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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迪克读后感100字

我爱迪克读后感100字

《我爱迪克》是一本由[美]克丽丝·克劳斯 (Chris Kraus)著作,理想国丨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6.00元,页数:33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爱迪克》精选点评:

●听石虚清念了几句,爱上了///20%后:I'm sick of bourgeois intellectual novels。很woody allen,但是wa的电影而不是短篇,wa的短篇倒还更运用了文字的优势,btw已经不爱wa了

●成为女性怪物吧。年度之书。

●reborn

●当女性取得小说主体性表露的权利,而将男性置于“文学化人物”的位置(被归纳、臆测、解析、重构)。女性披着痴恋外皮搞学术,而同时却存在把学术用作获取性便利手段的男性知识分子。

●典故和概念太多,坚持了三分之一还是直接去看后记了……

●我只是希望不仅于此。

●一个下午看完,中途几次热泪盈眶。勇敢、疯狂、智慧而真诚,在如今,谈女权、身体和爱都烂俗,但是非谈不可,非说不可。不愿意再作为被凝视的东西,不愿意再当被叙述的事物,不能再烧死阁楼上的女人。这不是包法利夫人,这是福楼拜的故事。

●“我的意愿凌驾于你所有的愿望和脆弱之上。我以这样的方式爱上你,已经打破了你所有的边界,伤害了你。”

●很害怕,但是读完不准备卖掉。等我再老一点能扛得起“理论小说”的重量时,再看看吧。

●充斥着深思与留白,而达到了是生活文学化并超越真实。直接而大胆的作品,其中的真实性又让这本书深刻神秘了起来。夹杂的文学评论与思考又让这本书血肉丰满,神秘而丰富。很喜欢。

《我爱迪克》读后感(一):通过写信发掘自己

很有意思的形式,起初丈夫和妻子一起为妻子喜欢上的一个另一个男人写信,这个男人的出现增加了这对夫妻的性欲,还有创作的灵感。直到事情逐渐变得无法控制,写信的人就只剩下妻子一个人了。阅读过程中,我逐渐意识到这是一个真实发生的事情,这比完全虚构更加有意思,你永远不会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出发,我们创作的开关、灵感的来源、思想的进步。

或许正像迪克所说的他和这对夫妻并不是特别相熟,所以他可以成为有一定距离感的意淫对象,当然,这种意淫不仅仅停留在性的方面更是妻子的思想的催化剂,因为她作为一个女性,一个没有受到足够教育的女性在艺术家的圈子里,她的声音并不会被认真对待,她也永远只能是某个人的妻子。在这种情况下,不仅仅她的声音被压抑了,她的思想也会被压抑。但是给迪克写信释放了思想,在书中,也就是在信中,她探讨了很有意思的问题,比如精神分裂,解读汉娜·韦尔克的作品。通过写信,发现了自己,发掘自己。迪克更像是一种image,一种超自然的存在,让她从常规的生活中脱离出来整理好自己的生活。

我想写信,必须是有一个对象,一个我们想象中可以交谈的人。这好像是自言自语无法相比的。

《我爱迪克》读后感(二):迪克不重要,重要是能去爱dick。

一段非常神奇的阅读体验。

第一部分带着窥探猎奇的心态,书信以及叙事者的疯狂转换增加了阅读的难度,第二部分开始则是为cris身上那种女性的觉醒所感动震撼,知识分子圈(甚至是整个社会)中男性的傲慢以及自以为是被刻画的淋漓尽致。

迪克是谁重要吗?

书中的他一直在三角关系之中处于劣势。西尔维亚把他当作刺激婚姻生活的调剂品(伟哥)以及研究对象,克丽丝溢出的爱更是让他无路可逃。书中的他的选择权不断被剥夺。起因就是该死的天气让这对夫妻不得不留宿。接下来,无论是选择在宴会上无事或是性之后的冷漠,克丽丝的爱意都不曾停止。不得不说,要是生活中出现了这样一个胡搅蛮缠的追求者实在是痛苦恐怖。

抛开克丽丝作为先锋艺术的追随者,我对于她的自私做作实在是无法苟同。西尔维亚和迪克等男性在不断物化她,剥夺她作为导演作家甚至作为一个同样的思想者的价值,但与此同时,她也无法否认通过这些途径她有机会接触更多的所谓的高级知识分子以及为自己的电影争取资金,以及享受在美国偌大的土地上不停的奔波而不用担心住所资金。我羡慕克丽丝身上的敏感脆弱以及强烈的感受力,但她的反抗只是“娜拉出走”般在男性眼中和小猫般毫无力量。迪克无法接受出版时书写的信件收件者仍然是西尔维亚,纵使痛恨成为研究对象,他仍然和西尔维亚有些惺惺相惜。项目的后半段的主导者(克丽丝私下偷偷写信约见面)俨然进行的是克丽丝本人,但是这两位男性对此保持的仍然是漠视。男性永远不会排斥扑上来的sex伴侣,想来真是害怕。

