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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的风景》读后感1000字

《记忆的风景》读后感1000字

《记忆的风景》是一本由[荷]杜威·德拉埃斯马著作,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后浪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2.00元,页数:32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记忆的风景》读后感(一):似曾相识燕归来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最近遇到的这本书,杜威·德拉埃斯马《记忆的风景》,实在是解答了我从小的一些困惑,如此的奇妙,在我28岁的这年,与我相遇。有时候真是对这些书相见恨晚——对于一个好奇心强,迟迟不去追随心中的疑惑的人,只能说是自己但耽误了太多的时光~

我童年时期经常遇到一个很特殊的感觉,我在凝视一棵树,一朵花时,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不认识这些植物,树皮带着木质的香味,纹路像是复杂的河流一样,交叉汇聚,我常常站在树下看了半天,不知道为啥会有这种脱离了一切熟悉感、骤然回到本源的情形。

上学的时候,有时候看着非常熟悉的字,我认不出来。仿佛突然之间失去了任何特征辨认的能力……

在《记忆的风景》这本书里,作者专门分析“似曾相识”的由来。作为记忆的一种形式,似曾相识有一些神经学上的解释,比如左、右半脑交替的时候发生了重影现象,导致同一个信息出现了两次,于是人会感到同一个场景或记忆似曾相识。

此外,他援引荷兰的一位哲学家海曼斯的说法,人格解体、语词离间等都会导致似曾相识的感觉。我曾经的那些感觉,应属于人格解体和语词离间的范畴。这种状态一般出现在人的身体状态比较疲劳的时候。

(未完待续)

《记忆的风景》读后感(二):记忆最后都变成了拼图

多亏了旧手机信息泄露问题的披露,我们了解到,你以为被删除的文件,其实还存在硬盘里,被删掉只是读取这些数据的路径,因此,这些记忆实际上是还存在于硬盘里,只是你不知道怎么找到他们罢了。照这个逻辑,我们提笔忘字,是否也是找不到路径了,而非真的这个字没有刻在脑袋里?那些我们忘却掉的记忆,是否其实一直在脑袋里,但只是再也找不到了呢?

书的开篇,引用了著名诗人、翻译家、旅行作家,荷兰人西斯·诺特波姆在他那部关于秩序与混沌、生命与虚无的小说《仪式》中的一句名言:“记忆像一条狗,躺在让它怡然自得的地方。(Memory is like a dog that lies down where it pleases.)”作为开篇。原来是我想得太简单了,记忆是有其自身意愿的。

这本书揭示了不少有关记忆的知识,很多可以用在工作学习中:

- 遗忘的速度先快后慢,因此著名的艾宾浩斯记忆法是一个有效的学习知识的工具。

- 拥有超强记忆力的人,往往有个共同点,他们的记忆都是图像思维,甚至连枯燥的数学公式,他们都可以瞬间联想到一副图画。我没有这种天分,可是还是可以尝试将需要记忆的元素图像化,提高记忆力。

- 凡事也有两面性,拥有绝对记忆力的人,虽然能记下所有细节,但是他们无法从中提取出重要的元素或者说没有归纳总结的能力,某种程度上也相当于没有记忆。

- 记忆是有可能被修改的,可能是别人修改的,也有可能是自己主动修改的,因此,重要的事情还是要及时记录下来,尽量保持记忆的真实性。

- 随着年龄的增长,时间会显得越过越快,童年总是急着长大,感觉每一天都新鲜而漫长,成年之后,时间却越过越快,感觉每一天都过得一模一样,以至于过了很多天,感觉像是一天一样。永远保持好奇心,也许是延长生命的一个手段。

- 人们对于自己在15~25岁那段时期的回忆是最多的,其中一个表现就是每个人定义的震惊世界的事情都是你20岁左右的事情,就我自己而言,也觉得相对于ISIS来说,911更为震惊世界

《记忆的风景》读后感(三):记忆像一条狗,躺在让它怡然自得的地方。

“记忆像一条狗,躺在让它怡然自得的地方。”

