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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与自由读后感精选

理性与自由读后感精选

《理性与自由》是一本由[印]阿马蒂亚·森著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58.00元,页数:66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理性与自由》读后感(一):欢迎大家到加入政治经济学

《理性与自由》是在下译的,里面涉及许多理论问题,有趣而且深刻,自己不敢谓专家,也很愿意与朋友们一起讨论。我新近开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小组,何妨一坐呢?

http://www.douban.com/group/28114/

《理性与自由》读后感(二):挑几处翻译的小毛病

总体来说,翻译得很不错。就我对照过的挑几处小毛病:

1. p.252 第2段

(1)“贫瘠”的信息前景(landscapte):前景在决策论里通常对应prospect,这里译为“信息图景”似更好。

(2)信息私人性:译者误看了原文,原文是informational privation,应译为“信息贫乏”

2. p.278,注释[22]:扩展到无需人际比较而纳入基数效用:意思不明确,应译为“扩展到纳入基数效用但无人际比较的情况”

《理性与自由》读后感(三):【转】葛四友:盎然于“绝处”的生机——浅析阿马蒂亚·森的《理性与自由》

【作者简介】葛四友,男,1976年生,湖南临湘人。曾先后求学于浙江大学、武汉大学,2002年入北京大学哲学系,跟从何怀宏先生学习伦理学,毕业后任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后转入华东师范大学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任青年研究员(副教授),现任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制度正义,重点则在于考虑一个正义社会的制度应该如何处理运气对人们生活的影响。著有《正义与运气》、《分配正义新论 : 人道与公平》等。

《理性与自由》读后感(四):以理性争自由,以自由促理性

以理性争自由,以自由促理性—评阿马蒂亚·森《理性与自由》

[读品]李华芳

RenaissanceTeam.org

(印)阿马蒂亚.森 著,《理性与自由》,李风华译,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9月出版

理性与自由,这两个概念是经济学的根基。不过对于两者的关系乃至本身的定义,却还从来没有给出过令人满意的定义。正因为此,在这本《理性与自由》中,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的努力令人赞叹。很难用片言只语来阐释这本666页的巨作所带来的震撼,还是让我先从一个讽刺经济学研究的布利丹驴子的故事讲起。

一头“理性”的驴子面对两堆距离相等的一模一样的干草,因为不能作出最优化决策,最终饿死了。似乎没有人好好深究过这个故事背后的含义,在哈哈大笑之余,只有森为这种所谓的理性的困局辩护。

按常理,布利丹驴子无论选哪个草堆都比饿死要强。所以在最优化权衡时,尽管两个等距干草堆对于理性是一种挑战,但理性应该包括一层更高的审查,从而综合考虑局势。真正理性的驴子,能够超越这个困局而随便选择其中的一堆干草。理性的这种“自我审查”的含义,实际上在斯密或者马克思·韦伯那里都有较为详细的论述,无非是像森说的那样,人们对此视而不见。

亚当·斯密用“内心的观众”的比喻来告诫理性人,必须将“体面的生活”作为一个参照系,也就是说一个人在理性决策的时候会考虑、并且评估周围人的选择的影响,同时也评估自己的行为将会造成的影响。而在韦伯这里,最终归结为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分野。实际上,在布利丹驴子的故事里,驴子的最优化策略只是在考虑工具上的理性,但自我审查有助于其考虑饿死与吃到干草之间的价值问题,这是一个价值理性的问题。尽管这样说有简化问题之嫌,但基本上依然可以构成对当下经济学片面强调工具理性的一个有力的补充。

当然,森修正了理性在经济学上的“最优化”,而这个修正目前正在影响主流的经济学研究。布利丹驴子无法作出最优的选择,但是却可以作一个最大化的选择。最大化的解释一般被理解为效用最大化,但森指出,个人在理性决策的时候,只要甄别出一个不比其他选择差的途径即可,而不一定非要选择一条最优的路径。