迪克是谁重要吗?克丽丝对迪克的爱更多是寻找一种信仰支撑。电影创作的失败,无性婚姻的枯燥。她对于迪克的了解更多是出于意淫一般的自我想象。她需要一个足够满足自己性幻想的男性去逃离社会带来的精神生活双重压迫。西尔维亚被她的脆弱所吸引,这多么讽刺,克丽丝在书信中不断提及的是自己的坚韧以及如何在无女的知识分子圈努力支撑。满嘴后现代主义的学者和等着看她张开大腿的律师没有区别。她的自私——这种不考虑她人感受的挚爱,更多也是她对于话语权的努力争取。她极力保持着和西尔维亚虽为夫妻却竟可能独立的关系。性的需求最为本能却也最自我。不需要迪克的反馈,女性在自我满足方面,是时候像女主一样勇敢了。

《我爱迪克》读后感(三):发言权与表达之耻

一点偶发性吐槽。

2月,一位朋友的朋友因为抑郁症去世了。我感觉这事最无解的点在于,头脑越好、自制力越强的人,越倾向于不出声,而且往往能隐藏得极为完美,大家知道的时候已经无能为力。大概是去年,我收藏了一条推文,说的也是同一个话题:

Please talk.

《我爱迪克》这本命途多舛的书里有句质问放在这儿正好合适:“为什么当我们暴露出自己遭受贬损的情形时,每个人都会觉得是在作践自己呢?”

从什么时候开始,表达也分成了“体面的表达”和“不体面的表达”?在一个越来越诡异的文化语境中,谈论个体经验和情感体验变成了低等的、反智的甚至是可耻的事。对个体经验的普遍性贬低抬高了表达的心理门槛,本来是靠本能驱动的行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需要被规训、被评判的技艺。

而被规训、被评判的对象,偏偏是人群中更敏感、更纤细的那部分人,除非他们学会了那套asshole界通用的攻击型逻辑,世界才会变得美好起来:你是哪根葱,我为什么要听你的意见?

不受压抑的表达欲有多可贵,可能得先失去一次才能明白。我说的还不是外部限制,而是原始的、未经自我审查和自我过滤的表达欲。饥饿、困乏、期待、恐惧、焦躁、缺爱、疼痛、得意、憎恨、满足,想唱歌,冰块没有了,真爱从来都不是身边的人,要出发去艾森加德,电光蓝其实比黑白灰好看,嘴上说的家人在防备自己,那部电影尬到窒息,名叫事业的东西只是拿来换钱的工具。敢说多少?敢想多少?一个世界隐藏太久就会消失不见了,连自己都会忘掉。

说到底,“谁应该有发言权,又是为什么呢?”克丽丝·克劳斯的愤怒针对的是艺术圈对女性视而不见的传统,但愤怒的本质是共通的。能把愤怒投向外部的人终归还是幸福的。

“身为女性,依旧意味着被囚困在心理世界中。无论一个女人形成了怎样宏大或不掺杂感情因素的世界观,其中只要包含了她自身的经验与情感,最后对外在世界的关注都会落回到自己身上。”

“写信给你如同某种神圣的事业,因为并没有多少女性的无法自拔被文字记录下来。我把自己的沉默、压抑与全体女性的沉默、压抑融为一体。”

克丽丝·克劳斯在《我爱迪克》中的质问带有强烈的性别立场,但我不想给要说的东西贴上性别标签。表达受限的人绝对不限于女性,开头提到的那位朋友也不是女性。某种程度上看,这种普遍的困境能解释一个现象:为什么能听到声音越来越聒噪和愚蠢?因为缜密、有趣、敏感的头脑十之八九都在跟看不见的魔头搏斗呢,还不是每个魔头都能对症下药。

凭着一身蛮勇就敢定义艺术的边界、给随便什么流派划定范围、给表达者扣帽子的人,大半不会去考虑发言权的归属问题,“表达”对他们来说是件廉价、不值得费神思考的事,他们也并不在乎从自己嘴里说出来一堆似是而非的论断还有偏见。这除了让人倒胃倒也没什么问题。问题是目之所及,还有大批的人被困在“耻”的泥潭里发不出声。结果场地中央就只能听见各式各样的嚎叫,叫得最响的那几个获胜,然后会有颁奖嘉宾在一片漫不经心的掌声和假笑里走出来说,叫得再响亮点,你也可以哦!

