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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动物170个字(精选10篇)

我最喜欢的动物170个字(精选10篇)

提升写作能力,做到手到擒来,希望这篇文章对您的作文能力提升有帮助,特地精心编写的我最喜欢的动物170个字(精选10篇)。

第一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事物,一首歌,一个玩具,亦或一种植物……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则是一种金鱼……

寒假的时候,我家楼下新开了一间水族馆。走进水族馆,眼前的景象深深地吸引了我——琳琅满目的小鱼在我的面前游来游去,五彩斑斓,无忧无虑。

我随即提起一个小水桶开始挑鱼。未几,一条条活蹦乱跳、美丽可爱的小鱼陆续跳进了水桶。这时,一名店员走了过来,指着一缸鱼对我说:“买一条垃圾鱼吧,它可以帮你清除鱼缸里的垃圾哦!”什么?垃圾鱼啊?竟有那么难听的名字!而且一身灰头土脸的呆样!放进鱼缸里可与其他鱼格格不入啊!看它一动不动的,好没有生命力的样子,实在不讨人喜欢。可出于好奇,我也顺便挑了两三条。

回到家,我把金鱼们转移到了鱼缸中。

第二天,喂鱼的时间到了。我打开装鱼食的瓶盖,“一,二,三……十粒!”挑出十粒鱼食,撒入鱼缸中。顿时,鱼食在水面上扩散开来,像五颜六色的小浮球漂浮着。小金鱼们不约而同、争先恐后地冲上水面,大肆抢夺食物,狼吞虎咽着,好像怕有限的食物被别人抢光了似的。不一会儿,鱼食就被“刷啦啦”解决个精光!

令人奇怪的是,在这场抢食大战中,那条垃圾鱼竟无动于衷,没有上来吃过一粒鱼食。难道其貌不扬的它连抢食都不会吗?岂不是白白挨饿!我有点于心不忍,于是,我用捞鱼网把其他鱼赶开,扔下几粒鱼食并使其沉到垃圾鱼的面前。可它一见鱼食,却厌烦地转过身,用尾巴把鱼食甩开了,依然淡定地作沉思状。

经过的多天观察,原来,它真是真正意义上的垃圾鱼啊——它只吃鱼缸边沉积的青苔,水底沉淀的杂质,其他食物一律不碰!鱼缸里的水因它变得洁净了,它为美丽的鱼儿们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我的心不禁为之一动,它不正像我们身边那些默默无闻,美化我们生活的清洁工吗?要求人的总是那么少,给予人的却那么多。

鱼缸的水每隔一段时间就该换一次,但自来水中有一种特殊的物质,鱼如果吸入就会病死,所以需要将自来水放置一天后才可以倒入鱼缸里。而粗心的我偶尔会忘记这么做。就这样,一条条美丽的金鱼陆续死去,鱼儿的数量日益减少。而那两三条垃圾鱼,却从未有过任何事,仍然坚强、平静地呆在水底。这顽强的生命力不由得让我心生敬佩!

它,就是我最喜欢的一种鱼——垃圾鱼。它那朴实无华,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精神,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它那顽强的生命力更让我深受启发……

第二篇

我最喜欢的动物很小很小,也很普通。没有五彩的颜色、没有庞大的身躯,但却是一种特别的动物。我喜欢那种动物的原因是几天前的一个下午……

古人都说蚂蚁在要下雨的时候会成群结队的往高处搬家,我有幸我目睹了这一庞大的工程。

那天天气很阴沉,眼看这就要迎来一场连绵不断的春雨了。小草在此刻尽是欢呼期待着与春雨的缠绵。可是不尽如人意的,那天我们举行了第一次的拔河,我自然也是这当中的参与者。

在操场上早早的就坐满了一群人。大家似乎很期待这场比赛。起先这场小草与春雨的华丽盛会还没开始。我们是第一个上场的。在地上有一根长长的绳子几十个人同时抓住绳子的两端,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不一样。当正式开始的口令下达了以后,所有人使出全身的力量拼命的要从对方手里拉过这条绳子。一瞬间所有人的表情扭在一起,心中只为了一个目标:胜利!这条绳子好像完全消失了一样,只剩下大家必胜的决心,不知过了多久比赛的第一场结束了,胜利者自然是我们。我抖着早已瘫软的手,正想抱怨。可是我发现了一件更加有趣的事情!

