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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为话题作文800字10篇

自主为话题作文800字10篇

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关于自主为话题作文800字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自主为话题作文800字10篇篇1

2017年湖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湖南大学“高层次、高素质、多样化、创造性”的人才培养目标,按照“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招生工作机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我校2017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的自主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

考生满足以下条件,即可报名。

1.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湖南大学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标准。

3.在报考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创新发明、论文著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或具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考生可根据个人学科特长从以下八个专业中任选其一报考,录入我校后本科阶段不能转专业。

注:考生(除浙江省、上海市外)的报考科类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2017年实行选考科目组,选报专业必须符合学校对录取科目组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2.上传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湖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须考生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个人陈述(手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超过1000字);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表和高中三年成绩册及排名(须考生所在中学认定并加盖学校公章);

(4)综合素质评价表(须考生所在中学认定并加盖学校公章);

(5)高中阶段能证明本人所报考专业特长的获奖证书、论文、著作、专利等材料(须考生所在中学认定并加盖学校公章);

报名材料须完整、真实,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四、选拔办法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学科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组,具体负责选拔工作事宜。

2.初选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和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报考的生源情况,专家组择优确定初选入围考生名单。于4月30日前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和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公布。

3.网上缴费

4.现场报到

时间:6月12日(8:00-17:30),逾期不予办理。

地点:湖南大学(具体地点待定)

考生持本人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须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湖南大学现场确认、采集信息,办理考试手续。现场不接受代办。

5.考核

(1)初试

时间:6月13日上午,逾期不予补考。

地点:湖南大学(具体地点待定)

初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查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知识。

(2)复试:

时间:6月15日

地点:湖南大学(具体地点待定)

复试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学习潜力。

复试成绩=考生面试分数/所在组面试最高分数*100

(3)抽签随机确定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

6.划线原则

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分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5倍以内择优确定复试入围名单。

复试结束后,根据综合分(综合分=初试成绩*X+复试成绩*Y),分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名单。

7.公示

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将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和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同时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6月22日前,我校将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名单报教育部审核,并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

五、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文件精神,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还必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方可被我校录取:

1.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本科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750分制),且不低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我校对应专业,方可被我校录取。

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降分幅度按照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分幅度。

合并本科批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B等级及以上。

2.浙江省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须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5分,报考我校对应专业,方可被我校录取。

3.上海市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须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5分,报考我校对应专业,方可被我校录取。

六、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参加考试,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若发现推荐中学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函告中学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七、其他

1.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专业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招收自主招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未提供正确的个人信息导致录取受影响等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3.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与申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2)违规违纪举报投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

电话:0731-88821680

八、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自主为话题作文800字10篇篇2

北京语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北京语言大学“建设世界一流语言大学”的目标,2017年北京语言大学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报名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具备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参加国家级(含)以上外语类竞赛获奖者,高中阶段参加外语水平测试或等级考试成绩优异者,或能够提供其它材料证明具有相关特长和创新潜质者,可报考外语类专业或信息科学类专业(不可兼报)。

3。高中阶段参加省级(含)以上数学、物理、信息科学和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或能够提供其它材料证明具有相关特长和创新潜质者,可报考信息科学类专业。

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共56人,占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具体如下:

1.外语类

专业: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日语(“日+英”复语)、朝鲜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俄语、翻译(英语)、翻译(本地化)、翻译(汉英法)

招生人数:47人

科类:不限

2.信息科学类

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字媒体技术

招生人数:9人

科类:理科(合并文理科类省市不限)

网上报名

2。考生应保证所有报名信息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上传证明材料时,应使用带有证明单位(个人)或颁发机构签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保证页面完整,文字清晰。

3。尚未获得证书、证书丢失等无法在报名阶段按要求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者,视为无效。

4。 报考信息、通知和名单公示等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报名平台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恕不另行通知。

考核录取

1。初审。学校成立由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4月30日前,初审合格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2。专业考核。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核,考试时间为6月11日,考试地点在北京语言大学校内,考核形式如下:

