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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领悟为话题的中学生作文10篇

以领悟为话题的中学生作文10篇

提升写作能力,做到手到擒来,希望这篇文章对您的作文能力提升有帮助,特地精心编写的以领悟为话题的中学生作文10篇。

以领悟为话题的中学生作文10篇篇1

那天,语文老师给每人发了张校报的征稿纸,让同学们好好准备,明天当堂写作文,再投票选出优作。瞬间,班上炸开了锅:“这可是第一次当堂作文!”“一地要好好准备!”而我却毫不关心,瞟了一眼那些同学,笑了笑,继续做作业。

转眼放学了,我享受着作业做完的喜悦,至于那张征稿纸,还沉睡在我的课桌里。

第二天上课,我亲手拿着那张稿纸,端详之后,放在了桌上,我顶着语文老师认真的目光,盯着稿纸,不知如何下笔……当堂完成!我到底该写什么?“旅途中的美景”?我没什么经历;“对……的感悟”?一定有很多人写这个,但这可是征稿的文章,我又没什么新意……我感觉我不是被缚住手脚,而是失去了能力;没有高大的围墙堵着我,只是我现在眼前有拨不完的雾……这一定有原因,我现在却找不到!我变得浮躁,手颤抖着写下了一个题目,像是被驱赶着追逐太阳,却仍处在黑夜中。

总算,下课了。推优的作文交在组长手中,我收起本组的作文后,郁闷地趴在了桌上,埋着头,听到有人在议论我:“这次他们组肯定是她推优,还讨论什么。”我苦笑了,把头埋得更深了。

第二节课,老师把每组的优作贴在墙上,让我们去投票。欣赏完别人的作文,我不禁惭愧:别人都是有备而来,xx的“说说民间风俗”取材独特,有准备资料;xx的“旅途中的美景”立意高,详略得当……

最后,是语文老师从得票前十选出五名投入校报。老师微笑着站在讲台上,念起了入围名单:“祝贺这些同学,……”我听着那些名字,被用骄傲的语气读出,真是羡慕啊!这是一种无可奈何,要怪,就怪自己……

如果那天,我能做好准备,能正视每一次的作文,就不是这样的结果了吧!要知道,能和不能沐浴到那种荣耀,是天壤之别,这种领悟,痛而深刻。不管自己之前多么风光,但现在请放下骄傲,只有准备好迎接每一次机会,去不留遗憾地保留自己的荣耀。

以领悟为话题的中学生作文10篇篇2

过去的我,常常会俯视卑微的小生命,践踏它们的生命。可是到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生活中有太多的东西需要被仰视,即使是一只小小的蚂蚁。

轻轻踩死一只蚂蚁,是如此简单。有人看到如一粒米一般蜷缩在地上的蚂蚁时,会生起一种莫名的鄙视或优越感,甚至是一种快感;但完成了这个残忍的行动后,却不会有一丝丝的罪恶感。曾经的我也是,直到那一刻,我看见了一只在生死之间徘徊的蚂蚁。

那个午后,在公园花坛中休息的我看见一只运着粮食的蚂蚁。它那黑色的身躯是那么的渺小,几乎与大地融为了一体;小小的身躯上还背着一块面包屑。那一粒的面包屑是多么的小,但对它来说却是一个庞然大物,足以压垮它那柔嫩的身躯,面包屑在它背上摇摇欲坠。那时的我正无聊,见到了它便计上心来,把脚横在了它面前,挡住了它的去路。而这只蚂蚁却不为所动,绕开了我的脚,继续前进。见它继续向前的我心中便燃起了一种不明的怒火,将脚又拦在了它的跟前,想阻挡住它的去路,可它却转转屁股又走了。它的举动却彻底挑衅了我,我将脚重重踩在了地上,抬起脚来看看,它早已不动了。我看着那冰凉凉的“尸体”,露出了邪恶的微笑,藐视着它,心如同被“邪恶”2个字噬咬着一般,丑陋不堪。正准备继续休息,却又意外看见它动了一下,它仿佛在与死神对抗着一般,在死亡线的边缘不停挣扎着,奋力想摆脱这个厄运。但最后的它,却失败了。它再也看不见明天的那轮太阳;再也看不见那一片飘落的枯叶;再也……我的心像是被一个小锤重重地敲了一下,隐隐作痛,罪恶感袭满全身,泪水缓缓流淌下来,滴落在泥土中,仿佛绽起了一朵朵花。火红的夕阳轻轻洒在它身上,落叶轻轻盖在它身上,为它搭造最美的坟墓……