这个最大化大大推广了真实世界的经济学能够解释的范围,也为自由选择提供了更多空间。也可以这么说,对于自由选择而言,必须依靠前述两种对理性概念的拓展。毫无疑问,对于森而言,其着力点在于自由,而不是一种名义上的公正。

在森看来,理性之所以无比重要,首先是因为它对自由的重要意义。通常而言,对于一项具体的政策,其背后的指导哲学或者说经济学,是看它是不是在效率或者公平方面有所拓展,过于关注公平和过于强调效率,都偏离了轨道。森关注的是理性指导下的政策能不能增进个人选择的自由,而不是依靠效率或者社会公正的抽象原则。甚至,森认为效率和公正也只能以自由的角度去看待与衡量。这在他前几年的《以自由看待发展》一书中有过详细论述,而在这本《理性与自由》中,森则强化了其理论基础。

因为社会公正的概念在阿罗不可能性定理出台之后,基本上陷入了困局。阿罗悖论的一个简单例子是投票悖论,如果三个人对abc三项选择投票,不一定能投出社会接受的结果。理由是第一个人偏好abc,第二个人偏好bca,第三个人偏好cab,那就不可能得出什么是最好的选择了。这也就是福利经济学在40多年的时间里毫无进展的原因。森对阿罗悖论提出了改进意见,其重要的措施是放宽阿罗的假设条件,实际上森提到人除了自我审查之外,还会考虑到整体的综合评价,而不仅仅是一个最高值。也就是说,人会考虑妥协。更重要的是,选择时的动机、过程以及选择集合的变动,都会影响理性决策。

森举了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当选择范围变化时,选择就会发生变化。比如说两个人面对两个苹果和一个芒果,假如甲知道乙很喜欢吃芒果,所以尽管甲也喜欢芒果,但他可能会选择苹果,这样还留有两种水果可以让乙选择。但如果有两个芒果和两个苹果,那么甲可以选芒果。选择结果就会变化。这种变化对阿罗悖论的意义就在于,阿罗所考虑的不可能性定理可以通过改变选择的范围来化解。

森通过对贫困和饥荒的研究表明,扶贫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增加穷人选择机会的能力。森并不简单将收入低的人就当成穷人,而认为应该将那些基本能力(包括生存、营养健康、识字与投票等能力)被剥夺的人当成穷人,因为由于这些能力的匮乏导致他们无法作出自由选择,而自由的丧失才是最贫困的,这意味着这些人没有能力与机会改变贫困的现状。也正是因为在制度上对能力的剥夺才会造成大饥荒,这也是森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重要理由。

森在这本巨著里拓展了理性的条件,强调了获得自由必须依靠理性;同时也指出,只有基本能力获得保障下的自由选择,才能真正促成人们去更深刻地理解自由。这个概括依然有简单化的嫌疑,但对于理解理性与自由的关系而言,却大有裨益。令人称奇的是,到了晚年的经济学大师,例如斯密、哈耶克、还有森,都开始关注道德伦理问题,其中都涉及到正义等伦理学的核心命题。斯密是从“道德情操论”入手推导,而哈耶克是从认识论角度切入,森则是从理性与自由的关系进入到正义的层面,这是下一本一脉相承的书《自由与正义》的主题了。这对关心森的思想的读者而言,是个好消息。

《理性与自由》读后感(五):盎然于“绝处”的生机 ——浅析阿马蒂亚•森的《理性与自由》

盎然于“绝处”的生机

——浅析阿马蒂亚•森的《理性与自由》

葛四友

诚如阿马蒂亚•森所言,阿罗所提出的不可能性定理是非常幸运的。此理论浦一问世,即得到学界的广泛讨论,且社会选择理论由此逐渐自成一派,产生了丰硕的理论成果。森的研究始于对不可能定理的研究,也是推动和发展这种理论的一位卓越代表。由此,对阿罗不可能定理的了解将有助于我们理解森的研究。他把阿罗的五个条件经过提炼,表达成清晰明了的四个条件,得到了同样的阿罗不可能性定理。而这一结果,对于福利经济学家、政治理论家、道德哲学家和其他学者而言,似乎是不得不面临的一个灾难性的结论。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些研究似乎走到了绝境。