(1)专业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满分200分,面试满分20分。

(2)外语类专业:笔试(英语100分、语文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学生外语专业素养及创新能力。

(3)信息科学类专业:笔试(英语100分、信息科学100分),面试。主要考查学生信息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

(4)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专家和面试顺序随机抽签确定。

3。资格认定。笔试成绩达到120分(含)以上、面试成绩12分(含)以上者,根据专业考核总成绩全国排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及认定专业。考核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认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6月23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4。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入围合格考生,由我校审核录取。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并报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备案。

5。 复查。经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入校时携带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包括证书、专利或论文等)原件,学校将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优惠政策

自主招生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可按照自主招生认定专业录取。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上海、浙江按照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一段线)执行。

报考要求

1。入围合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照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及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专业志愿。

2。考生高考专业志愿需按照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未按要求填报视为自愿放弃优惠政策。非平行志愿省区,考生须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平行志愿省区,考生须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我校;单独设立自主招生批次省区,考生须在该批次填报我校。

3。 上海市、浙江自主招生选考科目要求与学校当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江苏省考生高考选测科目须达到B+B(含)以上。

4。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

2。加强信息公开,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严格实行高校、省市、教育部三级信息公开,学校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3。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自主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82303020。

其他

1。考生本人及推荐单位和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认真负责地进行申请和推荐,确保证书、专利、论文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2。各项工作时间和具体安排可能因工作需要做出调整,请密切关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通知。

3。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本简章由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303943

传真:010-82303135

北语本科招生网:zsb.blcu.edu.cn

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om.cn

E-mail:zhaoban@blcu.edu.cn

自主为话题作文800字10篇篇3

自主招生最新咨讯:海南2017年高校自主招生最新政策公布

众所周知,自主招生可视作学生高考的“保险”手段:当高考分数没有达到统招的分数线时,考生还可以凭借自主招生的优惠政策,通过“计划外招生”进入理想的学校。

2017年高校自主招生政策发生了变化,很多考生和家长都对此存有很多疑惑。近日,省考试局有关专家对这一政策作出了解读。

享受优惠 政策先知

问:自主招生有什么用?

答:自主招生可视为学生高考的一道“保险”。例如:北大的统招分数线在695分左右,某学生高考失利考了670分,同时在自主招生考试中表现优秀,获得30分加分(或降分录取),加分后为700分,高于北大的统招分数线,即可顺利进入北京大学。

问:怎样参加自主招生?

答:自主招生为大学公开发布信息,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全程公开的招生形式。

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是:2月底前,高校发布招生简章;3月,考生提交申请材料;4月,高校审核考生材料;4月底前,高校公示初审通过考生名单;6月7日至8日,考生参加高考;6月10日至22日,高考考核;高考出分前,高校确定并公示资格名单;高考出分后,考生填报志愿,高校录取。

问:可以拿到多个学校的自招加分吗?

答:可以。在投递材料、获得初审资格、参加考试等环节中,一个学生都可以同时获得多个大学的自招机会。但是部分高校也会明确表示不能同时填报多所高校。在最后填报志愿时,只能使用其中一所大学的加分。此外,部分学校的自主招生考试时间可能有所冲突,也需要学生和家长注意。

问:怎样获得自主招生资格?

答:根据2016年自招情况来看,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尤其是高三各次期中、期末及一模考试的成绩)足够优秀,获得省级竞赛奖即有极大可能通过初审,获得自主招生资格。

除了成绩优秀、获得竞赛奖项外,发表个人作品、获得专利及参加大学举办的各类夏令营也是获得自招资格的有效条件。

参加竞赛 获取资格

问:参加学科竞赛对自招有什么用?

答:进入国家集训队的同学可以得到国家认可的保送资格,直接保送清华、北大。

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的同学大多数可以直接与清华、北大签约,获得至少60分降分(不需要再参加自招考试)。

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同学可以直接获得清华、北大自招资格(需要参加自招考试)。

获得省级竞赛奖项的同学可以更容易申请到各大高校自招资格。

问:文科生没有竞赛,怎样获得自主招生的资格?

