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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前镜后》的读后感大全

《镜前镜后》的读后感大全

《镜前镜后》是一本由林青霞著作,北京日报出版社出版的308图书,本书定价:128,页数:2020-11,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镜前镜后》读后感(一):她愿意俯下身来,细嗅花香,已是浮华世界的王者

这本书有些刷新我对林青霞的看法。不同于如今的流量明星,她是传统意义上真正的明星,艳若桃李,又英气逼人,五官精致大气不俗艳,琼瑶片出道,又在港片全盛期塑造了很多经典的武侠形象。这样带着非人类光环的明星其实完全可以过着大家想象中的富太珠光宝气“矫揉造作”的生活,但她虽经浮华名利,却又活的透彻。就算闲来无事写写文字赚赚稿费,偏偏这文字一丝一毫也不见堆砌华丽的词藻,或是情感上大开大合卖惨求共情,而是轻巧熟稔,平实自然,流畅耐读,让人不相信竟是出自一个如此级别的女明星之手。当然,她应该是绝不想别人透过女明星的光环去评价她的,她更享受一个作家的身份。与她相比,同龄的久负盛名的香港女星如今要么还在装嫩晒美照找回忆,要么扯着最后的一点光环顶着十级滤镜直播卖货,要么仍在豪门争斗中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要么身边小鲜肉换个不停只为找补感情空虚,……抛却外人看不清的豪门恩怨感情是非,林青霞愿意俯下身来,细嗅花香,实在已经是王者。

《镜前镜后》读后感(二):林青霞 《我魂牵梦萦的台北》里的秦汉

林青霞一回老家,一开门(回忆之门),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最亲最熟悉的人:妈妈和秦汉。

【 重重的铁门栓嘎吱一声移开,一组画面快速地闪过我的脑海。妈妈在厨房里为我煮面、楼下古怪的老爷车喇叭声、我飞奔而下、溪边与他一坐数小时、铁门深深地拴上、母亲差点报警。那年我十九,在远赴美国旧金山拍《长情万缕》的前一睌。 】

《长情万缕》是1974年林青霞和秦祥林在美国拍摄的。我翻阅了台湾早年报刊杂志报道,1975年有篇报道里面写到“秦汉有部老爷车”。所以林青霞写的文中【开着老爷车来找林青霞,和林青霞溪边一坐数小时的他】就是秦汉。林青霞要离开台湾几个月,去美国拍电影,秦汉开着老爷车来找林青霞,和林青霞溪边一坐几小时,即将分别几个月,舍不得分开,好多话要说。两人坐在溪边,聊的太愉快,太投机,都忘记了时间。因为,林青霞出门时,把铁门从外面牢牢的拴上了,林妈妈在家里等了几个小时,女儿都没有回来,铁门又打不开,所以使得林妈妈差点报警。

【走进四楼玄关似的阳台,竟然没有变,一样的阳台,母亲曾经在那儿叉着腰指骂街边另一个他。】这另外一个男人,就没有秦汉幸运了,还被林妈妈骂。

【琼瑶姊和平鑫涛也是座上客,在此我签了他们两人合组的巨星电影公司创业作《我是一片云》的合约,这也是唯一的一部一林配二秦。】一部电影的2位男主角秦汉、秦祥林,戏里戏外都一起喜欢女主角林青霞,追求她,堪称影史上一大奇迹。

【我喜欢仁爱路,八十年代初,我用四部戏换了仁爱路四段双星大厦的寓所,】当时,林青霞和秦汉,分别住在2幢相邻的楼栋里,1个住11楼,1个住12楼,这2幢楼的地下车库是相通的。从地下车库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直接坐电梯去对方的家里。所以有朋友,去林青霞家里拜访时,一大早在林青霞家里看到秦汉在那里做早餐。

最后林青霞小结:

【1994年嫁入香港,结婚至今二十五年,我魂牵梦萦的地方还是台北。】 看到林青霞的小结,我突然想到《罗马假日》里面奥黛丽.赫本饰演的安妮公主,在最后,别人问她“去过的城市中,最喜欢哪个城市?”时,她说“每个城市都有令人难忘之处,但我最爱罗马。”因为在罗马,她遇到了她最爱的人-格里高利.派克饰演的记者乔。