也许有些人,尤其是中国读者会纳闷,为什么这个不可能性结论会有如此大的杀伤力呢?正如森的理解,其原因正在于这些条件单独来看是非常温和的,也是非常合理、深得人心的,但是这些合理的条件合在一起却阻断了我们寻求社会评价的可能性。我们有必要来看看这些条件。首先是无限制定义域条件U,此条件允许个人对事物的任何排序、任何看法。这个条件的合理性在于它与西方的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是一脉相承的。首先,社会中重要的只有个人利益,其次,什么是个人利益要由个人去判断,因此任何事物的喜好与排序要由个人来决定。第二个条件是弱帕累托条件P,如果所有人都变得更好,这显然是更好的。这在经济学里是广为接受的一个理性评价标准。第三个条件是非独裁条件D,它指的是对于一个社会选择来说,没有人能够想要怎么样就怎么样。在一个提倡平等与民主的社会里,这个条件看起来是天经地义的。第四个则是无关选项的独立性条件I,它实际上是说,只要每个人对于任意两个选项的排序是一样的,那么不管这两个选项本身的性质如何,也不管人们对这两个选项与其他选项之间的排序关系如何,社会对两个选项的排序应该是一样的。在笔者看来,这个条件的背后想法也许是广为人所接受的形式正义,即类似情形要类似对待。不过,这里决定“类似的”完全是个人的偏好排序,其他的任何信息统统不算数。

尽管笔者不否认这些看法有点简单化、脸谱化,但总起来看,正是因为阿罗不可能性定理是根据隐藏于西方社会里的根本价值(也是他们无法割舍的东西)推出来的,这个理论才让人如此的震惊,也才让其有身处绝境之感。这个背景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理性与自由》这本论文集的价值,有助于我们理解森的理论贡献。本书的各篇论文是《集体选择与社会福利》一书的继续与发展,且风格依旧,即形式分析、推理和非形式的理解并重。森甚至将此自嘲为一种“精神分裂症”,但森的成就恰恰是为这一进路所成全的。当我们作形式分析与推理的时候,有两个好处。一是能够清楚地得知不同条件形成不同组合所具有的不同效果,推出各种条件或假设的真正蕴含。二是这种蕴含的结果是清楚明了且是必然的。这也是为什么阿罗的“不可能性定理”和森的“最小自由的帕累托悖论”如此具有震撼力的原因所在,也是它们为什么一经问世,便得到众多讨论的原因所在。第二,非形式理解能够让形式分析有其地基,因为其前提条件正是要扎根于我们对其现实意义的理解。无此,形式分析容易演变成单纯的逻辑演算,成为孤芳自赏的自娱自乐,变得与现实不搭边。

按照这种理解,我们在《理性与自由》一书中看到两种对照场面,就毫不奇怪了。在讨论理性的场合里,这在经济学者那里有非常成熟的形式化分析,比如内在一致性、自我利益最大化等的讨论,森主要是以各种非形式化的理解来显示形式化过程所容易具有的弊端,即脱离现实。这里要注意的是,森的研究所针对的不是工具意义上的理性(与之相对的是目的的理性),而是理性的形式化要求(与之相对的是理性的实质性要求)。我们从他所举的苹果例子中可略见一斑。个人有两个选项,即A吃掉篮子里的一个苹果(最后一个),B不吃。只有这两个选项时,个人可能为了体面等各种其他的因素,从而选择B。但是当有了另一个苹果时C时,他却可以选择B了。这时从形式上看他是违反了理性的内在一致性的条件,但在我们看来却是完全讲得通的,是一种理性的做法。要注意的是,从选项对个人的意义而言,个人前后所面对的选项是改变了的,森并不需要否认这一点。然而,把引起变化的因素纳入考虑,我们就对理性加入了实质要求而不仅仅是形式要求了,而这正是森想要而内在一致性想否定的东西。

