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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侠》与哲学》读后感锦集

《《蝙蝠侠》与哲学》读后感锦集

《《蝙蝠侠》与哲学》是一本由[美]马克·D.怀特 / [美]罗伯特·阿尔普著作,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65,页数:34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蝙蝠侠》与哲学》读后感(一):有无相生,善恶相随

看过蝙蝠侠的朋友应该对一个顺口溜的开头特别熟悉:“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才辈出阿卡姆。”哥谭市和阿卡姆皆是蝙蝠侠系列里边关键舞台,哥谭市是“城管”蝙蝠侠的主舞台,阿卡姆则是一所关押极恶罪犯的地方(但似乎也关不住)。我相信能看到这篇文章的应该都是对蝙蝠侠有着极度热情的粉丝们,所以废话也不多说,切入正题,说说这本《<蝙蝠侠>与哲学》。

图片源于网络,侵删

正如书名所言,这本书是在探讨蝙蝠侠系列里边与哲学相关的问题。它从六个部分,将一些名人分析的过程分别来说明:1、蝙蝠侠是否是对的?2、对于法律、正义和社会秩序,蝙蝠侠忠于何者?3、蝙蝠侠与伦理学;4、蝙蝠侠到底是谁?5、从存在主义和道家思想看蝙蝠侠;6、蝙蝠侠在多重角色下的转换。每一个角度都会有几篇论述文去表达每一位作者的观点,最后几乎可以总结出来一个结论:蝙蝠侠亦正亦邪,他有他的良知,他仅能代表一种信仰而不是一个模范榜样。

这篇文章看到这是不是感觉有点失望?好像说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说,不过既然已经开始看了,那不如继续看下去吧(开始欠揍)。

蝙蝠侠做事有两大标准,而且还是他唯一会明确遵守的:拒不伤害无辜,誓不故意夺人性命。正是由于这两大行事标准,蝙蝠侠与小丑之间的决斗才会显得如此“惊心动魄”。可能会有很多人问:为什么蝙蝠侠不将小丑杀掉?明明小丑是如此穷凶极恶,唯有除掉小丑,才有可能避免更多的人受到伤害。道理大家都懂,可我们看到的是什么?蝙蝠侠将“越狱”的小丑一次又一次地“送回”去,在每一次即将杀死掉小丑的时候又拒绝痛下杀手(有一次好像是被阻止了)。

或许会有人说,这样的蝙蝠侠真好啊,有着自己的原则,不会为了杀人而杀人,也不会像《心理罪:城市之光》里的凶手一样将自己毁了。可我们从另一个角度去思考,从法律和社会秩序的方向去思考,屡屡破坏社会秩序的蝙蝠侠难道又是一个好人吗?这显然存在有一定的矛盾关系,蝙蝠侠是为民除害,是想要保卫哥谭市的社会安全,但他的存在显然在某种意义上是对法律的一种威胁。但是小丑和蝙蝠侠还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即便他们都是法律意义上的“罪犯”。

小丑本在破坏法律、毁灭规则,他厌恶秩序;而蝙蝠侠意在维系法律、追求安定,他执着于秩序。对于国家而言,其实这两方面,应该来说是不能兼容的。创作蝙蝠侠的作者的精明之处就在于,他塑造的蝙蝠侠是与国家对立的,但却又不完全对立,在追击罪犯方面,蝙蝠侠功劳不言而喻,相应的,在某些方面,蝙蝠侠也应该在法律之中有着一定的容身之处。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部分应该是蝙蝠侠和存在主义与道家思想的关系的论述。蝙蝠侠是有良知的,他的心中藏有一个道德罗盘,他会依照上面去做事。同时,蝙蝠侠的行为也是善恶交替的,他不能完全代表正义的一方,也不能说他堕落到了邪恶的一面。这就好比如一张太极八卦图,一黑一白相互影响,处于一种和谐的平衡状态。而这也就塑造出了我们所见到的蝙蝠侠。

嘿,兄弟,看到这已经有点累了吧,告诉你个好消息,这篇文章已经到结尾了。再告诉你一件事,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在哪我无所谓,但是在哥谭市要论最安全的地方,那肯定是韦恩大厦。那么,祝你好运。