答:文科生可以通过参加作文比赛获得自招资格,大部分高校认可的作文比赛有: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创新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等。此外,部分高校还认可辩论赛的奖项。

提前准备 胸有成竹

问:自主招生考什么内容?

答:各高校不同。主要分为高考文化课(如北大自招考语数外理化,北理工考语文数学)、大学专业相关基础知识(如理科院系考察竞赛基础、传媒专业考察电视节目分析、语言类院系考察语言能力等)两种范围。

大学专业知识主要是学生需要提前有了解。高考文化课难度介于高考中档题到竞赛基础题之间。

问:自主招生怎么提前准备?

答:时间点上:高三上以前可以补充一些竞赛内容;高三下应该专心准备高考,不要为自招作专门训练。高三学习,尤其是高三下的学习节奏一定要以高考为准。

内容上:补充一些竞赛基础知识点、多练习高考压轴题左右难度的题目。

问:自主招生面试考什么?怎么准备?

答:各学校不一样,面试模式共有五种。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表达能力和逻辑能力。并不需要学生表现得很“优秀”,情商正常、表达顺畅有条理即可。准备自招面试,可以由父母陪孩子在家多练习“计时对一个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的连续说话能力。

平时多关注时事新闻,从近两年高校自主招生面试试题来看,各大院校非常倾向于据社会热点提问,以此来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

问:新高三(2017高考)的学生现在可以做什么准备?

答:暑假学习竞赛(或自招内容)。9月参加数理化竞赛。文科生参加作文比赛。

问:新高二(2018高考)的学生现在可以做什么准备?

答:参加作文比赛,以及提前参加各类竞赛训练。高二学生尤其可以参加信息和生物竞赛,尤其是生物竞赛,更容易获得奖项。

问:新高一(2019高考)的学生现在可以做什么准备?

答:选择1-2科竞赛进行系统学习。

自主为话题作文800字10篇篇4

2017年华北电力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上级文件及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17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选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高尚、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一、领导机构

华北电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二、招生形式

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分别报名,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统一命题,在同一时间分别组织考试、分别选拔、分别录取,两地测试成绩不能互认、认定结果不能互认。

三、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其中北京校部计划不超过146人、保定校区计划不超过132人。

四、报名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高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突出特长且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2.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3.高中阶段具有其他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

五、申请程序

2、需考生个人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1)《华北电力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申请表中个人陈述的内容应包括考生申请理由、价值观和人生理想、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兴趣特长、学习能力、取得成果及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等,字数要求1500--2000字;

(2)符合报名条件的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以及其他能证明考生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

(4)考生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考生须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平台,并将纸质报名材料邮寄到我校,其中材料(1)、(2)、(3)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无误后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且所有材料均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网报材料和纸质材料缺一不可,且内容须保持一致。

3、纸质材料请以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恕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报考北京校部请将资料邮寄至“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本科招生办公室”,报考保定校区请将资料邮寄至“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4、考生如有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实名提供的推荐材料,须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要求提供。推荐内容要能够证明该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推荐单位或推荐人须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中学、社会团体推荐材料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专家个人推荐材料需专家本人签字,附专家简介、联系方式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推荐单位或个人需将推荐材料密封,并单独邮寄至我校(邮寄方式及要求同上)。

六、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招生、教学及科研等部门工作人员和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工作组,制订审核工作办法,加强对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核。在网报材料和纸质材料核对一致的基础上,由审核工作组通过报名系统对申请材料进行随机网评,择优确定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高中阶段获得以下竞赛奖项的考生报考我校并按要求完成报名的,可优先获得测试资格: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英特尔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获奖;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北京大学中文系与课堂内外杂志社联合主办)、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萌芽杂志社主办)全国一、二等奖;全国创新英语大赛(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获得全国一等奖及以上。

2、测试及入选名单确定

测试的形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笔试:主要考察高中阶段基础知识综合应用,笔试科目为理工类数学、物理;文史类数学、语文。浙江省、上海市考生笔试科目为数学、语文。