——西斯·诺特波姆,《仪式》。

每个人的人生都建立在记忆之上,没有了记忆,我们的生命就失去了长度。

记忆对于我们来说像呼吸一样自然,所以我们常常会忽略它的存在。其实在人生的道路上,记忆一直在与我们相伴而行。在你欣喜时,悲伤时,抱着怀旧的心情追忆过往时,辗转反侧、夜不能寐时,记忆总会不期而至,温柔地向你昭示自身的存在。你有没有试过话到嘴边,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会不会突然被熟悉的声音或气味带回遥远的旧时光?试没试过突然觉得某人、某物或某地似曾相识,再想仔细回想时这种感觉却倏忽而逝?这些意识异常现象的出现其实都是记忆在作祟,记忆的影响力遍布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从未远离。

本书着力探讨的“自传体记忆”正是所有类型的记忆中与我们关系最密切的,它就像你的私人秘书一样,勤勤恳恳地帮你记录人生中大大小小的事。但这位秘书并不会对你言听计从,他常常会在你背后耍些花招,比如你拼命想记住的事他偏偏随手丢弃,而你想忘记的伤心过往反而会被他牢牢地记录在册。这位既忠实又叛逆的秘书常常让我们哭笑不得、困惑不已。在本书中,荷兰心理学家杜威•德拉埃斯马从科学的角度严谨地为我们揭示了自传体记忆的运作规律,更生动地与我们探讨似曾相识、闪光灯记忆、怀旧效应等长期困扰我们的记忆谜团,必能在记忆方面为你答疑解惑,让你受益匪浅。

最难能可贵的是,本书探讨的内容不只局限在心理学,更延展到了文学、哲学、历史等各个相关的领域。作者才气纵横,在书中旁征博引了各个领域的文献资料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并邀来普鲁斯特、狄更斯、纳博科夫等文学大家与读者一起探索记忆世界的幽微与神秘,这使本书达到了一般心理学著作难以企及的深度。作者在书中说道:“答案不只存在于心理学中,作家、诗人、生物学家、生理学家、历史学家和哲学家也从事过这方面的研究,他们的研究成果有时候甚至超越了那个时代心理学的界限。”这也是全书贯穿始终的理念:要想真正破解记忆的奥秘,我们不能只在心理学中寻找答案。

让我们与作者一起漫步于时间的河岸,在记忆风景的若隐若现之间,

捕捉一丝痕迹……

《记忆的风景》读后感(四):“我看见生命从眼前闪过”

初读《记忆的风景》

2014.6.11

首先这只是一篇阅读笔记,而非书评,因为我何德何能,去评判这个作家的作品。在千千万万、千千万万、千千万万的书海里,能读到这本书,就是一种缘份,与其说要评论它,不如说我期待着它能引起我的一丝共鸣,就好。

6月9日收到后浪赠阅的《记忆的风景》一书,没收到书之前,看封面和标题,以为是写风景的,而且是记忆中的“风景”~ 结果收到书后发现重点转移,是“记忆”,顿感一星期看完的原计划有点高估自己......

遂翻开书的目录,寻找自己感兴趣的部分先读起来。于是就翻到了第16章——“我看见生命从眼前闪过”。

P263页写道“费希纳称,人在弥留之际对此已略有所知,当我们回首一生,那些似乎已经完全被忘却了的记忆又回来了。对于垂死的人来说,‘一道光亮突然点燃了脑海里的所有内容’。

费希纳在书中所阐述的景象如今常‘我看见生命像放电影一样从眼前闪过’这么一句话来描绘。多年来,有相当多的文献资料谈到了那些有濒死体验的人。那些曾与死神擦肩而过的人看见一系列图像从自己的脑海中快速闪过,在他们看来,这就是死前的最后时刻。”

在这段内容之后随即列举了一个英国海军少将的濒死体验,为嘛我要摘上面那一段泥?因为这种濒死体验我也有。

那是一年盛夏的某天傍晚,去家附近的水库游泳,结果发生了事故。当我大头朝下沉到水底,慌张绝望,无法自救。我不记得自己有过怎样的挣扎,但我却清晰的记得自己看见水底长满了墨绿色的水草,且我脑海里瞬间闪过“这水底好绿啊”的感叹~~

然后紧接着就只有三个字停留在了这个人生转折的时刻——“完蛋了”!!至于什么“人生最重要时刻的记忆像电影般闪回”,完全没有!!后来被救起来,喝了一肚子水,呛得半死...

