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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之力读后感摘抄

犬之力读后感摘抄

《犬之力》是一本由[美] 托马斯•萨维奇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9.00元,页数:28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犬之力》读后感(一):三段爱

说到这本书和电影永远离不开性别歧视和自我认同的话题,不修篇幅的菲尔有着一颗温柔细腻的内心,温文尔雅的彼得握着冷血凶狠的手术刀,他们是活在父权社会的刻板印象里的两个人,一个拼尽全力地伪装,一个我行我素地面对他人的冷笑。

当然,我看到的,是三段刻骨铭心地爱。

第一段,是父亲对彼得的爱一生软弱的男人只会靠酗酒和自责为生,用最后绚丽的死亡来给孩子留下最深沉的告白。他不允许别人非议他的儿子,只能用这样一种方式坐着最无力的警告。也许正是童年的这一段像是梦幻般的过往,父亲的形象在彼得的心底里发芽,并随着时间的推荐越来越清晰。因为是父亲教会他,-“做一个善良的人,就是要为爱你活需要你的人除掉路上的障碍。”

第二段,是彼得对母亲的爱。敏感,脆弱,就像是那一团烧掉的纸花一般昙花一现,菲尔成为了她挥之不去的噩梦。弹不出来的钢琴曲,问不出口的话,彼得一点点地感受着母亲婚后的压抑和痛苦。也许真正让彼得痛下杀心的,是菲尔对于她母亲酗酒和喝黄汤的揶揄,那一段嘲笑里彼得深刻地识破了菲尔德阴谋。就像是他父亲教他的那样,他内心强大得足以杀掉一个人。

第三段,是菲尔对彼得的爱。更像是菲尔的回光返照,某种梦幻般的泡影。几十年来,对于曾经和自己要好的骑手的缅怀,让他像个处子一样在无人问津的水池里保持着自己的贞洁,而彼得的意外闯入更像是一场梦幻而盛大的幻想里对他的一次强奸。彼得的诡计在他的眼里成为了模仿自己的证据,他将这种错觉融入到了编织的那条牛皮绳里,渴望着与彼得融为一体。这如惊鸿一瞥的的短短一恋,最终将他送上了黄泉路。

《犬之力》读后感(二):他只会温柔的碰触将死之物

“Deliver my soul from the sword, my darling from the power of the dog.”

记得电影里开头,有一句独白。

“如果我连自己的母亲都保护不了,我还算什么男人。”

相比起我更喜欢小说中父亲自杀前的所传授给他的这句话。

“做一个善良的人,就是要为爱你或需要你的人除掉路上的障碍。”

我想彼得根本不在乎别人是否说他是个男人。他看着那些嘲笑他的孩子,想着他们的祖父父亲嘲笑别人的孩子,他们的儿子孙子也是如此。他有着医生或科学家的冷静超然和术士、牧师的与世隔绝。

先看的电影再看的小说。一年前看电影的时候,只是被导演冷静的气场和峻岭的西部风光所吸引,对于影片的内容和结构不能认同。之后去搜索了原著,当时还只有英文版,便只看了一些别人概括的大致内容,仅仅如此就被震撼了。于是倒回去又把电影再看了一次。这部电影更适合看了小说再来看,也许是因为篇幅限制使彼特的动机并没有在我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小说里把彼特的人物刻画得更加完整。特别是他父亲的死因对他来说影响是直接关系到他杀人的,但是这一点在电影中没有体现出来。

彼特的选角太到位了,凝视动物的神情,瘦弱笔直的身型,没有温度的口吻简直跟小说描述的一模一样。这个人物本身就具有传奇意义,从出生开始就不寻常。所谓的爱,仿佛不能感化他。他看着月亮的眼里,仿佛承载了亘古的悲伤。对医学知识的渴望和杰出的学习能力让父亲感到自豪,却正因如此让他无法融入同龄人中。欺凌之下如蛇一般眼神愈加凌厉。