克丽丝·克劳斯说“精神分裂症的一大特征就是在两个毫无逻辑关联的推论中间加上‘因此’”,因此,还是不要隐藏,不管它是什么。

《我爱迪克》读后感(四):she,love,dick

坦率地承认,我看这本书最大的原因是——好奇这个dick。“我爱迪克”这个译名是为了避讳?还是只是直译?抱着窥探的癖好我看了下去,却连着两个下午无法自拔。

情节十分简单,甚至可以说是俗套:克丽丝和西尔维尔这对知识分子和艺术家与迪克偶然结识,克丽丝疯狂地爱上了迪克,与西尔维尔半合作地写出这十几万字的长信与日记。出轨,被历代小说家青睐的一个话题,太容易流于滥情了。

然而克丽丝的信并不是“属于典型的女性作家作品,因为其中所有的真实都建立在一个谎言之上:否认混乱的存在。”里头的性也毫不美好,我以为的dick相当丑陋。

这部作品并没有烂俗,它充满力量,具有很强的实验性。我想抽取she,love,dick这三个我最感兴趣的关键词,来谈谈我自己的看法。

She

她,克丽丝,贫穷,不甚美丽。瘦弱,矮小,严肃,非常理智。

哪本小说的女主角会这样啊?

我想起我上了一学期的古代文学课。悠长的几千年历史中,只学了李清照一个女作家。其他的作品中,都是男性书写的女性。他们的眼里,女人就只有四个:少女、情人、妻子、母亲。

克丽丝什么都不是。她想要去爱,想要被爱,又无法符合世间传统对女性形象的定义。

“你会把这个严肃的年轻女性(短发,穿着平底鞋,略微驼背,来回读着读过的书)怎么办呢?掌掴她,毫不怜惜地干她,把她当男孩子一样对待。这位严肃的年轻女性四处寻找着性爱体验,但等她找到时,那体验却成为一种崩溃的演练。”

她存在的本身就非常独特。其实又很普通。我,在大学的我们,还没有成为妻子和母亲,又没有情人,也不是历史上的贞洁烈女。我们读了一点书,足够支撑起对传统女性形象的质疑,却又茫然不知所向。

而克丽丝,会比我单薄的思考走的更远,她是一个知识分子。

这是知识分子之书。对书籍的渴求、对理论的热爱,反对空洞无物,一遍遍思考。传统的知识分子特质,常常被描述为在男性身上。而克丽丝以女性的视角解构自己。在那种近乎病态的、疯狂的感情背后,她试图用知识理论将其不断解构。她激情地投入生活的同时,又像分裂一样迷恋援引书本、进行阐释。有很多段都有这种脱节式的叙述,例如:“所以我最后说道:‘我想和你上床,’我顿了下,’我想和你做爱。’你问我:’为什么?‘(H.F.西尔斯在其著作《精神分裂症病理学》中.列出了六种能使人疯掉的方法,其中第四种方法,就是控制谈话,然后突然转换谈话方式。”有个冷静的声音在她脑海里叙述,就像另一个灵魂。

这让这本小说变得陌生化、甚至对不熟悉西方的理论和历史(后现代)的我们来说是晦涩难懂的。它繁多的引用确实构成了阅读门槛。但是用典,不会让那些熟悉典故的知识分子会心一笑吗?那种满足感不是简单的注释里的介绍能够代替的。西尔维亚在信里说“我是夏尔.包法利”,将克丽丝称为艾玛,真是个文化玩笑。老实说我还有许多部分没有读懂。知识分子啊,如数家珍的引经据典,也同时拒绝大众化。

也可以说,她是反知识分子的。那种男性知识分子气的傲慢总是让人厌恶。《我爱迪克》是知识分子的自省之书。

“我忽然意识到自己正在遭受一种矛盾的眩晕:一旦你认定自己比全世界知道得更多,那矛盾就是仅存的乐趣了。”

我很少看到有知识分子能直白的写出那种高傲又复杂的的心态。这种矛盾感的深切体验,我想,是和她的女性身份有关。男性,总是自信,自傲的。女性被认为是怀有原罪的,不洁的。那么多男性小说家里描写性,总是激情澎湃的、热烈的性,他们对性与自己的身体毫无负疚感。而女性,往往在性里被动,充满羞耻,并非全然的欢乐。就举我身边的朋友来说,她们约会前总是精心打扮,注意妆容,夏天一定要剃掉腋毛和腿毛,出门之前花一两个小时都算短的了。即使这样,她们还会自卑,强迫式想哪里还不够完美。这,似乎是如福柯所言,被社会规训后的结果。克里斯意识到,但却无法挣脱。

这种自我反省折磨克莉斯。细腻的、对外界与自我的分析也让《我爱迪克》成为高于克丽斯个人经验的、对后现代女性的自赎之书。她说:“情感就是如此令人恐惧,全世界都不相信可以把感情当成一种学科或形式来研究。亲爱的迪克,我想使世界变得比我自己的问题更有趣。因此,我必须要把自身的问题上升到社会的层面。”

