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林网

民主崩溃的政治学读后感1000字

民主崩溃的政治学读后感1000字

《民主崩溃的政治学》是一本由包刚升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2.00,页数:518,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民主崩溃的政治学》读后感(一):民主的脆弱

一个民主体制的建立有多少种路径和可能性的存在,就有多少个坑需要避免。在当前对民主的讨论中,焦点往往集中于对现存民主体制和成功的民主转型。这些讨论即使不是全然的歌功颂德,也往往是隔靴搔痒地“ 教训总结。以至于形成一种,民主体制的建立和民主转型尽管费劲,但起码在一个稍微适合的内外环境下,也是有很大成功可能性的。

不过看过这本书之后,猛然发现,民主体制的建立和民主转型岂止费劲可以形容,对于大部分国家和地区来说,简直是难上登天;而纵使建立了民主制度,他也是何其的脆弱,稍有内外条件的不适宜,便有可能随时崩盘。

《民主崩溃的政治学》读后感(二):小记

民主崩溃的原因是社会分裂和离心型的政治安排共同作用的结果。

阶级、宗教、族群、中央-地方的分裂是社会分裂的主要形式,20世纪后半页由于选举权的扩大(下层工人阶级、少数民族更多获得选举权),因此社会分裂反映到了选民分裂上去。

而政治制度安排起到了类似于“阀门”的作用,一是从国家层面上选择联邦制还是单一制,单一制的政府拥有更强的领导力;二是社会层面上的政党制度(更本质是投票规则,简单多数规则导致大党派和两党制,比例代表制导致小党派和多党制),两党制更有利于政治稳定。三是政府层面的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安排。总统制下由于总统和议会都是民选的,所以双重权威会产生冲突,而议会制下总理是由多数党推举出的,政治行动很容易被通过。

《民主崩溃的政治学》读后感(三):本书的主要观点

一、论点

当一个民主国家存在高度的选民政治分裂时,就有可能引发激烈的政治对抗和政治冲突;如果民主政体下的政治制度安排不能塑造有效的国家能力,民主政体就无力解决或缓和这种政治冲突,这样就会引发国内政治危机的持续恶化,最终倾向于导致民主政体的崩溃。

这一观点立足于对两个因素的考察,一是选民政治分裂,高度的选民政治分裂通常都会引发严重的政治冲突;二是政治制度安排的类型,离心型民主政体会严重地削弱国家能力。当两者结合时,政治冲突往往无法得到有效控制,会演变为严重的政治危机,政治危机的持续发展最终会导致民主政体的崩溃。

二、论证

本书前几章通过对德国、尼日利亚、智利和印度四个国家不同时期民主政体的案例研究论证了上述观点。

内容太多,我就不重复了。

三、结论及政策建议

(一)对于降低民主国家选民政治分裂程度的政策建议

第一,经济发展和现代化长期当中会降低选民政治分裂程度,但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的过程则可能提高选民政治分裂的程度。因此,长期当中发展经济和加速现代化程度是重要的政策,短期当中则须正视现代化可能会带来的政治压力。

第二,降低不平等程度是降低选民政治分裂的重要政策,这包括降低两个方面的不平等:一是降低公民个体意义上的不平等,二是降低不同类型的选民群体获取政治权力、经济资源和社会价值上的“种类不平等”。

第三,在巩固国家统一和强调民族整合的同时,尊重不同族群、宗教、语言和地域选民群体在文化上的差异性,包容其多样性。

第四,在高度分裂的社会中,快速扩大政治参与和过度强化政治竞争会给民主政体的稳定性带来很大的风险,而在政治上平衡好政治精英与大众参与的关系则对民主稳定性较为有利。

(二)对于强化新兴民主国家宪法设计和制度安排的政策建议

第一,民主的宪法设计和制度安排要充分兼顾到分权与集权的平衡、参与和效能的平衡,不能塑造有效国家能力的宪法设计和制度安排通常都缺乏维持民主政体自身所需的手段。

第二,成功的宪法设计和制度安排并非空中楼阁,而必须考虑并适应本国的社会结构和选民政治分裂的类型与真实情形,宪法和制度必须在真实的世界里能够运转。

第三,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要注意适度强化中央集权。特别是对于那些存在地区与族群分裂的国家,更要强化中央政府维持国家统一的政府能力和政治权力,要尽量避免高度分权的地区主义安排。