菲尔是男权的象征,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他占据着制高点。他怒斥印第安人,统领着整个牧场。他聪明能干,人人都尊敬他。他像一个传说。可是,人总是会有缺点的。那就是他依然对人抱有深刻的感情。

彼特和菲尔的纠葛因为母亲嫁给他的弟弟而产生。当他对着镜子,用拇指的指甲划过木梳,嘴型流露出“菲尔”开始,整个剧目仿佛刚刚开始。菲尔沾沾自喜彼特中了圈套,不然是自己在他的控制中越陷越深。把偶然看作是命中注定,可自以为的情人已经将他引入了必死的境地。他轻轻的抚摸菲尔的肩,仿佛轻轻的抚摸那只跛脚的白兔。他的温柔像是一种怜悯,对将死之物唯一的眷恋。正如他说,瘆人是医学生的专属。

《犬之力》承载的不仅是这一家人的恩怨,更是原始文明被现代文明替代的缩影。

《犬之力》读后感(三):#读书笔记# 374 4.5

被铺垫和留白迷住,作者是高手。书比电影强很多,豆瓣应该采取10分制。

要不是电影,可能就忽略了,前面一直写犬吠,菲尔死后彼得视角下则“那群狗躲在阴影里,轻声呜咽”,扣题。

1967年的作品,反讽了“有毒的男子汉气概”,也用寥寥数笔描绘了女性困境,相当超前,当然最重要的是,人物丰满。

不同情懦弱的露丝,不喜欢无能的乔治,颤栗于彼得的冷血。我感觉作者内心也是偏向菲尔多一些。

“做一个善良的人,就是要为爱你或需要你的人除掉路上的障碍.”,彼得还真践行了父亲的遗言,做了个“善良的人”...,电影完全删除了这条线,没有为父报仇,只有保护母亲。

菲尔知不知道自己因何而死,小说没有触及,电影残忍的给予明确暗示。同样电影中新加入的元素是彼得知晓了菲尔的深柜,这个前提下,甚至觉得比起秘密被曝光后众人瞩目与敬仰的骄傲的菲尔将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这样的死亡就不是最糟的结局了(比起小说作者,改编及导演比较不爱菲尔)。

“屋里只有一样东西属于他们,属于她.彼得和约翰尼,那就是约翰尼的医学书籍.”罗茜心里,称为一家人的始终是前夫。没搞错的话,最后一次她视角下的描写是卖了牛皮的醉酒之后,“... 它是范德比尔特夫人的鞋子,那个仅仅对约翰尼而言的范德比尔特夫人,仅仅在他脑海里. 他一直相信她是范德比尔特夫人,所以她就是. 她不能成为没有人相信她是的人物,完全不能.”。她爱的是前夫,菲尔嫌她拜金,向乔治暗示露丝嫁他只是因为他的身家背景也算是一针见血了。

结尾彼得竟然欣然接受了乔治,并且认为父亲用自杀拯救了母亲,好吧,这个好命的懦弱女人。

有几点无法和朋友达成共识:1. 乔治是因为太迟钝而没发现露丝在偷偷酗酒,毕竟他曾经丝毫没察觉露丝不想当众弹琴,还是他早就知道但出于爱没有点破,毕竟禁酒年代枕边人酗酒很难不会察觉吧,而且在露丝店里就餐那次乔治还挺敏感温柔体贴的,并且之后的日子里他更爱她了。2. “一时间,他呆住了,他刚发现她的这个习惯. 不论什么时候,不论她在做什么,哪怕是在汽车的前座打开一个三明治,当她抬起头来,她永远在微笑. 他好奇之前有没有人注意到过.”,露丝是阳光爱笑,还是有点creep的一直(只)对他笑。 3. 坚持收留印第安人,是出于纯粹的善意,不惜顶撞菲尔,还是有意和菲尔叫板,争夺控制权和地位。