面试:学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内容以考察理想信念、价值观、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为主。

学校根据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并结合生源分布情况择优确定入选合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类及录取优惠分值,经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报教育部审核,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最终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七、录取办法

2017年我校实行大类招生,自主招生专业大类名称、开设地点、名额分配及优惠政策如下表所示,考生最多可报考3个专业类。对于浙江省、上海市考生,可报考的专业类及其选考科目范围要求以及对应的优惠政策详见附件1。

录取优惠分值说明:“B0”表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即可被录取;“B15”表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15分以上且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被录取。“B30”表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上且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被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对于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无需折算。

高中阶段在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全国一、二、三等奖,以及英特尔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获奖者,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且获得入选资格的(不超过入选资格总人数的10%),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和上海考生为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即予以录取。

所有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只能填写入选专业类;若其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相应条件且身体符合所报考专业类的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予以投档,我校按照其入选专业类录取。

八、监督机制

1、学校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2、初审合格名单、入选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开。

3、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

4、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我校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61772561(北京校部);0312-7522700(保定校区)。

九、重要说明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21日—3月31日。

2、初审结果查询:2017年4月底前,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

3、测试确认: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照规定的时间确认参加我校测试,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确认或未打印准考证者,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4、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不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5、自主招生资格查询: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考生可以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6、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7、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选拔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十、联系方式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电子邮箱:zsb@ncepu.edu.cn

联系电话:010-61773377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华电路689号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03

电子邮箱:ncepu_zs@163.com

联系电话:0312-7523164

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华北电力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附件1:浙江省、上海市考生自主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及优惠政策

附件2:华北电力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类介绍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

自主为话题作文800字10篇篇5

四川农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四川农业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以生物科技为特色,农业科技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并在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招生省份、计划及招生专业

招生省份:四川省

招生计划:120名

招生专业: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园林、土木工程、建筑学、工程管理。

三、报名条件

1.考生具备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具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3.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参加创新实践活动(竞赛、科研课题、创新训练等),展示出较好的创新潜质并能提供主要成果证明材料(竞赛获奖、论文、专利、科研课题开题(结题)报告或其它创新性成果,考生须深度参与,并至少是其中某部分的主要完成人);

(3)对所报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某一学科领域展现出较强的学科特长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生物技术、园林、土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专业仅限理科生报考,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文理科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2017年4月5日

3.材料邮寄:将以下材料装订成册(A4规格),于2017年4月15日前(邮件接收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至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611130)。信封显著位置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

(1)《四川农业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1份(中学审核盖章)

(2)考生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1份

(3)高中阶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复印件1份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注: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所寄材料内容须与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内容一致,《四川农业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编号须与报名系统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五、考核办法

1.初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包括考生个人陈述、学业表现、思想品德与社会实践等),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学科特色以及自主招生考核相关要求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

2.收费

通过初审的学生于5月8至日5月20日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名及考核费,缴费标准:130元/生〔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退费(于综合考核当日凭乡镇及以上政府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办理)。

3.考核

考核方式为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含综合测试(笔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两部分。综合考核根据专业学科特色以及培养要求,主要考查学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情况。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请考生于6月3日至6月9日中午12:00,通过报名系统确认参加综合考核并打印准考证。

综合考核时间:2017年6月11日

综合考核地点: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4.考核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综合测试成绩60分,“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40分。

注意事项:考生参加考核时须现场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否则不能参加考核。

六、确定入选资格及公示

1.入选

我校将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拟定具备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公示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学科专业特长确定考生可报考的相应专业范围。考生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进行公示。

七、志愿填报

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八、录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同科类省定录取控制线,按专业志愿,以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予以录取。录取名单将按照主管单位的统一安排,在学校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进行公示。

九、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835-2882561,028-86293282。

2.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发明、专利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并将情况上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声明: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代理自主招生事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收件单位: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611130

联系电话:028-86290999,86291999,传真:028-86291220

十二、本简章由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自主为话题作文800字10篇篇6

2017年自主招生报考形势分析 无竞赛奖项怎么办?

