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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读后感1000字

《苔丝》读后感1000字

《苔丝》是一本由(英)托马斯·哈代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515,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苔丝》读后感(一):成为最幸福的人

在克里克的乳牛场干活的男男女女日子过得舒服、平静,甚至是快快活活的。他们在社会阶梯上的位置也使他们成了最幸福的人——既是有吃有穿不贫困,又没有富到那种礼仪开始抑制自然情感的地步,也不必在条件不足时硬装时髦,弄得本来富足的生活变得十分拮据。

《苔丝》读后感(二):哈代浮想

《苔丝》读罢,以手抚膺坐长叹!就像荒原上游苔莎的第一声叹息(已读起《还乡》)。

人类原有如此“美好”的小说,如果悲观的哥特教堂有双尖,一边的门口塑像须是未读的陀氏,另一边已是一读倾心的哈代,就像大教堂门口的圣彼得和圣保罗。

无一字不斟,无一句不美。小说的结构象庄严的音乐,比作建筑的话,哈代的建筑一定是城市里最耐看又崇高的。现代的小说还会这么迷恋的结构么?反正现代的建筑,越旧越难看,自觉不自然,木心评说的更好。

哈代的小说还开着两个视角,“景”和“品”。“景”的视角像第一流的大家的画笔,即便电影也会黯然失色。晋之清瘦,唐之丰腴,哈代有唐风,大幅的油画,大篇的交响,假使抽掉“景”的视角,也许读过哈代内心的鸟儿会一直为人类遗憾。我能够理解木心说,要去一次艾格顿荒原!

“品”的视角,木心说哈代是耶稣的心灵,所以哈代就赤诚地在作品里打开“品”的窗,一个有宇宙观的作者其实在书名里就直接“品”了:一个纯洁的女人。孔子,太史公就打开这个视角,莎翁、曹雪芹就似乎关起这个视角。木心说,莎翁其实站得更高,仅次于耶稣。可诗剧其实不需要有“品”的视角,诗剧更难读,不如穆里尼奥的足球。

从来不喜欢西方诗,觉得名人名言对教室和图书馆的破坏性犹如广告之于中国的城市内外。但是哈代对于经和诗集的引用美极了。木心说:把圣经看成一部伟大的诗集。在哈代的小说里我读出了这句话的文义,西方的诗这样的引用,真像新项链镶嵌入旧宝石发出更夺目新彩的光辉。

还未掩卷,已迫切掀开《还乡》,“苔丝”吴笛译得不错,张谷若的版本更想拜读经典,冉冉升起的还有对英伦的游兴,我也想去艾格顿看看。

同时打开的还有《包法利夫人》(李健吾译本),木心说,福楼拜是耶稣的外衣。好奇法国的修辞,人类的群星曾如此璀璨。

《苔丝》读后感(三):苔丝review

具有时代特色的一流小说 时代特色 《德伯家的苔丝》创作于19世纪末的维多利亚时代,维多利亚时代以道德的严苛著称,王尔德就因与波西有伤风化的关系被判处监禁,达尔文就因宗教道德的束缚迟迟不敢公开自然选择的学说。苔丝强烈的自尊心和责任感就来源于宗教与道德的约束,这种约束不单来源于圣经中的教条,也来源于周围人形成的舆论氛围,而这也可以说是书中悲剧的根源。 与此同时19世纪末又是一个工业飞速发展的时期,工业的发展逐步打破道德的禁锢,发达的交通使人们不在局限于很小的生活圈子,所以先前的舆论氛围约束力开始下降,安吉尔在巴西一年的经历对苔丝态度有所改观,除了先前不可接受的情绪逐步冷却,也在于周遭环境不再是严苛道德约束的环境。另一个方面,工业发展使人们更加逐利,宗教与道德在利益面前的力量式微。书中表现出的便是农民逐渐放弃自己农民的身份,因为这种自给自足的经济再难维持下去,只能为别的农场主或者工厂打工。苔丝正是在这样无奈的环境下才委身于亚力克。 浓郁的自然主义特色,自然主义也是工业革命催生出来。华兹华斯是英国最早的自然主义诗人,而哈代则是英国最有自然主义特色的小说家。哈代一直居住在多赛特的农村,书中有特别多关于农村生活,还有自然风光的描写。展现的就是自然生活的纯朴与恬静,以及资本主义的发展对农村的破坏,对农民的剥削。 一流小说 一流小说不仅深刻反映着那个时代的特色,人被社会所制约,能够看出人们身上鲜明的时代烙印,同时主人公又被自己独特的人格所驱动。 苔丝 苔丝是一个自尊心和责任心极重的女性,这份自尊心使她不愿攀附“德伯家的富亲戚”,但是由于她的失误使得家里唯一的牛死掉,家里经济难以为继时,她的责任心又使她答应她去亚力克家做佣人,而这也促成了亚力克对她的侵犯。也是由于她的自尊心,苔丝在最穷困潦倒的时刻也没有去卖安吉尔给她的结婚首饰,也没有去安吉尔父母家寻求帮助,而她的责任心使她在家里人着实生活不下去的时候委身于亚力克,这次于上次不同的是亚力克骗她安吉尔再也不回来了,她死心了。而当她知道安吉尔回来后,才知是亚力克骗了自己,长久的坚持毁于一旦的恼怒使苔丝杀死亚力克,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苔丝也是一个十分纯朴的人,这份纯朴使她追求真正的相爱,即使失身也没有和亚力克在一起,这份纯朴使她没法向安吉尔隐藏自己的秘密。但同时苔丝也有些许虚荣的一面,因为虚荣才会在几个乡村女人的争执下坐上亚力克的马。因为虚荣才会在农场和其他几个喜欢安吉尔的女性争安吉尔,本意她是不打算再结婚的。总之,本书对性格的塑造是立体的,苔丝的言行都体现着她的性格,而这种性格使她的悲剧看起来那么不可避免