《《蝙蝠侠》与哲学》读后感(二):永远的蝙蝠侠

假如你是蝙蝠侠的粉丝,那你千万不能错过这本《蝙蝠侠与哲学》,读完会解决你很多关于蝙蝠侠的疑问,也能给你所有热爱找到归宿和共鸣。假如你是不喜欢超级英雄类型、觉得那些太过虚假的路人,也建议阅读一下这个最复杂的超级英雄,里面可挖掘的哲学思想也不是这一本书、十几位作家可以说完的。

蝙蝠侠:暗黑,哲学:严肃,这俩看似不相关的元素结合在一起的《蝙蝠侠与哲学》,还是很好读、很能体现哲学思想的,虽然是合集,文风不尽相同,但是看的出都是资深粉丝的研究,而且就算没有大量漫画和影视作品的知识铺垫也不影响阅读,作者都将蝙蝠侠里最精彩地故事讲述的很清楚,哲学思想剖析的很透彻。

有别于大多数超级英雄,蝙蝠侠不是意外事故的产物,它是由纯粹的意志力造就的,他是真正的血肉之躯,他的超能力是有钱和头脑,他是住在哥谭市中心的富豪家族,他的格斗、反应、身体机能都是顶级,但他始终也只是个人类。与超人、闪电侠、神奇女侠、海王等拥有超自然力量的人相比,他更真实,他拥有超过常人的坚毅和忍耐,性情孤僻冷酷,终日郁郁寡欢,还有暴力倾向,变态的仇恨使他太过专注于打击犯罪,无法投入其他事物,比如家庭朋友,兴趣,爱好等,但他也是有爱恨情仇的迸发。一个被憎恨淹没的人,人生往往不比他人幸福,他就是人类憎恨、黑暗、抑郁的极端。

蝙蝠侠的行为都可以用哲学思想来进行解释和分析。蝙蝠侠为什么不杀死小丑?蝙蝠侠从来不杀生,尽管面对的是一个夺去百万生命甚至直播罗宾死亡的小丑,作品里最直白的解释是“不能与罪犯一同堕落”,“越过底线就无法回头”,这符合义务论的思维。蝙蝠侠从小培养罗宾,不顾生死地带他出任务是否正确?德性伦理学同义务论、功利主义一道并列为三大伦理学体系,被哲学家们用来评估道德决策或为之辩护,德性伦理学也被作者用来评判蝙蝠侠培养罗宾的这个行为,德性伦理学强调个人差异。超人和蝙蝠侠到底是什么关系?也许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谓最高级的友谊了,朋友就是另一个自我,蝙蝠侠和超人也许一个阴暗一个阳光,但他们纯粹的正义诞生了纯粹的友谊。

永远的蝙蝠侠,永远的在连载,永远的有人爱,永远的有深度。

《《蝙蝠侠》与哲学》读后感(三):穿过黑暗骑士的表象看到蝙蝠侠的内心

当我们提起蝙蝠侠的时候,首先还是想到那个穿行在哥谭市的黑暗骑士。关于蝙蝠侠的故事已经很多了:漫画、动画、电影、电视剧,最近由罗伯特帕丁森出演的《新蝙蝠侠》在全球也是狂卷票房,足可见蝙蝠侠的吸引力。在这些众多作品中,有一本有趣的书籍——《《蝙蝠侠》与哲学》,帮助我们穿过黑暗骑士的表象看到蝙蝠侠的内心。

这类将流行文化和哲学理论相结合的书籍很容易激起我的好奇心。我对它们很感兴趣,因为我们阅读的书籍中的人物和世界,以及我们观看的节目和电影,为我们这一代和文化的哲学和神学贯穿线提供了如此多的洞察力。蝙蝠侠一直是我最喜欢的超级英雄之一,因为他处于英雄和反英雄之间的边缘——他拥抱黑暗以试图永远利用它的方式——既令人不安又令人着迷。

我相信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蝙蝠侠》与哲学》会是一本有趣且有趣的读物,但没想到它会那样发人深省。这是面向更广泛的读者的哲学普及著作,但我认为任何读者都不会觉得它肤浅。与任何合集一样,各位作者的写作风格差异很大,有时令人失望。虽然一些贡献者并不回避他们学科的更正式的语气,但其他人试图插入幽默,这有时会让读者感到尴尬。