我看见了一群蚂蚁正在搬家,那一只小小的家伙不到五毫米,可是竟把一块面包的残渣举过了头顶。我正看得入神,却听见了第二场比赛开始的口令。这次上场的班级不是我们,一声又一声的打气声。那声音恍如打雷一般响亮透彻,直冲云霄,竟然催促了春雨的到来。

小草也欢呼了!一颗颗碧绿的小草从刚才的愁眉苦脸顷刻间变得欢呼雀跃,在草地上开起了春天华丽的舞会。当我再次看到那群蚂蚁的时候,已是一排长龙。我没有看见那群蚂蚁的身躯,大概是因为太小了吧。但我看见了一块一块群蚁排衙的小食物。我想他们这时候也在拔河吧,只不过对手是他们最美味的食物。在蚂蚁们走过的路上我似乎可以看见他们的脚印陷入土地中,那是他们在向我们证明他们的努力和团结。若是上帝交给他们一个巨大的任务——搬起一块巨石,我想他们也一定会二话不说地完成吧。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从未有过的努力和团结。

当我被拉回现实中,却发现比赛早已结束了。而我的心随着那一声声惊天动地的呐喊声颤动着……

那些渺小的动物让我认识到了团结的力量!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普通而可贵的动物。

第三篇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狗,因为它们忠诚,所以我喜欢它们。

我奶奶家有一条泰迪狗,它长着一身棕黄色的毛,两只耳朵耷拉在两旁,黑珍珠似的眼睛在眨,近看人们知道它是一条狗,远看还以为是一只玩具狗呢!

记得有一次,我们都在家里睡午觉,可它像个钢铁巨人一样站在奶奶家门口。突然,它“汪、汪、汪”地叫了起来,原来是门口过了一个人,它叫个不停,我开始讨厌它了,可就在这天晚上,一个小偷悄悄的从墙外跳进来,它英勇的狂叫起来,当爷爷赶来时,小偷已经被吓跑了。我在第二天不禁的对它竖起了大拇指,中午,全家人都为这位“功臣”服务。奶奶和妈妈为它做红烧排骨,我和妹妹逗它玩,爷爷和爸爸去超市购物。下午一点,大家才聚在一起吃饭。为这位“功臣”庆功,为这个家庭有这条狗而高兴。

我爱狗,更爱这位“功臣”。

第四篇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狼狗。

它的体重大约10千克,身长大约50厘米,它长着乌黑乌黑的眼睛,尖尖的耳朵,长长的尾巴,黑色和棕色相间的毛。

别看它长的凶狠,它其实很温顺的。它是很坚强,很忠诚,很稳健的。它的体力,耐力都很好,而且它对主人友好耐心,当它的主人遇到危险时它会极力保护主人。它喜欢主人抚摸它的颈部和背部,不喜欢人们触摸它的头部。它的嫉妒心很强,看到主人疼爱其他狗狗时它会很生气,养成不好的生活习惯,性格也会变得暴躁。如果主人对它爱抚有佳,它也会显得很开心,很满足。在生活中不要过分的挑逗它,也不要玩弄它,它会很生气,并且变得有攻击性。

因为它很坚强.忠诚.调皮.聪明,所以我喜欢它。

第五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动物,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小鸡。

去年奶奶家养了一群小鸡,有黄色的,还有黑色的。小小的眼睛,尖尖的小嘴,可爱极了!鸡妈妈经常带着小鸡在草地上玩耍,当它们回家后,我总喜欢抓一把碎碎的小米撒在地上让小鸡吃。它们总是边吃边看看我,好像在说:“谢谢!谢谢!”

我喜欢可爱的小鸡!