幸运的是,我还活着~这可能是我记忆里深刻的“风景”之一了。

《记忆的风景》这本书第二个打动我的点是P147页的“从圣诞晚餐看人生风景的沧桑变化”。

记忆是很神奇的东西,不是像被“美图秀秀”美化过的片段,就是偶尔对自己来一次伪证,即使我习惯了用照片来写日记,可有时候还是会隐藏一些不想被暴露的东西吧。

与其常常怀旧,不如好好珍惜现在,毕竟我们活在当下,而不是在记忆中。何况记忆那么顽皮,究竟在我们的脑海里留下了什么,又抹掉了什么,谁知道呢...

总体说来,这本书值得一读,起码读起来有趣,不枯燥,很好。

《记忆的风景》读后感(五):用墨水将记忆从时光里记录下来

发表于《天津日报》2014年8月11日

普鲁斯特在《追忆似水年华》中写到这样的一幕,主人公喝着茶,将一块小点心泡在茶里,这种味道让他回忆起了童年时代。就在他感受味道的时候,记忆苏醒了,各种思绪夹杂着情绪涌上来。在记忆心理学中,这种现象有一个专有名词—— “普鲁斯特现象”,即通过某种嗅觉唤起了童年的记忆。

无独有偶,狄更斯曾经谈起过这样一件事情,他只要一闻到黏在贴在瓶子上商标的浆糊的味道,他就会回想起童年时候痛苦的记忆。那时候,他的父亲破产,他被遗弃在一个制造工厂的仓库里,那儿正是生产瓶子的,浆糊味绝对是一个糟糕的回忆。而研究记忆的专家表明,这类令人恐惧、痛苦、绝望的事情往往正是人们最刻骨铭心的记忆,终生难忘。

对人类而言,记忆的重要性不亚于生存。在拥有记忆之前,人虽然拥有名字,却跟物品没有差异,只是一片混沌。只有在拥有了记忆之后,人才真正意义上拥有了感情,成为区别于他人的个体,在时光里鲜活起来。而作家的记忆因为他们的书写与众不同,无论是自传式写作,还是虚构写作,记忆都是他们的笔墨之下的重要素材、书写对象,以及书写内容。

杜威•德拉埃斯马的这本书就是关于自传体记忆的,是心理学上的重要著作之一。所谓自传体记忆,就是记忆的一种形式,“是指个人对于往事的回忆”。这本书拥有学术上的严谨与细致,以心理学史上的各种理性研究作为佐证。但是最吸引我的是,作者拥有不多见的文学修养与才情,普鲁斯特、纳博科夫、狄更斯、伍尔夫,信手拈来,充满诗意。文章诸多作家关于记忆的描写与观点,简直可以当作一本“作家记忆论”的文集。

记忆是自传式书写绕不开的一环,文字从回忆而起,从将来而终,其中掺杂的是作者在时光与岁月里上下起伏的情绪。乔治•桑在她的自传《我毕生的故事》中谈及自己童年最初的记忆,依然心有余悸。而尼古拉斯•马特西尔却在他的自传体小说里证明,记忆也可能是虚假的。而通过伍尔夫在《忆旧》中对于最初的记忆的描述与论述,作者又阐明了另一个观点,感情让记忆变得更加复杂,并且增加了消失的可能性。

除了“普鲁斯特现象”,在文学作品中也存在着其他记忆现象,作者并非刻意为之,虽然是感性的,却为记忆心理学的研究留下了宝贵的论据。比如,在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中,他多次描写了大卫的一种心理,即“所有这一切曾在以前一个不确定的时间里发生过”。这种现象便是“似曾相识之感”,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不同的心理学家对此有不同的解释。

而特殊的记忆现象则为文学创作提供了灵感与素材。博尔赫斯有一篇小说,主人公叫富内斯,他因为坠马而拥有一项特殊能力,那便是绝对记忆力,也就是能够记住所有发生过的事情;但是他却没有思考的能力,因为他的记忆世界里,只有数不清的细节。富内斯的故事就是一个关于记忆的故事,事实上现实生活中也存在这样的记忆超人,在作家笔下成为文学中的人物。

杜威对于文学材料的引用是非常诗意的,可见他丰厚的文学素养。而这本书的突出之处在于,作者的解读并不拘泥于文学,而是理性的,从心理学视角切入,并立足于科学研究与调查。关于作家与记忆,光是从这一点来说,这一本书就非常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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