第四,在选举制度上,多数决定制和具有多数决定制特征的混合选举制度往往是更优的选择,要尽量避免纯粹的比例代表制。

第五,在政府形式上,议会制往往是更优的选择,要防止行政权和立法权之间出现严重的政洽对抗,要谨慎地对待总统制和半总统制。

《民主崩溃的政治学》读后感(四):简述《民主崩溃的政治学》

嗯,算是包老师的学生,上学期听了发展政治学,下学期还要去听民主与民主转型的课程,书中的有些内容包老师上课的时候也讲过的。

民主政体为何会崩溃?作者试图用一国的选民政治分裂和政治制度安排来解释其中的原因,作者认为,高度的选民政治分裂导致严重的政治冲突,而离心型民主政体无法塑造有效的国家能力,两者的结合倾向于导致民主政体的崩溃。作者运用比较历史分析的方法,结合求同法、求异法和共变法确定因果关系,并运用“最大相异”的案例研究方法,选取了德国、尼日利亚、智利和印度为研究对象,从横向与纵向两个方向探讨了自变量(选民政治分裂和政治制度类型)以及因变量(民主政体崩溃与否)的变化,并根据选民的投票结构、政治议题的冲突性和选民政治暴力的严重程度来衡量选民政治的分裂程度,根据对不同层次政治制度安排的组合来衡量政治制度的类型,而后作者对两个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自相关的问题做了解释。

首先,作者对选民政治分裂的逻辑做了论述。作者界定的选民政治分裂或政治分裂的概念,是针对政治参与者或选民而言的,是指显现在政治领域、表现为政治现象的社会分裂,或者说是社会分裂的政治化。作者对既有文献的分析后指出,高度的选民政治分裂容易引发剧烈的政治冲突,而过于剧烈的政治冲突则会影响民主政体的稳定性,甚至引发民主政体的崩溃。基于对20世纪不同类型民主国家的经验研究,发现阶级分裂、宗教分裂、族群分裂和地区分裂仍然在起着作用,在一些国家,选民在“民主—威权”维度上同样存在政治分裂。作者运用三种方法衡量选民分裂程度的高低,第一种为分析选民的投票结构。选民政治分裂程度高说明选民政治偏好的差异非常大,那么,不同的政治家和政党为了迎合偏离中心位置的较大数量选民,他们的政治纲领和政策主张的分化程度也会比较高,这样就更有可能引发政治冲突,政治共识和妥协较难形成,民主政治的运转就会遇到比较大的压力。第二种为考察和评估重大政治议题。作者将政治议题分为三种:共识型议题、妥协型议题和冲突型议题。如果发现重大政治议题主要是冲突型议题,可以判断选民政治分裂程度很高;如果主要是共识型议题,可以判断选民政治分裂程度很低;如果主要是妥协型议题,则居于中间状态。第三种为考察政治暴力或准暴力现象。如果政治暴力程度严重、规模大、频率高,则意味着该国的政治暴力较为严重;反之,则政治暴力较为轻微。

