不好?出来的句子不能说错,但绝对绝对不能说规范。通俗小说,不会像译莎士比亚那么“穷词”,基本的妥当总要吧?译文,绝不是看着句子译下去就算的,要根据中文的行文习惯来调整语序的好不好……

毕竟不是在上翻译课,那种:应该先说道理,才说你明白了“这个道理”;究竟应该是“好多其他东西”,还是“其它好多东西”之类的小细节,我就不多说了。

只说我看到的几个比较明显的“毛病”:

1 乱译电影名,书名等专有名词:

a 第4页:

他在我的释放文件上盖章,冷冷的扔下一句:“你会回来的。”

我本想回他一句“我会回来的。”,但我担心他会变成《宇宙威龙》里的阿诺。

I'll be back 是阿诺的名言没错,但不禁让人纳闷好好的终结者干嘛跑火星去了?作者记错?作者故意让主角记错?

看原文:

He stamped my papers, said,

'You'll be back.'

I was going to say,

'Only in the repeats,'

but felt Arnie in The Terminator would be lost on him.

才知道,主角心里的想法是:我要是“终结者”阿诺那么叼,才不会在意这种屁事呢。也就没有回狱长阿诺的名言。《宇宙威龙》是电影Total Recall 的狗血译名,虽然都是肌肉州长的的电影,麻烦不要乱配好不好。

b 一方面,译不出的品牌名就直接保留,另一方面,丹尼斯·勒翰有了本书叫《开战前来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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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5页

主角离开监狱后,跟狱长就没有一毛钱关系了,哪怕当面会称他“长官”,也绝对不会有“我真希望长官亲眼看到这一幕。”的内心独白。我还纳闷,主角什么时候当兵去了?

3 以我之见,一句话里,前半句既然说了用单手卷烟,后面就应该避免出现用牙齿擦火柴这种说法。而应该是:要是我的牙可以拿来擦火柴,那就全程单手了……

4 类型小说作家很喜欢在自己的故事里点题,告诉读者他的小说书名的来源的,既然为了跟电影一致,书名叫《伦敦大道》了,而且还特意点说什么:对好莱坞黑色经典《日落大道》的冷峻致敬。那麻烦你文中几次提到的歌不要译作《伦敦街道》好不好?

5 注解随意:

A 麦片的典故注解了两次,而且,只看到了一层意思,porridge,固然在俚语里有坐牢的意思。但还有一个缘故是:麦片是监狱里最长供应的食物,所以主角绝对不会想再次,管家问他要麦片吗?也是在暗讽他。

B 第80页,列侬和小野洋子都不注解,因为“所有人都知道是洋子害得列侬做隐士去了,所以歌迷恨洋子”?

而后面第120页,不影响阅读的情况下,又特地注解:提到的寇特妮,PJ哈维都是摇滚女歌手。我不知道她们是摇滚歌手也不影响阅读啊?你怎么又不说寇特妮是涅槃主唱的遗孀?全世界只有一个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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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不遵守先来后到的译界约定俗成的老规矩。小说里信息量很大,提到了很多作家作品,诗歌,流行曲。译者每一个都随手乱译,好多和通常的译名都不一致,又没有一个是肯标出(或注解)英文原名的。

第79页,有个叫“波洛克”的作家也写有以“马修”为主角的系列小说,但里面马修喜欢喝酒唠嗑的朋友改叫“米克·巴罗”了。当然,后面这个作家又改叫“布洛克”了。难道译者不是一个人?

还是在第79页,这个叫“米克·巴罗”的狠角色唯一喜欢的事是和孩子们喝一杯。

哪怕译者不看书,不知道老米最喜欢在深夜和马修边忆往昔边痛饮,总有点常识吧?在美国是绝对绝对不会出现“和孩子们喝一杯”这种荒谬的场景的。当然,要是抬杠说这里的“孩子们”都是成年的,当我没说……

题外话:Lawrence Block的旧瓶新酒A Drop of the Hard Stuff里,一开篇米基·巴鲁这个职业罪犯就喝上了,我不知道书迷们看到他在大道里“和孩子们喝一杯”做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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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毛病比比皆是,大大的影响了我的阅读乐趣,我都不稀一一细说了。而这些显而易见的毛病,编辑尸位素餐,无所作为,居然都没有发现修正,这已经是常态,我就不苛责了。反正,4星都是给作者的,译者一边凉快去……

不吐不快:我没有歧视女性的意思,只不过,我发现,接触到的人群里,只要是雌的,包括我母亲,包括我女友,包括很多译书的朋友……似乎都有两毛病:

1、按自己预设的先见来接受信息,无论你怎么“说”,‘她’都会“听错”。要强调诠释引导很多次,才能达成共识……

2、方位感不强,这那,来去,左右……不敏感,常搞混。比如明明是在两个不同的城市,电话里回跟我说:“今天回不来了。”——我心里只能想:哦,她把这边才当窝,所以“回来”。

又比如《大道》里,明明主角已经出狱了,心理活动的时候还会告诫自己:不要回来。

不觉得不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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