最后,她已经半放弃了赢得迪克的爱。她将信其作为艺术品书写、建构,投入她的一切所学与所经历的生活。她批判、赞美、叙述、分析。她写90年代纽约的艺术圈子,男人们侃侃而谈,作为他们附庸品的情人们沉默无言。信里有大量篇幅赞美汉娜韦尔克,讽刺辛迪舍曼,批评虚伪做作的批评家们。“SHE”总是在艺术里被曲解、污名化。对,也不仅仅是在艺术里啊。

Love

““我讨厌自己身边百分之九十的东西!”我对你说,“但尽管如此,我仍然爱着剩余的一切。也许爱得太过了。”

多么知识分子式的爱情。

克丽丝不只是对迪克的外貌钟情。她理智上也寻求着相同点。她总是试图寻找对方持有的观点、创造的作品的共鸣。

克莉斯她爱上迪克之后,刚开始充满强烈的肉欲,得不到满足之后又不断地找寻迪克的作品,试图以自己的经验赋予其意义(虽然理智上承认它们“幼稚的令人绝望”)。西尔维亚说克莉斯第一封信“写的太文绉绉,太鲍德里亚”——她一开始就试图以艺术来引起对方的回应,而不是肉欲与诱惑。

她的爱是飞蛾扑火式的不顾一切。她急切地敞开自己,也想深入对方的思想深处。她认为,第一次与迪克见面时,他们的眼神交汇是“观念性交”。那种感情让平庸的迪克感到恐惧与厌恶,因为这不是一个普通女人爱的方式。“在我们的故事中,让我难以忘怀的就是彼此不同的解读。你觉得通篇都是个人的私事,是我的精神病发作了。”她在爱情中却天真的以为迪克能理解得了。

想起我身边朋友,一个很受欢迎的女生对我传授她的“话术”:“男生就是喜欢长得好看的,你要打扮、化妆再冷静地搭讪就行”“你千万不要一上来就很激动,显得你很cheap,主导权要掌握在你手里”“在他说完之后适当地夸奖一下他,你不能说太多自己的观点”……我根本无法做到。克莉丝从一开始就完全违背了这些。她打一通又一通电话,卑微地祈求,等待。她一开始就将全身心交到了迪克的手上,一次次失望后换来的就只是冷漠的一场性爱。

诚恳的付出是错的吗?使用技巧获得的爱是正确的吗?

我不知道。爱,太复杂太难解了。

Dick

迪克,真实的迪克并不重要。“他打开了电话答录机,从某种程度上把他自己变成了一张空白的屏幕,我们可以尽情地将自己的幻想投射上去。”最后她在书信里构建出一个迪克,对着他不断地倾诉。

作为读者的我掩饰不住我对迪克的厌恶。现实的迪克虚伪、造作。第一次见面时是他先开始与克丽丝暧昧的接触,在她爱上之后又冷漠以待。他说“近两年没读过一本书”,作品言之无物。

克丽丝,是在对迪克的感情中进行自我完善。在痛苦的贫穷,无数次地被冷漠以待的生活中,她燃烧自己去爱,她记录自己的爱。“写信给你如同某种神圣的事业,因为并没有多少女性的无法自拔被文字记录下来。我把自己的沉默、压抑与全体女性的沉默、压抑融为一体。”

虽然一般认为dick在现实中是英国学者迪克·赫布迪奇,我还是放弃不了对dick本身词义的隐喻解释(作为读者,总是喜欢屎尿屁和生殖器的)。其实我一直很疑惑,为什么那么多诠释要扯上dick?达利的软钟是疲软的dick。弗洛伊德说女孩少了dick非常自卑。“人类的想象力唯在这一层能如此跃进!”遇到这个书名光明正大地写出“dick”反而后记里的评论里提都没提。生殖器崇拜,却又避讳?

后记里提到很有趣的细节:迪克与西尔维亚的感情。最后迪克只回复了西尔维亚的信,给克丽丝的信完全是复制版——在克丽丝无数感情热烈真诚的长信后。西尔维亚写“每一封信不都是一封情书吗?迪克,自从我开始给你写信,我写的都是情书啊。而我之前并不知道的是,这些情书其实是我写给爱情的信,其实是我在腼腆地重新唤醒在相当压抑的情感下休眠的力量。”多讽刺啊。迪克和西尔维亚“两情相悦”。迪克还是爱dick。

让我诚实地坦言:我毫无学术的严谨性。我所说的一切都是以我的兴趣所接触的书本中衍生。沉溺于屎尿屁和绯闻故事。但我也可以非常真诚地说,我没有迪克那样故作高深。在SHE的部分我罗里吧嗦的最多,因为我,作为女性的共感最深。《我爱迪克》中,哲学的部分我未能理解,对克尔凯郭尔“第三次超越”一无所知,也对西方宗教陌生,对其更深刻的分析力有不逮。世界总有遗憾才完整(若是真实的迪克就像小说里的暖男一样,这部小说就不存在吧)。

