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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鸯纹身经典读后感有感

鸳鸯纹身经典读后感有感

《鸳鸯纹身》是一本由张曼娟著作,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4.60,页数:265,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鸳鸯纹身》读后感(一):如何洗纹身,雅诺秀!

纹身起源于古希腊,在国外,纹身是人们对于自己心中的那份信仰,纹身也用来标明地位、身份,但最普遍的动机是为了美观。然而在咱们国内,纹身还是很不受待见的,有纹身被当成是很不雅的事情,甚至被贴上是痞子流氓的标签,面对如此的情况,那么洗掉纹身势在必行,但是该怎么做呢?雅诺秀祛纹身精华提醒您接着往下看:

目前常见的洗纹身方法层出不穷、五花八门,要做到安全无痛无痕的洗纹身很难,仔细去看看,真真正正好的到没有几个,不是对皮肤不好,就是危险,相信很多人都为这个烦恼过,

然而每个人纹身情况不同,根据纹身深浅度不同,颜色种类不同,色料物质不同那么清洗时间,清洗次数,和清洗效果都不同是不能同一而论的。之前洗纹身多是用激光,但是慢慢的激光洗纹身的劣势越来越多,雅诺秀@自己在家就能行的,简单的涂抹按摩就能洗掉不受待见的纹身,重点是安全无痛无痕且花费较低,这个或许也是目前最流行的方法了!

《鸳鸯纹身》读后感(二):君不见

一直都很喜欢看后宫文,最早看的就是这篇《燕燕于飞》,因为总是觉得女孩就是金娇,要的就是万千宠爱集一身,小的时候,我们背长恨歌,觉得开头那句真是好。

那个时候很是幼稚,幻想着成为赵飞燕那样的女人,也理解不了为什么高高在上就不能拥有平凡的爱情呢,榛说:要做一个任何人都高攀不起的女子。我看了会心一笑。

好了,来说这本书

高一的时候喜欢看张曼娟,台湾女作家多少有点小矫情,但是后宫文确实是写的好。当时的我懵懵懂懂,记得历史里讲飞燕与合德是祸水,看了之后大开眼界,这简直是妖孽嘛……

谁的人生深入了解都很心酸,就好像飞燕,也曾经喜欢过打鸟的毛头小子,我想她也不是不喜欢汉成帝的,只是后来,大家的心都老了,最初的爱情也已经不复存在了,得不到的永远不如抓得住的,相爱也就变成了一件小事。其实最惨的是合德,合德想要的只是一个男人,却总是被分享,我理解她的抓狂,所以他死在她的怀里,她要随他而去。当恋爱变成手段,那简直是无往而不胜的。觉得汉成帝真是可怜,弃妻杀子,贪恋着那些短暂的快感。爱情本来就是件破事儿,但是张曼娟写的很好看。

当年合德并飞燕。 涎涎无人见。 清魂沦入海棠枝。 料想天寒同著、 翠罗衣。

同心佩带连环玉。 并髻云鬟绿。 谁教红萼自成双。 恰似新荷叶里、 睡鸳鸯。

《鸳鸯纹身》读后感(三):超绝尘寰的死生追寻

对于张曼娟,这位美丽的畅销作家,之前我是看过她的《海水正蓝》和《我的男人是爬虫类》以及《火宅之猫》的。最近又读了《鸳鸯纹身》,委实感觉文字之美。

但是不知,她是目前华人地区最具知名度与最受欢迎的华文女作家,最会讲故事的她,小说《张曼娟妖物志》号称华语世界最绮丽动人的妖媚小说。

感觉她的文字,确实超尘有古风,如珠走盘,清丽有韵如雨后荷香,飘逸超尘。套路基本上是生别离,死相吊,女则痴绝美艳风华绝代,男则秀美高挺款款情深。文风纤细妖媚,没有大家之气,难怪她的老师张晓风说:“望能在渊仁之外,多一分霸气。”吾与风也。

翻过之后,感觉比较深的有《火宅之猫》的诡异,可惜很早看的,淡忘了具体。再就是比较熟悉的演绎《赵飞燕传》的《燕燕于飞》,飞燕和妹妹合德,和痴情的多情的汉成帝,和强悍伟岸的猎人赤风,和优柔的乐手无方,多角爱恋,缠绵惊艳,步步惊心;还有演绎《卖油郎独占花魁》的《西湖曲》,卖油郎秦重痴绝的爱恋令人折心。超越古今,那人儿爱得疼人,美女她写得诡谲美艳,暗藏埋伏,我看得纠结,舒服。

还是前言比较贴切,引了:

“鸳鸯蝴蝶,本是昨夜残留的梦忆。在这弥漫着古典田园色彩的人世,超绝尘寰的死生追寻,又怎是那一颗颗敏感心灵短暂生涯的全部眷恋?现代视角中的历史传奇,散发的则是一种宿命的和神圣的气息,就正如现在许多无可挽回的别离。 忧郁、感伤徐徐浸染着情恋的热切,悲悯、惆怅隐隐萦绕着重逢的欣悦;或许只在尘世与幽冥之际,才能点燃她们眼中最后的缠绵。”

欧了。

《鸳鸯纹身》读后感(四):她的怕——有感于《鸳鸯纹身》中的《迷藏》

曼娟的文字,浸透一个女人的温柔与智慧。犹如水中青莲或是杯中淡茶,素形于外,深味其中。喜欢她的很多作品。《长干行》的命运翻云覆雨,竹马依旧,青梅不在。此生漫漫,回忆尤暖?《兰花小馆》的偶遇与缺失。让陌生人永远有无限可能。是无限,也是虚空。然而最喜欢的却是《迷藏》。长久以来,不明白这样一种迷恋从何而来。因这女子“诸事难断把握,一生无欢岁月”的前生注定,还是因这男人愿意纵容她的一颗心?好像都不是,长久以来,令我着迷的是她的怕。

她有许多怕。怕约会的时候见到熟人,于是鸵鸟一般躲起来;怕越过界线便再也回不去,所以坚持不与他牵手;怕最珍贵的都留不住,于是选择不留,选择主动放弃;怕这五年来的一切都枉费,所以坚决不说再见。

可是她为什么这么怕?她相信一种爱,如果变得深,就会成为伤害,成为不灭的记忆。没有什么是她可以把握的,她只能选择不在乎。纪宽和明白她和她那颗绝不轻易交付的心,可是他却没有足够强大的力量赶走她心里的怕。

她选择了一个自己不爱的人。跟随他远走他乡。她的第一次牵手就是跟这个人。十指连心,那一刻她有一种强烈的“此生已过也”的情绪。这样珍贵的经验,她竟没有留给纪宽和。

纪宽和曾经问她对人生有什么打算。她回答,做妈妈,绝不离开自己的孩子。最深的怕来自于孤独。爱被带走了,或者失去了爱的对象。奶奶离开她,她离开纪宽和。爱或被爱,她都无能为力。她就是那个迷途的小孩,而他的怜惜怎可能一生一世?

小时候,爸妈把她从乡下奶奶那儿带回城里家中。她与几个哥哥姐姐玩捉迷藏。奇怪的是,不管她躲在哪里,从来都不会被发现。后来她明白,不是她躲得多么巧妙,而是他们根本不记得还有她。

她选择了一种让自己可以抬头挺胸的方式,一种能够被别人认同和赞许的方式。而淡水的告别和纪宽和未完成的画展都将如那杯水的温度,无论如何保护,终将流逝。

飞在云端的她,那么高,还怕不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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