2017年自主招生报考越来越近,中国名校自主招生网的老师针对2017年的自主招生形势为广大正在准备2017年自主招生考试及高考的童鞋及其家长分享下方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一、自主招生名额整体形势分析

按照2016年的情况:全国90所重点大学普通自主招生的最终录取计划大概是18000人左右, 初审通过10万余人。老师预计2017年的初审人数和最终录取计划和2016年不会有太大出入。

根据全国各个省的奖项统计,2017年五项学科竞赛的省一、省二、省三的人数加起来总计能有七八万人。获得了省一省二省三奖项的同学基本上都能通过自主招生初审,只要注意报考学校的层次就行。也就是说自主招生初审十万多人次,有超过一大半的是五项学科奥赛获奖学生。剩下的少部分初审名额是给了文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论文专利、平时成绩这类考生。

所以可以肯定的是,理科五项竞赛获奖仍然是通过自主招生初审不可替代的主渠道。

二、竞赛获奖人数分析

我们统计了省一等奖人数,2016年全国获得五项学科竞赛的省一名额总共7595人次(数学竞赛1561人、物理竞赛1595人、化学竞赛1494人、生物竞赛1016人、信息竞赛1929人。全国省二的人数大概有两三万左右,全国省三的人数大概三四万人。省一、省二、省三的人数加起来总计能有七八万人。

三、省一等奖的学生出路

自主招生、保送生制度改革以前获得学科竞赛省一奖项的考生都是可以直接保送进名牌大学的。2016年、2017年获得省一奖项的学生已经不能被保送、加分了,所以全部都来挤自主招生这个加分的独木桥。教育部规定重点高校自主招生的人数要控制在招生总计划的5%。排名前20的高校每年最多招10万个学生,按5%算就是5000人,这7000-8000获得省一的考生刚好足够他们挑选,有一些省一等奖的学生还挤不进前20的自主招生。这很有可能是名牌大学定自主招生报名需要“省一”奖项门槛的根据。

所以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科大、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华东5校必要省一及以上奖项才能通过自招初审。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门槛更高(博雅领军除外),要求进入全国决赛。

四、省二、省三等奖的学生出路

省二省三的学生基本不可能通过清北华五等全国前十的好大学了,不过全国有90所重点大学都做自主招生,所以可以根据自身的奖项状况报考对应的自主招生大学。除了低层次的大学以外北大博雅、清华领军也为省二省三校内成绩不错的学生提供了机会。上交、复旦、同济、浙大、国科大等好大学也提供了一些特殊的综合评价机会。

自主为话题作文800字10篇篇7

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和中国政法大学人才培养目标,2017年我校在自主招生中继续实行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二、招生对象、计划及专业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主要选拔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意识、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不限应届、往届),文理兼收。2017年自主招生总录取计划不超过100人,入选人数控制在200人以内,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分为两个测试选拔项目:“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涉外型卓越项目”)。两个测试选拔项目的录取计划和专业见下表:

三、工作程序

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程序见下表: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考生报名均采取自荐申请报名的形式,我校不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报名条件如下,考生满足其中一条即可申请报名。

1.条件一

条件一分为语文类学科竞赛获奖、英语类学科竞赛获奖和自然科学类竞赛获奖三种。凡高中阶段(应届生限2014年9月1日后所获奖项,往届生限2013年9月1日后所获奖项)在此三类竞赛中达到以下要求奖项者,均可报名。

符合本条件的考生,申请材料中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自荐信(包括个人经历及体会、曾获奖项、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需要考生亲笔书写)、考生所在中学提供的《中学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语文类学科竞赛为条件报名的考生,须另提供获奖作品。考生须已经获得获奖证书原件,凡在报名期间未获得获奖证书或已获奖但证书尚未发放者,恕不接受报名。

2.条件二

考生在与法学专业相关的学科有突出特长、取得突出成绩、展示出较大潜力且品学兼优的,可以向我校提出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申请。