Sheonceloveddick.从迪克中走出去吧。希望我也有力量去爱,去生活。

《我爱迪克》读后感(五):女性如何重新“生成”她自己?【新京报书评周刊·评审团】

评审员 001 少女哪吒(志愿做一个样本贫瘠的人类观察家)

《我爱迪克》着实是一部富有实验性的小说。克丽丝和西尔维尔这对知识分子和艺术家,展现了亲密关系的权力差异。不平衡从迷恋开始就可见一斑:写下第一封信的其实是西尔维尔。对妻子的精神出轨看似开放的背后,是西尔维尔对话语权力和代理体验的迷恋。他常自作主张地撰写克丽丝和迪克应有的回应,也在后续的书信中时不时干涉克丽丝的表达。与之相对的是克丽丝不断的自我贬低,认为自己这种自以为是的投射不配获得回应,提及自己的“羞愧”“羞耻”。这些论断或许也来自爱者与被爱者之间的权力差异:无论克丽丝夫妇怎样建构、猜测迪克,他们的反应总被迪克的真实回应而左右,与单相思中的情绪起伏无异。

西尔维尔在”构建迪克“初期表现出的种种狂热,其实是对生活热望本身的狂热。婚姻和职业生活的瓶颈,都催化了他对重燃激情的机会的渴望。而“迪克”的出现似乎使二人身心上都更为紧密,开发新的文学形式也可成为西尔维尔事业上的突破。因此不难理解,当西尔维尔表示他们将把书信出版,而迪克依然保持沉默时,“西尔维尔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而克丽丝却感到绝望”。这些对比不断证明着爱情的排他性:只有克丽丝能够体会到爱情带来的、货真价实的心绪波澜,而西尔维尔的情绪变化看似是分享了对迪克的迷恋,实际上却有着完全不同的对象和本质。

平衡的转折在于”秘密的传真“。克丽丝背着西尔维尔向迪克提出见面,意味着她在这段关系中觉醒的开始。爱唤醒了自我,让她挣脱了与西尔维尔共谋的捆绑,同时背叛了亲密关系和合作关系。西尔维尔意识到”他的妻子爱上了另一个男人“(尽管她早就爱上了) 这场爱情给了克丽丝自省的机会和力量。克丽丝拒绝再以“西尔维尔的附属品”身份生活。这场叛逃没有平铺直叙的情节铺垫,全部线索都来自交织的叙述与回忆,但却并不令人感到突兀。

作品后半部加入了对于艺术、心理、社会现象等领域的评论。尽管不如前半部的叙述更容易令人投入,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论述是一个“陷入爱情”的女人的表达与思考。稍显遗憾的是,作品似乎缺乏克丽丝对自己所处的迷恋的思辨。但这也进一步证明了爱情拒绝当事人的内省——它更适合被全身心地体会,而这种体会和其带来的改变,能触动对其他方面的思辨。与其说克丽丝用理论诠释爱情,不如说她用理论展示了爱情中女性的模样。就像克丽丝自己所说的,“我没有看法。我爱上他了。”这其实是我最喜欢的回答。虽然很多人喜欢剖析爱情,但我仍然相信爱情的不可诠释。越是追逐它,越是想要挖掘它的内核,就注定与它渐行渐远。我认为人类最高级的能力并不是思辨和内省,而是那些不能被思辨和内省完全诠释的能力,比如迷恋和爱。就像神经科学可以解释人为什么看到红色,却无法描述每个人对红色的主观感受一样。正是这些不可触碰、不可诠释的经验和体会,定义了我的个体性,也是我生而为人最宝贵的体验。

“理论小说”的身份,要求作品不被轻易归类为虚构或非虚构,某种程度上拒绝了其沦为对一场艺术文化圈风流韵事的围观。然而许多人无法避免地揣测故事的真实度,被涉及的”迪克“本人也被传说曾尝试阻挠书籍出版。现实世界的反应令人不由得想起书中所提到的,比起男性作家,当女作家试图故事化身边人物时,人们往往更关注这一行为的符号性意义,而忽略其本质:女作家们究竟要表达什么?《我爱迪克》从内容到出版行为本身,似乎都验证了真正的倾听的必要性,而真正的倾听和感受力都弥足珍贵。因此虽然缺乏情节性,本书的理论部分仍然是这次文化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产物,也值得被再三研读。

阅读评分:8.5分(满分10分)