这一刻,我明白,生活从仰视开启。即使是一只小小蚂蚁,也一样。

以领悟为话题的中学生作文10篇篇3

刚到美国,我就从表姐那儿打听到,美国的中学和中国的中学完全是两回事儿。这儿只分年级和科目,没有我所熟悉的“班”。课程安排是模仿大学式教学,每个科目按难易程度分为不同等级,学生可以依照个人志趣选上不同级别的课,因此,每个人都有与别人不同的课程表。课间只有短短的三分钟,每个人都要根据自己的课程表在三分钟内赶到下一节课的教室去上课。

还没开学,我就领到了学校给新生发的地图,地图上详细地标明了各学科教室的位置。因为美国的中学校园大得令人吃惊,如果地形不熟,三分钟的课间绝对找不到教室。上学的第一天爸妈笑着给我打气:“你就当今天是锻炼身体喽!没跑错教室就是100分。”

我的第一节课是科学课,走进教室,看见别人随便找座位坐下,我也拣了个中间的座位坐稳。那位胖乎乎的达芮波老师领着同学们做了许多事,我却什么也没听懂,只是盲目地模仿着别人,他们笑,我也傻笑:他们说“Yes”我也说“Yes”……直到老师让大家填一张登记卡,我才傻眼了。 在同学们的哄笑声中,我鼓起勇气举起手大声把昨天妈妈教我的几句“应急”英语背了出来:“我三个月前从中国来,我不懂英语,我有个表姐名叫佩佩,她也在七年级上学,你若有任何问题,你可以问她。”结果,胖老师不仅连说带画地教我填完了卡,还帮我把课程表调成了同表姐一样——这是爸妈在开学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都没有做到的事,高兴得他们直夸我机灵、勇敢。我自然也很得意。但我很快就发现,我得意得太早了! 同学们知道我不懂英语后,课上课下都经常用恶作剧捉弄我。一次课间,我正在拥挤的过道穿行,准备去上数学课,一个小男孩儿指着我大声地对众人说:“看!她不懂英语,真蠢!不是吗?”在上学和放学的校车上,我也常常被大家孤立。表姐害怕跟我一起变成被孤立,被嘲笑的人,毫不客气地让我离她远一点。为了请她帮我翻译作业题,我不得不“低三下四”地讨好她,经常拿国内寄来的不干胶贴画来和她“做交易”。

以领悟为话题的中学生作文10篇篇4

月朗星稀,四下一片静寂。柔柔的月光穿透了玻璃洒在床上,洒在女孩熟睡的脸上。女孩的嘴角带着微笑,不知是梦到了什么?长夜漫漫,唯有蝉鸣相伴。

我又回到了故乡。隔江而望,在那茫茫的白雾中一个小洲若隐若现恍若神妃仙境又似世外桃源。那儿便是我的故乡。伴着轮船的轰鸣声,我踏上了这片土地。汹涌的江水拍打着土地,洲边一圈圈的松树屹立着,像一位长者慈爱地看着他孩子。

柴香在空气中飘散,灶台旁,外婆麻利地擀着面。面团在外婆的手中上下翻飞,好似一位技艺高超的舞者在空中旋转跳跃,一会儿功夫,原本一大团的白面都变成了一根根纤细的面条,一根根被扔进锅里,在锅里上下翻腾。面香缥缈,美好的不似真实。将一口热气腾腾的面条囫囵地吞入腹中,我领略到了故乡的温馨。

