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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

读《福尔摩斯》有感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作文的形式很常见,但是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读《福尔摩斯》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第一篇

这是我到大学后看的第一部小说,虽说起初并不是很用心,但始终是看了的。

福尔摩斯,一直是一个颇赋传奇色彩的人物,高中时就听到小良说过很多次,到大学就有了非看不可的决心。作为一名私家侦探,他始终有一种超乎常人的敏锐的观察力,说他在侦破案件时像只狼,像只鹰,都是不足为过的。整个案件中,他总是将演绎法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所坚持的也并不是不会出错。在这里,我不想过多的否定他,毕竟他的成功是显而易见的。比起那些成功,他的失败简直就是微不足道。

这部说以共分为三本,中间有很多小故事,认真看的话,你会被吸引进去,又好奇,又恐惧。我最钦佩的是他的观察能力,“观察的切入点,视角,内容,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神情,气色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这些,他可以推断出一个人的职业,性格,甚至家庭与经历。看来神秘莫测,其实都是可以追根究底的。,可以根据一个人的步幅推测其身高,字形得知其籍贯。事实上,这并非只有他一个人可以做到,只要我们在生活中多留意,学会思考,

这些我们也一样可以做到,就像我们每天从宿舍到教学楼的路上,要经过几个弯拐,要下几级台阶,我相信即使住上四年,我们也未必说得出来,这就是我们的失败。

关于福尔摩斯,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他的案件怎样的离奇古怪,而是他这个人本身,他面对案件的热情与极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相提并论,有案情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狂热,让人不得不觉得诧异,倘若他这样的人,不是一名侦探,而是一名罪犯,那么所有的一切将都会控制在他的手中,他有可能将世界颠覆。这可一点都不夸张。他这人对很多领域都有研究,烟草,茶叶,酒,甚至是毒品,他是吸毒的,每当他无案可破,无事可做时,他就会用吸毒来刺激大脑,而当他接手一个案件时,他又会忘我的投入,不吃,不喝,不眠,这样的人是少有的。如果我们认真剖析他的心理,他也是病态的。

说实话,我并不觉得这书有多大的可读性,那些离奇的案件虽是吸引人的,但案件过多,即使没有重复,人看着也乏了,厌了。这些案件中有一部分是关于复仇的,比如说“血字的记载”,所以整体上我对它的评价并不高。

整书围绕着福尔摩斯展开,而叙述的口吻却是福尔摩斯唯一的朋友华生,他是一名退役的军医,曾和福尔摩斯合租,在一次案件中遇到了后来的妻子,之后和妻子开了一间诊所,平淡的生活着,哦,或许,称不上什么平淡,因为福尔摩斯仍旧会找他一起办案。

在看了书以后,我又接着看了一些电影,如: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演绎法。这打破了我以往的观点,曾经我认为无论是什么形式都不如看书来得真切与有韵味,这次,我不得不承认,电影比这书好看。或许,我不该这么贬低一本名著,但这确实是我心里的真实想法,我永远不会违背自己的心。

这本书还让我有了一种很深的感触,那就是一个人不能失去目标,生活的幸福就是有事可做,思想时刻在跳动,而不仅仅是那颗心,还有就是,在你对一件事哪怕有了百分之九十九的肯定时,你也绝不能妄下结论,这对自己,他人都只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这也使我开始反思自己的大学生活,从一开始的新鲜感,到现在的无力感,貌似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曾经的梦想被冷落,人也开始变得麻木,身边的人大多如此,可我是否本该如此,我自己是有数的。

与此同时,我也开始注意身边的一切,渐渐发现,那些细微的东西十分有趣,比如一个人面部表情的变换,衣着的搭配,说话的语调……

第二篇

我很喜欢看书,有的人都会喊我小书虫,而我最喜欢看侦探小说,其中的最爱就莫过于《福尔摩斯》了。福尔摩斯是我的偶像,他观察仔细,明察秋毫,有耐心,凭借这些习惯,他就可以破解一切谜案。而我呢?有点懒,没耐心,还会耍一点小聪明,下面,我就来句几个例子吧。有一次,我在家里写爸爸布置的试卷,前面的题目我都写了,可惟独附加题连看都没有看,就认为自己肯定不会写,所以就罢写了。爸爸回来之后,把我狠狠的批评了一顿,并让我把附加题补上去,我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却发现题目非常简单,甚至连一年级的小朋友都会做,于是我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把它给补了上去。还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难题”,它不仅式子“不成立”连题目也看不懂,我当时就放弃了,就先丢着不写,我先下了楼去玩,打算回来之后再写。等我回来之后,无意间瞥了一眼题目,却发现式子居然成立了,细看之下才发现,我少看了几个字,就这几个字,导致了我之前的问题。

大家现在该知道我有多粗心了吧。刚刚说的缺点我一定会改正,争取向福尔摩斯靠拢!

第三篇

说起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人物,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他是一名大名鼎鼎的侦探,办案能力可是一流。柯南·道尔用尽一生的心血来描述这个大人物,写的可是栩栩如生。

福尔摩斯人物形象塑造很成功。他不仅侦查能力高超,而且拉小提琴也很不错的。因此,我视他为偶像,很想练习小提琴,要求父母给我买个小提琴。他仿佛像“神”一样的人物无所不能,主业和副业都达到高超的地步。

书中每个案件都深扣人心,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离奇恐怖的传说与精心策划的谋杀巧妙结合的作品,在柯南。道尔的所有作品中是气愤渲染最出色的一部了。在福尔摩斯的巧妙安排之下,他的忠实搭档-----华生医生陪伴亨利爵士回到巴斯克维尔庄园。但华生医生接二连三地遇到了种种怪异之事。如半夜时分女仆的凄惨叫声,管家白瑞摩夜间可疑举动。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就觉得可怕,背后发凉。还有他后来发现一封查尔斯爵士死前未被完全烧毁信件的碎片,等等之类的。

这诸多的疑团使他如坠入云雾之中。正当他决定开始深入虎穴探听虚实之时,他却出于意料遇到福尔摩斯。从而狡猾的罪犯也开始按耐不住,逐渐浮出水面。看完这一部,感慨不可说多但也不是没有。其实读书就像品茶一样,书读多了,就会悟出许多道理来的。

其中,我最喜欢福尔摩斯说过的一句话。那就是“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这种不怕危险,舍己为人,聪明勇敢的精神不正是大家值得学习的吗?

读到最后,我发誓也要向福尔摩斯一样当个破案能力超好的侦探,做一个为社会服务的活雷锋。福尔摩斯最后与詹姆斯。莫里亚蒂同归无尽了,但他永远活在我们心里之中。

第四篇

我想,几乎所有的人都认识福尔摩斯先生吧!他可是大名鼎鼎的大侦探呀!

他的沉着冷静,细心的观察,和他那聪明的头脑,都比平常人高一些,还有他那惊人准确的推断力,可能就是他那破案的方法吧!

这本书是由英国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一本书被分成了四个不分,,,,,其中是柯南道尔最出名的一部分,从此他放弃医学改写文章,所以才会有后面的精彩故事。

福尔摩斯先生之所以能够破案是因为他总是通过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来找突破口,他破案每次都要带一样东西,那就是放大镜,放大镜可能也是福尔摩斯办案的住手之一了。

我觉得我们面对事情时应该像福尔摩斯一样冷静的面对事情。沉着应对,认真的思考,这样我们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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