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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100字

《牛虻》读后感100字

《牛虻》是一本由埃·莉·伏尼契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0.00元,页数:353,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牛虻》读后感(一):摘刘小枫《沉重的肉身》评《牛虻》

牛虻的革命经历之所以勾魂摄魄,是因为他献身革命而拥有了自己饱满的生命和情爱。……牛虻借助于一场民族国家的革命来化解自己“私人的痛苦”……是犯法的。犯什么法?革命思想的道德法。 丽莲的讲法是革命故事的讲法,不是伦理故事的讲法:革命故事的讲法只有唯一的叙事主题,伦理故事的讲法是让每个人讲自己的故事,所谓多元的主体叙事。 ———

区分“革命叙事”与“伦理叙事”,将《牛虻》从“革命小说”这一陈腔滥调的历史定论中,还原为亚瑟借助革命叙事缓解“私人的痛苦”,很有启发。然而刘小枫竟真以为神父是动脉瘤破裂而死,可见同样身处革命、挖洞不止,也不一定能增长多少政治智慧。

《牛虻》读后感(二):至死不渝,一无所有

最喜欢的一本小说,最喜欢的男主。没有之一。从13岁开始,回头相望,我喜欢牛虻竟然已经这么多年了。我不觉得这是一个什么所谓的革命励志故事。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孩,在其有限的人生中,一次又一次的用全力追寻挚爱。飞蛾扑火,至死不渝。无论是离家出走,被做小丑,还是干那些革命的事情,被病痛缠身仍然笔耕不辍﹉他只是想证明给自己心爱的女人看,我没有背弃你的信任,我是无辜的;他想用行动对自己的父亲说出一直以来想说的话,爸爸你爱我吧,我比你的上帝更值得爱。他高傲,才情,坚韧且善良。他敏感,自负且羞于表达。就是这么真心的一个人。爱人负了他,亲人也负了他。我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会喜欢牛虻,也许再过几年,希望我会更懂自己。

《牛虻》读后感(三):去吧,耶稣...为了世人,再死一万次!

关于种种的引经据典,给人的宗教气息其实不过是假象;

最后的审判里面,没有天国,没有仁慈,只有淋漓的血,如同本书的封面。

很多年以后,面对上校的行刑枪队,阿瑟准会想起神父和他在树下看书作“功课”的遥远下午...

是的,本书再一次证实,神父不只是传道授业的,也是经常文控搭萝莉武定人妻的,好在,口味比萨德侯爵那是轻得多了。

从这个角度来看,基督教和中国的儒教有些相似,或许,全世界也都如此:一面是虚无偶像神圣的光芒,一面是“得道”者欲望的无限释放。如果龌龊了,就冠之以真爱之名,呵呵,你怎么不?!

去吧,耶稣...为了世人,再死一万次!

(译后记,写了一句可惜牛虻不是无产阶级的代表云云...代表你妹!)

前80页左右看得有些乏味,作者在最开始的铺陈缺乏力道。熬过第一部,此后内容紧凑节奏明快,没有任何拖泥带水,甚至让人期望,结局不要来得太早...

我终归不大相信,阔别十三年,变成牛虻的阿瑟,竟然不会被那些曾经最熟悉他的人认出来。

男女主人公的再次接近,写得有些简单,应该再多加些互相较量的戏码,不是说肉搏什么的...倘若不是女作家来写,我觉得总会有一场爱情动作片的戏来翻云覆雨,可惜作者太吝啬。差评!!!

为了后期男女主人公的自然接触,女作家故意把女主人公的丈夫和孩子过早“杀死”,要不要这样啊?英国的气候有那么糟糕么?简直糟糕透了.

