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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故事集读后感摘抄

马来故事集读后感摘抄

《马来故事集》是一本由(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4.80,页数:27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马来故事集》读后感(一):想成为传奇,没那么容易

想成为传奇,没那么容易

韩浩月

《马来故事集》收录了6个短篇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价值展开成一部长篇,而且这6个故事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即把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变成可能,且作者有强大的说服能力,让读者真切意识到,这些故事就充斥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

这本书的原名《Ah king》,是毛姆在东南亚旅行时聘用的贴身男仆,喜欢在书的序言中夸夸其谈的毛姆,在这本书里也没有例外,他讲述了聘请阿金的过程,描绘了阿金的性格,并以阿金的名字命名本书,可以视为他送给阿金的礼物,尽管在后面的故事里,和阿金没有一毛钱关系。

喜欢毛姆的读者,多是从他那本《月亮与六便士》开始,那是一本毛姆少有的凝练的、一气呵成的、情节紧凑的作品,但在他《刀锋》、《人生的枷锁》等其他作品中,还是能感受到在真正进入故事之前的繁文缛节,好在毛姆的语言足够灵活幽默、现场感强,才可以带动读者耐心读下去,这也是毛姆为什么不能成为超一流文学大师的原因所在。

但《马来故事集》不一样,受制于单篇故事的篇幅,留给毛姆絮叨的空间并不大,在几页之后,毛姆就会展现故事的冲突所在,并一鼓作气地带领读者共同完成一个“传奇之旅”。这些传奇故事,来自毛姆旅途中的所见所闻,有些来自他朋友的身上,肯定有虚构的成分,但正像毛姆最大的优点一样,他能让读者根本意识不到虚构,完完全全相信他讲述的故事百分百是真的。

这个集子里最有代表性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短篇是《愤怒之船》,故事先是塑造了一个名字叫金吉-特德的汉子,这个人浑身恶臭、野蛮无礼,根本不可能会有高贵的女人喜欢他,因为一次海上航行的意外,汽艇抛锚了,白人妇女琼斯小姐不得不随船员踏上小岛过夜,在那天夜里,琼斯小姐坚定地认为自己一定会被这个恶人强奸,但最终发现,这个恶人只是在半夜的时候来给她盖过一次毯子,并无任何不轨行为。如毛姆小说的一贯逻辑,这个故事以琼斯嫁给金吉-特德而结束,并且在琼斯的影响下,他信仰了基督,穿上了白衬衣,成为了一名绅士。

毛姆擅长写中产阶级生活,《愤怒之船》就是一个典型符合中产阶级趣味的故事,它先是刻薄,中间是理解,最后是包容与接纳,它指出生活之恶可以影响人,也坚信人性之美会改变人,在故事里,琼斯小姐是中产阶级的代表,她有这个阶级爱猜疑、没有安全感的特征,也有源源不断想要改造社会的动力,通过改造一个男人,中产阶级体现了这一阶层的价值与存在感。因此,《愤怒之船》是一个看了容易产生满足感的故事,毕竟,它强调的是美好。

其他的几个故事,就没那么美好了,《丛林里的脚印》讲的是一个谋杀案,一桩表面平静婚姻的背后,是夫妻双方曾经杀人的阴冷事实;《机会之门》说的是激情消失给婚姻带来的毁灭性打击,如何面对床边人的庸俗,如何拯救两性之间的吸引力是这个故事的核心;《书袋》说的是一个悲伤的乱伦故事;《天涯海角》则叙述的是一个女人听闻情人去逝之后的伤心欲绝。《尼尔-麦克亚当》刻画了一个已婚女人喜欢上一个年轻男孩的疯狂激情,死亡结尾令人感慨。

通过这个故事集,可以清楚看到毛姆对待爱情与婚姻的态度,他写尽了爱情的狂热以及陷入爱情中人的盲目,也写透了婚姻令人厌烦的一面。对于无聊与庸俗,毛姆的态度是尖刻的,他一向把有趣当成自己的人生追求,因此,对陷入常规的生活抱有厌弃态度。他的这本书之所以好看,是因为指出了现代人的心理弊病,人们总是渴望每一天的生活都是新鲜、有趣的,但事实往往相反,生活因为重复而变得乏味、无趣,拯救这平凡生活的唯一方式就是释放激情,而这带来的后果可以用一句网络流行语来总结——不作死就不会死。

《马来故事集》是一本真实的、悲伤的故事集,6个小故事像6面镜子,故事角色的形象与现实生活人物,会有交错的映射,平凡的人们总渴望有一段传奇经历,而读了这本书之后,如果您还对“传奇”抱有那么大的渴望,就只能劝告一句,成为传奇中人是有代价的,您准备好为这代价埋单了吗?