另有几个问题:1. 前夫自杀,露丝带着独子经营饭馆,甚至有底气靠自己供儿子上大学,再嫁之后怎么就那么懦弱呢? 2. 搞定对她一片痴情的老公就可以了,毕竟一大家子吃饭乔治坐上首的,何至于摄于大伯子淫贼战战兢兢诚惶诚恐甚至堕落成酒鬼? 3. 款待州长那次又何至于紧张得不敢弹琴,毕竟她婚前就是靠在电影院弹琴配乐谋生啊?4. 父母对菲尔有猜疑有忌惮,但还是无法理解他们在他死后如此迅速得接纳露丝。 5. 彼得抓住菲尔弱点的这个大梗,前面一直铺垫菲尔因为男子气概从不戴手套,任由双手一次次被割伤扎伤,但如果一个小小伤口就可能致命,那他的从不戴手套岂不俨然成了一种愚蠢的狂妄。

Ps:提名伊桑霍克演菲尔,和莫媞老公有同样的粗野强悍下的温柔。朋友提名薇诺娜瑞德演露丝,美丽娇小脆弱敏感神经质,还有和彼得同样的黑发大黑眼,简直不二之选!

《犬之力》读后感(四):世俗常是流弊之渊薮,内心永为隐秘之黑洞

世俗常是流弊之渊薮 内心永为隐秘之黑洞

又到了夏季 又到了路边烧烤摊大张旗鼓的季节,这些烤炙出来的食物,略带一些粗犷的原始味道,不避腥膻的男人们,会在这个躁动的夏夜里点烤上一副羊腰或者羊蛋蛋,美其名曰加油站也,我以为这种吃法只有我们会有。这本由新经典文化策划出版的托马斯 萨维奇的小说《犬之力》中,开篇就来了一个烤牛卵的场景,奇怪的是,他们也认为“吃了这东西能大展雄风”。从这一点上来看,中医上说吃啥补啥的理论,在美利坚浩瀚的大西部应该是会很容易被接受的。 故事说的是两兄弟,两个反差还挺大的兄弟。他们是当地的豪富贵族之家--伯班克家族,他们经营着山谷里最大的牧场,兄长菲尔是一个大学毕业生,但是却没有常见的大学生那种文秀之气,他邋遢粗犷,干那些粗活重活也从来不戴手套,皮肤粗糙,老茧重生,总之你看到他的外形绝对不会联想到他是一个大学生,它的外形就是一个标准的系部牛仔糙汉。可是他的兄弟乔治中学考试不及格而辍学了,他的形象反而像一个的大学生,精致敦儒。兄长菲尔是一个技术的多面手,木工铁艺刨刻,都拿得来,所以当地人认识他的人都说这是浪费人才,因为经营牧场要求不高。需要的只是肌肉,不需要大脑。菲儿应该从事的职业是医生,教师,工匠,艺术家。 可人就是这样,怎么说呢?贵族就是有资本做自己想做的人。任性也是本性。 世俗当中任性从来都是靠本钱的。菲尔的家族有钱有势,连州长都对他家摧眉趋炎的,所以作为本书主角之一的菲尔表现的是飞扬的、强势的、是自视甚高的,不带有那种温软的同情心的。他的这种性格的养成当然也是和他家族的厚实经济条件是分不开的。人的优越感的表现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内在的是骨子里的,他们不会表现的张扬炫耀,反而平时会显得很低调很沉敛。但是他们骨子里的那股傲然那种轻蔑,却是让人敬畏的,就像菲儿这种。还有一种人的优越感,就是我们常见的那种浮夸的肤浅的,言行举止间都好像自己很了不起的样子,就像是书中另一个男主角彼得的父亲约翰尼。他在这群粗鄙不堪的牛仔里显得是有文化的,他炫耀他和自己家人种植的花草,炫耀自己儿子的聪慧,炫耀自己懂得医学上的拉丁文,经常点评世事,臧否人物。可是有一次他被牧场主狠狠的打了脸,他的拉丁文在牧场主眼里根本不值一提。牧场主用流利的拉丁语辱骂了他一顿,他却茫然无解,可他又是是一个气性大格局小的人。此后的一年里,他的精神失落了,一个死婴让他觉得,这是一个永不失败的灵魂,永远不会再坚不可摧的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面前畏畏缩缩。他告诫儿子,“做一个善良的人,就是要为爱你或需要你的人除掉路上的障碍”。然后自缢身亡。这位故事的结局埋下了一个隐患和伏笔。 世俗上的流弊就是这样,人们总想从他人身上发现自己的优越点,然后就止不住的炫耀和满足,不同层级之间的鄙视链,在任何一个时代里都存在着。所以世俗就是流弊的渊薮。露丝长的很美,长得让很多人好女人嫉妒的美。美的让人难以原谅。后来即使他改嫁给了乔治,嫁到了豪富伯班克家族,在州长那次对乔治家的拜访时,可以看出州长夫人对她的嫉妒和鄙夷,更慌论菲尔一直对他的种种刁难,所以说露丝的再次婚姻是不幸的,如果说她不是为了贪恋乔治的钱财,估计也不会有人相信。

