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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讲义》的读后感大全

《宪法学讲义》的读后感大全

《宪法学讲义》是一本由林来梵著作,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79.00,页数:45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宪法学讲义》精选点评:

●摘读国家组织和基本权利

●已下单,未读,见证历史

●小心翼翼,欲言又止的林来梵老师。 强调宪法的规范性和宪法教义学属性。 总体来说给我带来的震撼不如张千帆老师那本《宪法学讲义》。 但是不失为上佳之作。

●这本书才是真 浅显易懂 比论法的精神好读多了!

●把枯燥的宪法讲的挺有意思的,不过宪法在国内还是太虚了,小读怡情吧。 看了好长时间,基本上就是普法教育了,本书写的非常生动有趣,值得闲暇时间阅读。

●很棒

●嗯

●作为课堂实录,读之可以想见作者授课时之形貌风神,亦可因之一窥其为人。在书的开头部分,作者即告诉学生,宪法学研究领域内有「小批」、「大批」两样批判手段,大批往往指向政治学,而非法学之「保守性质」所能容纳。但法学,尤其是宪法学与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等其他学科的互动尤其密切。然而综而观之,作者不过是小心翼翼在「小批」的边缘试探,不知怎么就戳到了那位红砖淆者的敏感点,使之不顾廉耻,构陷告密,实在令人莫名其妙。相比于其他宪法学教材,此书一方面因为是由课堂录音整理而来,口语较多易于领会;另方面对于比较宪法学多有所涉猎,将东西方国家的国家成立模式由一般国家学的角度加以廓清,其次谈到窝郭宪法由确认政权合法性的文件逐渐转型为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母法,都卓有见地,堪为同类书中最优秀的一种。

●“岂有文章觉天下,忍将功业误苍生。”有幸。

●林老师比从前更小心了,许多问题欲言又止。不知是担心本科生理解不了,还是…… 以及,这版修订太不严谨,对第二版的部分删改没有做到前后一致。(倒是越来越贵了,谴责! 又及,9.8是怎么回事……都是期末考前抱大腿的吗……

《宪法学讲义》读后感(一):前七章非常精彩

从第八章开始,落尽进了宪法解释的窠臼,当然只有假定这个宪法合法的。完全忘记了作者前面批判的卡尔斯密特只相信实力不思考正义,作者自己不自觉的成了斯密特的帮凶。至于国家组织这一编我个人觉得还政治学人讲得更透彻,例如包刚升的人《政治学通识》。基本权利这一编基本是老生常谈,宪法保障这一编可能囿于当下环境,不快都不能吐。

《宪法学讲义》读后感(二):脚踏实地,仰望星空

宪法学这门课,以前是我最头疼的一门课,因为它在现实中无法用于诉讼,迫于考试压力,我对这门学科真可谓“学业不精”,仅苦于应试背诵。但看了这本书,我才发现,宪法学竟可以如此鲜活,毫不枯燥,原来以前是我没有找到合适地学习方式。

看了这本书,我不得不赞叹自己生活在一个便利而伟大的时代。我并非清华大学的学生,甚至没有身处北京,但仍有幸学习到清华大学林教授的课。

这本书是我个人认为不可多得的好书,也反应了大学教育该有的样子。作者通过大量的提问引导、案例思考,抽丝剥茧,带领学生走进宪法的世界。他不仅告诉学生,宪法实际是怎么样的(实然),各个国家以及我国是怎么规定、怎么样实行的;还告诉学生,宪法应该是怎么样的(应然),历史上理论的发展以及目前学界的各色观点。他教你睁开双眼看看世界、看看自己,也让你深入内心探讨如何让世界变得更好、让自己变得更好。

不得不说,法学真的是一门充满哲学、社会、人文情怀的学科,生动且深沉,惹人悲喜交加。

感谢前辈的教导,吾辈应继续努力。

《宪法学讲义》读后感(三):刷新认知的教科书

一次偶然的机会,从同学处白嫖过来的《宪法学讲义》,刷新了我对教科书的认识,与马工程教材相比,精彩可止一星半点!考是肯定考不上清华的,但读这本《宪法学讲义》时,好像林来梵老师就站在面前,侃侃而谈。