《马来故事集》读后感(二):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会用到这个标题让我有些尴尬,10年前,我高三,我们有本语文的参考书,上面有很多满分作文,不少就是以这个为题的。现在今年的高考刚过,我读完《马来故事集》,就想到了这个标题。

因为是几个短片组成的书,每个故事也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想一个个来说。

因为毛姆在《丛林里的脚印》里给出了太多的线索,以至于很早我就推测出了结局。但这个故事的结尾,警官表达了一个观点¬:一个非常正直的人也可能被环境逼迫而犯下罪来;如果被发现,他会接受惩罚,如果没有,他会继续做一个正直的人。这样的说法让我深受感动,我之前说过,毛姆是对他笔下的角色非常善良的作者,在这里,他笔下的人,对于周围的人也饱含理解与善意,让我觉得很温暖。

在第二个故事《机会之门》,这个故事我才看完的时候非常不理解,在我看来,阿尔班的行为无可指责,即便最后被认为是判断失误,他也坚定地相信着自己是对的,自己在当时的情况下做出了理智的选择,毫不为此感到羞愧。阿尔班在事情发生后,眼中的恐惧,在我看来,也是一个正常人的反应,说不上怯懦。所以我不能理解为什么仅仅因为这,安妮便要离开他。是否因为安妮是一个真正的理想主义者,所以当他看到阿尔班的恐惧以后,阿尔班之后的所有行为,便都是为了掩饰其恐惧,而这意识潜藏之深,他自己也都未曾察觉。这样的阿尔班,在安妮眼中,便是彻头彻尾的厚颜无耻,让她失去了对他所有的爱。

我现在回想起《愤怒之船》还是会觉得很好笑。有的人在听说周围的某个同性是同性恋以后,与之相处便很自然,生怕对方会把自己怎么的。拜托,即便我作为一个异性恋,我也不会见到一个异性就想上的吧。牧师的妹妹琼斯小姐在不幸与好色之徒金吉在一个岛上度过一个夜晚的时候,战战兢兢,觉得金吉一定会强奸自己。当然金吉没有这样做,琼斯小姐因此觉得金吉这个人也许还有救,继而爱上了他。金吉在得知琼斯的想法后,当然深感受辱。但人呢,真是容易受到周围的人对自己的认知的影响,当所有人都觉得你是个坏蛋的时候,你当然只想着去做坏事儿,但是,如果有人坚定的相信,你可以是完全不一样的人,你可能真的就可以是完全不一样的人。所谓的不愿意辜负别人的期待,就是这样吧。

《书袋》里的故事我不多说,但在作者的故事开始前,说到对于某些人,读书就像是毒品对于戒不掉毒瘾的人。读一千本书也不能比犁一千亩地让人更能参透永生之谜,因此,读书之人也并不比不识字之人有什么高贵之处。倒更像戒不了毒瘾之人。这对我来说完全是当头一棒啊。戒骄戒躁!

毛姆在《旋转木马》中写过一段出轨的故事,在《天涯海角》里又写了一段,两段故事中,丈夫最后都原谅了出轨的妻子。很多人在配偶出轨后,会选择离婚,即便自己还爱着对方,但总觉得不如此对方便会看低了自己,自己也会没有颜面。但从这两个故事中,可以看出,在毛姆的眼中,比起面子,比起那些了不起的虚荣,毛姆更关注当事人个人的感受,个人的幸福。如果原谅让人更幸福的话,骄傲、虚荣都可以抛弃啊。

《尼尔•麦克亚当》是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故事。尼尔是那么美好的人,有漂亮的外表,宽容的性格,他热爱生活,有自己的理想,对朋友忠诚,甚至还是个文艺青年,你能想到的所有美好的品质在他身上都有。而正是这样的他,最终杀死了达里娅。在第一个故事中,警官说一个非常正直的人也可能被环境逼迫而犯下罪来,这个故事令人心痛。尼尔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不能接受自己崇拜的人遭受侮辱,不能接受自己被崇拜之人误会,不理解。但我想他也不能接受自己做出这样的事儿,也许有一天,他会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就像是毛姆在《偏僻的角落》里的埃里克一样。生活总是不完美,这对于理想主义者却是致命的。我一度想到,若是达里娅没有那么冲动的表达自己对尼尔疯狂的爱意,有一天尼尔会不会情不自禁的和达里娅有染,但我立马想到,这样尼尔也会因为对蒙诺的歉疚而选择自杀。故事最后一段,“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 蒙诺说的是达里娅,但毛姆说的是尼尔吧,可怜孩子。