菲尔和彼得是书中的两个主人公,可是他们都有自己隐藏于内心深处的大的秘密。在牧场的寝室里有一个不明就里的年轻牛仔,提问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他认为菲尔挺孤独的。他问他的同室,“有人爱过他吗”?可是他的室友们明显不想谈论有关菲尔和爱情的问题。菲尔会经常讲到布朗科 亨利的轶事,不仅是因为布朗克 亨利是最好的骑手,最好的牛仔,也是交会菲尔编织牛皮绳的人。明显可以看出菲尔的取向问题。可是在那个时代,这是一种禁忌。就像《断背山》里的情景一样,所以他内心深处有隐忍也有愤怒。他的秘密藏在他的柳树林小屋和沐浴地里。当这个秘密被彼得发现的时候,也预示着他的危机将会到来。彼得的大眼和瘦弱很容易让人想起《香水》里的主人公,他们也有着共同之点,他们的外表看起来一样的无害一样的纯真,可是他们的手段却一样的残忍,狠辣。最后菲尔死于彼得之手。仿佛一种因果的循环,却同时也展示了两个孤独者内心隐秘的力量的强大。

《犬之力》读后感(五):最后的西部牛仔

看了同名电影再来看书,又有不一样的体会。初看电影,觉得这是美国西部牛仔版的“王子复仇记”;再看评论,几乎被电影中“同性”话题讨论所淹没;最后看书,才发现书中内容涵盖之广,又让我多想了一点。

故事发生在1925年的美国西部。

男主菲尔是个聪明而又自负的农场主,身材高大体格健美,年轻时成绩优秀,长大后做事果断、利索又漂亮,农场里一众牛仔均为其马首是瞻。相反他的弟弟乔治,身材矮胖又内向,年轻时成绩差到退学,长大后虽与哥哥共同打理农场,却整日西装革履只负责和财务打交道。

菲尔讨厌一切新鲜的东西,更讨厌男人娘娘腔,可偏偏他弟弟乔治就不太Man,还娶了一个寡妇,更可气的是寡妇还带来了一个娘娘腔继子彼得。简单来讲,故事的主线就是菲尔从最开始厌恶、捉弄彼得,到意识到彼得可能和自己是一类人,再到开始规训、改造彼得,直到最后死于彼得之手。

为啥说是“王子复仇记”呢?从彼得的视角来看,菲尔是导致彼得生父约翰尼医生受辱自杀的祸首,是自己母亲遭受精神折磨只能酗酒度日的罪魁,彼得自己刚来农场时也受尽了菲尔和他手下牛仔们的羞辱,所以从逻辑上讲,彼得靠近他、顺从他是为了最后杀死他完成复仇,相当的顺理成章,同时也似乎应了本书的书名之义。

其实初看书名《犬之力》(The Power of The Dog)有点不知所以,完全不知道啥意思,好在扉页上就给出了解释。书名是出自《圣经·诗篇》:“救我灵魂脱离刀剑,救我所爱脱离犬类”(Deliver my soul from the sword, my darling from the power of the dog.)。那这个故事里,谁是犬呢,是菲尔?还是无法容纳少数异类的社会?

