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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绝招的作文

关于绝招的作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作文的形式很常见,但是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关于绝招的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第一篇

寒假里的一天,我和姐姐杨露婷、哥哥叶博超和弟弟吴振邦在丽泽花园的小区玩。那里有很多健身器材。有双杠、旋转器和吊环等等。我提议大家一起进行一场比绝招的游戏,看看谁厉害。我刚说完,大家都说好。

我沾沾自喜,心想:这下我可以大显身手了。因为我已经在双杠上玩得很熟练了。

“表演什么呀?”“谁先表演啊?”我们在讨论着。

“我先来!”吴振邦第一个举手了。“那我第二!”我接着说,“叶博超第三,杨露婷第四。”这个决定获得了一致通过。

比绝招的游戏正式开始了。吴振邦表演的是翻跟头。只见他很勇敢地在地上翻滚。“哈哈!翻的都是破跟头!”大家都笑了,笑得可开心了。但是我觉得邦邦很勇敢。

轮到我了。我表演的绝招是—快速上下双杠。我双手抓住双杠的一根,然后快速地把双脚勾在另一根杠上,接着我半弯着腰站在双杠上,得意洋洋地举起手来,大声说:“耶!成功!”然后我就从一米六高的双杠上轻松跳下。“韬韬好棒!”他们都在鼓掌。

叶博超表演的是侧翻跟头。他选择了草坪,能连着侧翻5个跟头。好厉害!我们都问他怎么翻得这么好,他说平时经常玩这个。哦,原来是平时练习的结果。

“杨露婷,该你了!”我们在催她。可是杨露婷说她要回家和我们下五子棋。“下就下!”我们三个男的都同意了。结果我们每个人都输给了她。我们都不服气,又下了一轮,还是输。哎呀,真绝,佩服!我们都问她这招是哪儿学的。杨露婷说:“我每天都和爸爸妈妈下五子棋,他们也会经常输的。”

哦,我再一次明白了,一个人的任何本领都不是天生,得靠不断地努力,才能获得。(指导老师:金军勇)

第二篇

班队课,教室里,同学们正在比绝招呢!苏晓鸣上台了,她说自已要用花绳变魔术,大家都很奇怪平时那文静内向的她竟然会魔术,大家有一点信不过自已的耳朵。我也想不通苏晓鸣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啊?没想到她把花绳在手上绕过来缠过去,总共绕了七卷,她从左手的中指的右边拉出一条线来,花绳又变回原来的样子了,我的心里暗暗佩服她。

赵超越也胸有成竹的上台来,他说要单手空翻,只见他身子往左一倾,左手撑地,一眨眼就像风一样翻了过去,同学们纷纷赞吧。

这次,比赛让我明白了,要想拿出绝招,就要练一番。

第三篇

说起玩悠悠球,很多人并不陌生,但是,你们见过玩带火的悠悠球吗?

在中国达人秀的舞台上,一位19岁的大学生宋佳政,用悠悠球创造出了奇迹:只见他先拿出一个绿色的悠悠球,抛到空中,又用绳子接住了它。接着,他跳起舞来,悠悠球也随着细绳一上一下的舞动了起来;然后,他快速地把悠悠球拆成了两半,变成了两个陀螺,把其中一个抛到空中,用绳子接住,陀螺在绳子上飞速旋转,过了一会儿,他把它放回地上,只见陀螺一直不停地转动。紧接着,惊心动魄的时刻到了,只见从舞台中央的绳子上,“飞”来两个带火的悠悠球,它们随着绳子来回滚动,宋佳政拿着绳子,把其中一个火球抛到空中,再把另一个也抛到空中,然后交替着“接”。两个“火球”一会儿腾空而起,一会儿左右舞动,看得人眼花缭乱,观众席上不时地传来热烈的掌声。。。。。。

宋佳政通过自己的刻苦练习和不断创新,练就了自己的绝招,我们每个人只要勤奋努力,也能练成自己的绝招!