《苔丝》读后感(四):两半美好的错过

“我们只须知道,眼下这一事例,如同千千万万此类事件一样,不是一个美好整体的两半在美好的时刻相遇,而是只见其中的一半,那另一半独自在四处游荡,愚蠢透顶地在等待中错过了获取幸福的时机。如此笨拙地延误大事,造成了种种焦虑、失望、震惊、灾难和非常奇怪的命运。”

这大概是整本书我最喜欢的一句话,也是我觉得非常能解释苔丝悲剧发生的原因。

因为外貌出众被纨绔子弟德伯看中,被诱奸失身,失魂落魄把自己流放到远方的农场工作,在这里遇上一个出身性格都高贵的克莱尔,而命运早已安排两人见过面——在许久以前,还是陌生人的时候,克莱尔就离开觉得不一般的苔丝,而苔丝也曾因此有过丁点心头的失落。克莱尔在那个晚上的离开,暗示了后面的结局:尽管心里有割舍不下,因为没有深究自己的心意,依旧是离开,铸成两人的错过。

如果两个人只是第一次错过,后面直接重逢,相爱,这是一个罗曼蒂克的爱情喜剧;然而没有德伯的插入,苔丝不会发展出因为抑制与活力并存、悲剧与智慧交错而产生的令人着迷的气质,恐怕也没有那么吸引克莱尔。有了德伯的遭际,苔丝成为了苔丝,两人产生了爱情,然而德伯最终变成了不成熟的克莱尔在思想上接受苔丝的天堑。

合适的时间遇上了不合适的人,不合适的时间遇上了不合适的人。兜兜转转两人名义上成为了夫妻,苔丝坦白,克莱尔怄气离开,苔丝艰难生活了一段时间,竟然又遇到了声称改邪归正,开始传教的德伯。本性难改的德伯对苔丝穷追不舍,事情的发展对于德伯来说天时地利人和——苔丝父亲去世,一家人失去居住地,无可依托,心如死灰地走到德伯身边。等克莱尔回来,两人再无可能,苔丝最终手刃德伯。

这里有个小插曲:在克莱尔绝望离开时,遇到农场一起打工,对他疯狂爱恋的伊丝,心念一动要求伊丝与他一起去墨西哥:直到伊丝说漏苔丝的一往深情,克莱尔方回过神,意识到自己差点做了一件蠢事。这与生活其实非常一致:即事情从来不是白璧无瑕的,尤其是面临诱惑和冲动,然而最后一刻强拉住自己,则精神还是完整的,余下的,此生回忆起来,放纵的一瞬间让人永远遗憾。

苔丝和克莱尔真是相映生辉的一对:苔丝出淤泥而不染,家境贫寒,父母狭隘却品性高贵;克莱尔天资聪颖,敢于突破阶级障碍,不管是对爱情还是事业。命运带来悲剧性的戏剧冲突,迟疑的坦白,过激的反应,束缚的观点,窘迫的处境——灾难性的事件很难用一个原因解释,往往是多条诱因相互重合,拉动命运的齿轮走向无可避免的结局。

苔丝的故事告诉我们什么?专注自己,爱护自己,警惕处境,追求爱情,坦白比隐瞒好,现在比拖延好,绝境中再等一等比就地屈服好,然而即使这些都做到,也未必结局就是好的。但心怀愿望吧,毕竟这只是一个很好很好的故事,我还是愿意相信现实会比悲剧圆满一些。