第六篇

因为爸爸是一个热爱小狗的人,所以我家以前养了好多可爱调皮的小狗。有听话乖巧的妞妞,有忠实守卫的豆豆,还有可爱漂亮的乐乐,但是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爸爸从青岛带回来的韩国狗狗拉克。

拉克是一身土黄色的毛,摸上去软软的,很舒服。他有两颗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个小巧别致的小鼻子,一张樱桃小嘴。它的尾巴像小兔子一样,往上厥。两只又长又宽的大耳朵垂下来。四只腿非常的健壮。他身上穿着一件黄白相间的史努比小衣服,胸前还有一排整齐的扣子,当他坐起来的时候,那一排扣子就清清楚楚的显示了出来,就像一个听话小孩子。别看拉克属于高贵的品种,但是跑起来快如闪电,是一只典型的猎狗,而且拉克非常的听话。

有一次我刚刚放学回来,调皮的拉克赶忙出来迎接我,和我亲热一阵子以后,我就进屋了,可是调皮的拉克却还留在外面,我不知道就关闭了大门。(以下情景是听,在外面摆摊的苏阿姨说的)当拉克兴高采烈的回来以后却发现无情的黑们已经将他隔在了外面。焦急的他并没有逃跑。而是使劲的抓们,不停地叫。要是累了就停下来歇一会,接着再给我们发起“暗号”。当时我和妈妈在洗澡没有听见,当出来的时候听到门外有“吱吱”的声音,绝望的拉克看到我们打开了黑们,开始还是挺高兴的,但是过了一会就变得很难受的样子。平时热情的他并没有扑过来。而是静悄悄的爬了进来,神情好像犯了法一样。我发现他眼睛里浸满了泪水。他先是默默地坐在了地上,然后跑过来舔舔我的脚,好像在向我认错。然后喝了一点水补充了一下体力就回到了他的小屋。

拉克还非常的机灵。有一次为了训练他的反应能力,我和他玩起了游戏。我找来一个带着绳子的铃铛,在拉克眼前晃了一晃,他那时乖乖的坐在地上听我的命令。我一下子把铃铛丢了出去。几乎就在这同时拉克以闪电般的速度冲了过去,先是用鼻子闻闻,然后再用嘴舔舔。后来他可能觉得不是什么好吃的东西,就突然失去了兴趣。当他回头看到我期望的表情以后,立刻原路返回叼着铃铛回来了,然后把铃铛放在我的脚下,就坐下了,好像在问我,他是否做得令我满意。他没有辜负我的期望,我摸了摸他的前额,表示对他的鼓励。他继续玩去了。当我再一次训练他的时候,几乎已经没有什么犹豫,他叼起东西就放在我的脚边。一次比一次熟练。我很高兴,我也相信他一定能成一只出色的猎犬。

但是在不久以后,因为拉克每次都与忠实守卫的豆豆打得头破血流,没有办法就把它送人了。但是因为杜飞哥哥那里有过狗病毒,拉克去了之后被感染了,得了严重的肺炎,因为发现的比较晚,给他吃药已太迟了,他还是去了遥远的天堂,再也不能回来了。我们伤心极了。几乎每天我的脑子里都会浮现出拉克与我玩耍的快乐情景,让我禁不住小声的抽泣。拉克你在哪?你快回来吧,我们很想你,家的大门永远为你开着!!!

第七篇

四年级上册第四单元作文:我最喜欢的小动物150字

妈妈给我买了5只小鸡,虽然有一只鸡很调皮,但我最喜欢它,因为它的生命力总感觉很旺盛,它穿着桔黄色衣服(人工染色),尖尖的嘴,亮晶晶的黑眼睛,身体毛绒绒的十分可爱。

因为它很调皮,我和妈妈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小坏蛋”。

“小坏蛋”最爱欺负同伴了,它一会儿用嘴啄啄那个,一会啄啄这个,同伴们被它啄的尖叫着、躲闪着,有两只鸡的小脑袋都被它啄破了。我对“小坏蛋”说:“小坏蛋,你要团结友爱,不能欺负别人。”,但是它丝毫不听我的话,照样我行我素。