第四篇

星期天,我约了几个小伙伴到我家玩,有人提议说:“我们来玩比绝招游戏吧!”大家异口同声地说:“好。”

小伙伴们开始了自己的绝招表演,她们各显神通,看着她们的表演我也蠢蠢欲动。终于轮到我了,我不慌不忙地站在大家的中间,手里拿着一副扑克牌,神秘地对大家说:“今天我来给大家表演一个小魔术。”我选了一个人上来,让她随便从一副牌中抽一张,让大家看看,并记下那张牌是什么。然后,她把抽的那一张放回牌中,再让大家刷洗一下。我自信满满地说:“我能很快找到那一张牌。”她们有的说我吹牛,有的直摇头。在大家的期盼和怀疑中我顺利地找到了那张牌。她们都很惊讶,个个向我竖起了大拇指,投来了羡慕的眼神。

第五篇

每个人应该都有绝招,有些人天生就有绝招,人家比不上;有些人是辛辛苦苦练出来的,往往会在那方面上取得成就;有些人就是有点懒,整天游手好闲地东跑西跑,不务正业,什么绝招都没有。

我也有绝招:我会写字,也会下围棋。比我绝招厉害的人比比皆是,不过我还有一个绝招——踢球。

我十分热爱踢球。星期六和星期天都去踢,甚至做完作业后也经常和小伙伴们踢,踢着踢着就对足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刚开始练足球的时候,我还不知道规则,只知道不能用手,后来等我踢久了,才知道规则。开始,教练教我们怎么踢,可是教练就说我的支撑脚站错了,我心想:我哪里站错了呢?一位同学告诉了我:“支撑脚要离球一个拳头左右。”我听了,恍然大悟。

一天上体育课,体育老师让我们学足球的几个人去踢,我觉得大显身手的时候来了,最后打了个胜仗。和我一队的人说:“和李昊洋一队就是好!”

你看,这就是我的绝招!

第六篇

葫芦丝是民族乐器中的一种,他的声音优美,缠绵,能演奏出很动听的曲目,现在你们赶快竖起耳朵吧,我要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我的绝招是葫芦丝演奏,我是怎样练的呢?

首先先学习指法和基本音符,这是最难克服的就是每吹一个音就发出“咕”的怪音我每天回家不只练了手指的灵活程度,还练了气息的调整,每吹完一个吐音就快速的把嘴张开,就这样,怪音慢慢消失了,大约学了两节课后,老师就教了我们一首小曲子:《望春风》,那时我谱也不懂,看着老师的手指放在哪个音,我也放在哪个音,居然也学会了,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还有吐音往往是一首曲子最好听的部分,但是最难学,要求舌头要快速地伸缩,为了让舌头更加的灵活,我一直练,坐车练,走路练睡觉练,洗澡练,可还试没法翻越这座“大山”直到有一次我去老师家,正巧遇到了管弦乐协会的会长林晔老师,他教了我一个绝招,我茅塞顿开,演奏水平提高很多,还通过了九级考试。

后来,我还得了全国的金奖,以后我要学更多的绝招,展示给你们看,通过葫芦丝的学习,我体会到了功夫不负有心人,只要努力,就能成功。

第七篇

大街边的剧院楼上,有个人在表演魔术。只见那个男人对着人群喊:“谁愿意来当我的助手?”“我,我,我!”三个女人走到魔术师身边。魔术师让其中一个女人躺在垫子上。“玛尼玛咪吽!”魔术师说完又对着人群说:“我能不用手让她飞起来!”真的?观众们非常不解,于是用好奇的眼神望着魔术师,魔术师顿时露出洁白的牙齿笑了。

过了一会儿,魔术师又变得严肃起来,他让两个女助手托起躺在地上的女助手,又念了咒语,然后让女助手们松手。两位女助手紧张而缓慢的松开了手,只见那躺着的女助手还是悬浮在半空中。魔术师的表演获得了观众热烈的掌声。

接着,魔术师又给大家表演了“火把变花朵”、“鱼儿吃金属”等魔术,观众的掌声更热烈了……。

“绝招!太绝了!”有的观众情不自禁的叫了起来!

第八篇

道亦有道,茶亦有道。——题记

制茶是门技术,也是门艺术。好的制茶师,各有各的绝招。

这是千古以来的制茶大师都懂的一个道理,也是口耳相传的准则。冷自然也懂。作为茶道中为数不多的女性,她更是撸起袖子,处处拜师,渴望能够获得其中真意。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十年磨一剑的她,日日上茶山、下茶坊,泡茶馆,会茶师,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制茶大师。她凭着这门独有的绝招,开了家茶馆,名为“茶道”。生意不错,日子也越过越滋润。

可正是安逸造成了冷的放松,她在腰包越来越鼓的同时,慢慢荒废了制茶的手艺。她制出来的茶、泡出来的茶,也越来越不好喝。品茶的人有时甚至觉得味同嚼蜡,但“食之无味”,却又“弃之可惜”。茶馆的生意冷淡下去了。慢慢的,生客来一回便不再踏足第二回,熟客更是别提,越来越厌烦。冷慌了,成日成日地想怎样拉回生意,怎样创造出盈利。