《我爱迪克》书评:女性不是孤岛

这本书腰封的宣传语之一是“一本艾玛·包法利自己写的《包法利夫人》”,书中的克丽丝和西尔维尔夫妇在一次给迪克的信中也以包法利夫妇之名落款。与《包法利夫人》不同,艾玛的故事到底是男性作家书写而成,而克丽丝的故事是现代女性我手写我心,从自身视角反思自己的婚恋和人生经历。无论是《包法利夫人》中的艾玛还是《我爱迪克》里的克丽丝,她们越轨的终极目的似乎仍是在现实中寻求某种归宿或认同。在克丽丝给迪克的最后一封信中她如此写道“我们相爱,是希望能把自己固定在对方身上,不再堕落”,这与艾玛通过婚外情寻求浪漫生活的心态几多相似。然而艾玛最终被欺骗而绝望离世,克丽丝与迪克的婚外关系最终沦为盛大而凄惨(因此又有几分讽刺意味)的单相思以及不被认真对待厚重的一沓“亲爱的日记”式书信集。

这部书信体小说的书信部分以第一人称书写的伤痛和质疑是灼热的,但第三人称叙述部分笔调却冷峻。一热一冷,形成了小说独特的文风。但对于后记中琼·霍金斯女士认为《我爱迪克》是“理论小说”的观点我却不太同意。霍金斯认为,理论小说是“使理论成为小说‘情节’的内在组成,在作者虚构的世界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如果按此定义,也许昆德拉的《笑忘书》或德波顿的《爱情笔记》更贴切一些。《我爱迪克》中虽然也有大篇幅的理论,但整体来看,更多是书中三位主人公作为知识分子/艺术家的身份体现而非作为虚构情节的一部分;如果类比的话,倒更像刘以鬯的小说《酒徒》。

全书两次出现的一个句子我以为是点睛之笔——“没有女人是一座女孤岛。”人人皆知,没有人是一座孤岛。但长久以来,女人——同样无比真实而深刻地观察和感知这世界——长久以来却被看做“他者”,是被贬抑,被掩盖,被侮辱,被遗忘的存在。克丽丝给迪克写信时,常常投射自己对这一悖论的困惑:自己青春时为何因外形和性格不符合男人的期待就要被苛责和抛弃?为何和丈夫参加宴会时名单上只有丈夫的名字而同样出色的妻子却没有姓名?为何女性在艺术上得到认可和欣赏要付出远多于男性艺术家的代价?克丽丝一面困惑,一面试图用自己所了解的各种理论来解构这种种境遇;与其说她在对迪克诉说情衷,不如说是她自言自语的自问自答语言游戏(因为迪克从未正面回应过她的信,直到终章也只是给克丽丝对西尔维尔的回复的复印件)。她沉浸于自己的“孤独女孩现象学”却又时常以局外人式的眼光来审视自己的人生,最终变得分裂——一面才华横溢,深信女性主义,叛逆得甚至有点不可理喻,一面却为自己不能得到男性青睐而长久痛苦,并渴求传统式的稳定的浪漫的爱情。她在这夹缝中挣扎,却无从脱身。世界上有多少克丽丝,就有多少被迫孤立的女孤岛们。可是克丽丝们蹈空在无尽的理论解构中到底是突围还是逃避?编织一件华丽理论之衣穿在身上,真的就能抵抗无所不在的冰冷或轻蔑的凝视了吗?

阅读评分:8分(满分10分)

阅读之前,搜索了作者克丽丝·克劳斯的简介。一张黑白沙龙照很是吸引人,高领毛衫,略显凌乱的卷发,看似安静却也摄人心魄的眼神。典型的Newyorker文青,写的一本入门较难却仍值得尝试的“伪小说”,这是读罢全篇后的真实感觉。

入门较难,因为它确实不是一本传统意义上的小说,通篇涉及太多艺术评论或文学理论,理解起来很是辛苦,中间一度干脆选择大声朗读出来。说它是“伪小说”,因为它的故事性确实不强。虽然形式前卫,但内容其实极为简单。关于欲望和邪典气质方面,这本书的部分情节和结构同谷崎润一郎的《钥匙》相似度颇高,但谷崎的情节设计更引人入胜,内心独白剖析更为深刻。

但它仍是一本值得去尝试的书。欲望和情欲只是外衣,爱的真实表达才是内核。爱情真的只能是隐忍和克制吗?像《长日留痕》中管家斯蒂文森,为了所谓的“尊严”放弃了爱情?像《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那个痴情一生却把自己逼入绝望的女人?人太容易把自己推向羞耻心的绝壁,所谓世俗的高洁和道德,让我们在爱情面前束手无策,随波逐流。克丽丝的爱很强烈很汹涌,也可以说很原始。因为那就是爱情的真正模样,情绪化、占有欲望、狂躁不安。作者这种非文学化的粗暴处理,反倒是令读者醍醐灌醒。对,这才是爱情,这才是那个真实的我们啊。爱Ta的气味,Ta的身体,Ta的喘息,我们最初的爱不就是这个模样吗?爱情真的就是一场渴求回应的行为艺术,我们会茶饭不思假装自己痛苦得快要死去,会把Ta的名字纹在自己胸口,会在雨中苦苦傻等Ta的身影在街角出现。