话虽如此,对黑暗骑士和他的世界的分析非常精巧,隐藏在这种强迫幽默的背后,当我浏览这些页面时,我发现自己经常陷入沉思。事实上,我承认,在我多年来赋予蝙蝠侠这个角色的所有思考、探索和欣赏中,这些章节的作者提出的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从未发生在我身上。此外,一旦将它们提交给我们考虑,我们就会有一种美妙的感觉,即在这个话题上还有更多的东西需要思考。

我最喜欢的一章是“ 阿尔弗雷德,信仰的黑暗骑士:蝙蝠侠与克尔凯郭尔 ”,其中阿尔弗雷德通过克尔凯郭尔的《恐惧与战栗》的镜头成为真正的英雄。我还发现了“ 蝙蝠侠有没有可能是小丑? ”这一章。它对与漫画文学体裁相关的模态逻辑和可能世界的探索绝对令人着迷。还有关于身份的发人深省的讨论。当然,关于蝙蝠侠是否比超人更好的讨论也很有趣。

这本书中,有些章节过于强调人文主义哲学,而另一些章节则在他们的论点中留下了明显的漏洞。但总体而言,还是很好的说明了他们所要表达的主题。 这个文集特别吸引人的是作者所引用的素材。他们不仅展示了他们在学科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且每一章都以特定的蝙蝠侠故事情节而著称,包括示例和对话,以提供应用他们分析的案例。

《《蝙蝠侠》与哲学》是对暗夜侦探蝙蝠侠和他的世界,以及他在更大的 DC 宇宙和漫画中的地位的深刻探索。这本书读起来很轻松,通俗易懂,不乏味,我发现自己对每一章都很感兴趣。如果你是蝙蝠侠的粉丝,特别是如果你喜欢哲学,我会建议你好好阅读这本有意思的书来犒劳一下自己。

《《蝙蝠侠》与哲学》读后感(四):对不起,有钱并不能为所欲为

2017年的《正义联盟》中蝙蝠侠有一句“经典”台词,这句台词在去年的网络上映的《扎克·施奈德版正义联盟》中继续出现:

闪电侠:What are your superpowers?

布鲁斯·韦恩:I'm rich.

这算是一种幽默吗,还是说其实万千蝙蝠粉早就希望老爷说出这句话了。毕竟,老爷不过是人类的一员,是肉体凡胎,比不了其他的超级英雄,若说他有什么超能力,那就只能数钱了。不过,若是有钱就能跻身超级英雄之列,那世界上富豪不知有多少,却没见另一个有钱的超级英雄出现。

对于上面这样的说法,萨拉·K.多诺万与尼古拉斯·P.理查森两位蝙蝠粉或许不会同意,他们会说:“我们说布鲁斯·韦恩创造了蝙蝠侠,并不意味着蝙蝠侠就是布鲁斯·韦恩——这样说仅仅是为了方便;反过来讲,也可以假设是蝙蝠侠创造了布鲁斯·韦恩。”

这两位粉丝名为“面具之下:任何人都能成为蝙蝠侠”的精彩发言收录在这本《<蝙蝠侠>与哲学》中,他们运用尼采与福柯哲学思想中有关身份构建和权力关系的部分来解释蝙蝠侠的身份之谜。通过上面的引文,读者知道,这里的身份是本质的,而不是一个关于个人职业式的蝙蝠侠是布鲁斯·韦恩装扮的说明。

依照这篇文章的意思,布鲁斯·韦恩与蝙蝠侠都是一种身份的表现,那么作为蝙蝠侠的身份表现,他的超能力是否包括有钱就是一个问题。布鲁斯超级有钱并不等同于蝙蝠侠超级有钱。而且,当布鲁斯·韦恩不戴面具、不穿蝙蝠装的时候,他也不能叫做蝙蝠侠。所以在车里与闪电对话的韦恩说他的超能力是有钱,那么他是以韦恩的身份在发言,且以韦恩的身份在组织正义联盟喽?