于是我把它单独放在一个箱子里,教训着它说:“看你还欺负别人!”刚放进去,“小坏蛋”就仰着脑袋大叫不停“叽叽叽…”,好象在喊:“为什么把我自己放在这儿呢?快放我出去!”它在箱子里急的团团转,总想找准机会逃出去,它的箱子里有我为它做的小窗户,只见它瞅准这个小窗户,来了个“龙腾虎跃”,一下子稳稳当当的站在了小窗户上,但是窗户太小,它是想跳跳不下去,想从后面退也退不下去,真是“老母猪进夹道——进退两难”,急的它直喘气,我急的叫妈妈来救它,妈妈把它小心的拉出来,放在地上,它大伤元气,闭着眼睛一动不动的直喘气,好象快要死的样子。过了一会儿,好象身体舒服了,它摇摆着身子又开始尖叫,我非常可怜它,就把它放在其他鸡群里,可是刚放进去,一只绿色鸡的脚被它狠狠的啄了一下,痛的绿鸡“吱吱”直叫。

唉!我真拿我的“小坏蛋”没办法,你们说我该怎么让它们“团结友爱”呢?

四年级上册第四单元作文:我最喜欢的小动物150字

在我家窗前石榴树上,每天都会有几只小鸟跳来跳去。它们非常警觉,所以我只能从窗帘的缝隙里观察它们。它们的小嘴巴是黑色的,呈圆锥状;头上像扣着半个栗子;脸上有两块黑斑;脖子上面是一圈白色,像围着个白色围巾;身体大约有10厘米长翅膀是土黄色的;尾巴就像一个小叉,这些小鸟的名字就叫--麻雀。

麻雀喜欢在人多的地方生活,它们很活泼,胆子很大,但是也很警觉,好奇心比较强。它们的巢一般都建在人们的房屋上面,有的时候它们也会占领家燕的巢。在野外,麻雀会把巢建在树洞里。我常见的几只小麻雀就住在我和邻居家的空调洞里。麻雀是杂食性鸟类,它们喜欢吃植物的种子和对作物有害的昆虫。

麻雀虽然没有鲜艳的羽毛和华丽的外表,但是它们天天陪在我们身边,给我们增添了很多生趣。它们捕捉了很多害虫,保护农作物,为农业生产做出了不小的贡献。每当没人陪我玩的时候,我很想捉一只小麻雀来养,每天和它一起玩,和它一起去散步,我真想马上实现这个愿望。

四年级上册第四单元作文:我最喜欢的小动物150字

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比如说:小狗,小猫,小鸟等等.可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非兔子不可了!

它机警敏捷,聪明可爱.不但如此它还有一身雪白的绒毛,跑起来和毛绒球一样,好不有趣哦。

呵呵。^_^

还曾记得-好象是10岁吧.那年我经过花鸟市场时不经意的一望,看见了一个卖兔子的老爷爷高声喊道:“卖兔子喽,又白又胖.看了包你喜欢噢……!”不用说,已早有几个小朋友在周围看了起来逗小白兔玩。我也在一旁看着好不悠哉快乐哦。

四年级上册第四单元作文:我最喜欢的小动物150字

小白兔真是太可爱了!你看你看,它那憨厚嚼食的的傻样,嚼起来还吧唧吧唧响了!红红的眼睛,短短的尾巴,雪白的绒毛,看着心里都发痒!我真是越看越喜欢爱不释手啊!突然我心中闪过一念:竟然如此喜欢何不买一只算了。于是我便怀着一副讨好的样子走向妈妈的她说:“妈妈,妈妈,好妈妈!我最最慈祥最最可敬的妈妈,慷慨大方的妈妈,您帮我买只兔子吧。您那样慷慨那样大方我想您一定不会拒绝的。对不?”妈妈被我这番花言巧语,甜言蜜语说的还真有一些心动啦了‘再说她也不好拒绝我吗。’于是说:好吧好吧,买就买!”于是便掏钱买下了。这下可把我给乐坏了。大喊:“妈妈万岁!妈妈万岁!”