回想在异乡时,母亲在外面买的面条。虽然美观,却没有记忆里的面香、柴香了。想到这,越发觉得这一碗面条的珍贵。抱着碗走到门口,夕阳无限好,橘红色的阳光为远处盛开的油菜花田增添了一抹别样的风采,袅袅炊烟里夹杂着的是村民的悠闲与惬意。突然间觉得心旷神怡,大口吸一口面香再吃一口面条,实乃人生幸事。老旧的木板嘎吱嘎吱的响着,外婆从厨房里出来,我搁下碗跑到外婆的怀抱里。外婆的怀抱暖暖的,带着缥缈的面香。面香幽幽,我领略到了幸福。

几个月后,外婆买回了一个煤气灶。又煮了次面,面条仍是外婆自己做的,只是那面香,竟不似原来了,缺了点什么我也说不上来,只是心中有些怅然。面香依旧缥缈在鼻尖。却终不似当初。在越发虚无的面香中,我领略到了流逝。

闹铃声准时响起。在母亲的呼唤中我悠悠转醒。故乡、面香、柴香全部都消散了。洗漱完,母亲端来一碗面条。是用外面买的面条煮的,我用力的吸允着,那缥缈的面香终是散了。

面香缥缈,我领略到了故乡的温馨,亲情的幸福,时光的流逝。

以领悟为话题的中学生作文10篇篇5

我最想成为的人是像我的绘画老师那样的画家。

在我小时候,我经常会画出一些非常难看的画,爸爸总是说我画得不好看,这使我那时候甚至都非常讨厌听爸爸说话,妈妈却非常支持我,总是夸我画得好,因为我妈妈从小也喜欢画画,并且画得非常好,她就给我报了一个绘画班,离我家很近。

我第一次去绘画班见到我的老师时,发现他是一位年龄稍大的男老师,个头不高,很瘦,看起来很精明的样子。他的画室里挂满了学生们的绘画作品,画得都非常好。老师在中央美术学院进修过很长时间,画画也是很厉害的。

虽然他的年纪大了,但是每周的周六周日,他都一大早就到画室打扫卫生,把画室收拾得干干净净,他还把画室的走廊里都种上各种花,看起来非常漂亮。他总是教导我们说“画画并不难,理解最关键”,我一直记得他的这句话。他虽然平时很爱笑,但是对我们却非常严格。

我想当画家,是因为我很欣赏画家们的品格。有一天,我问老师,是中央美院好还是北京大学好,老师说当然是中央美院好了,因为考上中央美院的学生都是画画中的佼佼者,是最拔尖的人才,并且很多都是由于自己的兴趣爱好,他们把自己的兴趣爱好变成自己的终身事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像我这样,把绘画当作一种“游戏”,然后再把这“游戏”教给孩子们。

老师的话语我记在心里,随着一天天的练习,我的绘画基础越来越好,短短一年时间我就从初级班升到了高级班,老师对我的期望也越来越高,我更加努力地画画来回报他,我喜欢画画,喜欢安安静静时的那种认真,专注。现在,爸爸再也不说我画的画不好了,他现在也很支持我画画,自从画画以后,我也感觉自己变化很大,我喜欢这种改变。

绘画是一件需要时间和精力来完成的终身事业,我会一直坚持,不怕苦不怕累,因为这都是我要完成我的梦想的基础,我是要成为一名画家的人。

以领悟为话题的中学生作文10篇篇6

领略百态,专一读你,方知永恒。 ——题记

莺歌燕舞带走了冬日的沉寂,骄阳似火带走了春日的清鲜,硕果累累带走了夏日的火热,银装素裹带走了秋日的寥落——

尽管如此,春夏秋冬的轮回,带不走你——故乡的老宅。

老宅不大,傍着菜田;菜田不大,傍着小溪;小溪不清,傍着山脚。山水间,蝈蝈唱着活泼的儿歌,黄鹂鸣着碧绿的翠柳,青蛙颂着田园的风景。穿梭于老宅与山水之间。老宅古朴无华,是木头层层搭起的。我喜欢踩在宅中的木板上,听吱吱的回声;喜欢躲在硕大的米缸后,闻醇厚的酒味儿;我喜欢后院的大榕树,扯着长长的须荡秋千。