《马来故事集》读后感(三):流水线小说生产者毛姆

另一个名字叫《阿金》,是因毛姆离开而流泪的一个中国用人的名字。 看了大概10多本毛姆之后,他的艺术缺陷已很明显,也审美疲劳了,看来读者观众都是挑剔的。有时看到个别地方开始有点神烦他,这不是二流,简直三流了好嘛。 同样的主题,不断改头换面,换个人物名字,内核没什么变化,主题也无甚深义。感觉就是随便拉来几个人物,串起一个故事,放在远离西方文明的殖民地背景下,再随意盖一个标题,一篇小说就成了,流水线啊。虽然仍看得很投入,但一目不行跳过很多对话描写完全不影响故事发展,因为都是套路啊。 首篇《丛林里的脚印》,大概是一个被人照顾的男人,忘恩负义,致使人妻怀孕,在其指使下,杀夫夺妻,可怜的丈夫。在餐桌上听到死讯时凶手的紧张举止描写有巴尔扎克小说中银行家夺财害命发家的《红房子旅馆》的影子。 “她有着钢铁般的意志。” 巴尔扎克典型句子。其它小说中出现的诸如此类可见受巴尔扎克影响的例子不胜枚举,比如“金子般的心”、“像坟墓一样沉默”,投入河中的小石子意象,不到最后关头不泄露一点信息,按照旧时代欣赏的品味装饰房屋等,除了这些明显的标志性表达,其他贯穿行文的一些巴氏内蕴也能体会出来。

“从叙述学的角度来看,巴尔扎克喜欢采用以小说人物讲故事的方式来引出主要情节。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能使读者感到亲切和进入故事的氛围中,得到亲临其境的感受。不过,即使都是由人物来讲故事,各篇的写法也不尽相同。” “最会讲故事”的毛姆不是不厌其烦地不断重复这种叙述方式吗,很明显不也是继承巴尔扎克吗。区别倒在于巴尔扎克还多变各篇写法各不同而毛姆则“懒惰得”一以贯之。