《苔丝》读后感(五):我眼中的苔丝

小时候被要求读名著,粗粗的读了苔丝,读完很不喜欢男女主角。最近又重温了一遍这本书。读完还是和小时候一样不喜欢苔丝和克莱尔。

故事其实很简单,带点戏谑的总结下:一个贫家女因家庭困难去富人家攀亲戚,不幸被阔少爷诱奸。后隐瞒真相嫁给英俊男青年,新婚之夜忍不住吐露事实后被抛弃。独自生活不久家庭极度困难,不得已接受了已改邪归正愿意娶她的阔少爷。跟阔少爷同居期间丈夫回心转意来找她。她无颜以对后悔万分,全部怪罪于阔少爷怒而杀之和丈夫逃亡,最后被捉住处死的故事。

这本书看完,其实对苔丝这纯洁无辜圣女一样的设定很反感。其实她犯了许多错误,这都是她自主选择的,她其实是个很有主意的女孩子。然而她这善良无辜的嘴脸把她的错误都弱化了,仿佛都不是她的错,她是不得不犯这些错的,她这样纯洁,犯了错我们也不得怪罪她,要继续喜爱她原谅她。比如,她欺瞒可怜的克莱尔的时候是纯洁无辜的,最后把过错全都怪在德伯头上,完全不顾他曾帮助了她穷困无助的寡母和弟妹残忍的要了他的命,这种时候的苔丝,竟然也是纯洁无辜的。天呐,她这种纯洁无辜简直让人火冒三丈。然而她不这么做又能怎么办呢,处在她那种境地,对这样一个纯洁无辜的女孩来说,就只能选择那么做了。她没有办法不撞死那匹老马,没有办法不听从父母的意愿去攀亲戚,没有办法避开德伯的诱奸。没有办法告知热恋中的克莱尔她丢了贞操的事实真相。

她是这样的可怜啊。

然而我真的好想痛骂她一顿呀。自己心里一边念叨着自己不再贞洁不能结婚,一边跟克莱尔热恋又嫁给人家。这是多么自私啊。完全导致了无辜的克莱尔的人生悲剧。最后又跟德伯同居更是一大错。既然那么爱着自己的丈夫,怎么能跟他同居呢。除了依附德伯就没有别的办法解决孤儿寡母没房子住的困难了吗?这个地方的房子租给别人了,别的地方就租不到房子了吗?没钱的话不能求助于克莱尔的父亲吗?不答应跟着德伯,他就不会对你们施以援手了吗?自己意志不坚定跟了阔少爷了,做梦也想不到自己倒霉的丈夫又原谅自己了,那叫一个悔恨交加恼羞成怒。然而这全是人家阔少爷的错吗?把过错全赖别人身上,毫不留情的要了人家的命。是,人家是不停的告诉你你丈夫不要你了不会回来了,你自己心里没点数吗,自己还不是也断定他不会来了。后来丈夫找来了,自己傻眼了,你杀了人家德伯干嘛,你怎么不自杀呢?当时全家无依无靠人家帮你养弟弟妹妹老母亲的帮助全忘了是吧。当年被夺贞操的时候杀了他我到觉得你敢爱敢恨,现在这种原因杀人家,只能唾弃的说你逃避责任。

克莱尔完全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迷上了苔丝的美貌开始了人生悲剧。我到不觉得他听到真相的时候残忍的离开了苔丝是值得批评的,虽然他自己也坦诚曾犯过类似的错。考虑到他成长的国家时代大环境和他所受家庭教育的小环境,他一时接受不了也是情有可原。从他的梦游那段可见他内心有多痛苦呀。他并没有完全抛弃苔丝,他是妥善的安顿了她的生活(给了她一大笔钱,还让她有困难就求助于自己的父亲)才离开的。经历了去巴西的困难他想通了原谅了她。他不再固执,做通了自己的思想工作,重新接纳了苔丝,然后马不停蹄的来找她,发现等待他的又是另一个悲剧。

德伯这个人,开始他是坏的。荒淫恶劣,夺走了可怜苔丝的贞操,害了她的一生。后来他被克莱尔牧师感化,开始改邪归正了。我们不能简单的说这样一个罪恶深重的人能不能轻易的被原谅被接受。但是在对待苔丝上,后来的他也是真心爱她的。他想弥补自己早年的错误,希望能娶她,这样她不贞洁这件事就不复存在了。她以嫁了他人来拒绝。他发现她被丈夫遗弃了,觉得她需要自己的帮助。她以不爱他厌恶他来拒绝。可笑的是,她和她的家却需要他金钱物质上的帮助。于是苔丝的悲剧再次上演,原因都是家庭贫困。不同的是,那次是因无知被诱奸,这次是为家庭摆脱困难自主选择。而这个害人的恶魔德伯,这一次是真的真的不是来害人的,是来助人为乐的呀!假如苔丝不答应跟随自己,德伯还会不会帮助苔丝一家?克莱尔来找苔丝了,德伯真的必须要死吗?假如苔丝不杀德伯,克莱尔和苔丝还能冰释前嫌幸福的在一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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