后来,我长大了,离开这片天堂,许久不见。再听到“老宅”时,是五年后,母亲牵着长大的我故地重游,走过一条陌生夹杂着熟悉的路,来到一幢不曾相识的高楼前,竟不是那久违的老宅。

我终于还是想看看老宅——

眼前的一切让我呆若木鸡:昔日的老宅早已空空如也,它像是一位年过百的老人,独立伫立在这荒芜的土地上。人们进进出出,末了只留它在这。我试图领略它,读取它的心声。它若有双眼,看到这派清凄会流泪罢;它若有张嘴,该会有无尽思念想说罢;它若有颗心,该会蕴藏千万思绪罢……

泪珠在我的眼眶中盘旋打转。

我读着它,它是坚强的。一年年来,瘦弱的它扛过风吹雨打;抵过骄阳烤晒;档过狂风怒号。它无怨无悔,任劳任怨。

我读着它,它是伟大的。一代一代人各奔东西,有去无回,它没有委屈,没有羡慕,没有埋怨,只有在原地等待,等待一个归期。

我读着它,它是孤寂的,藤叶蔓上它的臂膀,尘埃覆盖它的面孔。它的皮肤变得一出就破,它不得不抗下最后的日子了。

……

回忆起久久没有谋面的老宅啊,它终于老了、累了、哭了。

它若海上的礁石,不为浪的拍打而妥协;它如土地中的初芽,不为雨的洗礼而折腰;它如北国的雪梅,不为穷冬而凋零。

它的心还在,它会永恒的。

也许,大家会选择领略岱宗的造化奇骏,领略桂林的山甲天下,领略北纬的白雪满山,领略大理的洱海茫茫。而我,只选择放慢步伐,领略故居的氤氲之息。

以领悟为话题的中学生作文10篇篇7

下课铃声一响,我们班的同学就犹如潮水般地从教室跑出去。

在楼梯口时,一个同学说:“要不我们别在学校打,换一个地方打吧!”大家纷纷同意了。

在路上,同学们边走边聊,很快就到了。拿出球拍,才打几球,因为我用力过猛,把球打出了栏杆。栏杆外有一条宽差不多一米长的水沟,球掉到水沟旁的青草上,我们怎么也拿不到。完了完了,这下要赔钱了。我心想。但在这绝望的时刻,一个老奶奶来了,还带着一个扁担。黄力心生妙计:把一块大石头扔进沟里,一个人拿着扁担,踩在大石头上,用扁担把羽毛球勾过来。听了黄力的计谋,大家没有一个人敢去。

见大家正在为难,朱天麟自告奋勇得走上前去。坚定地说:“偶来。”朱天麟脱下鞋子把裤子挽起来,一脚踩到水沟里,又一脚深一脚浅的踩到石头上。用扁担一勾,羽毛球完好无损地“回来了”

单朱天麟回到岸上时,他的脚散发着浓浓的大便的臭味。但他并没有责怪我,只是默默的来到干净的小溪旁洗一洗。

以领悟为话题的中学生作文10篇篇8

领导那里都有,但并不是什么都能当好领导。

有些人说:啥事都跟领导走,领导还能错不成。这句话有一定的正确怕性,但又有其局限性,在你不知道人时,跟领导走是正确的,但这绝不是盲目的,盲目跟风,随大流,也是不对的,领导不是万能的,他只是一个决策者,带头人,带领我们大家先走一步。