而台北,也有着林青霞对最爱最亲的人的回忆,所以就算嫁去香港25年,让她魂牵梦萦的地方还是台北。秦汉在台北。和父母亲情的记忆也在台北。她最红的时候在台北。她最美好的青春岁月,在台北。一切美好的回忆都在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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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魂牵梦萦的台北》作者:林青霞

全文如下:

朦朦胧胧中,不知有多少回,我徘徊在一排四层楼房的街头巷尾,仿佛楼上有我牵挂的人,有我牵挂的事。似乎年老的父母就在里面,却怎么也想不起他们的电话号码。

2019年夏天徐枫邀请我去台北参加电影《滚滚红尘》修复版的首映礼。有一天晚上,朋友说第二天要去看房地产,对看房地产我没什么兴趣,只随口问了一句去哪儿看。一听说永康街,我眼睛即刻发亮,要求一起去。朋友听说我也住过永康街,看完房地产,他体贴地提议陪我去看看我曾经住过的地方。我不记得是几巷,到底三十多年没回去过,仿佛天使引路,我径自走到永康公园对面的六巷中,在一家门口估计着是不是这个门牌号码时,刚好有人出来,我就闯了进去。一路爬上四楼,当我见到楼梯间的巨型铁门,我惊呼:“就是这间!我找到了!”原来梦里经常徘徊的地方就是永康街、丽水街和它们之间的六巷。顾不得是否莽撞就伸手按门铃,应门的是一名十八岁的女孩,我告诉她我曾经住在那儿,请她让我进去看看,她犹豫地说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刚才跟着我一起上楼的郝广才即刻说:“她是林青霞!”·

拍完第一部电影《窗外》,我们举家从台北县三重市搬到台北市永康街,一住八年,这八年是我电影生涯最辉煌、最灿烂、最忙碌的日子,也是台湾文艺片最盛行的时期。·

重重的铁门栓嘎吱一声移开,一组画面快速地闪过我的脑海。妈妈在厨房里为我煮面、楼下古怪的老爷车喇叭声、我飞奔而下、溪边与他一坐数小时、铁门深深地拴上、母亲差点报警。那年我十九,在远赴美国旧金山拍《长情万缕》的前一睌。

走进四楼玄关似的阳台,竟然没有变,一样的阳台,母亲曾经在那儿叉着腰指骂街边另一个他。

走进客厅,真的不敢相信,仿佛时光停止了,跟四十多年前一模一样,我非常熟悉地走到少女时期的卧室,望着和以前一成不变的装修,我眼眶湿了。妈妈不知多少次,坐在床边用厚厚的旁氏雪花膏,为刚拍完戏累得睡着了的我卸妆。转头对面是妺妹的房间,走到另一边是父母住的地方,他们对门是哥哥的房间。突然间我呆住了,那张Cappuccino(卡布奇诺咖啡)色的胖沙发还在,静静地坐在哥哥的房间中,那是我不拍戏的时候经常坐着跟母亲大眼对小眼的沙发。

我站在客厅--中--央--,往日的情怀在空气里浓浓地包围着我。八年,我的青春、我的成长、我的成名,都在这儿,都在这儿。这间小小的客厅,不知接待过多少个,说破嘴要我答应接戏的大制片。琼瑶姊和平鑫涛也是座上客,在此我签了他们两人合组的巨星电影公司创业作《我是一片云》的合约,这也是唯一的一部一林配二秦。在这小客厅里,也经常有制片和导演坐在胖沙发上等我起床拍戏。

九岁时搬到台北县三重市淡水河边。中兴桥离我们家很近,那时最开心的是大人带我们坐着三轮车,经过中兴桥到台北吃小美冰淇淋。高中读新庄金陵女中,放学总是跟着住在台北的同学一起搭公共汽车,过中兴桥吃台北小吃店的甜不辣配白萝卜,上面浇点辣椒酱,那滚烫甜辣之味至今记得。高中时期,几乎每个周末都跟同学到台北西门町逛街、看电影,我们穿着七十年代流行的喇叭裤、迷你裙、大领子衬衫和长到脚踝的迷地裙,走在西门町街头不知有多神气。我就是在高中毕业前后那段时间,在西门町被影圈中人找去拍电影的。