意大利老版越狱,关键时刻男主人公掉链子,这个情节安排得过于刻意,一看就知道为了那最终的审判。

此书阅读耗时4小时多一点儿。4.5分。推荐购买。

(文中并没有任何萝莉人妻或者SM以及重口味情节,连轻口味都没有,请不要刻意寻找)

《牛虻》读后感(四):没有怀疑,就没有信仰

<牛虻>这本书是初中同学心如推荐给我的,那时还是冬天,我们都穿着羽绒服,我们有八年半没有见面。我放在书桌上好几个星期没有读,却在一个周末全部读完。

也许更应该在现在读。牛虻的人生转折,源于他得知自己最信任的人蒙塔奈利是他的父亲,他抛弃了原本的信仰,变成一个与过去的阿瑟完全不同的人。其实他抛弃的何止是信仰,而是他的一切,包括他自己这个人。

无神论者也是有信仰的,这种信仰更多的是以不信即怀疑表现出来。难道我们不曾质疑过上帝庇护的人间吗?一个复杂的,充满恶的,不平等的世界在我们长大后呈现在我们面前,我们看见被掩盖的人性的阴暗面,人性的恶潜伏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为弱者悲悯,却又加入蚕食的队伍。有的人会相信有一个更好的世界等待着我们去创造,他看清了现实所以他不信神。但是神也相信有一个更好的世界,不是吗?

蒙塔奈利到底是更爱阿瑟即牛虻,还是上帝,其实是不用回答的。牛虻无法理解,为何爱上帝和爱牛虻是不矛盾的。我们大部分人都知道爱一个人而希望占有这个人对自己的爱,还有一种是爱这个人也爱所有的人,两者是不矛盾的。一种是内向的爱,一种是外向的爱,我们的内心或多或少地都会有这两种力量。它们应当和谐相处,而不是兵刃相接。这都是后话了。

蒙塔奈利把牛虻送上了死刑架,是一个基于最大的善的选择,即道义的选择。他的内心无比痛苦,以至于在典礼仪式上发了疯,这是正常的讲法。我的看法是,他的内心如当年的阿瑟般受到了剧烈的震动,他对道义产生了怀疑,他说是人们把他儿子杀了,不如说是道义把他儿子杀了。这是这本书的第二次人的突变,只是这时的蒙塔奈利已经一只脚踏进了坟墓里。如果上帝觉得结果如此,还不如放这两个相爱的人一同离开,因为我觉得他们会相互得到救赎。生命本身不是最大的道义吗?

我不是对道义提出挑战。而是我们的世界,需要人们精神相互的扶持才能立起来,即使如此它也是不稳固的。信仰有时候是很脆弱的,不应该责备无神论者,如果没有怀疑,信仰又如何能在人心中更进一步呢?我们应该反思的恰恰是那些看起来没有任何怀疑的事情。

《牛虻》读后感(五):牛虻

其实这本书我看得相当粗糙,里面关于政治革命的东西我几乎完全不了解,然后就很可耻地跳读。当看到书的第一章里揭露出亚瑟是母亲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时,我还在暗自嘲笑着这是多么狗血的情节,但其实,这是牛虻命运的转折点,他失去了信仰,失去了最予以信任的神父,还有父亲。书中最精彩的部分都来源于牛虻和蒙太尼里的对手戏,尤其是在牛虻表明自己身份的那一章。在整本书中,牛虻只有两次将自己惨痛的经历和痛苦的内心展露给读者知道,一次是以局外人的口气平静地将自己的故事讲给琼玛听,一次是将自己以歇斯底里的方式讲自己内心的伤疤给蒙太尼里看到。这两章都让我看得相当揪心,琼玛知道牛虻的经历后曾经问过他:“你为什么不抹脖子一刀杀了自己呢?”我并不记得牛虻是怎样回答琼玛的了,但是i我相信,是爱与恨,是爱与恨支撑着牛虻生存下来,他要将他所恨的虚伪的宗教毁灭并将他所爱的蒙太尼里大人从中解脱出来,光明正大地做一对父子。最终,他和他父亲都死于这次革命。也许在天国,他们会很快乐吧,但是没有信仰,哪里的天国么?死了就是死了,不会再有快乐,也不会再有痛苦,不会有天国,也不会有地狱。牛虻一直到死都是痛苦的,虽然他死之前是笑着的。

牛虻的死,将痛苦留给了最后还是抛弃他的蒙太尼里,而将自己的快乐留给了他深爱的琼玛。留给琼玛的那封信并没有留着他惯有的签名,但是那首诗将会让所有人永远记住他: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乐的牛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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