明朝时期的农民工首领李自成,他攻打北京,要不是明朝皇帝崇祯自杀了,我相信他绝不能迅速攻克北京,灭亡明朝,而随后当他被清军打败不知走向后,他的农民部队也完了。

这就是领导的作用,他能够给部下以信心,他就就是部下的精神支柱,给他的团队以无限的战斗力。而一但领导完了,团队也就名存实亡,就算在选过,但要使团队凝聚起来也是很艰难的。

动物界中群居动物大部分都有首领,发挥着领导的作用,带领着团队为生活而奔波;使团队凝成一股绳,共进退,同存亡。

像狼,羊,猴等动物,首领即是群体的中心,首领去那,成员也跟着去那,并享受着很多,如寻找食物,水源,生育后代等等。首领的压力很大,他们寄托着团队成员的希望。

领导也有做错的时候,故在领导出错进,我应指出其错误,而不应盲目跟风,自己不通过大脑思考,武断的跟随领导走,这是不对的。

领导有其发挥的作用的时候,也有发挥其不好的作用的时候,我们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发挥其积极作用。以领导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只有掌握到领导,才能掌握他手下的团队,只有充分发挥领导的作用,才能更好的实现团队的价值。

领导就是团队的指挥棒,只有拿好了,才能使团队像一股绳子,力往一处使。

以领悟为话题的中学生作文10篇篇9

现在公司门卫有了书架,为公司员工提供了很好的学习资料。因为领导开会多次提到华为,我也对华为产生了神秘感,所以从哪里买了本《华为的世界》,看了这本书感触很深。

首先就是本书的简介吸引了我。在中国,充满神秘感的企业往往被认为有问题,而这些企业也往往真的会如预期一样的倒下,似乎只有华为是个例外。要了解这个中国企业的奇迹为什么会发生,我们就必须了解华为的领袖任正非,了解神秘的任正非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的执著和影响力从哪里来以及他对企业如何“基业长青”这个终极问题持续10多年的寻觅和思考。实际上,任正非就是华为,对这个企业家“神”的一面和“凡人”的另一面的了解,对他管理思想甚至是个人性格变化轨迹的考证,就是解读华为从注册资本2。4万元人民币的代理商成长为60亿美元营收的准世界级公司的关键。对所有追求世界级企业梦想的企业和企业家来说,华为的经验不仅仅是一个满足“好奇心”的故事。华为管理模式的演进、华为的“死而复生”、华为的技术研发、华为的海外拓展以及华为的接班人,这经验背后都是华为和任正非付出的巨大代价,而这些也应该成为中国企业珍惜并共同拥有的。

我认为从华为内部说,有两点促使华为的进步:

一。 华为的使命和目标 “将来电信设备市场将会三分天下,西门子、阿尔卡特、华为。”——1994年的任正飞。而写入《华为基本法》的是:华为追求的是在电子信息领域实现客户的梦想,并依靠点点滴滴、锲而不舍的艰苦追求,使我们成为世界级领先企业。任正飞在谈到这一点时,全场鸦雀无声。毕竟这是在十年前,华为所有高管被任正飞的伟大梦想所震撼。然而华为也是在这个梦想的驱动之下,一步一步逐步走到了今天。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一个公司的使命是多么神圣和伟大。我们公司在成立十二年后,也总结了我们公司的企业文化,有了公司的使命:为中国特种化学品领先全球而倾尽全力。我们每天晨会都在喊,喊我们这个世界级的使命,但每一位员工是否真正理解“倾尽全力”的含义和对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鞭策和要求。使命就是一种信念,深深扎根在我们心里和骨头里,每时每刻都在要求和激励我们,在做每一件事情的时候都要倾尽全力,不要心不在焉、敷衍了事、留有遗憾,做事要追求尽善尽美。我们现在的一些员工没有认识到倾尽全力的内涵,每天背诵使命、愿景、理念敷衍了事,做事情不注重细节,不追求完美,没有锲而不舍的精神,这已经违背了我们的使命。我们只有在公司神圣使命的引导下,兢兢业业干好自己的工作,努力把我们的公司做大作强。只有公司大发展了,我们个人才有大发展,才能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