这不,她想到了个好办法——收徒。她第二日便放话,要收一位徒弟,好继承她的茶道。

果然,一听说要传道,四面八方的人都来了,眼巴巴的希望冷能够瞧上自己。冷看这样的情景,心中大喜,但同时发出一声冷哼:“还想学我的功夫,做梦吧!”不过,碍于脸面,她还是装模作样地挑了个徒弟,嘱咐他明天来“上课”。

翌日,那个人来了,不过他带了另一个人,原来,他是为了他兄弟报名的,冷反正也没用心,不耐烦将手一挥,将那个人带到了后院。

到了后院,冷回头一看,当即恨不得作呕——那个人是个麻子脸,独眼,脸上还如一片长满杂草的地。鼻涕半流着,口水如同断了线的“珍珠”,揩了还有。衣裳也极为不整,扣子横七竖八地扣着,总之,那形象,要多脏有多脏,要多邋遢有多邋遢。但只有一点,他的手是绝对的干净,就如同汉白玉。但冷的脸色还是差极了,冷忍住心中的难受,斜着眼,语气极为不善——“那什么,你去后山,把那片最靠边的茶先摘光,再来找个旧点的筛子,把那些茶筛了!”

“我叫龚二!”他人是痞里痞气的,说话也是痞里痞气的,他似乎很是不满冷对他“那什么”的叫法。冷眉头一皱,留下一句“知道了,真烦。”便扬长而去。

冷睡了个回笼觉。等她再一次悠悠转醒,已是黄昏。天就像偷喝了她放在天台上的酒一般,脸红红的,醉成了一片晚霞。“嗯……我应该去看看那个混小子。”她想着,内心又升起了烦躁与不安。“真是个害人精!”她咒骂着,迈步向后院走去,一到后院,她愣住了——那个什么龚二将院子弄得乌七八糟不说,自己还躺在地上呼呼大睡!冷顿时气不打一处来,瞄到旁边的一根长棍,抄起来就往龚二身上砸。龚二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白白挨了一棍。他刹那间清醒了。他怒气一下也上来了,可看到是冷,只能撇撇嘴,喊一声:“你这个人干嘛啊!真是奇奇怪怪……”冷只觉得自己有些发晕,大脑也有些供血不足。她的嘴打着哆嗦,扶着墙,喘着气,气极败坏地走了。

可冷没想到的是,更让她生气的还在后面等着她。

“啊!那个龚二好歹这几天安分了,不然我铁定赶他走!”冷心里这么想着。可这种想法没持续多久,便被打破了——冷只听见后院传来一声似是玻璃摔碎的声音,她心头升腾起一种不安。急忙进了后院跑去。对,是跑,因为后院有一个用陶瓷制成的茶叶状的奖杯,那是她因制茶技术优秀而获得的第一个奖杯,是她的骄傲,也是她所视为最重要的东西。她三步作两步迈到后院,却看见了她最不愿看见的——奖杯的碎片,正零零散散地分布在地面各处,甚至有一块落到了她的脚边!她的泪涌了上来,所有委屈与不甘交织着,她抱着那残片痛哭起来。

几天后,冷叫来了龚二,有些厌恶地说:“你制一次茶吧!制完了,我们的缘便尽了,你也不必学艺了!”龚二默不做声,捣鼓了一个多小时,他竟做出来了。尝一口,茶香无尽。

冷有些惊异,后来才知道:龚二是偷偷寻到了本茶谱,自己趁夜摸索才学会的,而至于那个奖杯,龚二也早粘好了……

冷的泪又一次夺眶而出……

过了几个月,茶馆生意又火爆了。冷看着来来往往的人,舒心了……

第九篇

绝情,本无招;绝招,却有情。

——题记

他生来平凡,可以说微不足道,自然默默无闻。他奔赴于晨曦之中,朝九晚五;他工作于方寸之地,早出晚归。他在最平凡、最下层的岗位上做着最平凡、艰苦的工作。

他是农民,在城市做工,被称为农民工。他是个俗气的人,不像城里人那样大方,总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他的脸颊被时间刻上了条条皱纹,皮肤被烈日摧残得黝黑,背有些驼,像极了“怂包。”他说话也不大漂亮,总是言不达意,难免让人生厌。

我一直不大喜欢他,对他的一言一行总是充满了排斥与不满。

这天,母亲外出办事,由于事情紧急,嘱咐我按时吃饭,便匆匆离去了。无可奈何的我只好被迫应允了。可是我不会做饭呀!要不先忍忍吧,忍忍说不定她就回来了。我打定主意。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我的肚子也“咕咕”地响了起来……

“咔咔!咚咚!”一阵清脆的开锁声响起。莫非是母亲回来了?我大喜,急忙跑去开门,仿佛就要品尝糖醋排骨、黄焖鸡那样满心欢喜,还准备再来个拥抱!

