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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宪法案》读后感1000字

《大清宪法案》读后感1000字

《大清宪法案》是一本由[日]北鬼三郎著作,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88.00元,页数:37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大清宪法案》读后感(一):论清末宪法案

本书由北鬼三郎的《大清宪法案》和《大清宪法案理由书》两部分而成。理由书主要补充宪法案的观点和立宪缘由,其内容可见当时宪法观念在东亚的变异与传播。宪法案由10章76条构成,讨论了“皇帝”、“摄政”、“臣民权利义务”、“帝国议会”、“内阁”、“都察院”、“司法”、“会计”、“审计院”、“附则”相关问题。也能从中窥见文化差异。

说到皇帝时,北鬼氏写道“支 那处独cai政治之下既已两千年,其君临的动机与国民的确信且不置论,其君主以自立的姿态掌握一国的大权,不容其他机关干涉…”北鬼将其与欧洲的民主君主体制相比,说其与之前的日俄相同。此处也属于亚洲和欧洲的文化差别。(关于这一点,北鬼后期也发表过《清国的中 央ji权问题》一文)在皇帝一章中,北鬼也确认了皇帝的立法、军队、编制、位阶、铸币等权力。关于摄政问题,作者说“摄政以皇帝之名行使统治权。”、“摄政施行统治权时,不负责任。”而后面的帝国议会、内阁、都察院多有相似,分成三章略微累赘。

司法一章北鬼氏以英国为例,提出司法与行政分离。认为司法权应当由审判厅以皇帝之名实行,而民事、刑事及行政等审判应由各界审判厅依法行政,且在不危害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公开审判。从内容也可看出,理由书中更看重国民生命财产安全,并提及审判官的责任也应当如此。重点提及此项的原因也很简单:北鬼认为巧弄威权营私舞弊乃是中国的因袭古俗。关于司法机关的改良,完全可以说是为了立宪做准备。

作者成书时的清廷内部问题颇多。总体来说,《大清宪法案》不仅是当时清廷立宪官员的参考书,还是民初修改宪法者设计国家体制时的理论依据。我们不仅能看到亚洲和欧洲的体制问题,更能直面了解当时的清廷在别人眼中是以何等形态存在于世的。

《大清宪法案》读后感(二):一位日本学者为中国晚清所作的宪法草案

1909年6月,日本学者北鬼三郎出版了一部《大清宪法案》。这部作品刚出版时,在日本并没有得到太大的反响,但是,它在中国却引起了很大的轰动。1909年,正是中国预备立宪,想要制定一部大清帝国宪法之时,所以,北鬼三郎的这部《大清宪法案》对当时的制宪者们来说,犹如黑暗中突然出现的一盏明灯。

全书一共10章,76条。按照宪法草案的结构顺序,北鬼三郎给每一条都注明所参考的对象,并加上或长或短的法理说明。书中的十章按照顺序排列依次是:皇帝、涉政、臣民权利义务、帝国议会、内阁、都察院、司法、会计、审计院、附则。

《大清宪法案》在立法、司法、行政三权的基础之上,立足中国本土,引入中国的监察制度,创立出了“四权分立”的体制。

尽管这部作品自出版以来就一直被日本人所忽略,但是不得不说,它对中国的君主立宪和共和立宪确实都产生过重要影响。

关于作者北鬼三郎的“真实身份”,有人也提出过疑问,在一些收藏有《大清宪法案》的图书馆里记录北鬼三郎的姓氏是“北鬼”,而另一些则又说是“北”,总之,众说纷纭。不过,在一位关注北鬼三郎较多的学者曾田三郎的笔下,北鬼三郎常被简写成“北”。这也说明,在曾田三郎看来,北鬼三郎的确应该姓“北”。

北鬼三郎可以说是一位非常有才华的学者,在获得学士学位之后的第五年就出版了学术专著。可能有人会说他过于“年轻”,所写的东西会不会太粗浅,更何况,作为一名日本学者,却来写中国宪法相关的内容,会不会太草率了。其实完全没有这种担心的必要,因为这部《大清宪法案》不管是从哪一个章节的内容来看,都是做过专业的调查和考究的。而且,这部作品为清季制宪者所重视,也为民初修改宪法者所参考。足以可见它的影响力极其深远。

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大学问出版的这本《大清宪法案》,装帧精美,印刷清晰,封面的设计也与书中内容有关,采用的是日清战争的版画元素。虽然对普通读者来说,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会有些枯燥,但是对于想要了解中国宪政史的人来说,这本书一定是一本很重要的参考书。

《大清宪法案》读后感(三):真乃奇书也!!!

这本书名字枯燥,以为是什么法-律条-款类书籍,听着就感觉没劲。

但如果稍微了解一下就会发现

真乃奇书!

怎么个奇法儿?

总之非常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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