搬到永康街后,从此跟台北结下了不解之缘,也从此跟电影和媒体分不开,几乎占我生命的大部分时间。不拍戏二十五年了,出入还是有狗仔队跟拍,我想我跟媒体是分不开了,那就接受吧,把他们当成朋友。

台北的大街小巷、阳明山的老外别墅、许多咖啡厅通通入了我的电影里,如果想知道七十年代台北的风貌,请看林青霞的文艺爱情片。从1972年到1984年我都在台北拍戏,这十二年共拍了六七十部电影,台北火车站对面的广告牌经常有我的看板,我读高中时期流连无数次的西门町电影街,也挂满了我的电影招牌。我人生的转变比梦还像梦,回首往事,人世间的缘分是多么微妙而不可预测。

白先勇小说《永远的尹雪艳》里的女主角住在台北市仁爱路,仁爱路街道宽敞整洁,中间整排绿油油的大树,很有气质。我喜欢仁爱路,八十年代初,我用四部戏换了仁爱路四段双星大厦的寓所,电影的路线也从爱情片转成社会写实片。拍写实片,合作的人也写实,那时候手上的戏实在多得没法再接新戏。有个记忆特别鲜明,一天晚上,制片周令刚背着一个旅行袋,旅行袋里全是新台币,拿出来占了我半张咖啡桌,人家一片诚意,不接也说不过去。他走了我把现钞往小保险箱里塞,怎么塞都不够放,只好把剩下来的放在床头柜里,好多天都不去存,朋友说我真胆大,一个人住在台北,竟然敢收那么多现金,而且还放在家里。

1984年后大部分时间都在香港拍戏,偶尔回到台北拍几部片。1994年嫁入香港,结婚至今二十五年,我魂牵梦萦的地方还是台北。这次回到永康街,才知道梦里徘徊的地方,我进不去的地方,就在永康公园对面六巷×号的四楼。

《镜前镜后》读后感(三):林青霞《走进张爱玲》里的秦汉

文中,林青霞写到 【原来胡兰成不高啊?我还以为胡兰成像《滚滚红尘》里的章能才那样高大英俊而有书卷气呢。”】·

说明:电影《滚滚红尘》里的章能才是秦汉演的。高大英俊而有书卷气,说的就是秦汉本人。·

所以就是:林青霞在写张爱玲的文章里把前男友秦汉外表赞美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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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走近张爱玲》作者:林青霞·

全文如下:

张爱玲写的《小团圆》一出版我就买了,每次看看就放下,在床头一放就是11年。正如宋淇说的,第一、二章太乱,有点像点名簿,可能吸引不住读者“追”读下去,我记人名最差,经常看着看着就走神。年头因为新型冠状病毒的关系,许多时间待在房里倚在床上看书,不时扫到床头小桌上的《小团圆》,仿佛它在向我招手,于是我下定决心仔仔细细从头读到尾,读到一半,男主角邵之雍出现我就放不下了,惊心动魄地吸引着我看完。有些画面非常熟悉,仿佛在《滚滚红尘》里出现过,心中纳闷,我拍的时候《小团圆》还没出版,三毛编剧时怎么就知道剧情的?虽然之前大家都说我演的是张爱玲,我也没去证实,那时候我没接触过张爱玲的书。看完《小团圆》我再拿出《滚滚红尘》DVD仔细看一遍,发现剧情其实并没有完全复制张爱玲和胡兰成的故事,只是女主角沈韶华的身份是作家,男主角章能才是-汉--奸-,戏的开场沈韶华被父亲关起来,中场男主角避难期间女主角到乡下去找他,发现他已经有了别的女人,从此分手,这一小部分像而已,其他全是三毛的精心创作。我估计三毛是从张爱玲早期的散文和胡兰成的《今生今世》中汲取了创作灵感。三毛必定是非常欣赏张爱玲的,她是在向张爱玲致敬。我倒真希望我演的是张爱玲,就算沾到一点边也够我沾沾自喜的了,尤其是现在自己也喜欢写写文章。·