而在这本书的另一篇关于蝙蝠侠身份“解密”的文章“蝙蝠侠有没有可能是小丑?”中,更是对蝙蝠侠的身份提出了更令人惊骇的问题,尽管这在前一篇中就已有端倪。在这一篇中,作者对蝙蝠侠与小丑进行了模态判断,向读者介绍了名称与摹状词的区别,最终提出了一个让人难以接受的结论:“虚构故事中的身份,无论秘密与否,或许没有想象的那般雷打不动。”

蝙蝠粉们喜欢蝙蝠侠这个虚构角色是因为,他们可以将他当作是一个道德楷模。然而在这里,作者们却强调了虚构这一属性,这不仅使人想问,难道虚构的角色不可以作为道德楷模吗?

我们可能会想要以第三部分中的一篇“蝙蝠侠会怎么做?以布鲁斯·韦恩为道德典范”来应对。整个第三部分都以伦理学为基础,但这篇却少了些哲学的思辨,而更多是以一种举例论证的方式来告诉读者,尽管蝙蝠侠是虚构的,但也可以作为道德典范。

“蝙蝠侠有没有可能是小丑?”与“蝙蝠侠会怎么做?以布鲁斯·韦恩为道德典范”这样的篇章中观点矛盾的情形在此书中常常出现,不过考虑到这其实是一本哲学普及作品,而哲学家们往往不会有着相同的思想,那么这其中的矛盾之处也是可以理解的。

话说回来,不管是韦恩有钱还是蝙蝠侠有钱,这其实都算不得是他真正的超能力。在论述超人与蝙蝠侠友谊一篇中,作者提到蝙蝠侠的意识曾经转移到超人体内的事情。当时蝙蝠侠感觉有一股力量诱惑他放弃智慧,转而使用纯粹的力量,但蝙蝠侠并不想这样。如果我们借用此处蝙蝠侠的选择,那么可以说,蝙蝠侠的超能力是有钱,但他最根本的超能力是控制自己为所欲为的能力——虽然他是一个虚构角色,但他的确常常恪守着自己行事的底线,这也许也说明了,这种超能力存在于人(编剧)的内心。

《《蝙蝠侠》与哲学》读后感(五):试读 | 蝙蝠侠为什么比超人优秀

17 蝙蝠侠为什么比超人优秀

盖伦·福尔斯曼

研究背景:蝙蝠粉的难解之痒

漫画界有一类经久不衰的话题,那就是两个超级英雄谁比较了不起,而其中最常被拿来比较的,或许就属蝙蝠侠和超人了。可惜,由于蝙蝠侠没有任何超能力,往往一下子就被比下去了,惹得粉丝们愤愤不平。本章,我们将对价值理论(value theory)做个简单的介绍,主要关注其中“优于”的概念(“better than” notion),救蝙蝠粉们摆脱困境,就像超级英雄一样。

戴上哲学家的人格面具

《蝙蝠侠:第一年》(1987)有个片段讲述了蝙蝠侠回哥谭后第一次街头夜巡,最终落得狼狈不堪,因为他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卷入了街头斗殴。确实,布鲁斯·韦恩多年来不断苦练各式武术,但以一敌多都是电影演出来的;现实中,只要几个人一拥而上,练得再好也没用。布鲁斯吸取了这次危机的教训,形成了蝙蝠侠的人格面具。我们也应当引以为戒,千万不要还没形成自己的人格面具,就和超人粉起了冲突。

布鲁斯很清楚,犯罪分子迷信且懦弱,要想出奇制胜,从而提高效率,最好的方法就是恐惧。布鲁斯忆起童年跌入地底洞穴(这个洞穴也就是日后的蝙蝠洞)的经历,恰巧又有只蝙蝠闯进自家书房,这让他下定决心,披上他标志性的披风斗篷。

和人唇枪舌剑、针锋相对,最合适的人格面具非“哲学家”莫属。不消说,当哲学家肯定没有扮成蝙蝠四处徘徊来得吓人——很多时候,哲学家反而有些可笑——但要说辩论,我们可是受过专门训练的。想让敌人心生畏惧,那就像蝙蝠一样,黑暗、神秘又恐怖;若想改变某人对某事的看法,就得像哲学家一样,严谨、好问又执着;如果具体一点,想说服某人,某物“优于”另一物,那就要模仿价值理论学家的思维方式了。