而后,作者对政治制度类型做了论述。作者指出,选民政治分裂程度较高时引发的政治冲突能否得到控制,与民主国家的国家能力高低有关,一个国家政治冲突程度高、暴力活动泛滥与该国的国家能力不足密切相关。民主国家应该首先解决有效治理的问题,才能实现民主的价值。较高的国家能力是一个稳定有效民主政体的条件。而政治制度安排决定和塑造选民、政治家和政党的政治行为,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这些政治行为者互动的政治结果,影响到国家能力的高低。在民主国家,不同层次的政治制度安排都会直接影响政府能力的高低,可以分为三个层次进行分析。一是国家性问题上的政治制度安排,中央与地方的政治权力如何划分,是民主政体下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二是政府—社会关系上的政治制度安排。其中,选举制度以及政党制度最为重要。三是政府体系内部的政治制度安排。最重要的是行政权与立法权的关系。这三个层次的政治制度安排沿着国家—社会—政府由外而内进行聚合。作者以此分析这三个层次,首先,国家性问题上,作者指出,不应单纯地用联邦制和单一制这两种类型进行区分,而中央与地方之间实际的政治权力配置更为重要。通过对该问题的分析,作者认为,适度强化中央政府政治权力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国家统一和国家性;过度强化地方政府政治权力的制度安排,可能增加国家分裂的风险。对社会分裂严重的民主国家来说,高度分权化的地区主义安排风险很大,甚至容易引发分离主义运动,严重削弱中央政府维持国家统一的能力。而后,政府—社会关系上,作者指出,在强大的政党和政党体制下,更有可能实现多数派政党或稳定的多数派政党联盟执政,因而有利于提高政府能力和强化民主稳定性;相反,在脆弱的政党和政党体制下,更有可能形成少数派政党或不稳定的少数派政党联盟执政,因而更有可能削弱政府能力和弱化民主稳定性。而一个好的选举制度直接影响到一个好的政党体制。比例代表制会显著地增加有效政党的数目,提高极化多党制出现的概论;而简单多数决定制的政治效应正好相反。最后,在政府内部,即行政权与立法权之间的制度安排上,在总统制或半总统制下,容易造成总统与议会的双重合法性冲突,造成国家能力的削弱,而议会制通常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作者通过对以上分析的总结出两种民主制度类型:离心型民主政体与向心型民主政体。凡是强化中央政府权力、强化大型主导政党和政党体制、强化立法机构与行政机构合作的民主政治制度,称为向心型民主政体;凡是弱化中央权力、弱化政党和政党体制、弱化立法机构与行政机构合作的民主政治制度,称为离心型民主政体。向心型民主政体往往会提高国家能力和政府能力,有利于民主政体的稳定;离心型民主政体往往会降低国家能力和政府能力,不利于民主政体的稳定。作者而后对离心型民主政体的概念与特征做了论述,指出,在离心型民主政体下,国家能力或政府能力较低,政治冲突难以受到有效控制,政治危机出现的可能性更大,民主政体的稳定性会严重削弱,导致民主崩溃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作者随后通过对德国、尼日利亚、智利和印度四国的分析,论证了自己的假说。

最后,作者提供了一些降低选民政治分裂程度与宪法制度设计上的建议供新兴民主国家参考。作者认为,降低选民政治分裂的政策有两种选择:一是降低社会分裂程度,二是降低社会分裂政治化的程度。降低下层阶级对极端平等化的政治诉求,降低极端左派在下层选民中的影响,提高市场经济与民主政体的兼容性,就能大大降低民主政体崩溃的概率。经济交往和社会互动的增加,总体上也可能降低选民在族群、语言和地域上的差异程度。降低不同类型的选民群体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方面的不平等程度,以及降低他们获取这些机会和资源的不平等程度,有助于缓和选民的社会分裂。政治动员程度相对较低,可以降低社会分裂政治化的程度,因而对民主政体的稳定性有益,平衡好大众参与和政治精英的关系同样重要。在宪法制度设计上,只有一个民主政府具有有效国家能力时,才能促使民主政体的稳定,并且必须考虑本国社会结构和选民政治分裂的类型。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首要原则是强化国家统一和民族认同,在此基础上再考虑如何兼顾社会结构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在选择选举制度上,首要原则是有利于塑造强大的政党和有效的政党制度。在政府形式上,首要原则是塑造行政权与立法权在政治行动上的适度一致性。

《民主崩溃的政治学》读后感(五):民主政体在什么情况下会崩溃?