开始全面走进张爱玲的世界,是在一个月前,有一位朋友传来三十四集的许子东《细读张爱玲》音频节目,因为打不开,我第二天即刻买了几本许子东的同名著作,自己留一本,其他分送给朋友,以便交流心得。在读书之前,先把他要讨论的文章看了,把平鑫涛送给我的整套张爱玲找出来,还有胡兰成全集和一些有关张爱玲的书籍,一本一本看,这也是我第一次那么有系统地读书。·

胡兰成写的《民国女子》真是把我迷醉了。他躺在院子草地上的藤椅晒太阳,看苏青寄给他的《天地月刊》杂志,翻到张爱玲写的《封锁》,不觉坐直起来,细细地把它读了一遍又一遍,他觉得大家跟他一样面对着张爱玲的美好,只有他“惊动”(胡兰成原文如此——编者注)得要闻鸡起舞。这样的知音难怪张爱玲第一次跟他见面就聊了五个小时,送她回家到弄堂口时,胡兰成说:“你的身材这样高,这怎么可以?”原来他不高啊?我还以为胡兰成像《滚滚红尘》里的章能才那样高大英俊而有书卷气呢。但只这一声就把两人说得这样近。胡兰成的语言和文字既感性又性感,让心高气傲的张爱玲卸了甲缴了械。据胡兰成的回忆,张爱玲送给他的照片后面写着:“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明知道他有两个老婆五个孩子,还是跟他说“我想过,你将来就只是我这里来来去去亦可以”,张爱玲爱得真惨烈。·

最近一个月我把能找到的有关张爱玲的著作、信件、访问稿和学者的评论,统统放在床头从晚上看到天亮,跟朋友聊张爱玲一聊两三个钟头,朋友说我都变成张迷了,我开玩笑地说我不是张迷我是胡迷,胡兰成的文字让我陶醉,张爱玲让我想一步一步地走近她,在文字的世界中与她相知。·

张爱玲在《谈看书》中引用法国女历史学家佩奴德的一句话“事实比虚构的故事有更深沉的戏剧性,向来如此”,并说恐怕有些人不同意,不过事实有它客观的存在,所以“横看成岭侧成峰”。我向来喜欢看真人真事的书,总认为人家用真实的生命谱写他们的故事是再珍贵不过了。张爱玲一生的传奇和强烈的戏剧性绝对是毋庸置疑的。·

张爱玲的外曾祖父是晚清重臣--李--鸿--章--,父亲、母亲和继母都出身官宦之家,她却没有因此得到任何好处,只稍微提一提就被同期的女作家潘柳黛嘲讽“黄埔江淹死一只鸡就说成是鸡汤”。张爱玲在一九九〇年代出的《对照记》里有一段,跟祖父母的关系只是属于彼此,看似无用、无效,却是她最需要的,他们只静静地躺在她的血液里,等她死的时候再死一次,最后一段只有四个字“我爱他们”。这么庄重的四个字出自她的笔下让我非常惊讶,她是如此孤傲,看她的文章似乎从来没有写过她爱谁的,可见她是多么需要爱人和被爱,我看不出她父母爱她,也看不出她家人爱她。·

都说张爱玲对人情世故十分冷漠,读完《张爱玲私语录》才知道她情感之丰沛。宋淇、邝文美夫妇对张的才华极度的欣赏,以致于在精神上和生活细节上无条件地付出。在他们四十年的书信往来中,我充分感觉到张爱玲的温暖和柔情的一面。一九五五年张搭船赴美国纽约,送船的只有宋淇夫妇,船一离港她就痛哭不已,她母亲黄逸梵自她四岁起就经常理箱子远赴重洋,她也只是淡淡的,并没有哭。在美期间张一天总要想起邝文美两次,生活上发生的事情她已先在脑子里跟邝说了一遍,看到善良优雅的好女子也总要拿邝比一比,结果还是感觉邝胜于她们。到了一九八〇年代他们三人都患有重病,信里互相慰问和勉励对方,即使病体欠安,宋氏夫妇还是为张爱玲奔波张罗,邝文美经常为她跑邮局,张爱玲寄了三百块美金给她,让她付些杂费和出租车费,我又一次惊讶,邝的付出岂是三百美金了得的,邝也感尴尬,但为了避免张尴尬只好收下,张事后还解释这是跟她姑姑学的,什么都要算得清清楚楚。一九五七年她母亲黄逸梵在英国去世前曾写信给她想见她最后一面,她也只在回信中寄了一百块美金,但她却在临终前立下遗嘱把著作权、遗产全都给了宋氏夫妇。他们三人之间的信任和深厚的情感人间少有。·