价值理论主要是研究价值和评价(evaluation)的一门哲学。评价就是决定事物好坏程度的过程,价值则指的是该对象的优秀之处。打个比方,一样优秀的事物可能具备许多性质,我们假设“酷”就是其中之一,那么对我们来说,“酷”就成了一种价值。如果我们评价某物很酷,比如蝙蝠车好了,我们就认为“酷”的价值是蝙蝠车优秀的原因之一。可惜,真正的价值往往不这么显而易见。我们只是以“酷炫指数”为例说明价值的意义,“酷”本身不太可能算得上真正的价值。

价值理论主要探究什么才是价值的根本。为此,价值理论学家重点考察有价值的事物和没有价值的事物有何区别。此外,价值理论学家也特别关注某物如何“优于”或“劣于”另一物。本文之所以效仿价值理论学家的思考模式,是想知道蝙蝠侠为什么优于超人。

现在,我们以价值理论学家自居,戴好了哲学家的人格面具,可以继续我们的课题了。第一步,我们要备好万能腰带,补充一些词汇,为下文做好铺垫。我们说蝙蝠侠优于超人,其实是在进行评价性比较(evaluative comparison)。比较在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但比较未必都是评价性的。有时,我们只想分析两件事物的异同,并不想讨论谁优于谁。这类比较叫作摹状性比较(descriptive comparison)。举个例子,一辆车是黑色的,一辆车是蓝色的,这就是摹状性比较。只是说明两辆汽车的不同之处,不能称之为评价性比较。

评价性比较建立在我们对事物的评价之上。基本上来说,评价往往能指出事物的优点与缺点,所以,评价两件事物,并取其评价加以比较,就是在进行评价性比较。例如,我们对黑车进行评价,认为它尽善尽美,再对蓝车进行评价,认为它一无是处,我们就能拿这两份评价做比较,推断黑车优于蓝车。这就是评价性比较的过程。

我们加入万能腰带的这些词汇有助于描述我们的课题。这场惹怒了蝙蝠粉和超人粉的论战,就是由评价性比较引发的争议。蝙蝠粉认为,蝙蝠侠十分优秀,超人则不那么优秀,所以他们推断蝙蝠侠优于超人。蝙蝠粉仅仅比较了他们对两位超级英雄的评价,他们的判断正确与否全然取决于对两位超级英雄的评价是否准确。不过,不调查一些背景资料,这个问题恐怕不那么好解决。

起源故事:如何进行评价性比较

蝙蝠侠和超人的评价性比较,其实跟生活中其他评价性比较大同小异,所以看我们过去怎样做评价,可以得到不少启发。比方说,同样的评价性比较,我们儿时比较的结果和如今长大成人后得出的结果,不会总是前后一致。扪心自问一下,在我们这些蝙蝠粉年纪尚小、稚气未脱的时候,或许曾经也钟情于超人和他的各种超能力,而且我们可能很难解释为什么后来会改变想法。我们都知道蝙蝠侠打击犯罪的原因。乔·吉尔对他父母做了什么,我们早已熟稔于心。蝙蝠侠的起源故事解释了他成年后的所作所为;同样的,我们也有自己的起源故事。所以,我们不妨花上片刻时间,探索探索自己的起源故事,看看我们如今做评价性比较的依据从何而来。另外,关于蝙蝠侠和超人的评价性比较,我们得出了前者优于后者的结论,却说不清为什么,这背后的原因没准也能得到解决。

小时候,我们很多人对冰激凌做评价性比较,主要就看冰激凌量的多寡。换句话说,冰激凌越大杯越好。如果有两杯冰激凌,肯定是大杯的好。这种评价性比较的方式相对简单,我们称之为量化法。量化评价(quantitative evaluation)就是基于数或量所做的评价。若我们只对数量差异进行评价,并以此作为比较标准,那我们就是在做量化的评价性比较。