民主崩溃这一议题其实学术界早就有研究,林茨就是最早开启这一领域的学者。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民主转型与民主巩固成为研究民主领域的热点议题,以至于对民主崩溃这一现象的研究远不如民主转型和民主巩固。

所谓民主崩溃,很好理解,就是指已经实现民主化的国家发生了逆转变成了非民主国家。我们知道,德国就发生过魏玛民主崩溃,希特勒上台;拉丁美洲也有好些国家通过军人夺权颠覆了民主政体,比如智利的皮诺切特颠覆阿连德政权。

包刚升的《民主崩溃的政治学》就是研究民主崩溃现象的一部力作,应该说来,国内政治学领域研究能达到此书高度的少之又少,好些书籍都是对西方比较政治学领域的思想梳理与总结,比如我之前介绍过的赵鼎新的《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就是如此,谢岳的《社会抗争与民主转型: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威权主义政治》,陈尧的《新权威主义政权的民主转型》、《新兴民主国家的民主巩固》也是如此,并没有提出理论化的研究成果,而《民主崩溃的政治学》则试图立足于前人研究基础,提炼简洁的理论来系统解释民主崩溃这一现象。

民主政体为什么会发生崩溃?现有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种理论。对民主崩溃的思考一直也可追溯至亚里士多德,他认为贫富阶级的激烈冲突容易导致民主政体的崩溃,平民政体中存在较多的中产阶级时才容易稳定。基于此,后来达尔认为极端的不平等也很有可能削弱底层民众对多头政体的效忠,此后,也有很多学者认为严重的不平等会削弱一个社会的民主化倾向,民主通常难以在高度不平等的社会中维系。这种观点当然争议很大。首先,从统计学的角度来看,两者的相关度并不高,或者很不确定。博伦和杰克曼的研究认为不平等与民主之间的负相关性并不显著。阿塞莫格鲁和罗宾逊的统计也表明,基尼系数与民主政体存在一定程度的负相关,但显著性并不高;其次,从逻辑上讲,不平等程度相似的民主国家,阶级冲突的程度却是不同的,因而民主崩溃的可能性也是不同的;此外,很多民主政体在当初恰恰是在高度不平等的社会兴起的,比如19世纪的欧洲,而今天一些基尼系数很高的国家依然维持着相对稳定的民主政体,比如智利等几个拉美国家。

第二种强调民主崩溃的理论是经济原因,这种解释把经济发展、经济稳定或经济绩效作为主要变量。在经济发展水平低的社会、经济不稳定(比如经济危机和高通货膨胀)的社会以及经济绩效低的社会,民主政体更容易崩溃。比如李普塞特就认为“一个国家越富有,它越有可能维持民主制度”。反过来说,贫穷国家维持民主政体的几率很低。为什么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国家,民主政体更有可能崩溃呢?一般认为,民主政体的维系与一个社会城市化水平、教育发展程度、公民社会的发达、中等收入阶层比例的提高、现代政治文化的发展高度相关,而这些很难在一个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国家达到。至于例子嘛,也有很多,比如意大利的民主崩溃就跟一战后意大利国内的严重经济危机有关,而1929-1933年的大萧条时期,德国、巴西、阿根廷的民主政体纷纷倒台。这种解释具有强烈的经济决定论色彩,遭到了很多批评,首要的是这种解释忽略了政治的因素。从历史事实来看,几个欧美主要民主大国在19世纪启动民主化时,其人均GDP并不比现在的很多发展中国家高多少,甚至还要低很多。比如,1870年英国和美国的人均GDP分别为3191国际元和2445国际元,拉丁美洲在20世纪50-60年代已经达到这一水平。但拉美主要国家20世纪50-60年代前后均遭遇过一次或一次以上的民主崩溃。近期的例子呢?比如亚洲的印度和非洲的博茨瓦纳在独立之后均维持了民主政体,而这两国的经济发展长时间维持在较低水平上。拉里·戴蒙德观察到,1990年以后,穷国当中民主政体的比例有了显著上升,尽管多数落后国家的民主政体还不是很稳固,但近20年的经验显示民主政体在穷国的存活率在提高。

第三种解释关注的是民主国家的内部社会分裂,更多关注阶级、族群、宗教、语言、文化、地区等因素引发的不同社会集团之间分歧、对抗和冲突,如果分歧过大、分裂过深,则会影响到民主政体的存活,极有可能发生崩溃。这些研究都支持这样的观点:高度的社会分裂,特别是基于族群和宗教的社会分裂,容易引发民主政体的崩溃。当然,针对这一观点确实有很多例子支撑,但仍然可以找出很多反例。比如加拿大和印度都是族群高度分裂的国家,仍然保持着民主政体。另外,亚非拉的多数国家,或多或少都存在较为严重的族群、宗教和文化分裂,但这些地区在过去的三四十年间在民主建设方面总体进步很大。因此,社会分裂与民主稳定性的关系并不确定。