门打开了,一个灰头土脸的人进门了。他身着破洞的迷彩服,鞋子沾满灰尘,又脏又臭。那股恶臭还迫不及待地钻进我的鼻子,我也感受到了那钢筋混凝土的味道。这个俗人就是我的父亲。

我嫌弃地走开,像是从未相见的陌生人。这也怪我无知,因为我的家境比不上班上其他的同学,常受到冷眼,似乎总感到低人一等,我理所当然地归咎于他。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他和妈妈的学历也都是小学水平。被同学瞧不起,是很自然的事。因此,我心里有怨气。

不得不承认,送我进城读书,他们为了我付出了极大的心血,甚至牺牲了很多!因为没有文化,因此只能干一些粗重的活。他们拼命地工作,却只能赚得很少的钱。迫于生计,为了让我安心上学,他们什么脏活儿累活儿都干过!他们受苦受累,甚至受气,但只要一想到我,他们就会笑得像开了花的美丽样子!

进入高年级了,可是他们却更忙了,不再送我上学接我放学。看着别人家孩子有爸妈接送,我只能孤零零地上学、回家,我情绪十分低落,觉得他们一点也不关心我,不爱我。一点小事,都会让我冲他们大发脾气,而他们,却像犯了错似的,任我发泄。我成绩下降,不如“优生”,他们只是忧虑地看我一眼,想说什么却最终什么也没说……可是,偶尔的叹息,却深深地刺痛着我,也激怒着我。

总而言之,我觉得他给予我的陪伴关爱太少了,我总是想挑他的刺。我恨过他,恨他为什么让我生在这样一个家庭。我开始漠视他,刻意地冷淡他。

他洗完澡后,默默地走进厨房。他知道我没吃饭——那“咕咕”声足以说明一切。

他想做他的拿手菜:蔬菜面。他用那粗糙的长满茧子的手切着一块块土豆,动作极不熟练,僵硬地切成了体拙的厚的长条状——他的手因受过伤,显得不大灵活。

他将水烧开,将土豆放入水中。它们在沸水里翻滚,我的心在不断地翻滚着。待水烧开,他将面条下入锅中。他特意多抽了一小把,还加了点酸菜——那是我的最爱……

我坐在椅子上漫不经心地看着书,假装对外界事物毫不在意,可还是将胃放到了那热气腾腾的锅中,感到那么鲜香,那么美味。一会儿后,他将一碗热气腾腾的土豆煮面放在了我面前。但是出于对于他的“恶感”,便故作镇定,仿佛这一切都与我无关一样,冷漠得不可理喻。

他见状,连忙进了自己的房间,留下了那孤独的充满香气的爱的面。他知道怕我碍于他的存在而让不吃,而挨饿……这才是他的绝招!

这热气腾腾的土豆和面,在雾气中,我仿佛看见了小时候我与他欢乐玩耍的情景。我们下象棋、打弹珠、钓鱼、吃喝玩乐……这往事如电影般在我面前循环播放。

回想起我对他的话的极力反驳,对他的白眼以待,我的一次次任性,一次次发脾气,一次次冷漠,一次次绝情,面对这默默的爱,这如山的深沉,如面的细腻,一种愧疚和自责油然而生。我忽然感到自己错了,错得很厉害。

在面条热腾腾的香气中,我再次感受到最纯、最真、最原始的爱,我不禁泪流满面……

绝情的我输了,输给了父亲的绝招——无言的爱。

从那以后,我和他和好了。我不再怨天尤人。在同学面前,我也不再感到自卑。因为我明白,他已经尽了一个父亲的最大努力,他像所有的父亲一样爱自己的女儿,甚至爱得更深。他完全可以像老家的大多数父母一样,把我送进村小,然后到更远的地方去打工。这样,挣钱多,人也轻松。可是,他却毅然送我进城学习,选择了一条对他自己来说更艰难的路。即使我误会他,怨恨他,他也从未后悔过,动摇过。我有什么理由不为这样的父亲感到骄傲?我有什么理由不为生在这样的家庭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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