随着我们逐渐长大,口味也变得日益挑剔,冰激凌只靠份量再也满足不了我们了。我们开始偏好巧克力或是香草口味的冰激凌,我们的评价性比较也进入了更为复杂的新层面。量化评价失去了绝对的话语权,我们渐渐意识到,有时质(qualitative)的差异能让少量的事物优于大量的事物。假设你觉得巧克力优于香草,如果让你评价并比较一杯巧克力冰激凌和一杯香草冰激凌,你很可能觉得前者优于后者。我们称这种评价性比较为质性的评价性比较。

一旦量和质结合起来考量,评价和比较就会变得困难重重。举例而言,如果让你评价一大杯香草冰激凌和一小匙巧克力冰激凌,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一混,你可能就会选择困难,难以决定哪一碗冰激凌更优。要是你非常讨厌香草,那就算冰激凌的量再多,你也不会觉得它好。可要是你觉得香草冰激凌还可以接受呢?大量味道尚可的冰激凌真的优于一小匙超美味的冰激凌吗?

我猜读到这里,又是评价又是比较又是冰激凌的,大多数超人粉估计已经烦了。他们的“起源故事”让他们固守量化的思维模式,觉得超能力越多就越好。这也说明了为什么超人粉更喜欢不太烧脑的事情。蝙蝠粉就不一样了,我们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明白了为什么拿蝙蝠侠跟超人比较这么困难。要说我们从蝙蝠侠身上学到了什么,那就是只有先认识问题、理解问题,才能解决问题。(所以大家才觉得反派很蠢,每次刚一逮到主角,就要把自己的阴谋诡计和盘托出。)我们的问题可以归结为:比较蝙蝠侠和超人就像比较两杯冰激凌,双方都具备各种优秀的品质,可各项品质又互有高低。现在我们知道,有时连冰激凌这么简单的东西都很难进行比较,更别说两位伟大的超级英雄了,难度只会是指数级增长。但我相信,蝙蝠粉就像他们英勇无畏、足智多谋的英雄,一定能应对挑战。可别让我失望了!

暗藏陷阱:乞题谬误

蝙蝠粉们,我们已经做足了铺垫,不过在进一步深入争议的核心前,我们还要提一下很多人在做评价和比较时常犯的一项重大错误,稍加留意就能少走许多弯路。这项错误是大部分评价性比较都暗藏的陷阱,蝙蝠侠和超人之争也不例外,我们自己也要特别留心,以免犯下同样的错误。我所说的错误是一种广义的论证策略,叫作“乞题谬误”(begging the question)。这种论证方式经不起推敲,却难以察觉,简单来说就是种诡辩,且几乎任何论题都可能出现乞题谬误。至于谈蝙蝠侠超人之争为什么要提乞题谬误,是因为面对困难的评价性比较,一一列举事物的优缺点时,我们往往就会犯乞题谬误。

“乞题”,英文“question begging”,这个术语如今经常遭人滥用。我们常听人说“This begs the question”,但其实他想表达的是“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英文理应写作“This raises the question”。哲学家说某物“beg[s] the question”,意思是该论证预设结论为真,并以此结论为前提;而好的论证,不论结论为何,其论据或说理都应令人信服,这样才能支撑其结论。

假设我跟你争论香草口味是否优于巧克力口味。我认为香草优于巧克力,为了说服你我的想法是正确的,我准备这样论证:“香草优于巧克力,因为香草是全世界最好吃的口味。”我的结论是香草优于巧克力,我的论述则指出香草是全世界最好吃的口味。仔细检视这则论证就会发现,如果香草真是全世界最好吃的口味,那它首先必须优于巧克力。问题在于,既然你不同意香草优于巧克力,那“香草是全世界最好吃的口味”这种理由就不可能说服得了你。香草要是全世界最好吃的口味,那它就必须优于巧克力。可见,我们最开始的论证预设了香草是全世界最好吃的口味,也就预设了结论为真,不慎错犯了乞题谬误的问题。

蝙蝠侠与超人之争同样也有乞题谬误的问题。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论战中,超人神奇的超能力被屡屡搬上台面,用来说明超人优于蝙蝠侠。但是,这就像巧克力与冰激凌之争,除非你本来就认为,只看超能力就能选出最优秀的超级英雄,否则你绝不可能同意超人粉的结论。几十年来,超人粉一直用这种诡辩否定蝙蝠侠的优越性,真是阴险狡诈,不能再让他们为所欲为了。快搭上哲学的蝙蝠车,我们出动!