书封套上介绍说这是一本女性主义小说。的确,无论是民风较开放的西方,还是以含蓄和克制为美的东方,在情感表达和认同方面,女性较男性仍处于不对等地位。不太喜欢女性主义这个说法,去掉女性标签,我认为克丽斯可以是任何人。突然想到了LGBT群体,更多的羁绊,更世俗的嘲讽。在爱情面前,他们都渴望能有一天像克丽丝那般英勇,让自己的炽热的爱坦荡表达,让自己的情绪有所回应。他们也许会花一整个夜晚给自己的迪克写一封情意绵绵的长信,但第二天还是把它藏在那个最隐秘的盒子里。甚至想到了亲情之爱,父权社会不光女性成为附属品,父母和孩子都成为牺牲品,两代人之间都不懂表达。拥抱对方,贴在耳边说悄悄说一声“爸爸,我爱你”、“妈妈,好想你”、“孩子,我的宝贝”。是的,我们面对父母和孩子彼此,都成了那个张不开口的“单相思”。

推荐这部作品给所有还能感受爱的人。因为,我们都有爱,只是不会表达和回应。

阅读评分:8分

这本书尤为有趣的一件事是,作者将自己的姓名应用于女主角上,同时,其丈夫的姓名也在致谢中特别提到,不免让读者想象这本书的内容有真实的来源。

主角克丽丝曾在对迪克的信中回忆自己的青年时代,她将其描述为“孤独女孩现象学”,套用这个词,我认为这本书就是克丽丝的“孤独女性现象学”,面向克丽丝的事实自身。这本包法利夫人自己写的《包法利夫人》我认为是很吸引人的,它以一个出轨故事为开端,引向了克丽丝的自我揭示与自我建构,具有鲜明的女权主义意义。

克丽丝描述自己“没上过学”,在白人男性的丈夫身边充当“附属品”,帮助西尔维尔“弥合他的生活”,因此在婚姻中,她是隐藏着的、缺失着的。克丽丝不止一次地抱怨现实生活,西尔维尔也是同样,我将其概括为出轨的本质。而在这段单行的爱情线上,克丽丝认为“爱情就像是写作”,她“诚实地表达自己”的渴望。这些信件并没有固定的主题和情节,有的只是克丽丝的回忆、生活琐事和现代文化评述,充满了自我分析的意味。

因此,克丽丝成为了真正的主角,从描述细微之事到独自开始旅程、居住,再到重塑自己的实验性影片,她只要有迪克的倾听,“就不需要任何鼓励、赞同或是回应”。克丽丝逐渐具有自我意识,开始真诚地表达,控诉男权社会,思考自身命运及处境,进而认同自己,摆脱焦虑,获得自由。用书中的话来描述,克丽丝实现了辩证法式的超越,扬弃自身又回到自身。我们在书中会接触到大量的文艺作品及克丽丝的评价,她就像一个“万花筒”,反射着知识与艺术的影像,这些思想观念同时也构成了克丽丝自己。我认为不妥的地方在于这种做法抬高了阅读的门槛,克劳斯(克丽丝)没有用详实的语言描述这些内容,读者会对这部分感到遥远而陌生。

在我看来,克丽丝是极强调个体的存在的,所以夫妻二人在进行这个模拟游戏的时候(克丽丝是主角),也同时在对它进行研究。她认为女性的世界观包含了自身的经验与情感。因此,个人的问题就具有了严肃的社会学意义,所以说“这个游戏是真实的”。这也是我认为这本书在一定程度上以信件的格式作为“新文体”的价值所在。

阅读评分:7分

这本书信体的小说最后的结局确实震惊到我了,按往常来说,一段爱情的结尾,要么是两情相悦,要么是两败俱伤,而这部小说却是以一方对另一方赤裸裸的羞辱而结束。

可以用四个词概括全文所要阐释的东西,“暗恋”、“性”、“艺术”、“女性”。而“暗恋”是贯穿始终的一个主题,整篇小说是以主人公克丽丝的视角进行的,她写了上百封没有寄出的信,倾诉的对象是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叫迪克的男子。

她为什么会爱上迪克呢?是因为他的独立洒脱?他的睿智迷人?还是他对艺术与众不同的追求?亦或是她对他一无所知而展现出来的那种神秘感吸引到了她?