回家后我把小白兔放在厨房,(我可不是要煮了它用来吃的哦)拿出几根新鲜的菜叶子喂它,小白兔还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吧唧吧唧三下五除二就吃完了.我看的入神了,愈来愈想摸一摸它那毛茸茸的躯体,冲过去就要抱住它谁知它机敏警觉早就跳开了而且直蹦阳台,我马上冲上去追,但跑快了又怕踩伤了兔子只好放慢速度.哎!真是“大象逮老鼠,有劲使不上啊!”只好眼睁睁的让它在眼皮子底下溜走,哎,惨啦!

小白兔啊小白兔你真是让人快乐让人忧啊。但你知道吗?我更多的当然是对你无与伦比的爱。

快回来吧,小白兔。

四年级上册第四单元作文:我最喜欢的小动物150字

我最喜欢长颈鹿了,因为它是世界上最高的动物。

长颈鹿的耳朵小小的,你别看它的耳朵小,但可以听到十几米之外的声音。它的脸上嵌着一对亮晶晶的小眼睛,头顶上有一对棒棒糖大小的犄角,身上有美丽的花纹.因为它的脖子长得很长,大概有一根棍子那么长,所以叫长颈鹿.

长颈鹿喜欢吃树叶和嫩芽。它吃东西的时候,先轻轻张开嘴咬住几片树叶,津津有味地吃起来,不一会就吃掉了一棵树的三分之一的树叶。它们喝水的时候非常费力,先把四肢叉开,然后努力地低下都慢慢地喝着水。

长颈鹿是胎生,喜欢群居生活。长颈鹿睡觉的时候总把身子侧着,该起床时它们一翻身,四肢就起来了。

刚生的长颈鹿有一米八那么高,二十分钟就可以站立,二十几天便可以健步如飞。可惜它的寿命只有三十年。

啊!我爱长颈鹿!

四年级上册第四单元作文:我最喜欢的小动物150字

今天,妈妈带我去动物园,动物园里的小动物可真多,有小老虎、小狮子、小松鼠、小白兔……。而在这些小动物里我最喜欢的是小白兔。它的眼睛红红的,身子白白的,嘴巴是三瓣嘴,吃起东西来可爱极了;耳朵长长的直立着,尾巴短短的就像个小雪球。除了它可爱的外表让我喜欢外,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就是属兔的。

第八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出自大文豪高尔基之口的。自小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狼王梦》。这本书讲 了这样一个曲折的故事:在一个雨夜,母狼紫岚艰难地诞下了一窝狼崽,并决定要培养出新一代的狼王。但是命运仿佛给它开了许多玩笑:黑仔死于金雕爪下,蓝魂儿惨死捕兽夹,双毛被群狼咬死。在命运的嘲弄下,它无可奈何。最后为了包护狼孙而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作者的笔下,狼不仅是聪明狡猾的象征,更拥有了七情六欲。狼不再是纸上的字了,更变得生动、形象、丰满了起来,母狼紫岚的母爱,在作者的笔下一览无遗。它为了孩子宁愿牺牲自己。它更是聪明,并且野心勃勃;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它要把孩子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为了成功,它不择手段:使用离间计,调虎离山,趁虚而入,令别人防不胜防。同时,我也从它的身上看出了它不屈不挠的精神:失败了不要紧,只要还有机会,就可以卷土重来,重新战斗。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还有一丝希望的火苗,就能成为翻盘的赌注。尽管紫岚可以说是斗争中的失败者,但是它的坚持到底,奋战到底的决心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去借鉴的。

然而最令我感到感动的是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一段。紫岚是一匹经验丰富的老狼,心中还燃着熊熊的复仇之火。而金雕也是老谋深算,聪明才智绝不在紫岚之下。尽管金雕能驾驭天空,但紫岚为了它的狼孙们的最后一丝力量,还是成功地与金雕同归于尽了:“金雕直起的翅膀,就像是为紫岚竖起了一块金色的墓碑。”这句话令我的心中产生了一阵一阵的悸动:是啊,这就是对紫岚一生的最好评价。仿佛紫岚在金光中犹存。这句话也成为点睛之笔,萦绕在我的心头。我,为紫岚对狼孙们那分深深的爱所动容。

紫岚的母爱,何曾不体现在我们人身上呢?