二、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大刀阔斧进行内部改革

“我们让大家去穿美国鞋,让美国顾问告诉我们美国鞋是什么样子。至于到了中国后,鞋是不是可以变一点,只有顾问有权力变,我们没有这个权力。创新一定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创新。我们要把那些出风头的人从我们变革小组中请出去。”

任正非下定决心削足适履,提出了著名的管理学习“三化论”:先僵化,后优化,再固化。顶着这么大的压力,冒这么大的风险,因为他知道,员工主观能动性、团队合作精神、艰苦奋斗精神,也就是外界津津乐道的所谓华为“狼性文化”,并不能包打天下。虽然,以国内标准衡量,华为是相当成功的公司,但因为管理系统的薄弱,华为的管理水平与国际同行的差距还相当大。

华为的改革从《基本法》开始 ,16000字的基本法起草时间就用了3年。IBM给华为搞的产品集成开发50人的团队用了5年时间才初见成效。这些数据充分体现出华为内部改革的决心和坚定的信念。华为通过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和加强内部改革,适应了国际市场的竞争,才在国际市场上站稳了脚跟。这就是削足适履起到的效果。

我们不要看到公司的表面繁荣而盲目自豪。公司现在正处于发展期的初级阶段,所做的也和华为当初一样,完善公司管理,包括体系文件、产品集成开发、卓越绩效管理等内容,需要做得很多很多,但需要逐步解决。我们所有员工要充分认识到公司现阶段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现在所做的所有工作的意义。没有这些基础的管理,我们的根基就会不牢固,公司也就没有长足的发展。同时我们也要做好持久战的准备,毕竟搞管理不是一日之功,需要全体员工的努力配合,和全身心的付出。相信我们在几年之后,能向公司交一份满意的答卷。我们要知道,改革创新经历的痛苦和带来的收获是成正比的。

所以说我们应该学习华为。或者说是华为作为先行者,在走向世界级企业过程中经历的坎坎坷坷,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是我们学习的标杆。他们的业绩说明他们20年风风雨雨、历尽心血的付出得到了应有的回报。我们应该学习华为的文化、管理、精神,把我们的企业做大做强。管理就是这样,一点一滴做下去才能成功。引用柳传志的一句话结束我的感想:“撒上一把土,夯实了,再撒上一把土,再夯实。”

以领悟为话题的中学生作文10篇篇10

见义勇为的作文500字 一件令人感动的事

俗话说: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有一天,我和妈妈坐公交车去逛街。公交车上人山人海,忽然我看到一个人偷偷把手慢慢地放进一个阿姨的皮包里。如果那是个小偷,想偷那个阿姨的包怎么办?我的心里乱成一团,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我想小心翼翼地走到那个阿姨的身边,帮助那位阿姨。可是我慢慢走过去的时候,妈妈却一把抓住我的手说:“站在这里,不要乱跑,小心摔跤。”我小声地对妈妈说:“妈妈,你看前面那个人想偷走那个阿姨的皮包。”妈妈看见了说:“那我们现在怎么办?”我斩钉截铁地说:“要不然报警,要不然请公交车上的人帮忙。”就在这时,站在小偷旁边的一位叔叔一把抓住小偷的手,那个小偷气势汹汹地说:“快放开手,要不然我让你见点血。”可是那位叔叔还是紧紧地抓住小偷的手,小偷气愤极了,从口袋里拿出一把水果刀说:“现在你放不放手?”那位叔叔正义凛然地说:“休想!”

小偷现在很生气,拿起水果刀向那位叔叔刺去,那位叔叔三次闪躲,都闪过了小偷的水果刀,就在第四次时小偷发现了那位叔叔闪躲的方向,一刀刺过去,一下刺中了那位叔叔的手腕,那位叔叔的手腕血流个不停,站在那位叔叔旁边的几位叔叔一起扑了上去,终于把小偷给捉住了,可是在捉小偷时其中一位叔叔也受了伤。

我永远都会记住那一天的,那件事真让我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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