谋篇布局方面,在开篇先介绍下环境或发表一些议论,再引出人物和故事,毛姆也跟巴尔扎克相似。 末篇《尼尔·麦克亚当》,同样受主人照顾感恩的22岁“小鲜肉”尼尔,被俄罗斯籍爱读俄罗斯小说的女主看上引诱未果(雷同《剧院风情》),最后这个魔鬼般的女人被尼尔丢弃在丛林,在令人恐惧的丛林动物和暴风雨中自生自灭。和《面纱》雷同,男主也是被妻子认为“无趣又冷淡”有点“性无能”嫌疑的天天钻丛林研究昆虫被蒙蔽被外人耻笑的科学家(《面纱》中是细菌学家)。 毛姆总是能挠到大众兴奋的G点,熟女追小鲜肉此类剧情到如今大家仍是津津乐道不是,但毛姆不爱写大叔萝莉,所以得出结论,原来不过是毛姆爱皮肤像少女一样的小鲜肉,当然“小鲜肉”这个说法不够尊重人。 《机会之门》,又是关于勇气与怯懦,同之前某篇在海难中没有救朋友主题一致,只不过那篇不忘添进毛姆自己船难遇险经历,女主认为丈夫怯懦就决绝而去。 《愤怒之船》,名字好随意。还是跟《雨》一样讲宗教不抵人性,一个拉里的变体流浪汉娶了一个老修女。 《书袋》,名字也任性。开头讲毛姆作为一个嗜书如命者出门旅行要带一大口袋的书,可后面剧情发展跟这个书袋没一点关系啊,讲了一个姐弟乱伦,一句话的事弄得神叨叨,多大点事。巴尔扎克有《钱袋》,钱袋在剧情发展中可是起到关键作用的。 《天涯海角》写婚外恋密谋私奔,这样就能理解标题了。在准备私奔之前,男的妻子跟女人说自己终于怀孕了,女人就找来男人说不私奔了。男人死在海上之后,女人反应过激(娘死都没有这么痛苦)被老公识破JQ败露。好狗血好琼瑶好三流。毛姆怎么那么爱乐此不疲地写这个,迎合大众庸俗品味吗。 此情况下,面对出轨的伴侣,是离婚还是继续呢?书中男人被别人劝说不要“仅仅因为没有享受到独自占有的乐趣,便轻易抛开了自己在这世界上最想要的东西。”荣誉什么的都是次要的,关键是需要考虑自己的幸福。所以,不离。不离老婆会不会鄙视自己呢。想想如今的明星出轨事件一样结果,不离。即使被别人分享了,仍是这个世界上最想要的东西,紧紧抓住不抛开,至于别人如何说(荣誉、声誉),我们又不是西班牙贵族,日子是自己过的,爱谁谁。 以上就是6个故事,可以很快看完。 毛姆你个厌女症患者。“幸运的是,女人很肤浅,她们总是很快便会忘记自己所得到的好处。当然,若非如此,她们也就没法生活了。”“男人追求女人,那没有问题,然而当女人这么做时,就有些惹人厌了。”《尼尔》篇把个陷入情欲的俄罗斯达西娅妖魔化得让人恶心,毛姆是多么厌恶女性,把女人写得如此寡廉鲜耻歇斯底里。 毛姆是一个爱读书的好读者。《尼尔》篇,《白痴》、《卡拉马佐夫兄弟》、《父与子》、《安娜·卡列尼娜》、屠格涅夫等列举一堆,顺便还吐槽了下康拉德,借疯狂女主之口说他对东方都是胡说八道。康拉德未看过,是写《黑暗的心》、《吉姆爷》的康拉德吗?好像还有一本《在西方注视下》。 他小说中,除了经常重复的主题,另一个主要标志就是总一个爱读书书不离手的人出现,其实就是他自己。《天涯海角》中一句话感觉在说他自己:“你真是个奇人。有时,你看起来就像跟钉子那么硬。然而你说的一些话,又让人觉得,你仿佛还有人性;但突然,正当人们觉得从前看错了你,发现你原来也是有心之人的时候,你又会讲出一些让人大吃一惊的话来。” 还有其他许多阅读过程中总让人觉得别扭又倒胃口的地方。 比如吧,《尼尔》篇中: “然而达里娅却浑身僵硬地盯着他,一边还喘着粗气;突然,达里娅抽搐着大叫了一声,一副欢喜雀跃的样子,同样又发疯般双膝跪下,抓住尼尔的手开始热情地亲吻。” “接着,她一边叫着,一边笑着,瘫倒在尼尔脚边。她的喉咙里发出了奇怪的、并不像人类所发出的声响,并且全身一阵地抽搐和颤抖,就像是受到了一波接一波的电流冲击。尼尔不明白,这究竟是歇斯底里的兴奋,还是癫痫病发作。” 这等看得让人生厌的丑态毕露描写,有没有琼瑶剧的既视感,想没想起咆哮帝马景涛,艾玛,我尴尬癌真是犯了啊浑身难受。 想起巴尔扎克也经常以此“突然,她直挺挺地倒地,死了”类句子戛然收尾,仓促潦草。第二遍读时很不适。 又想起初中时,有女生大概是琼瑶剧或小说中毒太深,假借"为赋新愁"的“失恋”之名下大暴雨穿着裙子倒在泥地里打滚,巨丑自己还巨感动,自我觉得像“情深深雨蒙蒙”、“爱情至上”要死要活歇斯底里大吼乱叫的琼瑶剧女主角一样。 唉,琼瑶剧害死人啊!对这等亢奋描写,真是不能忍啊。 -------------------------------------------------------------------------------------------------------------------------------- 此外毛姆书中中国人总是奸诈的,东方虽和蔼又友善,但不注重精神,不注重文学与艺术,跟何伟书中说到中国人信仰物质主义也是一样的,想起法国车站的“短篇小说”打印机,看来有些东西虽经百年仍无甚大变化啊。 对于“那些满脸胡须的阿拉伯人,他们戴着白色的无檐便帽,让人忍不住在心里对他们表示轻蔑。” 按现在眼光看,总是不厌其烦地提到殖民地白人热爱运动,身材保养得当之类,毛姆是有点“精英主义”优越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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