《狼王梦》塑造出的一个个生动的形象,是我喜欢着本书的重要原因。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一起读好书、看好书、交流我们各自最喜欢的书。

第九篇

从小我就爱上了书。从我有懂事起,我的生活就弥漫着书香味。爸爸告诉我,不会认字时,我总爱端着一本书高高兴兴地看着里面的插图,看到精彩处总是高兴得哇哇大叫,还老缠着妈妈给我念故事,听着那些故事,我总是似懂非懂的点点头,或者幸福地眯上眼睛。听完一个,老是“得寸进尺”地央求妈妈再讲一个,什么白雪公主啦,小人鱼啦,青蛙王子啦,我是熟得不能再熟。长大一点,四大名著我都翻了不下5边,几乎次次都“读破万卷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古诗要数《宿新市徐公店》这首古诗。

“篱落疏疏一径深,树头花落未成阴。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每当看到这首诗,我心中就有无限遐想:在一个小村子里,有一家酒店,门前挂着一面大大的旗,上面用粗粗的毛笔写了一个“徐”字。外边吵吵嚷嚷,诗人探出窗口,眼光透过稀疏的篱墙,投向一条田间小路。小路又细又长,伸到很远很远的地方;路旁树上,新叶闪着嫩绿,还没有长成浓阴;油菜花正在盛开,满地金黄,一片欣欣向荣的阳春景象。忽然,有个几个孩子从小路上追着一只蝴蝶急匆匆地跑来,他们呼喊着,奔跑着,转眼间,蝴蝶翩翩飞进了菜花丛里。小家伙找啊,找啊,急出了一头汗,在一片黄菜花中,怎么也弄不清蝴蝶藏在哪里了!

多美的春景,多可爱的儿童啊!诗人不禁提笔写下了这首名垂千史的诗。

俗话说:“诗中有画。”这首诗便是典型的范例,精辟的诗句里透着一幅幅美丽的话。我喜欢你,《宿新市徐公店》。

第十篇

它,静静地站在最显眼的地方;它默默地看着我们;它,让我的烦恼一扫而去。它就是一张照片。

它,是一张全家福,里面有六岁的我,四岁的表妹,爸爸妈妈,外公外婆,舅舅舅妈。爸爸妈妈两人一起把我举起,外公外婆肩靠着肩站在一起,妹妹被舅舅舅妈举着,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幸福的微笑。我喜欢它的原因有两点,第一点是它所拍摄的场景和所发生的事件。

那已经是八年前了。我的爸爸妈妈为了庆祝我即将上小学的第一天,约上了外婆家的亲人们,一同去公园游玩。到了公园,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深绿浅绿相间的草地,脱了鞋后踩上去刺刺的。痒痒的,我和妹妹边踩边笑,回头也能碰见长辈们开心的笑容。踩到草地与湖水的链接处,可以看见“水上滚球”的球漂在水面上,有几个球里已经装进了小孩子,他们在球里爬呀爬,笑得很开心。我和妹妹也吵着要去玩。进了球,我试探着在球里站了起来,没想到才刚迈出脚,就“扑通”一声摔在球里,妹妹大声地笑了起来。我们一站一摔,一站一摔,然后便会有笑声响起,球里充满了我们的笑声。

玩够了,我们走出球,用力地呼吸着外面的新鲜空气,不知不觉有走回到了草地上。爸爸提议,我们就在这儿拍一张全家福吧。大家都点头认同,于是我们找了一块仙境:有着绿草地,五彩的小花,清澈的湖水,翠绿的杨柳这样一个花红柳绿的地方拍下了这张全家福。这样的背景是不是很美呀!

我喜欢它的第二个原因是因为它上面有着外公的存在。09年时,外公去世了,外公是我敬佩、深爱着的人。他的字迹工整、对我和妹妹教导、百依百顺都是我喜欢他的理由。这张照片上有他,就好像他在我的身边。这个原因是出于我对外公的思念、不舍。

每当我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时,我总要到照片前看一看,看那美丽的风景,像那欢乐的时光,看那外公的微笑,都成了化解我的烦恼的药方。看着相片,能让我的心情开朗。

它就是我最喜欢的一张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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