这本书的讲了太多知识了,从宪法总论到国家组织再到基本权利,最后到宪法保障,很多知识是会忘的,但我觉得两点不该忘:1.宪法者,限权之法也。2.宪法既应是镇国之法宝,又应是人民之甲胄。如果一部宪法真的能够成为人民权利的保障书,那么这部宪法就恰恰可以更有效地证明一个政权的合法性。

此外,梵师虽说“守住一份寂寞,且看历史洪流”,可是字里行间还是流露出对国家宪政建设的急切的期待。读者们又何尝不是呢!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设立是一丝微光,中国宪政之路,道阻且长。究竟在多远将来,我们才可以建立起有我们自己国家特色的、有实效的合宪性审查机制呢?让“宪法”不再是“闲法”,亦为梦亦是梦想。

法学的主要精神不在于批判秩序,而在于维护秩序,是保守的。作为法学生,就应该去相信,而且只能去相信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政的漫漫长路,我一个微不足道的大学生,也想要在将来尽可能献出一份绵薄的力量啊……

大一的第一门专业课“宪法学”,感谢林来梵,引我入法学殿堂。

《宪法学讲义》读后感(四):初入法门

这可能是一篇非常不像书评的书评,主要是想记录一下自己初入法门的这半年。

这学期最像回事的专业课大概就是这门宪法学了。一开始,面对有些晦涩的概念,再加上自己“宪法无用”的偏见,上课时颇感无聊。但随着理论的深入,我逐渐被宪法学的魅力所吸引。也许是由于先前法学知识的储备太少,课堂上和书本上的每一句话都对我颇有启发。几堂课后,梵师也逐渐“放飞自我”,上课越来越幽默风趣。

为了准备期末考试,我一遍遍地阅读这本《宪法学讲义》。慢慢地,隔着书页,我能感受到规范宪法学对规范宪法的呼吁和追求,体悟到梵师对宪法时代到来的殷切企盼。我对生活中的宪法现象也有了更深层次的感悟。

初入法门这半年,感受最深的就是自己以前真的是个法盲。原来看似简单的条文背后有这么高深的道理。就连以前觉得是废话的宪法也是字字有玄机啊。

最后附上梵师的宪法学课程结语:

《宪法学讲义》读后感(五):几处不解

1.作者为什么说“1956年中共八大宣布中国提前进入社会主义阶段,这使得作为‘过渡时期’宪法的1954年宪法在某种法理意义上失去了时间效力”?p115 这一点该如何理解

2.作者在介绍耶利内克的国家权利主体说时,对国家权利客体说的批判是客体不可能承认主体为主体,因而逻辑说不通。但问题在于主体的地位为什么还需要客体来承认?p174

3.作者介绍凯尔森理论时说“国家的存在领域是法的通用,谈不上因果意义上的实效性,而是一种应然关系”,如何理解?p176

4.行政区划中的“虚实结合制”是什么意思?p229 我在其他教材中也没找到这个知识点

5.作者将国家机关分为直接机关与间接机关,认为全国人大是直接机关,国务院是间接机关。p237 但其他机关如何界定,作者没有给出答案,难道除全国人大之外,其他国家机关都是间接机关吗?

6.作者认为国家机构体系中不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p267 这显然与通说不同,该如何理解?宪法中也明确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为何不属于国家机构体系呢?

7.基本权利二分法中的“抽象权利和具体权利”,其中具体权利和个别性权利的区别是什么作者没有说清p326,作者在人权各论中认为人格尊严是一项个别性权利p410,该如何理解,意思是人格尊严不是具体权利吗?

8.合宪性审查与相近概念的区别作者没有具体展开p439,这一点可以在人大徐崇德《宪法》补充

9.作者说“现代大多数国家宪法都没有规定哪个机关可以解释宪法”p143,对这一点存疑,此外作者认为有权解释可以理解为公权机关对宪法的解释,包括立法司法行政机关都可以称为有权解释,这是否违背了“法无授权不可为”?宪法如果没有规定解释权归属,我认为应当依照宪法惯例,作者论证时只举了日本宪法第九条由日本政府解释的例子,似乎有些以偏概全

10.作者在论述国家的目的时,提到印度比较重视人民福祉的增进,印度也属于福利国家?p195

11.作者在第四章遗留了两个问题没有解决:39条中侵犯如何理解,监视、窃听属于侵犯吗?什么情况下属于合法搜查或侵入住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在哪?p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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