符合本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能够反映学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写实性自荐材料,包括自荐信(要求同上)、考生所在中学提供的《中学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及社会公益活动、获奖证书等其他能够证明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材料。考生所在中学、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的实名推荐意见可作为考生个人自荐的补充材料,推荐人(单位)应对所提供的推荐意见真实性负责。

(二)报名分组

“应用型卓越项目”“涉外型卓越项目”报名条件见下表:

凡符合上表所列报名条件中任意一项者即可报名相应项目。“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型卓越项目”不得兼报,不得中途更改报名组别。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7日—2017年3月27日(报名系统将于2017年3月17日10:00开放,并于3月27日15:00关闭)

考生寄出报名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以EMS物流查询信息为准。请认真组织材料,本次报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或二次邮寄。申请材料寄送方式若不符合寄送要求,恕不接受报名。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还。

寄件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收件人为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为010-58909122,邮编为102249 。

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在本校将报名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相关信息汇总并将相关材料在校内主动公示一周以上。

考生报名申请材料要单独寄出。中学推荐意见、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推荐意见,由中学、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直接提供。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须填写《推荐意见登记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参照考生邮寄材料的形式、时间要求,单独寄送,函件封面注明“推荐意见”。

(四)其他

考生不得兼报中国政法大学的2017年自主招生和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五、资格审查(初审)及公示

(一)资格审查

我校组织学科专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符合条件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体审查遴选。

对于以自荐条件一报名的考生,进行通过性资格审查,学生符合学科竞赛自荐条件,即可获得参加自主招生测试的资格。

对于以自荐条件二报名的考生,进行选拔性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小组综合参考学生自荐材料以及中学、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的推荐意见,择优选拔部分考生来校参加测试。

资格审查时对“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型卓越项目”分别进行遴选,视报名情况确定两类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

(二)公示

六、测试、入选标准、录取要求及公示

“应用型卓越项目”、“涉外型卓越项目”实行分别测试、分别确定入选名单。测试时间为2017年6月10日、11日,测试地点为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

(一)测试

测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型卓越项目”实行分别测试。笔试和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备查。

笔试环节,“应用型卓越项目”笔试考察内容为“思辨”和“逻辑”两部分,“涉外型卓越项目” 笔试考察内容为“英语应用”和“逻辑”(逻辑部分为中文)。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应用型卓越项目”面试语言为中文,“涉外型卓越项目”面试语言为英文。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考生面试的时段(上、下午)、考生分组、考生测试顺序、考生所在考场及评委所在考场,均由抽签随机确定。测试后,学生当场在评委评分表上签字确认个人成绩。

(二)入选名单确定及录取标准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将分数加总后排名,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考生、优惠分值及专业。“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型卓越项目”分别按照成绩排名排序。

1. “涉外型卓越项目”按照不超过计划数200%的比例单独划定入选线,入选线内考生获得入选法学(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实验班)资格。

2.“应用型卓越项目” 按照不超过计划数200%的比例单独划定入选线,入选线内排名前20名的考生获得入选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资格,在入选线内的其他考生获得入选 “应用型卓越项目”其他专业资格。获得入选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资格的考生,可以放弃本类入选资格,选择入选“应用型卓越项目”其他专业资格;获得入选“应用型卓越项目”其他专业资格的考生可以选择放弃入选资格,但不能递补入选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专业资格。

(三)录取政策

我校对入选考生按照排名,执行A、B两种录取政策,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1.录取政策A

入选考生测试成绩在“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型卓越项目”中排名前50%的,执行政策A,即考生参加2017年统一高考,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上海市和浙江省的“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分别按照该市(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此类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2.录取政策B

入选考生测试成绩在“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型卓越项目”中排名后50%的,执行政策B,即考生参加2017年统一高考,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省份模拟投档线下20分内且超过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上海市的此类入选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分及以上的,我校将予以录取;浙江省的此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及以上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招生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入选考生的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上海市、浙江省的报名考生须符合所报名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江苏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为BB。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不折算优惠分值。

