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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贝斯的丽莎经典读后感有感

兰贝斯的丽莎经典读后感有感

《兰贝斯的丽莎》是一本由【英】毛姆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29.00,页数:144,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兰贝斯的丽莎》读后感(一):热烈又凄惨

文/花样年华

毛姆的笔下,丽萨是一个有情有义、个性鲜明、聪明漂亮的女孩子。她秉着对自己对他人负责任的态度拒绝了不喜欢的追求者汤姆;她怕作为第三者介入有妇之夫的家庭而矛盾地拒绝着。她又是个骄傲的女孩子,“她喜欢有人求她而又拒绝人家的请求,她希望再有机会重演一次。”而且书中将女孩子喜欢异性的那种心情描写得淋漓尽致,会因为对方的忽略而莫名生气,对周围的人生气,对自己生气。但是文中丽萨碰到被丈夫打破头的斯坦利太太,从她口中也听到了步入婚姻的女人对待家暴丈夫的态度,就是一再宽容。而看病的医生居然还夸没有将丈夫告上法庭的斯坦利太太“好女人”!这些传统的旧式思维通过对话等形式传达地恰到好处,作者没有批判,却不由得让读者陷入沉思。

文章的末尾是个悲剧。对于拥有如此泼辣开朗的性格又爱慕虚荣的丽萨,骨子里却仍是善良与脆弱,年轻与爱让她无所畏惧,但是通奸又让她心生恐惧,她在潇洒与勇敢、矛盾与挣扎中度过了自己短暂的一生。

毛姆用词精炼,人物跃然纸上,写就的故事耐人寻味。

《兰贝斯的丽莎》读后感(二):她也曾活过啊。

和毛姆后来的文字比起来,这边显然非常稚嫩。全篇中对话占了大部分的篇幅,也许毛姆还在摸索怎么铺开这个热闹的街市。心意到了,即使技巧不够老道,仔细想一想还是能拣得出来的。

活在那热热闹闹的街上,每个家庭都生一大串孩子,少则四五、多则十个指头数不过来。孩子们少时打闹,大了就去工厂做工,下了工去喝酒,到年纪结婚。

这是一个被繁华、新做派、文明的规则遗忘的角落,他们看似肆意地活着、没什么章法和打算地过日子。他们讲粗俗的笑话,他们唱着歌、吃着肉饼、喝着啤酒,日子没太多指望,但也没什么过不去的,没什么好牵挂的。毕竟喝酒可以解决当下的大部分痛苦,啤酒、威士忌或者白兰地,总有一样能起效果。

酒精可以忘记痛苦,可以变成失控的借口尽情宣泄。“他不喝酒的时候温顺得像只绵羊”,可喝了酒便能将妻子揍得头破血流。

这很奇怪吗?这再正常不过了。

打老婆是正常的,因为以前都是这么过来的,女人忍下来也就习惯了。打老婆是家门内的事,是别家男人劝不得的。再说,除去家暴,他平时不也挺顾家的吗?他让自己的女人不用去上班,他可是辛勤地撑起了这个家呢。而出轨则是女人间的战争,是撕扯头发、指甲抓脸,是旁人消磨时间的谈资,是最后两败俱伤而肇事男人却活得好好的闹剧。

这闹剧放在现在,围观起哄的人会比那时少吗?

你会说,这不就是一个小三不得好死的故事吗?也蛮无趣的嘛。

每个人都过着自己的日子,看过的笑话过几天就不记得了,哀悼结束后人们很快就会忘记那体面或者简陋的葬礼。人总是只够为自己而活。

可她也曾好好地活过啊。

《兰贝斯的丽莎》读后感(三):风靡了整个世纪和世界的自觉的灵——毛姆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William Somerset Maugham,1874-1965),英国著名小说家、戏剧家,是个自觉的灵,被称为是“20世纪最会讲故事的人之一”、“绝代的流行作家”;他在20世纪初,风靡了整个世纪和世界。他是当时英国红极一时的剧作家,在伦敦舞台曾竟同时上演他的四个剧本。他的第十个剧本《弗雷德里克夫人》连续上演达一年之久。毛姆了解底层人民的生活状况,他用解剖刀一样冷峻、犀利的目光来剖视人生和社会。1952年,牛津大学授予他名誉博士学位。1954年,英王授予他“荣誉侍从”的称号。毛姆晚年享有很高的声誉,英国牛津大学和法国图鲁兹大学分别授予他颇为显赫的“荣誉团骑士“称号。英国著名的嘉里克文学俱乐部曾特地设宴庆贺他的八十寿辰;在英国文学史上受到这种礼遇的,只有三位作家。毛姆的作品除在英美畅销外,还译成多种外文。1961年,他的母校,德国海德堡大学,授予他名誉校董称号。1965年12月,毛姆在法国去世,享年91岁。死后,美国著名的耶鲁大学建立了档案馆以资纪念。 毛姆是20世纪英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脍炙人口的作品像他的名字一样在世界各地广泛流传。有人说用心读他的《刀锋》,估计40岁前思想上的疑难杂症、忧愁幽思都会被排解掉,你对东方心灵的探索的兴趣说不定也会被勾引起来,人会渐渐变得温和、深刻、内敛。

《刀锋》(The Razor's Edge)是毛姆最主要的作品之一。《刀锋》是用第一人称写的,而且是直接用了自己的真名实姓。在这部作品里,作家试图通过一个青年人探求人生哲理的故事,揭示精神与实利主义之间的矛盾冲突。小说出版后,反响强烈,特别受到当时置身于战火的英、美现役军人的欢迎。小说写一个参加第一次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这人平时是那样一个生龙活虎般的置生死于度外的飞行员,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因趋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复员后,拉里既不肯进大学,也不肯就业,一心想探求人生的终极。为此,他丢下未婚妻来到巴黎;两年后,和未婚妻解约,又从巴黎遍游世界各地,最后到了印度,找到了印度的吠陀经哲学。于是了悟人生,把自己的一点薄产分散给亲友,自己返回美国,当一个自食其力的出租汽车司机,打算隐身人海,以终天年。毛姆说,他这本书并不想“阐述所谓《奥义书》的哲学体系。”“我懂得太少了,但即使懂得很多,这也不是阐述《奥义书》的地方……我想的只是拉里。”在本书结尾时,他又说,“我是个俗人,是尘世中人;我只能对这类人中麟凤的光辉形象表示景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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