众所周知,在同恶棍做斗争的过程中,无论如何不能堕落到和他们一个水平,这点至关重要。我们也要谨记在心,千万不能和超人粉一样,把乞题谬误当作反击的武器。为了避免跟他们犯相同的错误,也为了帮超人粉认清自己的问题,我们必须再一次找到他们错误的根源。先前探索“起源故事”的时候,我们发现任何评价性比较,一旦同时包括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要证明其合理性就会变得极为困难,我们“蝙蝠侠优于超人”的主张也是如此。要克服这些难题,最常见的方法之一就是将比较对象的优缺点一一罗列出来。我们比较的对象都十分优秀,这种做法看似省了不少麻烦,实际上却造成了乞题谬误。

我们罗列优缺点的时候,其实就是在预设什么应该算优点,什么应该算缺点。也就是说,你把某项品质归入正面或负面,却没有说明理由,只是单纯预设了它是优点还是缺点。同样地,就算指出超人和蝙蝠侠的种种优缺点,也只是列举了他们身上被你预设为好和坏的品质罢了。这就暴露了在争议中使用枚举法的一大问题:它很容易引发乞题谬论。

让超人粉来列举超人的优点,说来说去无非就是X光视线(X-ray vision)、超级力量和飞行能力之类的超能力。如果再让他们给蝙蝠侠列个表,他们八成会将蝙蝠侠缺乏X光视线、超级力量和飞行能力统统当作他的缺点。这样评价蝙蝠侠显然有失公允,毕竟蝙蝠侠不需要这些品质就已经很了不起了。超人粉预设蝙蝠侠必须具备这些品质才能优于超人,这就是在利用乞题谬误否认蝙蝠侠的伟大。

反过来,我们蝙蝠粉在使用枚举法的时候,也必须避免先入为主,不要认为只有蝙蝠侠具备的品质才是优良的品质。很多蝙蝠粉都说,蝙蝠侠优于超人是因为他更聪明,这句话我都不知道听过多少遍了。毫无疑问,这同样也犯了乞题谬误的毛病。我们蝙蝠粉凭什么认为聪明就这么了不起?我们必须跳出对蝙蝠侠的评价,客观说明这种想法成立的原因,然后才能以此为由论证蝙蝠侠的伟大。为了强调这样先入为主是多么严重的错误,我们来看看下面这段类似的论述。

假设我们列了一连串蝙蝠侠的优缺点,比如蝙蝠侠有很多酷炫的小道具,他也很需要这些道具。那么这些酷炫的道具应该纳入他的优势还是劣势?我会把它归为优势,相信大多数蝙蝠粉也是这么想的。但是理由呢?下面这条理由肯定无法成立:因为蝙蝠侠很了不起,所以他的道具一定是加分项。不消说,这样想就犯了乞题谬误,毕竟我们现在就是要研究蝙蝠侠为什么了不起。稍微想想就会发觉,该主张无异于:蝙蝠侠了不起,是因为他的道具很厉害;而他的道具之所以厉害,是因为他是蝙蝠侠,而蝙蝠侠很了不起。这就成了循环论证。为了避免乞题谬误,我们必须打破循环,捋出一条直线。我们必须跳出对蝙蝠侠的既有印象,从头论证蝙蝠侠为何伟大。

现在我要给各位蝙蝠粉布置作业了:试说明蝙蝠侠为何优于超人,且不能预设蝙蝠侠所具备的品质全都优于超人。回想一下我们至今为止讨论的内容,不难看出几个重大的论证错误分别出在什么地方。尤其可以回想下有关枚举法的讨论。枚举法打一开始就预设了哪些东西好,哪些东西不好,也不解释它们为什么好或不好。为了避免在比较蝙蝠侠和超人时发生乞题谬误,我们首先要确定超级英雄因为什么而伟大,然后再看蝙蝠侠和超人是否具备这些品质。换言之,在评价具体的超级英雄之前,我们必须先厘清哪些东西属于优点,哪些属于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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