(四)公示

七、咨询方式、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一)咨询方式

招生办咨询电话:010—58909122

招生办自动传真:010—58909922

(二)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我校将按照监督机制,安排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所有自主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专家评委均须签订工作责任书。在自主招生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或考试作弊等违纪违法的个人、中学、专家及社会团体,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相关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jjw@cupl.edu.cn 电话:010—58909069

八、其他事项

1.我校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辅导。

2.考生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报到。报到时,应当提供获奖证书或者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不准参加测试。

3. 测试期间食宿自理。

4.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

自主为话题作文800字10篇篇8

西北工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坚持立德树人,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积极探索多渠道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7年我校继续实施自主招生,特制订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7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理工类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初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的高中毕业生。获得其中2项以上(含2项)的考生优先。

2.具有较强学科特长和创新实践能力,且能提供相关学科领域竞赛证书、自己制作的模型实物、照片、图纸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该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同时寄送社会团体或专家(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实名推荐材料,推荐内容要能够证明该考生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培养潜质,推荐人或推荐单位须对其所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由社会团体推荐的材料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由专家个人推荐的材料需专家本人签字,并附专家所在单位对其专家资格认定的证明材料。

二、招生计划

50名以内。

三、招生专业

水声工程、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材料物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安全、工程力学、软件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每名考生仅限填报一个专业。

四、申请程序

1. 考生申请

考生向我校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须亲笔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由推荐人邮寄,不得由考生邮寄。

2. 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获奖者须在网上填报获奖项目,否则奖项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并用A4纸打印报名申请表。

网报时间:2017年3月21日上午12点-2017年4月5日上午9:00点

3. 邮寄书面材料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提交以下申请书面材料:

(1)网报系统下载《申请表》,经所在中学(单位)审定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3)手写1200字左右自荐材料;

(4)其他佐证材料。

将以上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于2017年4月8日12: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以中国邮政EMS形式寄至: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72。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申请材料请自行备份,概不退还。

4.资格审查

对于已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且我校确认收到纸质材料的学生,我校将分学科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获得考核资格。

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可在2017年4月底自行查询,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五、考核程序

我校对初审合格考生组织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协调沟通能力等。符合报名条件2的考生需加试实际操作(需自带实物作品)、制作技能等。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1.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6月11日(14:00-18:00)

现场确认地点: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研究生东馆319室,现场确认后发放面试资格证。

2.面试:2017年6月1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资格证)。

3.认定:我校将依据考核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合格人选名单及高考优惠等级,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备案,并在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六、优惠政策与录取

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2017年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10分)且不得低于当地一本线,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分数要求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政策执行。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以上,且学生选考科目应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

七、监督机制

1.西北工业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科学选才,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自主招生全过程,监督电话:029-88493708。

3.各推荐单位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取消被推荐考生考试资格和所在推荐单位或个人三年的推荐资格;对于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八、所有信息均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和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考核或录取的,责任自负。考生和家长须注意,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九、本办法最终以教育部审核公示为准。

十、本办法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72

电 话:029-88460206

传 真:029-88492310

电子邮件:ao@nwpu.edu.cn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自主为话题作文800字10篇篇9

2017年西南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要点

距离各高校发布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的时间越来越近了,为了让老师、家长及学生提前了解对西南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要点,中国名校自主招生网小编特翻阅了西南财经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汇总了几个重要的问题,仅供参考!

问:西南财经大学自主招生条件?

答:根据西南财经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报考西南财经大学自主招生学生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

(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二等奖(含)以上或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总决赛二等奖(含)以上;

(三)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优胜者二等奖(含)以上;

(四)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含)以上;

(五)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财经素养大赛二等奖(含)以上;

(六)高中阶段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或出版专著。

查看>>西南财经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问:西南财经大学考试通过率如何?

答:西南财经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招收220人,有2727人通过初审,最终214人入选,考试通过率8%左右。

问:西南财经大学自主招生考试模式?