总之,她发了疯似的爱上了迪克,是一种近乎癫狂的暗恋,她把自己的所知所感、所见所闻都用书信的形式写了出来,但迪克却几乎没有回应过她,她一遍遍的安慰自己,只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她在文中劝说自己,“迪克之所以不回复自己,是因为自己没有强烈的表达出对他的爱,自己一定要写更多的信,让他看到自己的真诚。”她始终不愿意承认的一个事实是,迪克根本就不爱她,一点都不爱。

有时候当一个人陷入暗恋之中,会把自己粉碎到尘埃里,她的世界会无限的缩小,然后又会在喜欢的人身上无限的放大,仿佛他和自己的生命融汇在了一起,而克丽丝就是这样的一个暗恋者。

她详细的描写了自己在暗恋迪克过程中的心路历程,有焦虑、有自责、有怨恨、有迁怒、有时候会高兴到不能自已、有时候又会悲痛到伤心欲绝 。她用生动的语言描写了自己是如何被暗恋折磨到疯狂的,还有如何的自欺欺人的假装释怀,到最后又如何沦落到成为那卑微之爱的奴隶,她一步步的丧失了自我、丢失了从前,她竟然还为了那个幻想出来的迪克,与丈夫离了婚,等待着迪克的救赎,但结局呢?她为了迪克,变成了自己不想成为的样子,懦弱、卑微、低贱,迪克眼中的神经病,而迪克呢?他还是他,因为他心里从来就没有她的位置,只是把这个为爱痴狂的女人当成一个疯子,一个精神分裂患者,最后她挣扎的想要跳出来,但发现已经不可能了。

为什么说她爱上的只是一个幻想出来的迪克,因为真正的迪克对于她来说完全是陌生的,正因为这份神秘,她往他身上堆砌了无数美好的想象,那个叫做迪克的形象在她心中越来越高大,她在文中多次写到

“当我试图把你从我的思想中驱离,你就会通过我的梦境回来,我劝说自己,我必须止步不前,去努力跟随你的感受,这样才能证明我对你的爱。”

“我努力写下越来越多的信,劝说自己正在进行一场伟大的写作革新实验,但其实只是为了转移对你的思念。”

“昨天夜里,我用一支橙色蜡烛妄图取代你,因为我觉得你不想再听我说话了,可最后证明还是于事无补,因为我太需要你的倾听了,任何事物都无法替代。”

“从12月到现在,我每天都在想着你,梦着你。爱上你,可以让我承受我在事业、婚姻和抱负上失败的可能性。”

类似这样的心理活动在小说中比比皆是,只有暗恋过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到那种折磨所带来的酸楚。克丽丝为什么甘愿沉浸在暗恋的痛苦中,她对暗恋的规则做了这样的解释,“如果你十分渴望某样东西,只要没有别人说不,你就可以坚持不懈的追求下去。”她忽视了一点,对方之所以没有拒绝她,可能仅仅就是因为一份礼貌和尊重。

文中还有一段非常精彩的对克丽丝心理状态的描写,“当我想要靠近你时,你是那样冷酷,冷嘲热讽,抱怨我给你打电话。我挂断电话,浑身冒汗,但我不能就这样离开,我必须要努力做到更好。”

———“非常抱歉再次给你打电话,我想知道,你为什么听上去那么疏远,那么戒备?”

———“哦,我不知道,我听上去很戒备吗?我刚才正在房间里找东西。”

有时候暗恋者会格外留意喜欢的人的一举一动,她会抓住每一个细节,绞尽脑汁的展开丰富的联想,因为她太在意对方了,似乎想把对方的一切揉进自己的眼睛里,生怕自己的某个举动惹对方生气,不再喜欢自己,不再理睬自己,于是她将对方的好无尽延长,把每一个细节刻在自己的骨子里,而对方却完全一头雾水,只是觉得你是不是有病,因为你根本就没有活在他的生活中,你似乎是不存在的,近乎透明。而这可能就是暗恋者的悲哀。

如果说克丽丝在和迪克只有一面之缘的情况下爱上了他,是因为她在和迪克眼神交流时,感受到了一种观念上的性交,那对她来说,是一种至高的享受,但在迪克看来,这纯属克丽丝的欲念在作祟,他邀请她们来他家做客,只是因为当时恶劣的天气,他完全是出于绅士般的礼貌,没有任何的私念。

这篇小说远比我讲述出来的丰富,深入去品读它,除了可以体会到暗恋对一个人一点点的折磨外,作者还表达了她对性的认识,对女权的看法,以及艺术对于我们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我相信读完后你将会有属于自己的收获。

阅读评分:8.8分

综合几位评审员的打分,《我爱迪克》的得分为——8.3分(满分10分),综合来看,分数不低的同时,每位读者都有喜欢这本书的理由。正所谓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位读者读罢本书后都有不同的见解:倾听和感受力的重要,社会中被迫孤立的女性,无处表达的爱,还有对暗恋深刻的剖析……无论如何,《我爱迪克》都让拿到此书的评审团们看到了一本好看小说。

新京报书评周刊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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