张爱玲在一九三九年,她十九岁时写的《天才梦》,最后一句“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仿佛她一早就预知自己的未来,或是她一早就设定一个无形的牢笼,自己一步步地走进去。在《小团圆》里做母亲的蕊秋对女儿九莉说:“我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不要把你自己关起来。”张爱玲真实的人生里,生命最后十几年被虱子所困,她把自己关起来谁也不见。记得一九八一年我在旧金山,独家出版张爱玲书的皇冠杂志社社长平鑫涛打电话给我,他在加州,想跟张见一面,她都不肯见他。那段期间她几乎每个星期搬一次家,住过许多汽车旅馆,因为皮肤病的关系一天要照十三个小时的日光灯,每半个小时要用水把眼睛的虫洗掉,脸上的药膏被冲掉又要补擦,这样一天共花二十三个小时在日光灯下。我直觉认定这是一种精神上的病症,照理说不可能换那么多地方还有虱子,眼睛也不可能会生虫,于是我打电话请教精神科医生李诚,李诚怀疑是惊恐症和身体上的幻觉,严重了会感觉虫在身上爬,我说其实是不是并没有虫?他说是的,但他说这是可以医治的。·

我认为张爱玲是生命的斗士,她在一九六八年接受殷允芃的访问时说:“人生的结局总有一个悲剧。老了,一切退化了,是个悲剧,壮年夭折,也是个悲剧,但人生下来,就要活下去,没有人愿意死的,生和死的选择,人当然是选择生。”想想她一个人在加州,自己不开车,要看牙医、要看皮肤科医生,还要不停地搬家,但她从来没有放弃过,努力地活着。最终在一九九五年九月九日,她被发现在洛杉矶Westwood家里静静地离开人世。她的遗嘱执行人林式同去接收遗体时记载当时的场景,他说张爱玲是躺在房里唯一的一张靠墙的行军床上去世的,她的遗容安详,只是出奇地瘦,保暖的日光灯在房东发现时还亮着。一九九五年九月三十日,她七十五岁生日那天,林式同将她的骨灰撒在太平洋上,灰白的骨灰衬着深蓝的海水向下飘落,被风吹得一朵朵,在黄色的太阳里飞舞着,灰落海里,上面覆盖着一片片红玫瑰与白玫瑰花瓣。张爱玲的一生比任何虚构的小说都富有深沉的戏剧性。·

张爱玲的名气没有因为她离开人间而降低,她的文字留下了数不清的经典句子,她说:“成名要趁早啊,来得太晚,快乐也不那么痛快。”相信张爱玲一生最快乐最痛快的日子是一九四三年和一九四四年,那是她创作的高峰期,多产而佳作连连,就像她形容曹雪芹的《红楼梦》是现代小说一样,她即使写于半个世纪前的作品,现在看起来亦是非常当代。《红楼梦》有红学,张爱玲也有张学。她在二十三岁已经--大--大--享受到成名的快乐了。·

张爱玲是在成名初期认识的胡兰成,在胡兰成眼里张爱玲是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他说看她的文章只觉得她什么都晓得,其实她却世事经历得很少,但是那个时代的一切自会来与她交涉,好像“花来衫里,影落池中”。你看要不要命。一个作家能够得到如此懂得她的知音,怎么都值了。他们精神上吃得饱饱的,胃口倒无所谓。据胡兰成最亲密的侄女胡青云的口述回忆录《往事历历》中描绘,“他们家里只有两个碗,一个大碗一个小碗,大碗是胡兰成用,小碗是张爱玲用,小菜只有一只罐头,油焖笋。从厨房里开好拿出来,也没倒出来,直接吃,别的菜一点也没有”。·