答:西南财经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察数学和写作;面试是无领导小组讨论模式。

一、作文

作文是材料作文,题目自拟。

材料内容是一个孤寡老人出于无亲无故,非常无奈地宣布用八万英镑卖掉他住了大半生的宅子,搬入养老院,很多人去竞价购买,美丽的洋房房价很快被拍到10万以上,但老人仍很不舍自己的家这时一个衣着朴素的年轻人找到了老人,告诉老人虽然他只有1万,但他表示他愿意让老人继续住在那里,他会陪老人看报,散步,晒太阳,最终房子以1万卖与了年轻人。

不少于600字。

二、面试

面试是关于公益设施投资的

面试为无领导小组讨论,但并不是考生自己推选破冰者,计时员,讨论者什么的,而是按次序在阅读材料后根据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然后自由讨论,统一出一个答案,最后再按次序主题演讲。材料内容围绕家庭经济展开,内容根据三个不同家庭近三年的具体经济情况,结合社会,自然因素,推测今年的收入和最重要的开支应花在哪里。材料信息量较大。

西南财经大学考提醒说明(据2016年自主招生情况说明)

1、2016年西南财经大学招生条件有所放宽,招生条件降低。五大学科竞赛奖项从省二降低到省三。同时,招生范围大幅度扩充。例如:新增加对文科类竞赛、科创类、刊物发表等获奖考生的招生。

2、优惠幅度巨大。入选考生全部降一本分数线录取。

对比上财、央财和对外经贸,西南财经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政策相对放宽,大量的考生报考了西南财经大学。提醒大家,成绩中上等考生,可重点关注该校。

自主为话题作文800字10篇篇10

华中农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关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6〕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等有关法规和规定,学校2017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主要选拔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人数为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233人,全部为理科。

二、招生专业

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园艺、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林学、茶学、设施农业与工程,每专业招生计划约20人。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有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1.具有创新潜质。高中阶段,具有科技发明(专利)、科技论文、文学创作或其它特长的考生,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等比赛中获奖的学生。

2.具有学科特长。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等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对农科有浓厚兴趣、立志学农爱农服务农业的学生(按此条件报名的学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7日-3月31日

(2)报名途径:报名期间,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相关报名材料(报名系统于2017年3月31日24:00关闭)。

2.寄送材料:

(1)《华中农业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考生所在中学应对申请表中学生报名信息进行认真审核,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并填写中学关于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学业能力、素质评价意见,加盖中学公章;

(2)《个人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个人兴趣、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绩、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1000字左右;

(3)高中阶段各类主要获奖证书、专利、作品等复印件。

以上书面材料需装订成册,逐页加盖中学公章,于2017年4月2日前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达或送达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通过其它途径邮寄而造成接收不及时或接收不到由考生本人负责。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为考生提供实名推荐材料(推荐信或其他能够证明考生特长的材料)另行寄送到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3.初审

(1)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根据报名条件对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于2017年4月15日左右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公示。

(2)考务费: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7年5月10日17:00-5月20日17:00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支付笔试和面试考务费270元(收费依据为鄂价费[2009]331号),并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一旦缴费成功视为认可本简章的各项规定,无论是否完成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各环节,恕不退款。

五、考核

1.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2.考核内容:笔试为学科特长基础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内容包括信息收集与处理、批判思维、逻辑思维、空间思维以及创新思维等,总分100分。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总分100分。

3. 考核时间:2017年6月11日

4.考核地点:华中农业大学

5. 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学校按照笔试和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17年6月20日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公示。

六、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学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对专业服从调剂(专业不服从调剂有可能作退档处理),高考成绩总分在生源省份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且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要求生源省份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分。

3.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录取优惠分值均为20分(含),不进行折算。

4.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办(考试院)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5.上海市、浙江省自主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生物。

6.江苏考生自主招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七、监督机制

1. 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途径。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主招生工作,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监督电话:027-87282056。

2.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1号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电话:027-87280707

传 真:027-87395964

九、其它

1.报名、确认、缴费等自主招生各环节开放时间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设置为准,请密切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环节视为放弃后续环节资格。

2.自主招生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学校非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3.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本简章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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