当然,还有第四种理论解释:不当的政治制度设计容易导致民主崩溃。这一方面,最有影响力的学术讨论就是林茨发起的总统制与议会制之争。议会制和总统制的不同,是否会影响民主的稳定性?林茨等人认为,总统制下存在总统和议会双重合法性冲突等不利因素,因而容易引发民主崩溃。当然,也有很多学者不同意林茨的观点。此外,政党制度也是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萨托利认为,极化多党制并不意味着百分之一百的自我毁灭,但这种体制应付重大危机的能力很低。因此,与两党制或者温和多党制相比,极化多党制民主政体更容易崩溃。多党制的一种极端情况就是高度碎片化的政党制度,这更可能导致民主政体的崩溃;而简单多数决定制则有利于两党制,美国就是简单多数决定制导致两党制的典型国家。

第五种理论不同于前四种,前四种侧重于结构性因素的决定性作用,第五种则是侧重能动因素的理论,这种理论认为,政治行为者特别是政治家的战略与选择决定了民主政体是否会崩溃。这种理论的优势是能够还原历史情境,探索当时的政治互动,但缺点是停留于深度描述,弱于理论建构,且忽视了深层的结构性因素,其因果关系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种理论的说服力一般不太大。

包刚升的《民主崩溃的政治学》则是要提出一种新的理论解释。他认为,一个民主国家啊存在高度的选民政治分裂时,就极有可能发生激烈的政治对抗和冲突;如果民主政体下的政治制度安排不能塑造出有效的国家能力时,民主政体就无力缓解或者解决这种政治冲突,这样国内政治危机就会持续恶化,最终导致民主政体的崩溃。

这里牵涉到两个条件,一个是选民政治分裂,体现了政治冲突;一个是政治制度安排不能缓解冲突,体现了国家能力不足。也就是说,不同选民群体之间高度的政治分裂以及由此引发的政治冲突,并不必然会酿成严重的政治危机。只有当国家或政府缺乏有效能力去控制时,严重的政治危机才发生。因此,国家能力或政府能力不足,是政治危机形成和激化的第二个条件。此时,政治体系中就有严重的离心倾向。

当选民政治分裂程度高时,政治冲突就会比较激烈,寻求选票最大化的政治家和政党的战略、行为和选择往往又加剧这种政治冲突。在离心型民主政体下,政治家和政党难以达成最低程度的政治合作,国家能力比较弱,当政治冲突持续上升时,会引发严重的政治危机,民主政体就会倾向于崩溃。

本书考察了四个国家:德国、尼日利亚、智利、印度在不同时期的民主政体案例来论证上述观点。

第一个例子是德国。德国魏玛共和时期——特别是魏玛后期存在严重的阶级分裂和“民主—威权”维度的政治分裂,国内政治分歧巨大,冲突不断,政治暴力频繁。另一方面,魏玛民主是典型的离心型政治制度安排,纯粹的比例代表制鼓励小型政党和新兴政党,削弱了既有大型政党的政治力量,塑造了极化多党制,而半总统制的安排又孕育着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冲突。最后魏玛民主无力解决经济危机引发的各种政治冲突,国家能力严重不足,为希特勒夺权上台提供了契机。

二战后,联邦德国民主政体得到了巩固,可以归结为德国的选民政治分裂和政治制度两个因素的显著变化。由于战后经济发展加上福利国家的建设,联邦德国战后的选民阶级分裂已经大为降低。另外,基本法汲取了魏玛宪法的教训,选举制度由纯粹比例代表制改为混合型,国会议员半数名额由多数决定制选出、半数名额由比例代表制选出,同时设置国会政党必须获得5%的选票门槛。政府形式也由半总统制变革为议会制,这消除了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冲突隐患,联邦德国的民主政体向心力大为增强,塑造了战后联邦德国民主政体的稳定性。

