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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锦集

牛虻读后感锦集

《牛虻》是一本由[爱尔兰]埃塞尔·丽莲·伏尼契著作,三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9.80元,页数:392,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牛虻》精选点评:

●这个版本收录了刘小枫的书评《牛虻和他的父亲、情人和她的情人》,完完全全从人性和伦理的角度来解读,简直是,惊为天人!虽然对亚瑟有些苛刻了,但是,总算还了《牛虻》这本书一个清白,它是真正的文学,不是样板戏。感动。

●牛虻的倔强、坚定和热情是太阳的光辉都不可比拟的。什么样强大内心才能支撑这么破碎的理想和世界。牛虻式的纯粹人格可以,我们也可以!!!

●很棒的一本书,有信仰和感动,值得一读

●这是一本关于英雄的书,我很向往。

●经典的浪漫主义革命文学作品,值得一直看下去。

●为了理想而活,真难

●读经典文学,感悟人性和信仰的力量

●云里雾里

●想一口气读完的书

●哇塞,这本书的必须看,经典的经典,作为英语专业的小孩子,我也想看看翻译的艺术。期待期待。

《牛虻》读后感(一):亚瑟也忒记恨了吧

如果牛虻和亚瑟毫无关系,我会觉得这俩角色塑造的都挺好的。亚瑟精致、富贵、好学、单纯、充满爱与激情。牛虻粗陋、愤世、坚忍、文笔好、口才好、善于乔装、勇敢、机敏是一位非常好的革命战士。但是促使这两个角色产生关系的是亚瑟无法接受自己是私生子这一事实。他变成牛虻,全力与教会为敌,彻底投身革命,不过是想让蒙泰尼里承认他这个儿子。蒙泰尼里非常爱亚瑟,用自己百科全书式的知识,以极大的耐心教导他,宁愿为他放弃主教的职位。不是放弃神职的身份,如果不放弃他就没法承认亚瑟。这,正是亚瑟想要的。他无非是想要一个正常人挺直腰板做人的身份。所以说他革命是需,讨要身份是实。按他的逻辑,他只有摧毁了蒙泰尼里献身的上帝,他才会有父亲。 我觉得这本书里面的琼码一角实属配角,可以说是作者安排的旁枝而已。亚瑟对她有好感,但还没有到爱的程度。琼码打了他一记耳光,他就难以接受。这亚瑟的心理素质也忒差了点。能记恨十几年。后来成为牛虻后,对她也够狠的。眼睁睁看着琼码生活在懊悔与痛苦中,他却觉得这是琼码自找的,不为所动。论一记耳光的后果。这种男人的爱情,对于女人来说太沉重。

《牛虻》读后感(二):拿撒勒的耶稣,我们与你有什么相干?

一个无法助人成长、给予人力量的信仰就像是那个被砸坏的耶稣象,脆弱且无法给人带来丝毫的留恋。而真正的信仰一定是能够将人或社会塑造成文明、和谐、独立、自由、有爱、有支持的精神食粮,这里边涉及到信仰的功能及实用价值了。

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寻找到自己的信仰并为之奋斗是一件幸福的事情。而当我们真正找到自己的信仰之时,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像牛虻那样无惧死亡与黑暗。而很遗憾,我感到我们这代很多人都没有信仰,也没有人真正的教我们去信仰什么,这是我们所缺乏的,是我们所需要的。

有时正是因为信仰的缺乏,我们才会抑郁、无意义、痛苦,我们也更容易去躺平。

信仰的追求与实现属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第七层——自我实现,这是每个人都可以触碰到的层次,也是每个人很难触碰到的层次。但无论如何,我都希望我们这一代人依然是有信仰的一代人,我很想看到,未来的中国人每个人都在撸起袖子加油干,他们不仅仅只是为了那些低层次的需要,也更为了那崇高的自我实现需要。

《牛虻》读后感(三):札记

1.确实是为二十岁青年写的书,为崇高理想赴死的激情,把死亡看得壮丽而轻省。憧憬自己长大成熟后怎样轻松地处理眼前的问题。

2.精妙的比喻随处可见。P127

3.背景宏大,人物关系简单,使得作品兼具爽快的阅读节奏和恢弘壮丽的气质。

4.男性视角作品中,或隐晦,或直接,都表达出一定程度上对女性的恨意(或者说害怕)。毛姆《人性的枷锁》中的米尔德里德、《牛虻》中琼玛对亚瑟的不理解,狄更斯《远大前程》中埃斯特拉对小男孩的那种致命吸引与被鄙视感。作家观察到的这种情感可能是来源于追求女孩这件事的恐惧。这件事对男人来说是很恐怖的。