比较好奇的一个问题是,能看穿一切又如此聪明的菲尔,怎么会着了彼得的道呢?菲尔到底知不知道彼得给他的是病牛皮?要知道菲尔可是在农场和牛打了25年的交道,从他刚出场骟牛的描写中就知道菲尔熟知牛的一切,更何况是病牛。可是如果他知道这是感染了炭疽杆菌的病牛皮,为何还要欣然接受并当着彼得的面连夜编完皮绳呢?

我想只能是爱了。只有爱能让人失去理智。与电影中以“同性”元素为噱头,让卷福(菲尔)全裸出镜、与彼得在马厩中搞暧昧博眼球不同,书中作者并没有直接描写此类情节,但是却给我们留下了诸多草蛇灰线。

比如完全没有出境,却在菲尔口中经常提起的布朗科·亨利。直到最后我们才知道亨利不仅是菲尔的师傅,更是影响他性取向的人。“菲尔当年曾经跟另一个人合为一体,而斯人已逝......他曾体验过一次的感觉,上帝知道,他从未想过再次体验这种感觉,因为失去这种感觉会让人心碎。”

1920年代的美国,连公开喝酒都是违法的,更何况是同性恋呢。菲尔虽然外表强大,内心却很脆弱,就像他洗澡都需要避人一样,他的性取向是不可能公开表露出来的。当彼得向菲尔说出,他想像菲尔一样时,菲尔像在茫茫的人海中孤独漂泊了四十多年终于遇到了懂自己的知己,他想当然的会错意(自我感动)了。

菲尔以为他们是一样的人,被人嘲讽、任人鄙视,像一个贱民一样被人看光了裸体,可那又怎样,“他唾弃这世界,如果世界先唾弃他”。是不是有种“为了你对抗全世界又何妨”的感觉?很明显,彼得正是利用了菲尔感情上的这一弱点,才会让聪明一世的菲尔命丧黄泉。

书的开头有一段菲尔和牛仔们的对话。有人问菲尔:“你觉得柯立芝总统怎么样?”

我查了一下,柯立芝是美国第30任总统(1923-1929),共和党人,主张小政府、无为而治,有点像我们汉朝靠黄老学说休养生息、无为而治的“文景之治”,被称为“柯立芝繁荣”,是美国资本与财富快速积累的黄金年代。

可是菲尔是怎么回答的呢,他没有正面回答:“我就说一样吧,他真是有勇气,才能屁都不放一个。”我不知道故事发生时美国当时的背景,单从他的回答也可以看出他对当时执政者和政策的嘲笑与不满。

因为社会财富的增量不会普惠到每一个人,新贵阶层的诞生意味着曾经靠辛苦劳作富甲一方的农场主终将会在工业化的新世界里没落。所以菲尔看不上投机倒把的犹太商人,宁肯把不要的牛皮烧掉也不卖给他们倒手赚差价;菲尔鄙视所谓的上流社会,对精致的插花、银质的餐具、就餐的伴奏嗤之以鼻;菲尔厌恶汽车、浴缸、钢琴,他厌恶一切新鲜的玩意儿,其实都是他无法接受新世界带来的新规则,他只想沉浸在自己内心的秩序当中,当一个旧世界、旧规则的卫道者。

可是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一个被时代抛弃的人,如何才能挽回自己的人生呢?人永远也无法脱离他所处的时代思考问题,菲尔感到的痛苦在现实层面是无解的, 他无法改变自己去融入新世界,他更无法改变这个再也回不去的新世界;他眼看爱人惨死却只能深埋爱意,他目睹兄弟新婚却只能忍受孤独;全世界似乎都在崩塌,当他以为终于遇到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人时,却发现他其实根本不爱自己,而是想杀了自己时,我想菲尔的悲剧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我实在想不到菲尔内心坚强与脆弱的边界,也想不到如果我是他,会选择死在幻想里更好,还是继续清醒而痛苦的苟活着更好。当然,菲尔最后也可能什么都不知道,但是他也永远无法像他的父辈一样,“他们都是被时代遗忘的同病相怜者,一齐沦入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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