另一方面,当森讨论自由以及与之紧密关联的权利、正义等时,森注重的则是更多的把非形式化的东西做出形式化的表达,从而能够更清楚看出这些观念中的真实蕴含。毫无疑问,这点在最小自由的帕累托悖论中有最清晰的体现。森在此把最小自由表达为个人可以对一对选项(比如说是趴着睡还是仰着睡)具有决定权,通过形式化分析,它得出的惊人结论是这竟然与帕累托原则是相悖的。由此不仅进一步引起了森对自由、权利和正义等概念的形式化研究,也引起了他对帕累托原则本身是否理性的反思。实际上,最小自由的帕累托悖论所引发的那种荒诞感,以及其他思想形式化后导致的问题致使森逐渐对西方文化中几个重大价值都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森对理性(包括帕累托最优)、自由、平等、正义以及贫困还有伦理价值与立场客观性等问题的独特见解,在某种意义上讲,都是源自这两种方法的结合。它们一方面有助于他去补充经济学研究中非形式化分析的不足,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弥补伦理学中形式化表达的欠缺,挖掘出伦理学中各种理论与价值的真正蕴含。

要更好地理解《理性与自由》这本论文集,我们还有必要理解阿罗以及随后的森当时所处的整体氛围。上世纪初,英美国家的哲学主流慢慢转变为逻辑实证主义,伦理学研究也被迫进入元伦理学研究,只是去研究伦理学语词的意义等,而不去判断规范价值的真假,或否认其有真假。由此出现的是价值的主观化与相对化,这点在经济学里产生的后果尤为明显。经济学者提倡实证化,对经济学理论进行数学化,且取得了重大的发展。但这种氛围所带来的负面作用就是评价标准的缺乏,效用变成了根本就无法做出人际比较的东西。由此,无论是理性还是偏好,都只能满足一些形式化的规定,而无法具有实质的要求。由此,经济学的评价标准最后就只剩下了一个帕累托最优标准,并且经济学的研究与伦理学的研究就开始处于永不相交的平行地位。

然而,森在《集体选择与社会福利》一书的研究中就表明,如果我们不放弃效用不可比这个假定(由此放弃价值主观主义与相对论,因此可以对条件U做出限定)的话,无论是基数效用还是序数效用,无论我们是否采取比弱帕累托标准更弱的理性评价标准(如与条件的放松等),我们依然还是会得到其他版本的阿罗不可能性定理。森也明确地指出,福利经济学并没有真正地、也不可能把伦理评价标准排除在外,因为对社会选择和社会判断的评价本身就只能是一个规范评价。之所以出现此种错觉,则是缘于他们把渗透于文化中、广为人接受的伦理学或价值假定认为是“事实性的”,而原因则在于它们是没有争议的。这在实际上相当于是对于规范(价值)与事实做了一个相当无知的重新划定。

在某种意义上讲,《理性与自由》这本论文集还表明,森是越来越明显地开始重建伦理学与经济学之间的那座桥梁了。这不是简单地把伦理学标准应用于经济学,或者把经济学的理论用来得出具体的伦理学判断,而是重新表明且发展出伦理学与经济学或说事实与价值之间的那种内在联系。森的这种努力,甚至激起了普特南去重新思考“事实”与“价值”之间是否真的存在那道无法逾越的鸿沟问题。概而言之,正是通过独特的研究进路,同时也是通过重新反思伦理与价值之间的内在关联,森在《理性与自由》一书中继续向我们展示阿罗不可能定理可能具有的其他版本(通过强化或弱化各种条件),以及我们能够以何种方式来克服这种不可能性定理。也就是说,森向我们展示了社会评价或社会判断的“如何不可能”的可能性,以及它又是“如何可能”的可能性,从而为身处“绝境”的各种研究提供了走出重重迷雾的方向,展现出了各种研究具有的无限生机。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本书的译者李风华先生为我们奉上的是一个上佳译品,除了极个别无伤大雅的小错误之外,本书的翻译准确到位,表达清晰明了。在译作质量每况愈下的今天,这尤显可贵,也是我们作为读者的幸运。

本文原刊于《中国图书评论》,2009年第5期,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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