5.革命就是19世纪青年的诗和远方吗?半夜在朋友家里聚会吃喝、慷慨激昂,躲避密探,过足瘾后各自回家。革命约等于现在的半夜蹦迪?有些革命者是不是压根不在乎什么理念,他们就是沉溺其中不能自拔,为革命而革命。

6.看完小说,我对作者生平产生极大兴趣。我常常怀疑她在开车,但又没有证据。她的作品翻译成中文的不多。这部作品的主题真不是革命,革命只是背景。

7.不喜欢后边附的长评,他的观点倒是让人频频点头,但他自以为是的口吻和对主角的毫无同情心实在惹人生厌。

《牛虻》读后感(四):革命像一场儿戏

个人观点:

首先作为不了解意大利革命的无知群众,完全不能理解男主人公为什么要革命,是社会遭到迫害?还是受到了社会的不公正待遇?仅仅因为“私生子”和暗恋的女孩的一个“巴掌”就开始逃避生活,后面的种种什么“矿区”“马戏”那些阶段的生活都是他无病呻吟的结果,生活压迫你就开始反社会反人类?怎么看着有点恐怖分子的苗头。当我勉强认可你们口里的革命是为的是造福一方,但你们的革命未太儿戏,没怎么见你们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也没看到你们认为的革命成功后成立一个如何如何的和谐社会,作为一个读者完全不明白你们革命的意义。

男主莫名的光环,为了营救你群众都是可死的?群众都是污秽的?罪孽的?亚瑟就是圣洁高尚的?还有就是众人对亚瑟的喜爱,他除了没“诈死”前还有点天真的可爱之处外,成为“牛虻”回来哪里有招人喜欢的地方,最后关在牢里卫兵们对男主人的喜欢也是喜欢的莫名其妙,就单纯的喜欢?这不是玛丽苏男主人设?

主教确实是个平凡的人,但最后都还装高尚,真高尚为什么不对这对可怜的母子承担责任,最后为了群众放弃儿子,为什么并不是向上帝祈求原谅,向儿子祈求原谅,向众人坦白自己的过错,而是咒骂群众的罪孽,还说自己感受到了圣父的痛苦,呵呵,并不配!

全篇唯一觉得还顺眼的是那个吉卜赛女郎,世俗,敢爱敢恨,走的潇潇洒洒,这才是活生生的人。

《牛虻》读后感(五):刘心武、伤痕小说、《班主任》与《牛虻》

最初是从刘心武的《班主任》注意到《牛虻》这部作品的。

《班主任》中有学生谢惠敏认为《牛虻》是黄书,而张老师觉得这是一本好书,所以一直对这部作品十分好奇。

《牛虻》正文不算长,身患重度拖延症的我花了两个月才读完。首先感谢翻译老师,翻译十分通顺流畅、忠实原著,对细节(人物心理、情境氛围、圣经解读)的处理也十分精妙。

《牛虻》的故事,是一个觉醒、斗争、最后为人类的进步事业而英勇献身的故事。

从天真的青年亚瑟到坚强的斗士“牛虻”,其间经历了十三年的炼狱。

从虔诚的信徒到决心摆脱“害人虫”而出走,决定性的关键是他认清了两个神父的面目。受了官府的奸细卡尔迪神父的骗,他充其量只是想到了一死了之;发现了自己崇拜的偶像又是自己的生身父亲蒙塔奈利神父也没有对他说实话,他才痛感到自己应该走上一条新的生活道路。

在南美的那些年,挣扎在死亡线上,过着非人的生活,支撑着他的唯一的一个念头就是他不能死,他要回去跟教会斗。

“牛虻”最大的特点就是坚强,这种磨炼出来的坚强。正因为这样坚强,所以他才能忍受常人所不能忍受的痛苦,才没有在父子的亲情面前打败仗,才敢横眉冷对敌人的枪口。

结局,亚瑟死了,是被自己父亲献祭给了祂,看到这里的时候就情不自禁的掉眼泪,因为这是父亲第二次选择放弃他。当然,这也是一个爱的故事,我们琼玛和亚瑟的爱情始终像雪一样晶莹纯洁,令人神往。亚瑟也爱他的父亲,只不过更多是同恨交织在一起的,毕竟父亲一直没有选择他。

——小小蒋P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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