三毛生前曾经跟我约定一起去旅行,带着我流浪的,但最后她却步了,理由是我太敏感,很容易读出她的心思。我也曾想过我如果在张爱玲面前肯定无地自容,她的眼睛像X光,里里外外穿透人,在她文章里,对人的外表、长相、穿着、动作都有详尽的描绘,连人家心里想什么她都揣测得很深,正如胡兰成说她聪明得似“水晶心肝玻璃人”。张爱玲在文字里提到过我朋友--江--青--(这里说的是台湾一位电影演员的名字),她在给夏志清的信上说“--江---青--那么丑怎么能演西施,将来电影一定不卖座”,--江--青--跟我聊起一点也不介意,我们两个还笑得不得了,我跟她说,被张爱玲点到名是你的荣幸。在纽约张爱玲去按李丽华的门铃,她写道“李丽华正在午睡,半裸来开门”。我问金圣华难道李丽华上面不穿衣服就来开门?金圣华笑说那表示衣冠不整。·

张爱玲的文字像是会发光似的,每颗字都是一颗钻石,闪闪发亮地串成好句子就像一条钻石项链,让你忍不住一看再看,有时会默念几遍。她笔下的人物都像是活着的,让你爱、恨、情、仇跟着她转。《小团圆》里九莉爱邵之雍我跟着爱,九莉后来鄙夷邵之雍那句“亦是好的”,让我本来觉得心动的话霎那间也可笑起来。她痛苦的感觉,“五中如沸,浑身火烧火辣烫伤了一样”,我心绞痛,因为她把那痛彻心肺的感受透过笔尖真实地呈现在你心上。她那特有的张氏幽默,看得真过瘾。在散文《私语》里,她形容她从被关了半年的父亲大宅里逃出,“每一脚踏在地上都是一个响亮的吻”。紧要关头叫了黄包车竟然还要讲价,并且高兴着没忘了怎样还价。在《第二炉香》中那二十一岁的英国女孩愫细,纯洁天真得使人不能相信,她和四十岁大学教授的新婚之夜,穿着睡衣蹬着拖鞋狂奔地逃出夫家,拖鞋比人去得快,人赶上了鞋,给鞋子一绊。这样生动的电影画面随处可见,让你难以忘怀。·

短篇小说《年轻的时候》第一段:“潘汝良读书,有个坏脾气,手里握着铅笔,不肯闲着,老是在书头上画小人。他对于图画没有研究过,也不甚感兴趣,可是铅笔一着纸,一弯一弯的,不由自主就勾出一个人脸的侧影,永远是那一个脸,而且永远是向左。”我看了心里一惊,那不就是我吗?我读初中时一样喜欢在课堂上用单线画女孩的侧面,也是脸向左方,我立刻拿出铅笔在书上画出我当时画的侧面女子,发觉嘴巴那块不成比例,又画另一个,灵光一闪在额前一勾,代表覆额头发。后来在《沉香》里发现张爱玲一张女士速描额前那一勾,竟然跟我勾得一模一样,难道她也是随手一勾的吗?我拍过的一百部戏唯一一次演作家,角色竟然以张爱玲为原型。这千丝万缕,到底还是与张爱玲有一线牵。·

一九八八年秋天,我拎着两盒凤梨酥,爬上三毛在台北宁安街四楼的小公寓,听她读《滚滚红尘》剧本。三毛一句一句地念给我听,读到兴起她播着一九四零年代的音乐,站起来一边踩着舞步一边演给我看,我陶醉在她忘我的演绎中。现在想起,原来当时她的身体里住着三个作家,一个三毛自己、一个张爱玲、一个剧中的女作家沈韶华,她万万没想到在她眼前看得目瞪口呆的林青霞,将来有一天会把张爱玲和她的故事写进自己的文章里。·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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