第二个例子是尼日利亚。尼日利亚的主要问题在于高度的族群分裂和高度的地方分权的地区主义制度安排。全国就三个区:北区、东区、西区,每一个区的族群的选民政治主张互不相容,互相憎恨,中央被架空,地区权力过大,以至于让国会沦为地区争权的地方,中央政府完全没有能力去协调冲突和矛盾,即缺乏有效的国家能力和民族整合能力,最后伊博族军官发动军事政变,颠覆了尼日利亚的民主政体。

1999年,尼日利亚启动民主转型,改变了高度分权的地区主义安排,强化中央权力,领土由过去的3个区变为36个州,当选最高行政长官的条件是须在全国三分之二的州均获得不低于25%的选票。但同时把议会制改为总统制则可能为以后的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冲突埋下了冲突隐患。当然,今天的尼日利亚依然存在高度的选民政治分裂,但已经比60年代好很多。

第三个例子是智利。智利的民主崩溃主要问题为阶级冲突严重。巨大的贫富差距和下层阶级获得普选权之后要求强烈的经济平等要求,撕裂了整个国家。1970年以后,整个国家选民分裂为两大阵营,要么支持阿连德走“社会主义”道路,要么反对阿连德的“社会主义”道路;此外,比例代表制严重削弱了智利的主要政党力量,政党体制趋于极化,阿连德总统无法获得议会的多数支持,整个政府陷入总统和议会的政治冲突之中,国家能力或者政府能力严重不足。1973年,皮诺切特通过军事政变接管了政权,智利民主政体崩溃。

80年代末,智利启动新的民主转型,今天的智利已经成为拉丁美洲的民主典范,智利的民主巩固得益于两个因素的变化。一是智利的经济奇迹造就了更加富裕的社会,如今的智利已经迈入中上等收入国家的行列,这使得选民阶级分裂的程度和恶性阶层冲突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二是智利的政治制度改革。国会选举在比例代表制基础上引入双名选区制,这种选举制鼓励政党合作并促使两大稳定政党联盟的兴起。同时,新宪法要求总统以两轮多数制选举产生,还引入了总统和议会冲突协调机制,大大降低了政治制度的离心倾向。

第四个例子是印度。当然印度是作为维持民主成功的例子列出的,所谓民主的奇迹,印度长期以来存在高度的社会分裂,尤其是宗教族群分裂,经济发展长时间处于低水平。但选民政治动员并不充分,社会结构中的分裂尚未充分政治化,这就使得印度的实际选民政治分裂低于社会结构中的分裂程度。其次,印度的政治制度是向心制度的典范:中央集权化的联邦制或准联邦制、选举制度上的简单多数决定制、行政—=立法关系上的议会制。这些都是向心倾向的政治安排,能够塑造较强的国家能力。当然,80年代后,大量底层获得选举权,政治冲突上升,但总体上说,印度的民主政体还算稳固,算是比较成功的。

包刚升老师此书是研究民主崩溃,如果有些人看到因为阶层分裂,大量下层阶级加入普选而导致政治冲突上升,于是觉得此国不适合民主,不需要民主,那就显得很无语了,这种观点我已经不想反驳了,说了很多次了。

那么如何避免民主崩溃呢?包刚升给出了几条对于强化新兴民主国家宪法设计和制度安排的政策建议:

1.民主宪法设计和制度安排充分兼顾到分权与集权的平衡,不能塑造有效国家能力的宪法设计和制度安排通常都缺乏维持民主政体自身所需的手段。

2.成功的宪法设计和制度安排不是空中楼阁,而必须考虑本国社会结构和选民政治分裂的类型与真实情况。

3.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适度强化中央集权。

4.在选举制度上,多数决定制和具有多数决定制特征的混合选举制往往是更优选择,尤其要避免纯粹的比例代表制。

5.在政府形式上,尽量选择议会制,防止立法权与行政权的严重对抗,谨慎对待总统制和半总统制。

本文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或网友转载),绿林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未经作者许可,不可转载。
点击查看全文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